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2017-09-12 09:04:00 来源: 大众日报 作者: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682

  潍坊诸城市龙都街道王家化村的王某某养貂厂,离居民区很近。养貂厂貂粪乱堆臭味重,造成空气污染、地下水污染,还导致树木枯死(同村王德文所种),树木损失未赔偿。举报人从2013年开始上访,从村委到潍坊市环保局,均未解决。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王某的养貂场位于龙都街道王家化村西北,距离王家化村住户50米,养殖粪便临时存放在貂场北边坑塘的岸边,举报人在坑塘半坡种植的杨树有12棵枯死,未申请农业部门鉴定,也一直未得到赔偿。举报人曾于2017年5月上访,5月12日诸城市环保局会同龙都街道办事处进行了现场查处,龙都街道办事处组织对粪污进行了全面清理。执法人员向举报人进行电话反馈,信访人表示基本满意。6月12日,诸城市环保局以“信访事件答复意见书”形式书面反馈举报人,举报人签字接收,表示基本满意。此后,该养殖户将产生的新粪便随意存放,产生新的污染。

  是

  责令改正

  8月20日已将新产生粪便清理完毕。并要求王家化村10家养殖户关闭搬迁。目前已关闭搬迁完毕。由畜牧部门向养殖户提供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服务,指导养殖户配套建设养殖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对举报人的杨树死亡一事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让举报人满意。

  2

  684

  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路东湖大厦,城管、工商、公安集体执法,未出具任何书面关停通知(仅出具历下区政府关于依法关停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要求正常营业的餐馆关停(餐馆手续齐全,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隔油池)。投诉者拒绝强权执法,要求政府公开关停的法律依据。

  济南市

  其他

  东湖大厦属于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2017年8月2日,大明湖街道办事处对东湖大厦一楼餐饮业户下达了《告知书》,告知相关业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有关执法部门人员现场向餐饮业户做了法律解释。8月6日,多个执法部门联合向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及个体餐饮业户,下达了《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要求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生产经营设备,并多次上门做解释工作。不存在“强权执法”问题。

  否

  3

  685

  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122号奥斯卡小区内菲纳酒吧,每天营业至凌晨三五点钟,歌舞演出和顾客喧哗扰民严重。酒吧东、北、西三面15米内均为居民住宅楼,兰山区工商局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违法颁发营业执照。举报人要求吊销营业执照,依法取缔酒吧。

  临沂市

  噪声、其他

  1.经调查,菲纳酒吧营业时间为20:00-次日凌晨2:00,通过走访周边住户和群众,多数反映凌晨3点左右,经常有醉酒顾客在店外喧哗、打架斗殴以及摩托车产生噪音。2.该酒吧经营单位为临沂市鼎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在兰山区工商局登记注册。按照当时登记注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应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卫生许可证、消防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前置审批材料和名称核准表、申请表、场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兰山区工商局不存在违法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3.吊销该酒吧营业执照无法律依据,兰山区工商局无法进行吊销。

  是

  停产整治、约谈

  1.该酒吧已经停业整顿,同时要求酒吧规范门前管理,避免噪音扰民。2.要求银雀山街道南关社区居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日常管控。3.要求兰山区工商局、兰山区卫计局、兰山环保分局、兰山消防大队、兰山区食药监局等审批、主管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加强监管。

  4

  686

  潍坊青州市庙子镇乡镇驻地北面,有三家砖瓦厂,粉尘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

  信访反映的是青州市昌晟新型节能建材厂、青州市华冠新型建材厂、青州市宏运建材厂三厂;三家企业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粉碎车间安装布袋静电除尘设施,生产车间采取密闭措施降噪,物料堆场采取覆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2017年2月10日经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检测,相关数据符合行业标准。

  否

  5

  687

  临沂市兰陵县农场路南头,有一家兰陵兰清环保垃圾发电厂,通过渗井渗坑向地下排污水(未处理);生产时冒黑烟,有刺鼻味道。督察组进驻后已停产。

  临沂市

  水、大气

  1.该公司为兰陵县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已取得环评手续,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配套建设日处理240吨的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排放要求,并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兰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该公司处于调试初期,调试期间共产生渗滤液6410立方。其中,3550立方由该公司渗滤液处理站自行处理(渗滤液处理站调试周期较长,目前还未达到设计能力),210立方由兰陵县城管局协调外运至兰陵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未经处理的渗滤液2650立方存放于厂内调节池内。现场核查发现未经处理的渗滤液与该公司登记未处理渗滤液数量一致,未发现通过渗井渗坑向地下排污水现象。2.该公司烟气净化采用“旋转雾化器脱酸反应塔+活性炭喷射+消石灰喷射+袋式除尘器+SNCR”工艺,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投入使用与兰陵县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运行。2017年7月9日,该厂因机器故障导致烟囱短时冒黑烟,已立即处理并于30分钟后恢复正常。根据《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该公司在调试期间发生短时间轻微黑烟在国家标准控制以内。2017年6月8日,该公司委托山东精诚检测公司对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经监测,4个重要点位各3次检测臭气浓度均在18mg/m3以下,低于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二级新扩改建二级排放标准。3.经查,该公司未停产,#1锅炉自8月8日至8月14日停炉检修,8月15日后#1锅炉正常运行。

  是

  责令改正

  针对兰陵县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站实际处理能力与实际产生量不匹配的问题,兰陵县环保局于8月18日对其下达了《关于责令兰陵县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严格控制生活垃圾进厂量的通知》(兰陵环字﹝2017﹞104号),要求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控制垃圾进厂量,渗滤液在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县污水处理厂。

