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安全生产巡查及考核制度

12月9日和16日,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山东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巡查制度》)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及2016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要求每两年对各设区的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全部巡查一遍。同时,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市,考核结果按不合格评定,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 <<更多

发布会介绍

时间:2016年12月23日(星期四)下午3:00

地点:南郊宾馆(马鞍山路2号)俱乐部四楼小礼堂

发布人:省安监局负责同志

发布内容:解读《山东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及2016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文字直播
间隔 手动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