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建失业监测预警 分黄、橙、红三级

2016-04-12 18:30:00来源:大众网作者:贺辉

  大众网济南4月12日讯记者 贺辉)在今天下午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夏鲁青介绍,山东在全国首个建立了失业动态监测预警制度,能够实现实施动态监测、分类分级预警、分级应急响应。借助这一调控制度,我省在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产能过剩的过程中提早制定预案,争取有效防范规模性、行业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目前,我省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油、轮胎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突出。随着去产能、降成本等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势必会造成一些职工下岗失业,区域性、行业性集中失业风险加大。迫切需要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调控应急制度。

  前期,省委、省政府提出了钢铁、煤炭等8大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其中关闭30万吨以下煤矿,就涉及8个市、56家煤炭企业、3.5万职工,分流安置任务相当繁重。随着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步伐加快,按照文件规定,提早制定预案,未雨绸缪,有效防范规模性、行业性、区域性失业风险,显得尤其重要。

  为此,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了《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3月28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我省是全国首个建立监测预警调控制度的省份。

  这项制度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实施动态监测。每月对企业就业岗位增减变化数量、原因、类型等,实施及时跟踪监测,随时掌握变化情况。二是开展分类分级预警。建立了对行业企业的规模性、区域性失业监测预警调控应急制度,建立了以趋势特征和指标特征为主的黄、橙、红3级预警等级。三是实施分级应急响应。对不同级别的预警,制定了相应的调控应急方案。

  从具体内容看,规模性失业预警为县(市、区)内同时出现5个(含)以上企业,由于非正常原因实施一次性集中裁员,每户企业集中裁员超过50人或裁员数量占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或者单个企业一次性集中裁员200人以上等情况,以职工安置分流为重点;区域性失业预警主要包括确立失业预警指标体系,分析失业预警指标数据,确定失业预警级别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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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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