  6

  688

  烟台龙口市龙族海景小区外有24个企业排气筒,居民家中飘入白色纤维状颗粒物和黑色颗粒物。

  烟台市

  大气

  1.从龙族海景小区西南、东南两处楼楼顶观察,的确可见24个排放口,其中东海热电有限公司10个,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14个。2.东海热电有限公司有环保验收手续,现有10座烟囱,分别为3个主烟囱、7个临时烟囱,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已联网运行。煤场有防风抑尘措施。现场检查发现仓库门口地面有少量石膏粉,易造成扬尘,现场要求其立即整改。3.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解铝项目现有9个烟囱,年产48万吨电解铝项目现有11个烟囱(6个不可见),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已联网运行。本次检查发现原料库门口地面有少量石油焦易产生扬尘,现场要求其立即整改。4.8月18日、19日走访了54户(龙族海景32户、星海湖畔8户、海韵苑5户、碧海苑9户)家庭,其中反映白色纤维颗粒物0户,反映黑色颗粒物3户。龙族海景小区及周边环境种植了大量柳树、杨树及法桐系树木,白色纤维状颗粒物应为树木花絮。因该区域有煤炭运输车辆经过,反映的黑色颗粒物应为道路扬尘所致。

  是

  责令改正

  1.8月19日,龙口市环保局对现场进行了复查,撒漏石膏和石油焦全部清扫清理完毕。2.检查过往煤炭运输车辆防扬尘措施,加强该区域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7

  689

  滨州市滨城区市东街道办事处清怡小区,下水道化粪池多年未清理,小区沿街商铺开设餐饮,排烟口朝向小区。

  滨州市

  油烟

  8月18日,滨城区组织区协调联络组、区环保局、区执法局、区食药局、市东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下水道化粪池多年未清理问题。经调查,小区自治服务办公室每两年对小区化粪池清理一次,2016年5月由市卫生清运大队进行了最近一次清理(开据相应票据)。经现场调查,化粪池运行良好,没有发现异味,不存在多年未清理的问题。2.小区沿街餐饮排烟口朝向小区。经调查,沿街商铺26家,其中5家餐饮门店油烟排放口朝向小区(1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4家未安装),排污口及周围墙壁存在油烟污染。现场检查组责令立即改正,截至8月19日17时,5家餐饮门店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造成的墙面污渍及墙面附着杂物已经完成清理,废弃油烟排放口完成封堵,并对污染墙面进行了粉刷。

  是

  责令改正

  对4家餐饮企业实施责令整改,8月19日已整改到位。

  8

  690

  滨州市邹平县码头镇归苏村西北角有一家面粉厂,停产后厂区用来堆放化工废料,多次向市长热线反映未解决。

  滨州市

  固废

  1.群众举报的化工废料,是不法分子非法倾倒的不明酸性废物经投加石灰中和预处理后的固体废物。2016年11月1日,接举报后邹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6年11月21日,省环科院鉴定认定为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亦认定为有毒物质。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先后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2017年1月24日,张彬彬和孟祥州被邹平检察院批准逮捕(赵雷因严重疾病取保候审)。2017年3月18日,该案侦查终结,目前,该环境污染案件仍处于公诉阶段。该案件发生后,为减少对环境影响,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指导添加石灰进行中和,但一直未转移。其后多次联系省内外处置单位,均因库存及转移量过小等问题未转移处置。8月14日,码头镇政府与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2.8月18日,现场检查时,码头镇政府已对院内的废物进行了预处理并装袋待处置。8月18日下午17点19分,院内废物已全部转移完毕。

  是

  责令改正、问责

  2016年11月已立案侦查,目前处于公诉阶段。

  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

  9

  691

  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36号鑫苑国际城市花园小区一期,地下车库进出口在举报人所在22号楼主卧室的窗口正下方,机动车进出坡道时产生震动、车辆噪声扰民。向12345反映未解决。物业称此为开发商设计,无权更改。

  济南市

  噪声、其他

  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36号鑫苑国际城市花园一期地下车库出入口位于小区内最南端东西路口22号楼与21号楼之间,地下车库出入口在举报人22号楼1单元101室主卧室的东侧下方,路面为10米搓板式减速带坡道,车库出入口附近无禁鸣、减速、降噪的相关提示。由于出道口紧连举报人主卧东侧窗户,过往车辆鸣笛或在出入口上下坡时均会产生震动和噪声,会不同程度的影响举报人的生活,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由于举报人家中无人,电话联系举报人对其反映机动车进出坡道时产生的震动、车辆噪声等情况做了进一步了解,并于8月19号上午9时在举报人家中进行了协调。

  是

  责令改正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协调鑫苑物业在车库进出口明显位置安装“禁止鸣笛”及“减速慢行”提示标志,现已安装到位;2.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居委会、物业公司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协调。物业与举报人协商拟将现有的“两进一出”(两进即鑫苑小区有两个车辆进口,分别位于19号楼北侧和21号楼西侧。唯一出口位于22号楼下)改为“两出一进”(即将19号楼北侧进口改为出口,其他出入口不动。)分流部分车辆,减少振动噪音,并由物业负责利用业主微信群进行提示,8月20日建立车辆引导标识,8月21日完成车辆“两出一进”;3.为减轻坡道震动声音,经协商由物业负责对减速带进行修整,8月31日前修整完毕。

  10

  692

  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依山村,村书记和村主任开山采石,造成大气、噪声污染。8月13日举报过,8月15日晚上-16日早上,村里现将设备拉走、高压线剪断、打扫卫生,应付检查。副市长进村落实情况,镇、村委收买村民录口供,阻止村民如实反映。

