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1万山东人创办市场主体631户 个体工商户占7成多

2016-03-09 11:28:00来源:大众网作者:赵兵

  大众网济南3月9日讯记者 赵兵)9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平均每万人创办市场主体631户,创业率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郭际水在介绍2015年山东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时说,与全国及苏、浙、粤相比,山东省市场主体发展仍然有一定的差距,表现在创业率相对偏低。郭际水说,将市场主体总量与人口数量相比较计算创业率,山东省平均每万人创办市场主体631户,而浙江、江苏、广东均在700户以上,分别为850户、755户、724户。如果按江苏的创业率计算,山东省市场主体数量仍有120多万户的发展空间。

  2015年,山东省新登记市场主体户数超过江苏、广东,但新登记注册资本(金)仅相当于广东的31.7%、江苏的76.5%;山东省实有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仅相当于广东的47.0%、江苏的56.6%;实有市场主体户均注册资本(金)为144.0万元,江苏、广东户均注册资本(金)比山东省高了100万元左右,分别为261.6万户和244.0万元。

  2015年,山东省实有企业数量同比增长30.4%,超过上海和浙江,绝对量列广东、江苏之后,居全国第三位。但从实有企业占市场主体总量的比重看,山东省为24.2%,广东、江苏、浙江占比均在30%以上,分别为36.0%、34.1%、30.8%,都远高于我省。山东省实有个体工商户占比仍然偏高,为73.3%,广东、江苏、浙江占比均在70%以下,分别为63.5%、64.4%、67.8%。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毛德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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