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梳理“权力清单” 加强培训做到“术业有专攻”

2016-01-28 17:43:00来源:大众网作者:姜洋

  大众网济南1月27日讯记者 姜洋)27日,山东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的济南代表团审议两院工作报告,“司法改革”成了代表们口中的热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勇认为,法院机关首先要梳理主官的“权力清单”,统一案件判决标准。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忠谈到,检察机关专业化趋势愈发明显,应当加强培训让检察官“术业有专攻”。

  统一案件判决标准,法院要梳理主官“权力清单” 

  山东省人大代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勇说,2015年济南法院全年新收案件95749件,办结95974件,结案标的额390.07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利司法保障。

  今年是司法改革工作在全国全面铺开的一年,李勇说,司法改革所包含的法官分类管理制度将对法院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带来全面改革。改革后各级法院主官的工作职能出现了新的变化,法院主官要比避免“事事都管”和“事事不管”这两种工作方法,梳理法院主官“权力清单”的工作应当着手加以实施,使法院主官的工作职能既符合司法改革要求,又能够更好地协调法院各部门的审判业务。

  各级法院深入实施司法改革后,审判主体将更加分散,过去法院审判庭的职能被虚化。案件的裁判权下放到各审判庭的法官手中。为此,李勇建议,应当加强审判中法律适用的指导,利用文件、案例通报等方式,统一裁判标准,防止因为不同法官对相同法律理解的不同,导致相似案件判决结果的不同。

  界定权、责标准,检察官要“术业有专攻”

  面对司法改革所带来的新形势,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忠认为,要扎实推进“三项建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他说,上级检察机关应当通过调研学习、现场观摩等方式,将全国各地司法机关的有益尝试和先进经验向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进行传达,帮助一线检察工作人员了解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如何界定,相关工作流程应当怎样设置。

  张振忠说,去年,全省检察系统在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律师工作室进检察院现场观摩会,参与观摩和学习的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都认为,这种现场观摩交流的形式有助于工作水平的提升。同时,司法改革让检察机关人员分类性和专业化的趋势愈发明显,各级检察机关应当加强相应人员在专业技能上的培训,使其做到“术业有专攻”,更好地推进司法改革的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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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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