  枣庄市

  其他

  1.联合调查组除对8月15日现场做笔录的2名村民进行了问询、签字外,又扩大了问询对象范围,对31名村民进行了调查问询,并当场签字确认;向区公安分局桑村派出所调取了进出村路口的视频监控情况;向区供电部调取了高压设施现状和用电情况;对有关村干部进行了问询、签字。2.关于“山亭区桑村镇依山村,村书记和村主任开山采石,造成大气、噪声污染”问题(该转办件是第四批308号转办件),已于8月16日16时办结,并如实上报。3.关于“8月15日晚上-16日早上,村里现将设备拉走,高压线剪断、打扫卫生,应付检查”问题。“枣庄山亭桑村化良庄南十字路口”及“枣庄山亭桑村依山口村中央”两处视频监控点2017年8月15日18时至8月16日12时的视频监控录像,该两处监控点为出入山亭区桑村镇依山口村必经之路的监控点,未发现有从依山口村拉采石设备及打石子设备出入的车辆。区供电部调查取证显示,桑村镇依山石料厂用电变压器和高压线路在2013年9月份被区政府联合执法拆除。2017年8月18日再次现场检查,其变压器处于拆除状态,高压线路T接弓子线处于断开位置,2013年10月后用电量为零。其所使用的高压线为1万伏特电压,现场无法直接剪断,否则会发生人身安全事故。4.关于“副市长进村落实情况,镇、村收买村民录口供,阻止村民如实反映”问题。8月16日上午,调查组对8月15日走访时做笔录的群众李某合、李某跃2人进行了问询,2人均表示8月15日的笔录无人授意、安排。调查组又向依山村支部、村委会所有成员4人及郭村办事处书记、办事处副镇长进行询问,6人均明确表示对此事未作任何授意或阻止村民反映问题。被调查的31名村民均明确表示该采石场早就断电拆除了设备,没有人、也没听说有人授意村民怎么说或阻止村民反映问题。

  否

  11

  693

  临沂市沂南县铜井镇新王沟村:1.西北角有一家铜象水泥厂,水泥厂东北角有多家石料厂,粉尘及路面扬尘严重。向当地环保局投诉后,仅洒水一两天,未实质性解决。且该工艺为落后产能,希望取缔。2.村里生产肠衣的作坊、动物内脏加工作坊,晾晒时有臭味产生。

  临沂市

  扬尘、大气

  1.群众反映的铜象水泥厂系临沂铜象水泥有限公司,现为一家通用水泥粉磨站。该公司原建设的4座Φ3.4×12米机立窑生产线,属落后淘汰产能,已于2013年4月完成拆除,并通过了省、市经信委和县经信局验收。现场勘查发现,水泥厂周边现有2家石料厂和1家建材厂,分别是刘某春石料厂、刘某选石料厂和临沂铜象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2015年10月沂南县铜井镇政府对刘某春和刘某选2家石料厂进行彻底拆除,原址尚存有一定数量的石子、石粉等露天存放未覆盖,石料厂门口的村村通道路破损较重,车辆经过易产生扬尘。临沂铜象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预拌砂浆加工销售,厂区内有部分砂土原料露天堆存在厂区北侧。2.经查,新王沟村内生产肠衣、加工动物内脏作坊两处,生产和晾晒时存在臭味污染,一处为冯某普肠衣加工作坊,已断电停产,但是设备未清除彻底,另一处为冯某标肠衣晾晒作坊,院内存有原料残渣未清理,导致异味产生。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1.对临沂铜象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堆存易产生扬尘环境违法行为,沂南县环保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目前,其所堆放的砂土已进行覆盖密闭。对刘某选露天堆存石子、石粉、砂土环境违法行为,沂南县环保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目前,其所堆放的沙土已进行覆盖密闭。对刘某春露天堆存石子、石粉、砂土环境违法行为,沂南县环保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目前,其所堆放的砂土已进行覆盖密闭。2.2017年8月20日冯某标已将原料残渣清理干净;2017年8月21日冯某普加工设备拆除清理完毕。3.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村村通道路破损,易产生扬尘问题,责令沂南县铜象建材组织对破损道路进行修整,并加大洒水抑尘力度,确保路面清洁无扬尘。

  12

  694

  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南侧,镇化工园区24小时排放废气(夜间严重)。

  济宁市

  大气

  1.反映的化工园区,即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原名为济宁市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2009年5月由金乡县政府批准成立。2.目前园区运行企业共16家,各企业都按照环评要求安装了大气治理设施,并全部完成环保验收。园区重点监控企业均严格按照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对企业外排废气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监测监控联网,数据上传正常,满足国家排放标准。3.金乡县近年来督促企业进行了多项重大大气污染治理改造,如民生煤化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黑猫炭黑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对装卸车异味进行治理、阳光化学车间异味治理、凯赛生物车间异味治理、如意印染污水站异味治理、汇能化工装卸车和罐区异味治理等,对改善园区大气环境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正在进行的异味治理重大整改项目还有民生煤化装车线尾气收集治理、安多特厂区异味治理、汇能化工污水站异味治理,正在考察制定方案的有凯赛生物污水站异味治理、阳光化学焚烧炉尾气治理等,治理项目完成后,将再次提升园区整体大气环境质量。4.金乡县定期、不定期的对企业异味进行监督性监测。2016年9月21日-23日,园区管委会和县环保局对园区多家企业进行厂界臭气浓度监测,发现有4家企业(阳光化学、凯赛生物、亿盛实业和康德瑞化工)异味超标,针对四家企业异味超标问题,金乡县环保局对涉事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完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年10月23日,山东嘉源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再次对园区企业进行厂界臭气浓度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5.2017年8月10日-11日,园区管委会和县环保局委托山东嘉源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多家重点企业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8月18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后,再次委托山东嘉源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园区周边及重点企业进行厂界臭气浓度及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

  是

  责令改正

  金乡县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环保意识,加快推进民生煤化装车线尾气收集治理、安多特厂区异味治理、汇能化工污水站异味治理、凯赛生物污水站异味治理、阳光化学焚烧炉尾气治理等废气治理项目,继续加大对园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园区空气质量。

