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锡庆

2017-05-11 15:26:00来源:作者:

    多年来,省住建厅一直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家庭住房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市县将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住房问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省委、省政府文件下发后,省住建厅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细化落实措施,会同省民政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推进退役士兵住房保障专项行动,明确时间节点、实施步骤和支持措施;明天下午将召开全省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视频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一是细化实施步骤。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按照摸底核实、建立台账、实施保障、复查验收四个阶段组织实施,每个阶段都明确了具体时间节点,只能提前,不能拖后,630日前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全部落实保障措施。二是优化保障方式。充分尊重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意愿,结合市县保障性住房存量实际,灵活采取实物配租、实物配售及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现有房源充足的市县要直接实施保障,现有房源不足的市县要按规定进行轮候,领取租赁补贴的要及时发放到家庭。三是完善支持政策。在统一标准、统一政策的原则下,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优先给予保障,做到应保尽保。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所需资金,由当地政府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四是加强调度督导。省住建厅、民政厅将建立“周调度、周通报”制度,对每个阶段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任务未完成的地方责任单位,严肃问责。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赵洪栋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