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甲:治理小官大贪 村居审计应试点区县直审

2015-03-07 22:13:00来源:大众网作者:王磊 盛堃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栗甲建言治理村官腐败问题。

  大众网北京3月7日讯(特派记者 王磊 盛堃)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栗甲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交了有关切实推进我国村居审计的提案。他建议,村居审计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将乡镇农经部门审计职能予以剥离,在县级审计机构设立农村村居审计专职机构,试点无需地方政府授权,直接负责对重点村居进行审计。改变当前多数乡镇农经部门既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同时又负责村居审计,既当“运动员”又“裁判员”的问题。

  问题:小村官大腐败,12起村官巨腐涉案22亿元

  栗甲说,近年来,各地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土地开发带来巨大利益,因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以及征地补偿衍生出多位“千万级村官”。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开村官违纪违法案件171起。其中,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案件有12起,涉案总金额高达22亿。

  症结:

  财务权和审计权都在乡镇,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对于出现小村官大腐败的原因,栗甲认为,主要是村居审计主体的“缺失”。他介绍说,目前,村居审计多数由乡镇农经站负责,而当前我国农村村级财务多数实行村财乡管,乡镇农经部门同时又负责村级财务管理,既当“运动员”,又“裁判员”,村居审计主体地位缺乏权威性和公正性。

  同时,由于缺乏对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某些村居干部认为,审计是上级部门对他们不信任,甚至是故意找茬,因此对审计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离任的村干部和村会计拒不交账。村居审计工作还面临点多面广,人手少、任务重、审计人员业务知识缺乏的困难。

  建议:

  开展审计机关直审村居试点

  栗甲说,县以上国家审计机关作为村居审计主体在职权、独立性、人员素质、专业能力、工作机制方面拥有诸多优势,但是法律依据不充分。

  他建议,全国人大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部委修订相关规章、文件,将乡镇农经部门审计职能予以剥离,在县级审计机构设立农村村居审计专职机构,试点无需地方政府授权,直接负责对重点村居进行审计。

  此外,他还建议,加快相关制度体系建设,为我国审计机关全面直审村居打下坚实制度基础;大力推广巡回审计和异地审计,避免“熟人审计”;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农村村居审计执法手段,通过诫勉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等措施,发挥村居审计在查办案件上的先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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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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