  13

  695

  烟台招远市张星镇南于家庄村,废金矿堆放在村西头的窑厂里,水被污染导致村民无法种地。

  烟台市

  水

  1.“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南于家庄村,废金矿堆放在村西头的窑厂里”问题:经现场检查和核实,该窑厂已于2005年废弃,现场没有发现废金矿堆放现象。2.“水被污染导致村民无法种地”问题:8月18日下午,招远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砖窑厂周边进行了踏勘,发现砖窑厂附近农田庄稼和植被长势良好。同时,在砖窑厂附近300米范围内发现一口灌溉水井,位于砖窑厂西南方向,经过对该大口井和砖窑厂南侧、北侧雨水坑取样监测,PH、COD、氯化物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氰化物、铜、铅、砷、铬(六价)、镉均未检出。地下水流向从东北向西南,灌溉井位于砖窑厂的下游。监测项目齐全,水没有被污染。

  否

  14

  696

  济南市市中区舜玉小区南区,市里整治环境,将附近的农贸市场取缔,原市场商户自己租用了57号楼一层,卖菜、卖家禽,24小时噪声及异味扰民。办事处称小区有整体规划,但未告知整体规划落地时间。

  济南市

  噪声、大气、其他

  1.举报人反映的原市场商户租用57号楼一层卖菜卖家禽问题属实,舜玉路街道办事处于8月15日,对该处卖菜、卖活禽的商贩进行了集中取缔。2.在57号楼一层有装活禽的笼子及部分经营用具,有异味,现场未发现卖菜、卖家禽的人员。

  是

  关停取缔

  市中区政府责成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进行处理。1.8月18日将现场经营所用物品全部清理完毕,并安排环卫所对地面及店面用喷水车进行了清洗,清除异味。2.制订了小区整治计划,并于8月20日公示,10月中旬全部完工。

  15

  698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华泰电厂北门斜对面有一家化工厂,厂内有一个裂解塔排放废气,路过时就能闻到。

  东营市

  大气

  经查,项目位于大王镇李桥西村一处院落,建设产10000吨不溶性硫磺项目,2009年建成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设备整体无电源接入和动力装置,主体装置已严重腐蚀、锈迹斑斑,已丧失生产能力。蒸馏塔附近有异味,经第三方检测,蒸馏塔附近臭气浓度超过厂界臭气浓度标准,院落周边臭气浓度达标。

  是

  关停取缔

  因厂区闲置已久,现场较乱,大王镇政府对厂区废物、路面、异味装置进行了清理。

  16

  699

  莱芜市莱城区牛泉镇大庄村洪新砖厂、莱城区牛泉镇毕毛埠村俊峰空心砖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大北冶村大北冶煤矸石砖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冢子村鑫盛新型墙体砖厂:排放刺鼻气体,污染大气;原材料未覆盖防风抑尘网;无环评手续;部分企业没有安装在线检测设备。曾向莱芜市环保局及莱芜市市长热线反映,未解决。

  莱芜市

  大气、其他

  1.莱芜市鲁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全面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生产设备已严重破损老化,不具备生产能力;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冢子村鑫盛新型墙体砖厂、莱芜市莱城区牛泉镇大庄村洪新砖厂,停产多年,现场已无设施、厂房。2.莱城区牛泉镇毕毛埠村俊峰空心砖厂,2017年8月18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未执行莱城区环保局先期下达的停产决定,擅自生产。且生产过程中,未正常使用治污设施,有部分原料露天存放,无防风抑尘网,无环评手续,企业没有安装在线检测设备。3.前期,莱城区环保局接到信访举报反映该厂大气污染,对该厂涉嫌“未批先建且建成投产”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

  是

  责令改正、查封扣押、立案处罚

  1.莱城区牛泉镇毕毛埠村俊峰空心砖厂已停止生产、原料已覆盖。区环保局对该厂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违法行为已立案,并将移交公安部门。2.该类企业不符合安装在线检测设备的要求。3.严格执行停产决定,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生产。

  17

  700

  烟台莱阳市吕格庄镇,宜陶矿业,粉尘污染严重。

  烟台市

  大气

  烟台宜陶矿业有限公司位于莱阳市吕格庄镇西野头村东北方向。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主要生产钾长石粉,年生产能力1200吨。烟台宜陶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有粉尘产生。莱阳环保局已于2013年要求该公司在破碎工艺安装了布袋除尘,2014年9月对原料堆放场铺设了抑尘网;2015年5月对尾矿堆场铺设了抑尘网并种植绿化草。2014年11月28日、29日,莱阳市环保局委托青岛京诚监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监测,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01,标准值30 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值3.5kg/h)。但是厂区外部分运输道路未安装喷淋装置,导致运输过程产生粉尘。

  是

  停产整治

  要求环保部门和吕格庄镇政府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如果宜陶矿业在日后市场好转的情况下开工生产,要严格督促其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8

  701

  在潍坊,每到春天农民用氯化苦(剧毒化学品)熏地,破坏土壤,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健康。

  潍坊市

  土壤、大气

  氯化苦是我国合法产品(农药登记证号PD84129),登记用于土壤处理防治根结线虫、黄萎病菌、枯萎病菌、青枯菌等,允许作为土壤熏蒸剂使用。由于氯化苦属高毒农药,为农业部列为限用性农药,要求由专业人员使用。潍坊市自2016年12月1日实施的《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对高毒农药提出了统一采购、统一储备、统一防治服务、统一监管、定点经营和政府储备的具体措施。氯化苦使用技术成熟,对人员无伤害,且无残留和环境污染问题。当前,氯化苦土壤熏蒸技术已被越来越多的农民接受,一批农民使用该技术走向了科技致富的道路。因此,认为氯化苦破坏土壤、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健康是缺乏依据的。

