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莉莉

2015-06-02 11:32:00来源:作者:

  刘莉莉,1970年3月出生,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演员。

  从事演员工作29年来,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工作作风踏实上进,甘于奉献,受到了单位领导、同事和群众的一致好评。继承传统,发展创新,让古老戏曲焕发现代魅力,用自己独特的艺术形式传承传统文化,弘扬着沂蒙精神。

  2011年9月主演的大型红色现代柳琴戏《沂蒙情》参加“第十届中国艺术节”该剧目荣获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精品工程奖”。并获得“第十四届文华奖—优秀剧目奖”。2013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第六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2013年10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授予“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表演奖”。荣获第27届中国戏剧“梅花奖”。

  她主演的其他剧目在各类专业戏曲比赛中荣获国家和省、市大奖,现代柳琴戏《山里红》,2006年9月被文化部社文司、山东省文化厅授予“最佳推荐剧目奖”、并于2007年4月获得“山东省首届农村文化艺术节”金奖。柳琴戏《樊梨花》选段,2007年7月在第三届中国戏曲红梅大赛山东赛区的比赛中,荣获“最佳表演奖”;2007年10月由中国戏曲家协会授予“中国戏曲红梅金花”称号。并在2008年11月在首届中国苏鲁豫拉魂腔戏曲表演大赛中荣获金奖第一名。2011年7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由姜大明省长带队赴台湾参加“流芳溢彩齐鲁风”文艺演出,获得了台湾民众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赞扬。

  刘莉莉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了大量公益演出,多次被评为宣传文化系统“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2年2月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军区政治部授予“三等功”。2012年7月在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三个一切”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中被山东省委宣传部评为“先进个人”。2012年10月被临沂市人民政府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14年5月被临沂市人民政府授予“临沂市劳动模范”。2015年1月被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人社厅授予“齐鲁文化英才”等荣誉称号。

  通过刘莉莉的刻苦努力,在艺术的道路上,她攀上一座又一座的高峰,站在一个又一个的新起点,艺无止境,学无所止,她愿为传统柳琴戏艺术事业的传承沂蒙精神的弘扬做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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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宪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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