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利

2015-06-02 10:23:00来源:作者:

  李向利,1979年11月出生,现任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西六路派出所副主任科员。

  对党满怀忠诚、对人民充满深厚的感情、对岗位充满无限热爱,从军营到警营,李向利同志始终本色不变。2008年,他因患上胃癌切除了胃部的85%,体重从160斤剧减至90多斤,凭着对公安工作的热情和对辖区老百姓的责任感,以超常毅力顽强与病魔抗争,刚刚打完化疗就回到岗位坚持工作,仅在西六路派出所工作一年中就办理刑事、治安案件230余起,抓获各类逃犯9名,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85名,收到群众感谢信、锦旗10余件。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他不怕危险、冲锋在前,多次置生死于度外,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2012年4月,在侦办尚美第三城持枪寻衅滋事案过程中,李向利面对嫌疑人顶在额头上的钢管猎枪,临危不惧果断处置,凭借部队里打下的过硬基础,当场制服并抓获嫌疑人。2012年1月14日,李向利在处理一起人员失踪警情时,敏锐把握线索,顺线侦查找准突破口,与战友一起48小时内成功侦破一起重大绑架案。李向利的家庭非常困难,胃癌手术化疗的费用绝大部分是靠警察救助基金和同事们的捐款解决。对组织和社会的关怀,他充满感恩。

  虽然自身经济拮据,但他坚持长期帮扶周村区北郊镇东涯村困难家庭王淑梅一家、张店区商品西街北十七巷老人李莲花,每年还拿出一个月的工资援助甘肃省夏河县麻当乡化旦尖措孤儿学校。

  本色不变忠诚报国卫民安,恪尽职守一片丹心铸警魂。李向利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先后被评为 “感动淄博”年度人物、淄博市十大杰出青年、“我们身边的好青年”特别奖,被授予“山东青年五四奖章”,2014年9月被山东省公安厅评为“山东最美警察”,并记个人一等功,2014年11月被人社部、公安部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2015年1月,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并记个人一等功。2015年4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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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宪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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