  否

  19

  702

  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76号茂岭花苑小区旁边CBD工地,施工过程中挖断居民供水水管,导致水质受到污染;且工地扬尘污染严重,晚间噪声扰民。要求将小区接入市政供水管道。

  济南市

  水、扬尘、噪声

  1.8月13日晚8:00,中央商务区项目拆迁施工中挖断了供水管线,8月14日晚8:00,经过维修后,恢复供水,8月15日晚8点因电缆被挖断造成停水,8月16日上午11点30左右恢复供水。经了解,开始恢复供水时自来水有浑浊现象。2.茂岭花苑小区东侧和南侧均为中央商务区项目拆迁片区,现状为拆迁清表后的工程渣土均采取了防尘网覆盖措施。因扬尘污染和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区执法局曾对该片区7件扬尘污染和4件夜间施工噪声扰民举报均进行了调查处理。紧邻该小区的4家施工单位于8月12日已停工。

  是

  其他

  历下区政府责成:1.有关执法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施工工地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巡查力度,及时受理和办理噪声扰民的投诉,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严格处罚。2.区疾控中心于8月18日对该小区1号楼、2号楼的供水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二次供水池水质达标,供水管道出水口细菌超标,现已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对供水管道进行消毒杀菌。3.历下区政府和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与市供水集团协调推进中。在未接入市政管网前,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将做好水质定期检测,保证该小区用水正常安全。

  20

  703

  济南市市中区马鞍山路52号8号楼1单元502室养鸽子,鸽子粪便及其他垃圾污染严重。

  济南市

  垃圾

  8号楼1单元502住户在自家阳台饲养12只信鸽,饲养信鸽通过中国信鸽协会认证,鸽棚登记编号0209号,检查中发现鸽笼内存有少量鸽子粪便和生活垃圾。

  是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四里村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及公安市中分局进行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规定,8月18日公安市中分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警告,并要求被举报人及时清理,防止产生异味。被举报人已于当日将鸽子粪便和生活垃圾清理完毕。

  21

  705

  潍坊寿光市:1.滨海工业园内企业(如龙威化工、光大国际垃圾焚烧厂、山东海化),化工气味污染严重。2.寿光市寿光神华电厂,废气不能达标排放。3.寿光市“散乱污”企业遍布海滩(如龙威集团寿光宏宇化工),在盐田排放污水,气味熏人。

  潍坊市

  大气

  1.龙威化工在滨海临港工业园项目原规划为罐装润滑油和聚氨酯薄膜项目,由于市场原因,公司未进行实质性投资建设,现建有办公楼一栋,其余土地闲置。光大环保能源(潍坊)有限公司建设潍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完成环保部要求的“装、树、联”工作,项目自运行以来,未发现有超标排放情况。海化集团现有生产项目主要有原盐、纯碱、氯碱、溴素、氯化钙、硫酸钾、小苏打等各类无机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发电等。上述企业不存在化工气味污染严重问题。2.寿光神华电厂环保手续其全,1#2#锅炉运行正常,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正常,DCS曲线显示运行正常,在线检测数据达标排放,除2016年11月4日1#锅炉脱硝设施故障造成氮氧化物日均值超标被行政处罚外均达标排放;同时,对外排烟气进行了监督性比对监测,人工监测数据与在线监测数据比对结果合格,近期在线检测记录显示无外排烟气超标情况。3.寿光市海滩都在防潮坝以外,在海滩内没有建设任何工厂、企业,不存在“散乱污”企业遍布海滩的问题;寿光宏宇化工有限公司在“四评级一评价”中评价等次为“差”,自2017年3月份开始停产整改,目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往盐田排放废水、气味熏人的问题。前期已对该企业进行了断水、断电、清原料、清产品,但生产设备还存在厂内。

  是

  责令改正

  对寿光宏宇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设备进行拆除,目前拆除工作正在进行中,已完成约三分之一。

  22

  708

  青岛即墨市青烟路的北汇玻璃厂,企业排放刺鼻气味,下雨时厂内含油污水随雨水外排。曾向12345反映,环保部门回复称各项指标正常。

  青岛市

  大气、水

  青岛北汇玻璃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青烟路866号,1985年建厂投产,原名青岛第二玻璃厂,1999年更名为青岛北汇玻璃有限公司,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是3台煤制气发生炉燃煤产生的煤气经窑炉燃烧后产生的废气、清洗玻璃产生的清洗废水和日常生活污水。2014-2015年6月,因排放氮氧化物超标,即墨市环保局先后4次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2015年6月,该公司配套建设了SCR工艺脱硝设施。自2015年7月至今,在日常环境监察、监督性监测和第三方监测中,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经现场核查,该公司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正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清洗碎玻璃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8月18日现场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符合标准,公司北墙外因墙基高于路面约2米,有少量雨水从墙基渗出,公司无产生含油废水的生产工艺,现场检查未发现外排含油废水,也未闻到刺鼻性气味。

  否

  23

  709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医院北侧商务港的明日岛烧烤店,油烟、噪声扰民。

  德州市

  大气、噪声

  经查,明日岛烧烤店位于德州市德城区人民医院北侧商务港北临,夜间在店门前露天空地经营烧烤,临近居民区,该店因属临建、面积小、长期夜间经营,逃避监管,其露天烧烤、声音嘈杂问题影响到了周边居民,举报问题属实。

  是

  关停取缔、约谈

  对明日岛烧烤店扰民问题,责成店主将店内烧烤设备运走,招牌摘下,并停业整改。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24

