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交警开展“护考”亮剑行动

2017-06-06 09:32:00 来源: 聊城日报 作者: 张 洁

  本报讯 高考、中考在即,为做好今年考试期间各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保障考试顺利进行,自6月2日至7日,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开展“护考”亮剑暨深化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集中统一行动,集中查处一批农用车违法载人、变形拖拉机等农机车辆违法行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违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堵塞管理漏洞。

  城区以进出城主要道路为重点,确定新西环-侯营路口、新南环-聊阳路口等18个关键路口为重点执勤点,由大队领导带队设点执勤,严查严控。其中10个重点路口由支队领导带领机关科室协助所在大队执勤。其他县(市、区)以进出城主要路口为重点,自行确定执勤站点,严把进城、出城关口。重点监控校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未取得校车标牌或使用不符合规定车辆非法从事接送学生、幼儿;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变型拖拉机超载、号牌公告作废仍上路行驶、非法改装;酒驾、毒驾、超限超载、闯信号灯、涉牌涉证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6月2日至7日,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同步开展此次集中统一行动,各执勤队伍准时到岗到位,严查超员、非法改装、违法载人以及农机车辆违法等交通违法行为,从快从严打击、从重从速处罚,做到发现一起,坚决制止一起,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吊销证照的吊销证照,该拘留的拘留,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一律不予放行。对查处的接送学生车辆严重超员超速的,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一律按照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载人3人以上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严格做到卸客转运。对无牌上路行驶、逾期未报废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一律扣留车辆。对涉及农机车辆违法的,处罚的同时要做好登记记录,每日报支队交管科汇总。 (记者 张 洁 通讯员 范 勇 张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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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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