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

2017-04-28 10:29:00来源:作者: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刘健

 

  刘健:这位记者的问题非常好,也是广大缴存职工非常关心的问题。

  一是通过存款利率调整,增加职工利息收入 14亿元。1996年以来,遵循“低来低去、保本微利”的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去年分别为0.35%和1.10%。

  2016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从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缴存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1.50%执行。

  二是通过贷款利率调整,节省贷款利息18亿元。根据人民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按此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借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新的利率,5年期以下和5年期以上分别为2.75%和3.25%,借款职工可节约贷款利息支出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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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洪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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