  710

  临沂市北城新区雨水、污水排入河里,且未实现雨污分流。人工河河水水质差,有臭味,在沂蒙路和上海路交叉口处尤为严重。

  临沂市

  水

  北城新区按雨污分流进行规划建设,开发建设过程中,基础设施与项目开发建设交叉施工,导致出现雨污错接和管道淤堵现象。我局已经发现这些问题,特别是沂蒙路与上海路交叉口上游的蒙河路方涵存在雨污错接问题,导致人工河水质差,有异味。

  是

  其他

  上述问题的整治已列入2017年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计划,通过疏通、检测、修复等措施,共计划整治30条道路管网,总长度98.89公里,总投资4700万元。该项整治工程年初已办理完成可研、环评、能评、立项等手续,并通过公开招标正在组织实施。工程实施完成后,雨污错接问题会得到有效解决。工程计划于2018年4月30日完成。

  25

  711

  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309国道郭家泉村段路东,森梓电器厂,金属加工时喷塑产生粉尘,烧煤产生烟尘,电焊产生废气,污染严重。

  滨州市

  大气

  邹平县临池镇森梓五金加工厂,无工商营业执照及任何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2017年8月18日,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喷塑工段配套有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检查时除尘器正在运行,但除尘效果较差,除尘室及喷塑设备周边粉尘多;该厂生产过程使用液化气为燃料用于烘干,未发现燃煤情况;现场检查发现有点焊机3台,其中1台正在使用。临池镇人民政府连夜对该厂进行了清理取缔,截至20日,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完毕。

  是

  关停取缔

  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取缔完毕。

  26

  713

  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借环保之名,取缔多家餐饮、饭店,造成市民生活不便。质疑地方政府“一刀切”的政策,矫枉过正。

  济南市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和历下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制订下发了《历下区餐饮业油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明确对以下3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依法予以关闭:1.居民住宅楼内。2.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3.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并非对所有的餐饮服务业项目进行关闭,不存在“一刀切”现象。历下区政府要求:1.正在加快便民服务设施规划布点工作,积极推进放心早餐工程、中心厨房配送中心、餐饮连锁服务经营等餐饮服务项目建设,打造便民“十五分钟生活圈”。对不符合三种情形的餐饮服务经营业户依法关停,维护和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2.各个街道办事处和有关执法部门及时向群众讲清楚说明白法律法规、政策和道理,积极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否

  27

  714

  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边辛村东侧有一个院子,院内停放多辆油罐车,罐口未密封散发刺鼻气味。举报人担心安全问题。

  淄博市

  大气

  经查院子为淄博张金矿业有限公司(位于中埠镇边辛村村东),在边辛村东淄博张金矿业有限公司院内有四辆化工车,该化工车为汽、柴油运输车辆,为淄博腾飞浩坤物流有限公司所有。8月18日下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过现场查看,于某某已将所有化工车开走,承诺不再往该院停放。

  是

  责令改正、问责

  加强对辖区企业和所有闲置院落的日常巡查监管,严防化工车辆乱停乱放。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网格员工作职责,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及时上报。

  诫勉谈话1人。

  28

  715

  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镇工业园区,长兴塑料助剂有限公司,不定时偷排废气;园区内有一家碳素厂之前污水是外排的,现在怀疑流入地下。

  济宁市

  水、大气

  1.关于“长兴塑料助剂有限公司,不定时偷排废气”的问题:济宁长兴塑料助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占地约43亩,位于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济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济宁长兴塑料助剂有限公司是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重点单位,《济宁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17年度工作方案》要求该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任城区环保局已聘请北京首创博桑有限公司环保专家帮助企业制订治理方案,并要求企业按照时限完成治理任务。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但厂区内还存在着刺鼻性异味。经调查,刺鼻性气味主要来源有:(1)生产工艺中酯化、中和、脱脂工序排空口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处理后经3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过密闭装置收集处理后经30米高空有组织排放;(3)成品过滤机、放空管排放的气体;(4)在清罐、开罐、加料、出料等工艺环节和产品运输时跑、冒、滴、漏造成废气无组织排放。2.关于“园区内有一家碳素厂之前污水是外排的,现在怀疑流入地下”的问题:在2013年7月以前,企业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9-2006),经排水口明渠排入厂区周围沟渠,并最终汇入天宝寺沟。所以,2013年以前存在废水外排现象。2013年7月,济宁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后,企业对原有直排口进行封堵,废水经地下管道进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送至济宁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2017年8月18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在线监控正常运行。

  是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任城区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责令济宁长兴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停产整治,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2.为进一步减少废气排放,减少异味扰民,该公司聘请第三方制订了整改方案,投资100万在集中收集处理的两个有组织排放口加装废气治理设备,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迁移污水处理脱泥操作车间,远离马路,废气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更换无泄漏密闭好的油泵,将过滤机全程密闭,对采样桶密闭处理,使用高效率冷凝器,密封真空循环水池,实现真空循环水的全密封降温;将计量罐、蒸馏罐、各原料储罐和成品装车管口、放空口全部引至车间三楼顶,进行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29

  716

  日照市东港区香河街道被划为禁养区后,养殖场被取缔,未给补偿。

  日照市

  其他

  经调查,东港区于2015年全面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制订了工作方案,规划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并按照“城市禁养区无偿清理,乡镇禁养区以奖代补”的原则,对2016年6月30日前乡镇禁养区内完成整治的养殖户,按照5-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补;对2016年6月30日后,仍然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养殖的,依法依规强制拆除,且不再享受奖补政策。我区香河街道山海路以南区域属禁养区,区域内共有养殖场(户)579家(城市禁养区32家、乡镇禁养区养殖户547家),其中属乡镇禁养区内的有456家养殖场(户)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清理取缔且符合奖补要求;其余91家于2016年6月30日以后完成关停取缔,不予奖补。按照《东港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禁养区整治验收办法》的要求,香河街道禁养区验收工作于2017年4月25日完成,至8月17日前,正在按程序拨付相关奖补资金。

