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养老】郭爱萍:父母可享受居家医疗护理

2015-11-17 07:27: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

  青岛市南区澳门路社区居委会主任郭爱萍:2011年,我的父亲因脑梗致瘫痪常年卧床,2013年母亲因脑梗、心脏骤停致植物人状态。

  我父母的病情比较稳定,但是离不开人,既需要医疗,也需要护理。这样的病人长期住院不现实,况且医院床位紧张。2013年父母先后在青岛市南健联社区医院办理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保险,开始享受居家医疗护理。“家护”是2012年7月青岛在全国率先建立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内容之一。我父亲2011年至2013年住院6次,个人负担共计2万余元,2013年办理“家护”至今,自己负担才两三千元;母亲办理“家护”后个人负担总共1800余元,直到去年11月4日在家中安静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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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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