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宜新:高压严打传销活动 打假维权净化直销市场

2015-10-12 09:19:00来源:大众网作者:李兆辉

  大众网记者 李兆辉

  2005年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工商机关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同时也标志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多年来,在国家工商总局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山东各级工商机关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早在2007年,山东就将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山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山东省工商局每年会同省综治办、公安厅组织对各市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考评。

  仅2014年,山东共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182起,破案1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99名,涉案总价值2.32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520万元。

  10月12日,大众网记者专访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宜新,详解山东如何全面推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积极构建三项机制,推进打击传销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打击传销领导机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范围。早在2007年,我省就将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山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省局每年会同省综治办、公安厅组织对各市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考评。省、市、县(市、区)均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综治办牵头,公安、工商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已经形成,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联席会议每年召开,通报情况,研究部署工作。

  二是建立群防群控监管机制,夯实社区和校园传销防控体系建设。自2006年开始,全省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通过下移监管重心,重点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出租房屋管理和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基层政府和“两委”、“两所”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构建起基层传销防控体系。在此基础上,2011年,启动了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创建“无传销社区(村)”2.4万个、“无传销街道(乡镇)”1667个。2014年,省工商局联合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综治办全面启动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力争到2016年底,全省各市全部达到无传销城市目标。针对传销组织将目标瞄准在校大学生这一情况,自2008年起,各级工商机关每年举办“防止传销进校园”主题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漫画展出、法规讲座、就业指导、现场咨询、组织学生签名宣誓、组织打传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500多场次,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是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密切区域和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我们在不断深化打击查处的同时,着力推动打击传销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加强区域和部门间的执法协作,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省局参与建立了苏鲁豫皖周边地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网络和津京冀晋辽蒙鲁七省区市执法协作网络,并分别于2010年、2014年在临沂、日照市成功组织召开了第二届、第六届苏鲁豫皖周边地区打击传销执法协作会议。通过巩固完善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省际打击传销工作合作力度,仅网络传销线索我省工商机关与外省相互移交8起。同时,各级工商机关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加强工商行政执法和公安刑事司法的衔接。对发现的涉嫌犯罪的传销线索和案件,工商机关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为公安机关控制现场、获取证据和侦破大要案件抢占先机,使传销犯罪分子得到依法严惩。2010年,泰安市局泰山分局向公安机关移交的“斐梵国际传销案”,被公安部列入全国集群战役的几大案件之一,也入选了当年度传销十大案例。2012年,我们把查处的青岛东方亿家公司、潍坊乐乐商务公司等涉嫌网络传销案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有效防止了传销蔓延。

  强化执法力度,始终对传销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是我省遏制传销活动一直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我省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每年与公安联手开展1至2次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重拳出击,严惩了一批传销骨干和头目,摧毁了一批传销组织和网络,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十年来,省工商局联合省公安厅先后组织全省工商、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禁传销、保奥运”、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迎世博、禁传销” 、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打传销 反欺诈 促和谐”等多次集中整治行动。各级工商、公安机关紧密协作,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严厉打击“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和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省工商局先后组织、指导有关市局分别查处了济南药王谷、山东大陆科技、青岛东方亿家、寿光水立方、潍坊乐乐电子商务、长清常春藤小区“自愿连锁经营”、莱芜“德资本”、“明明商”等多起网络传销大要案件。去年9月起,针对媒体报道泰安下旺村大量传销人员聚集事件,派员赴一线指导打击处置工作,彻底清楚了该村长期屡打不禁的传销窝点。在此基础上,一鼓作气,联合公安、综治部门先后2次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清查整治行动,力求通过密集严打整治,进一步巩固打击清理成效。

  两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73起,案值近8000万元,取缔传销活动场所1273个,教育、遣散传销参与人员5万余人次。

  监管与规范结合,创新监管促进直销市场快速发展

  截至目前,山东省内注册的直销企业已有10家,另有33家直销企业在我省设立了省级分公司,分支机构77个;其中获准开展直销的25家,分支机构60个,服务网点813个,直销员18万余人,成为直销企业较多的省份之一。多年来,省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直销监管的有效方式,针对直销行业特点,不断更新思路,完善措施,促进了全省直销市场的稳健发展。

  一是搭建平台,促进企业沟通交流。2009年,我们引导省内直销企业建立了山东省直销企业联谊会,制定了联谊会章程,目前已举办九届。通过这个平台,直销企业相互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探讨解决遇到的问题。同年,我们推动直销企业发起了《山东省直销企业自律倡议书》,倡议各企业严格守法,抵制传销,相互沟通,共谋发展。创办了《直销企业信息交流》,及时向企业传递直销监管工作动态信息、直销企业内部管理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还自编、自导、自演了《看案例、找问题、学法规》短剧,以案说法,寓教于乐,深受企业欢迎。