  是

  其他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联合调查组迅速制订整改方案,连夜安排部署,同时组成5个工作小组,深入到涉及的21个村居,现场发放奖补资金。截至8月19日12时,奖补资金已经足额发放到养殖场(户)手中。

  30

  718

  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马家村村东有一家淄博广申玻璃纤维厂,距离新楼区不到10米,24小时生产,异味、噪声扰民。要求关停。

  淄博市

  大气、噪声

  1.距新楼不到10米问题。经实地测量,马家村住宅楼距离淄博广申玻璃纤维厂厂界7.1米,有环评手续,经环保部门审批(项目早于居民楼建成)。2.异味、噪声扰民,要求关停问题。2016年8月22日,委托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企业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标(山嘉测2016第J1057号)。但现场在厂区内检查时,一定程度上存有异味。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洪山镇党委政府于8月19日完成对淄博广申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落实断电、贴封等停产措施;2.洪山镇党委政府已经帮助淄博广申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初步确定搬迁厂址,计划3个月完成搬迁。

  31

  719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办事处窑北头村北,206国道550公里处,武汉商砼路对面,茂阳采光瓦厂,非法购置、处置、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无资质、无危废证,采用斧头砍、手拽方式作业。含铅硫酸随意倾倒。铅板硫酸废壳处置不当,造成资源浪费。废电池壳破碎机噪声扰民。拆解工人作业时无职业健康保障措施。曾向临沂市环保局反映,罗庄环保分局仅对该企业进行了批评教育,举报人要求取缔该厂。

  临沂市

  固废、噪声、其他

  1.举报人反映的茂阳采光瓦厂实为临沂市罗庄区茂阳彩钢厂,成立于2015年8月19日,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1311300009501,企业法人刘某某。该厂无危废品相关资质和行政许可。现场调查发现,厂区内零星蓄电池壳、铅片,东侧厂房曾有生产作业迹象,但现场未发现废旧铅酸蓄电池拆解设备、原料及产品。2.由于该企业厂房早已腾空闲置,无生产人员,无法判断“铅板硫酸废壳”处置方式、工人拆解工序和拆解工人健康保障等情况,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3.2017年6月19日,罗庄环保分局接到举报人通过12369环保微信平台举报。当日会同傅庄街道、罗庄公安分局傅庄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现场已腾空闲置。调查组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询查证,并对该处实施重点监控。4.现场发现5袋不明粉末状固体,重量6.29吨。

  是

  关停取缔、立案侦查

  1.对企业进行彻底关停取缔。2.立即对现场发现的粉末状固体就地封存,并组织抽样检测。3.公安机关对经营者、承包者展开立案侦查。4.举一反三,成立联合调查组经常组织对全区进行摸底排查,严厉打击涉铅违法犯罪行为。

  32

  720

  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上田家庄村,万和矸石砖有限公司,位于莱芜与泰安交界处,生产国家规定不允许生产的圆形孔砖,原材料没有进行覆盖产生粉尘污染,在线监测设备形同虚设,没有环评验收报告,排放刺鼻气味,夜间噪声扰民。先前反映过没得到解决。

  莱芜市

  大气、扬尘

  1.莱芜市万和矸石砖有限公司,选址位于莱芜市钢城区里辛街道上田庄村,属于莱芜市钢城区辖区。2.区发改局、经信局、城建局、市场监管局分别出具了针对该问题的意见。区发改局指出,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三、煤炭8、低热值燃料(含煤矸石)及煤矿伴生资源开发利用及设备制造。同时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三、煤炭7、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区经信局认为该项目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没有规定。住建部门只对烧结砖孔洞率进行要求,圆孔或方孔不属于主要性能指标要求范围。区市场监管局在现场检查后作出的情况说明中指出,自2017年3月23日起《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2011)转为推荐性标准。3.关于“原材料没有进行覆盖产生粉尘污染”的问题,区环保局已责令改正,立案处罚。4.2008年4月19日通过莱芜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环评批复中没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且没有被确定为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根据《莱芜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规定》要求,无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强制要求。5.关于“排放刺鼻气味,夜间噪声扰民,先前反映过没得到解决”的问题,该事项钢城区环保局曾收到过举报,并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8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停产,待企业投入生产后,对其进行监测,并将根据监测数据做出相应处理。经走访上田庄村部分村民,均反映该企业无噪音和异味。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017年8月18日,钢城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处罚。8月20日料场覆盖完毕。25日前经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后方可投入生产。

  33

  721

  淄博市张店区湖田镇柳行村南,有一化工厂,其管道占用耕地,并存在粉尘污染,且垃圾堆放影响环境。

  淄博市

  大气、垃圾

  自2015年6月开始,淄博市临淄区热电厂有限公司拟为化工园区输送暖气,开始占用湖田街道办事处柳杭社区土地,建蒸汽输送管道支架地桩基础,经测绘公司测量,共占用土地面积361.25平方米,占地地类为耕地,其中242.25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非法占用占有土地。2015年6月15日,张店国土分局依法立案查处;2015年7月15日依法下达《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国土罚字[2015]第D025号)。粉尘污染情况存在道路扬尘。垃圾堆放问题,共有垃圾和渣土堆2处,垃圾占地约2平方米,渣土占地约5平方米,已进行清理。

  是

  责令改正、问责

  1.对垃圾进行清理;2.定期洒水降尘,防止粉尘污染;3.对242.25平方米土地进行设施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诫勉谈话1人。

