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年8月23日(星期二)下午3:00
地点:南郊宾馆(马鞍山路2号)俱乐部四楼小礼堂
发布人:省民政厅负责同志
发布内容:贯彻实施慈善法暨“十三五”山东慈善工作安排等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其中降低了慈善组织准入门槛,对公开募捐资格、募捐活动备案和网络募捐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还增设了“慈善信托”等内容。
截至2015年年底,山东社会组织总数达43411家,备案登记社会组织1.6万个。到2020年底,要达到全省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05%,全省每10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数量不少于4家。 [详细]
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光杰说,《慈善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这是慈善法当中慈善募捐的定义,也是它的内容。而个人求助是自然人为解决自己或家庭的困难,请求社会公众...[详细]
时间:2016年8月23日(星期二)下午3:00
地点:南郊宾馆(马鞍山路2号)俱乐部四楼小礼堂
发布人:省民政厅负责同志
发布内容:贯彻实施慈善法暨“十三五”山东慈善工作安排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