民营企业家谈“五怕” 政协委员支招混合所有制经济

2014-04-29 22:21:00来源:大众网 作者:马俊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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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家持疑惑、担忧和观望的态度,对于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缺乏信心,归结起来他们有‘五怕’……”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协组织召开“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活企业创新创造能力”专题协商会。会上,政协委员们畅所欲言、直抒胸臆,热议山东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积累的经验并“支招破题”。

专题协商会上,一位政协委员正在发言。记者 马俊骥 摄

专题协商会现场。记者 马俊骥 摄

  大众网济南4月29日讯记者 马俊骥)“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家持疑惑、担忧和观望的态度,对于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缺乏信心,归结起来他们有‘五怕’……”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协组织召开“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活企业创新创造能力”专题协商会。会上,政协委员们畅所欲言、直抒胸臆,热议山东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积累的经验并“支招破题”。

  摆问题:

  民营企业家有“五怕”,现代企业制度优势未发挥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但是省工商联在调研中发现,目前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家持疑惑、担忧和观望的态度,对于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缺乏信心,归结起来他们有‘五怕’。”在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协组织召开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活企业创新创造能力”专题协商会上,省政协常委、省工商联巡视员栾文通总结说,“一怕‘公私合营’个人资产国有化;二怕资本被偿债和蚕食‘打水漂’;三怕国企一股独大没有话语权;四怕政策有变落罪名;五怕陷入资产回报率低的困扰花钱赚吆喝。”

  栾文通的总结引起了参会的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总经理杜德平的共鸣,“国有股权管理趋向行政化,使企业难以真正落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股股东凭借股权对企业大小事务都享有决定权或否决权,企业股东会和董事会变成摆设和陪衬;在早期改制企业中,往往设置单一国有股东作为控股股东,众多个人或者法人股东入股,但由于过于散而小,在企业实际运行中会出现一股独大的情况。”杜德平说,由于控股股东实行的是一种行政化的管理模式,现代企业制度的优势并没有充分发挥。

  谈经验:

  烟台国企改革“四种模式”,构建新的产权制衡机制

  山东烟台市的国企改革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走在全省的前列,到2013年底,烟台2736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企业56户,集体企业97户,股份制企业1535户,股份合作制企业7户,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752户,其它类型企业289户,非公有制企业占比达到94.4%,主营业务收入11325亿元,占全市工业比重的80.5%。在专题协商会上,烟台市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王式亮分享了改革经验。

  “深化重点企业改革,在改革实践中,烟台主要形成了‘四种模式’。”王式亮介绍说,“四种模式”分别为“内外结合的张裕模式”:2005年改革完成后,张裕集团由国有独资变为市国资委直接持有12%、内部职工持有45%、外资持有43%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承接股权的万华模式:2006年,由企业员工出资承接了金融机构清理转让的债转股股权。2007年,又将万华实业25%的股权转让给境外战略投资者。改革完成后,万华集团持有万华实业股权约50%,外资和员工各持有25%。“吸收增量的冰轮模式”:2007年,增量引入职工出资的投资公司,完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市国资委持股52%,内部职工出资的投资公司持48%。“转让存量的泰和新材模式”:2007年采取存量转让的方式,将49%的国有股权按规定程序转让给了职工持股公司。“保留一定比例的国有股权,引入企业职工、战略投资者等多种经济成分,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构建了新的产权制衡机制。”王式亮说。

  提建议:

  消除对民营企业所有制歧视,实现“国民共进”

  针对山东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目前面对的限制因素,政协委员们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建议。“政府有关机构应尽快出台相关细则或操作指南,实现股权多元化,防止国有股东一股独大。”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总经理杜德平建议说,对于上市公司,要按照《公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规范国有控股股东行为,在国有企业间建立兼并重组等产权流动机制,消减直至取消对企业自主经营、并购重组的限制性措施并鼓励员工持股。

  青岛市政协副主席郄晋生则建议,在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把握好市场化原则和包容性原则,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实现“国民共进”。

  省政协常委、省工商联巡视员栾文通说,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首次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正式写入中央文件,2005年和2010年,国务院还先后出台了两个“36条”,提出允许和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但客观地说,效果并不明显,民间资本面对的还是只可远观、不能真正进入的各种‘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栾文通建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制定政策框架和实施细则,消除对民营企业的所有制歧视,尊重民营企业家的意愿,给予民营企业一定的话语权,推进国企向民企开放和深化改革。”

  话发展:

  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保证山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现代产权特性,具有最强的市场活力和最强的市场创新能力。”在专题协商会上,省政协常委、山东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微观基础,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可靠主体、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可靠保障、实现包容性发展的可靠组织。“允许各类经济相互参股、相互融合,在跨国经营中遵循国际规则,对各类经济的发展、各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高度的包容性,混合所有制经济正是这一包容型发展的可靠组织。”张卫国说。

  张卫国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还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的‘中国经验’,到东亚经验、国际经验来看,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或新兴经济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都伴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长足发展。”

  “山东必须通过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扩大社会资本总规模中民营经济资本比重,借以更大程度地激活经济微观主体活力。”张卫国说,山东的经济发展要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必须破除国有企业垄断,根本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实现“新的人口红利、资源红利和改革红利对旧的人口红利、资源红利和改革红利的替代”,通过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战略举措,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

  省政协主席刘伟: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4月29日上午,山东省政协组织召开“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活企业创新活力”专题协商会,省政协主席刘伟、副省长张超超出席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陈光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王乃静、郭爱玲,秘书长张心骥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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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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