  二是强化行政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自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我们通过每年召开1—2次直销监管工作(座谈)会,及时向企业传达工商机关的监管动态及企业需注意的问题,了解企业的情况和需求。连续多年举办直销企业法律法规培训班,邀请总局直销局领导和相关专家授课。除了“请进来”,我们还“走出去”,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宣讲法规。走访新入驻的直销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企业整改。2014年以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对直销企业发出提醒、告诫200余次,指导直销企业整改各类问题230多项,从而把许多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我们引导直销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政企联手共同开展打击传销“好新闻、好漫画”评选、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防止传销进校园”等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促进直销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掌握直销企业的真实情况,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指导作用,通过明察暗访,加强对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店铺和直销培训员、直销员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招募、培训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同时,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2008年以来进行了4次专项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063人次,检查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直营店156户(次),检查服务网点2618户(次),检查经销商5211户(次),约谈企业负责人30余人(次)。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直销违法案件54件,案件总值289.9万元。

  四是建章立制,坚持依法监管。2008年以来,我们先后实行了“统一掌控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分级负责、分层监管”的原则,对直销等特殊行业案件的查处实行由上级机关“统一掌控”。有效解决了杜绝了多头监管、随意查处以及推诿、交叉管理等问题。同时将直销监管工作分解到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确保了各级直销监管责任有效落实。

  五是打假维权,净化直销市场环境。针对不断有直销企业反映市场上有销售假冒直销企业产品、侵害直销企业权利的问题。我们多次在全省部署开展流通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直销产品专项行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直销产品案件183件,涂改直销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案件56件,查获了一批制售假冒安利、玫琳凯、无限极、完美、新时代等直销品牌产品,维护了直销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科学性原则,即根据传销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宣传内容通俗易懂,入脑入心。针对在校学生、下岗无业人员和务工人员等不同类别易感人群的特点,制定不同的宣传方案,让他们直观、深刻地认识到传销的危害,使宣传教育更有效果。2009年,我们对多名传销犯罪人员进行的进监采访,制作成警示教育片在电视台播放,将收缴的传销“洗脑”笔记在媒体曝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二是时效性原则,即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牢牢掌握社会舆论的主动权。我们每两年联合省公安厅曝光查处的各类典型案件,并根据传销活动新动向,适时发布打击传销消费警示。先后11次召开媒体通报会、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传销工作成果,曝光了近百起典型案件。2010年,有读者反映一些亲友被诱骗到省外参与“资本运作”传销活动,我们立即派员与《齐鲁晚报》记者一起暗访调查,并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作了汇报,省长和分管副省长分别作了重要批示。省工商局、省公安厅针对此事迅速发布了“警示令”。2012年,针对网络传销呈高发态势的形势,我们与省公安厅、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了打击网络传销消费警示。近年来,每逢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我们在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打击传销集中宣传活动,建立了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范传销宣教工作常态化机制。

  三是多元化原则,即在宣传教育的内容、方式、渠道上体现出多样性特点,实现多内容结合、多形式推进、多渠道覆盖。首先在宣传内容上突出多元化。既有法律法规,又有现实案例;既有警示提示,又有理论剖析。2007年以来,开展“好新闻、好漫画”摄影、书法、征文评选活动,并汇编成册、印成台历,还将获奖的漫画作品制作成展板,在各地展出。其次,在宣传形式上体现多样化。各地创新了很多宣传办法,采取知识竞赛、漫画、皮影戏、小品、快板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内容生动有趣,提升了宣传教育效果。省局与省消协创办了《消费与法》大型普法维权电视栏目,每年都将打击传销宣传列入重要内容。省局领导还走进山东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做客山东台”等栏目,与听众直接对话,进行预防传销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中国消费者报》、《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经济导报》等主流媒体,建立普法宣传阵地。2013年我们联合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网络文化办召集11家驻鲁门户网站座谈,签署了《加强反传销宣传、净化网络环境倡议书》,通过他们向社会公众发布打击传销警示。再次,是在宣传覆盖面上注重全方位。大力推动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公共场所,不断缩小宣传的盲区、盲点。省局联合省移动公司、省联通公司、省电信公司3家企业,建立了打击传销手机短信宣传平台,每年都向省内手机用户发送打击传销公益短信和消费警示令。同时,我们创新宣传形式,自2011年起与传媒公司合作利用框架媒介、LED液晶广告机及宣传栏等载体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公益广告发布工作,把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深入到楼宇、社区、商场等。截至目前,已安装宣传载体1000余个,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欢迎。今年,我们将引导更多直销企业参与其中,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在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履行打击传销工作职责,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打击传销任务依然很重。下一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将继续强化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传销的清查整治力度。以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区域和以“资本运作”等名义以及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为重点,深入排查案件线索,狠抓案件查办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引导作用,组织开展好《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颁布施行10周年宣传活动。9月份联合大众网开设“我们 十年一剑 《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十周年 山东在行动”专题宣传报道,以新闻、图表、视频、漫画等方式全面展示我省各级工商机关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十年来经验和成就。与邮政、高校工委联合印制了近10万份印有打击传销相关内容的明信片,拟在9月新生入学期间,在大学城发放。三是,认真做好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加快创建进度,出台《山东省无传销城市认定办法》,组织对申报无传销城市的地区进行验收认定。四是,进一步探索对直销企业的监管方式,引导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建立更加规范、健康、有序的直销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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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春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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