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华

2015-06-02 11:21:00来源:作者:

  李洪华,1951年1月出生,定陶县马集镇司法所、司法调解员。

  李洪华是山东省定陶县马集镇力本屯村民,更是三村五里有名的“和事佬”。1979年因伤退伍,三十多年来,他靠着一根拐杖、一辆单车,风里来雨里去,义务为乡亲们调解纠纷600余起,成为远近闻名的“明白人”,乡亲们有事就爱找他说道说道。

  “洪华做事能一碗水端平,我们信他。”听说记者来采访李洪华,力本屯村民秦兰宪赶来要给记者讲讲自己的经历。

  2007年6月底,秦兰宪的哥哥秦兰银在给本村村民秦某装车时,不慎从车上掉下来,手、胳膊和腿都摔成骨折。秦某认为在装车前,已经和秦兰银讲好“出了事,不负责”,遂将其送到医院,留下1000元后,就撒手不管了。

  手头的拮据和大额的医疗费难坏了秦兰银的家人。在反复交涉无果后,秦兰宪决定找李洪华试试。“李洪华告诉我,我弟弟作为成年人,在工作中完全知晓风险存在,却没做好防护工作,而且又有约定‘出了事,雇主不负责’,我弟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秦兰宪回忆说:“接着李洪华又找到雇主家,明确说虽然约定‘出了事,雇主不负责’,但和劳动法相违背,属于无效合约,打官司也理亏。他就这样两边分头做工作。”

  经过几天的来回奔波,双方都让了一步,秦某承担了大部分的医药费,双方握手言和。

  没过多长时间,秦兰宪又出事了:在走亲戚回村的路上,他骑着三轮车不小心把邻村70多岁的张老太太撞死了。由于害怕,秦兰宪拨打完报警电话后就离开了现场。张老太太的四个儿子不干了,扬言要把张老太太的遗体抬到秦兰宪家讨公道。这在农村可是大事,秦兰宪再次向李洪华求助。 

  “张家人对李洪华上门并不认账,质疑他未必公正。但李洪华却耐心地做工作,恳请让他试试,万一不行再请上级领导出面调解,终于说服张家放弃了原来的极端想法,两家达成赔偿协议。

  其实,在力本屯,得到过李洪华帮助的村民比比皆是。听说记者来采访报道李洪华的事迹后,他们纷纷要求接受记者采访,说说心里的感激话。有的人就爱把小事戳咕成大事,洪华却善于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村民朱启宪感激万分地说,“不管这法那法,能帮村民化解矛盾纠纷就是好‘法’。 李洪华手里就捏着一本好‘法’,那就是能以一颗无私的公道之心,真心实意帮老百姓解决问题,最终赢得了我们的广泛信任。”

  据悉,2001年3月,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 李洪华被群众推选为村委会委员和村调解委员会主任。2006年,马集镇成立了司法调解中心,聘请他为首席调解员,专门设立了李洪华调解室,配齐了软硬件。

  据统计,三十多年来, 李洪华先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00余起,及时制止集体上访事件12起,制止恶性械斗事件5起,调解工伤事故38起、民事纠纷126起,有36对夫妻经过他的耐心调解破镜重圆,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履行协议率在96%以上,避免诉讼率100%。至今该村没发生一起诉讼或上访。

  “农村大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这些小事不解决,不仅影响家庭和睦,也影响村风民风,正是有了像李洪华这样的义务调解员,将大量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才有了农村的和谐平安。”菏泽市委常委、定陶县委书记张毓华说,“一个人不计报酬,坚守农村调解岗位三十多年,这种精神值得每一位人民调解员学习。”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杨宪永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