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元!山东青州重奖15万安全生产事故举报人

2021-07-22 22:22:1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杜虹晓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杜虹晓 实习生 刘佳蕊 济南报道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2021年3月23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并利用下发通知、新闻发布、网站公布、新媒体推广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4个月以来我省群众积极响应政策,全省共接到反映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其他举报同比上升42%。近日,青州市应急管理局就对举报群众进行了15万元人民币奖励。

  据介绍,有群众通过山东政务便民服务热线“12345”举报潍坊青州一家矿业有限公司瞒报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接到举报后,青州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青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落实报告处罚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为营造社会全员参与、广泛监督、多方发力的良好氛围,青州市应急局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奖励举报人15万元整。

  据统计,2021年上半年以来,全省共接到反映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其他举报2585件,较去年同期增加765件,同比上升42%。特别是《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发布以来,接办各类举报1568件,环比去年平均每月接办量提高45.5%,达到去年上半年总举报量的86.2%,落实奖励55.8万元,是去年全年的1.8倍。

  2021年3月23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任何行业、任何领域存在的任何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都可以举报,并将危险性高、易发生事故的22个行业和领域纳入重点举报奖励范围,针对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具体规定了295项举报奖励情形。《奖励办法》根据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分类逐项明确了奖励金额,对举报核实的实名举报人分档给予50万、30万、20万、10万等不同额度的现金奖励。同时规定了兜底条款,对未列明奖励情形的举报,经核查属实,同样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社会群众可以直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或登录手机“爱山东”APP“企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模块”进行有奖举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云霞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