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鹏飞:建议抓紧修订《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2015-03-13 16:51:00来源:大众网作者:李兆辉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 特派记者 马俊骥 摄

  大众网北京3月13日讯特派记者 李兆辉)13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全体会上,针对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已制约检察工作开展的实际,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建议,抓紧启动修订该法的工作。同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法律监督试点,以减少我国行政执法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

  吴鹏飞介绍,现行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于1979年颁布,1983年、1986年两次修订,在许多方面已不能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甚至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开展。而2013年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将《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他建议,抓紧启动修改工作,对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进行修改。

  在谈到当前我国行政执法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突出问题时,吴鹏飞介绍,人民群众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呼声很强烈,而检察机关对行政立法行为的监督,主要是依法查办有关行政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范围相对比较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

  吴鹏飞为此建议,在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的程序授权检察机关进行试点工作是可行的,这样一来,可以为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法律监督的实践、探索提供依据,确保司法改革依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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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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