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送礼收礼”小件奢侈品成首选

2011-02-01 15:26:00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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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迎春 张浩/漫画

  “廉不廉,看过年”。每年元旦、春节前夕,中央纪委监察部都会发出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然而,每年落马的贪官中,都有春节期间受贿的犯罪事实。又是一年春节到,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廉洁过年又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

  心理学家做过的一项测试表明,人的欲望极易在逢年过节时膨胀,能被人轻易打开缺口。大量案例也表明,春节是官员滑向腐败深渊的高危节日。

  那么,贪官们在春节等节日期间都收些啥呢?

  说起贪官过年收什么,不少网友说,这话得从另一个角度说,就是:有什么是他们不收的?!

  从已经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例来看,贪官们在春节期间几乎是无所不收,除了常见的礼金、“红包”、高档烟酒外,近年来,购物卡、古玩字画、小件奢侈品等成了行贿受贿的新宠。

  礼金“红包”送上门,春节成了贪官的“好日子”

  翻看案例不难发现,在春节前后收受礼金、“红包”的贪官占有很大比例,有的贪官绝大部分受贿所得都是春节期间收受的礼金、“红包”。

  1月27日,浙江巨化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黄华章(副厅级)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检察机关指控的黄华章10项犯罪事实,多发生在2001年至2009年的春节期间。从2001年至2008年的每年春节,与巨化集团有业务来往的浙江衢州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都以拜年名义送给黄华章现金合计3.7万元。2005年至2009年的春节期间,挂靠巨化集团的某公司负责人俞某托他人以拜年名义分5次送给黄华章现金合计2.5万元。可以说,春节成了黄华章的“受贿节”。

  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江西省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周宏伟,在担任该局副局长、局长的9年间,先后接受来自23人共计62次、金额达567万元的贿赂,其收受贿赂的时间绝大多数集中在每年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

  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在庭审中曾说过:“文强过生日和春节期间,我们家几乎每年都要收几十万元。但钱分别是哪些人送的,我不知道。”这句话震惊了整个审判庭。

  1月28日,中南大学廉政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满春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贪官之所以在春节期间爱收受"红包"、礼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一是从贪官的心理层面看,他们认为春节是传统节日,人家给自己拜年,自己收点"年礼"名正言顺。二是从行贿人的行为方式看,春节送礼比平时更"方便",更有"借口"。行贿人和受贿人都主观地利用了这个"特殊时期"作为权钱交易的重要切入点。三是从社会心理层面看,绝大多数人认为,春节给领导拜年、送礼是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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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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