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蒜农成了“医保通”

2015-04-17 07:38: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于向阳

  故事背景

  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开始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截至2014年底,参保人数达到7183万人。

  在此基础上,山东在全国率先开展城乡一体、全省统筹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从2014年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承担的合规费用可进行二次补偿。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1.2万元,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可报销30万元。

  □ 本报记者 于向阳 

  本报通讯员 赵冰 郝磊

  在66岁的蒜农燕秀玲眼里,很多事都能比划成蒜。

  “一场病,花了一年的蒜钱。”

  “多亏报销了3000多,省了种半年蒜。”

  种着一亩多蒜地的燕秀玲,是莱芜市莱城区杨庄镇陈东村人,大蒜一年给她带来五六千元的收入。

  但燕秀玲身体一直不好,2009年秋因高血压引发脑出血,第一次住了院,总计费用9000多元。当时新农合报销比例还不高,但也给报了3000多元。

  “别整天‘蒜蒜蒜’的,人不行了,蒜谁种?”老伴陈佃群总这样劝慰燕秀玲。

  从那之后,老两口对新农合有了好印象,保费从60元提高到100元,但他们每年缴纳保费都非常积极。

  天有不测风云,去年11月,一场大病再次袭击了燕秀玲:她突然胸闷得厉害,只能靠大喊维持呼吸。送到莱芜市人民医院后,被确诊为心脏二三尖瓣膜关闭不全,要根治就必须动手术。燕秀玲不顾医生反对,选择了保守治疗,折腾着住了两次院,前后不到20天就出院了。

  “说实话,还是舍不得俺的蒜钱。”燕秀玲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到了今年3月,病情更危重了,燕秀玲才下定决心手术治疗。大夫为她换了一个心脏瓣膜,修复了一个心脏瓣膜,病情得以好转。这次治疗,住院30天,花费高达101814元。

  “十万多,那得种多少年蒜!”

  让燕秀玲没想到的是,城乡医疗保险报销了52523元,大病医保二次报销了16454元,自己实际上只掏了32837元。

  “剩下三四万元,俺们就好办了,家里有两万多存款,两个闺女又出了两万多,治病没借一分钱外账,给闺女伺候月子的钱还没动呢!”燕秀玲说。

  6年两次大病,4次住院。“搁以往,碰上这么多病灾,日子早就没法过了。”对此,老两口尤其欣慰。

  燕秀玲手术后每天还要服用恢复药物,一年需要2000多元,但由于她的病不在门诊慢性疾病范围内,这些钱还得自己出。燕秀玲说,医保的保障范围越来越大,盼着慢性疾病保险范围能再放宽一些。

  让她高兴的是,莱城区在乡镇推行200元包住院政策,多出的部分由财政和卫生院共同负担,像燕秀玲这样处在恢复阶段的患者,也可以到乡镇卫生院接受治疗,这又能给他们节省不少钱。

  如今,说起医疗保险政策,燕秀玲能讲个头头是道,邻居们有啥不懂的也总来问问。都说久病成医,燕秀玲却成了村里有名的“医保通”。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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