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柏林到巴黎: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之路

2015-11-30 13:06:00来源:新华网作者:

  新华网北京11月30日电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会议(即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将于11月30日至12月11日在巴黎举行。

  暴风雪、洪水、高温、雾霾、干旱……全球各地此起彼伏的各种极端天气,都在警示人们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忧心忡忡的人类逐渐认识到,用政治手段遏制碳排放,从而解决气候问题,恐怕是目前最有效的措施。终于在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诞生以来,各国围绕应对气候变化进行了一系列谈判,这些谈判表面上是为了应对气候变暖,本质上还是各国经济利益和发展空间的角逐。

  气候变化谈判不像联合国大会投票那样依票数多寡通过决议,而是要获取全体参会方的认可才能达到满意结果。但世界如此大,各国的国情和诉求各不相同,谈判面临的困难重重。这也是每一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都备受人们关注的重要原因。

  在争论与妥协中,全球气候变化谈判向前推进着。新华国际客户端在此对历次气候变化大会取得的主要成果作一回顾。

  1995年4月2日,柏林气候大会,数万名柏林市民举行了声势浩大的自行车游行。

  1995年3月底至4月初,《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在德国柏林举行。会议决定成立一个工作小组,就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继续进行谈判,在两年内草拟一项对缔约方有约束力的保护气候议定书。会议通过了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履行公约的决定》,要求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尽可能开展最广泛的合作”,以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

  1996年7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次缔约方会议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发表声明,呼吁各国加速谈判,争取在1997年12月前缔结一项“有约束力的”的法律文件,减少2000年以后工业化国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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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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