  34

  722

  济宁市金乡县王丕镇北面康桥工业园区,丽华机械加工厂,凌晨2点开始作业,喷漆排放刺鼻气味,并外排废水。

  济宁市

  大气、水

  1.本转办单反映的丽华机械加工厂与第五批481号转办单为同一企业,位于王丕街道康桥产业园内,6月中旬完成建设,该企业喷涂车间有环评审批手续,但未经环保验收。2.关于该企业凌晨2点开始作业的问题。8月16日,调查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但喷涂车间有生产迹象,通过调取6-8月份用电清单发现,该企业在这段时间存在生产行为。3.关于该企业喷漆排放刺鼻气味问题。2017年5月,该企业共投资260余万元建成喷漆流水线一条,其中投资86万元配套建设了旋流除尘塔、脱水器、活性炭吸附净化器、喷淋箱等污染防治设施,废气通过水旋处理、喷淋塔+多边球处理、活性炭吸附等工艺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17年6月,山东国正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项目厂址及周边区域进行验收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接到转办件后,调查人员对该公司周边群众进行调查走访,调查结果表明该企业生产时周边没有喷漆气味。4.关于外排废水问题。该企业分东西两个厂区,东厂区按要求配套建成一座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微电解+A/O接触氧化+芬顿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日处理能力为15m3,并建成300m3的事故应急池一座;企业生产废水经过车间内管网收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西厂区用水车间为喷涂生产线,建有水旋处理系统,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不外排。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该企业喷涂车间未经验收,擅自进行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8月16日,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7年8月19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十万元整。2.县政府责令丽华机械加工厂切实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完善手续办理,取得环保验收批复后方可投入生产。

  35

  724

  临沂市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沃尔沃路与长安路交汇处向东1000米路南,在芝麻墩村的养殖厂内,有一墨水厂,没有治污设施,下雨时排放黑色污水。另外反映芝麻墩村养殖厂内养殖户烧柴冒黑烟问题。

  临沂市

  水、大气

  1.反映在芝麻墩村的养殖厂内,有一墨水厂,没有治污设施,下雨时排放黑色污水问题。经查,该墨水厂位于芝麻墩街道芝麻墩村村东,业主张某某,主要从事散装成品墨水来料分装,生产工艺主要为灌装、包装工序。该墨水厂属“散乱污”企业,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2015年8月,张某某因病做手术,该厂停产至今,现场生产设施为三个容积为1m3的塑料桶,桶内有残存的部分墨汁原料,存放原料的塑料桶及桶内原料一直未搬离。2017年8月6日,采取了断电措施。经查,该厂雨污未进行分流,残存的部分原料一直未进行清理,下雨时可随院内雨水口流出,现场未见明显痕迹。2.养殖户烧柴冒黑烟的问题。经查,该养殖户为陶某某,该养殖场位于限养区,占地面积1150平方米,存栏量为羊20只、猪20头,符合规范化养殖要求。该养殖户在院内西南角有一个直径一米的铁锅木柴火灶,用来煮土豆喂猪,已停烧2个月左右,锅已损坏。

  是

  关停取缔

  1.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该墨水厂生产设施、残存的部分原料及包装纸箱进行了清理取缔,并对雨水沟渠进行清理。2.对该柴火灶进行彻底拆除。

  36

  725

  济南市长清区恒大绿洲小区2期,泄洪沟内有污水,散发臭味,有淤泥污染。要求截断污水并清理淤泥。

  济南市

  水

  恒大绿洲小区二期,泄洪沟内现场确实存在污水,河道内也存在淤泥。经多方查找,造成污水排放的原因是由于恒大绿洲小区二期沿街商铺污水管道连接大学路污水主管网接口处破裂,造成污水流入泄洪沟。

  是

  责令改正

  1.长清区住建委迅速责成恒大绿洲小区物业公司对排污口进行封堵,现已无污水流入。2.长清区住建委责成恒大绿洲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对泄洪沟内淤泥进行彻底清理,目前已调集大型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安排专人加强巡查,避免出现新的污水排放问题,彻底还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37

  726

  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杜安村,有一大型石子厂,排放粉尘、噪音,现已停产,准备等督察组走后再生产。

  枣庄市

  扬尘、噪声

  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双顶山石灰岩矿开发项目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环评审批、环评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等手续齐全。2017年4月6日,区安监局对其下达了停产整改指令书;该公司接到指令后于4月6日停止了生产经营活动,并实施整改。该企业并不是因为中央环保督察而临时停止生产。举报人反映的排放粉尘、噪音的问题应该是停产前期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情况。

  是

  责令改正

  区委、区政府责令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针对转办件反映的排放粉尘、噪音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扬尘点、噪声源逐一排查,制订详细整改方案,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区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局、安监局、张山子镇政府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待该公司各项整改项目完成后,组织联合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38

  728

  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大道北外环,乐华陶瓷公司南大门西侧,有人占用绿化用地盖违建板房做快餐,排污水,导致环境脏乱差,并占用人行道经营。该问题持续了四五年,投诉执法局不作为推诿。

  德州市

  水、其他

  1.该处房屋为乐华陶瓷2008年为建厂期间管理施工车辆进出而建的临时板房,后因2014年公司大门东移,该处板房被废弃,后交由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赵某某使用,之后发展为小吃经营点,针对此事乐华陶瓷已出具书面证明。2.该板房处于北外环道路中间线北35米处,属于绿化用地,占用绿化用地36平方米。3.此处用地不属于人行道,不属于占用人行道经营。4.污水问题主要是由于近日连续降雨,致使板房周边路面存有积水,造成环境脏乱差。

  是

  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经连夜对临时板房使用人员做工作,该板房已于2017年8月19日上午,由当事人自行拆除,小商小贩已被清理,污水、占用绿化、占用人行道等问题已自然解决。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1人。

  39

  729

  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大张庄村,有一规模化养鸭场,散发臭味,排放污水,并称枣庄市12369泄露了举报人电话。

  枣庄市

  畜禽、大气、水

  1.该养鸭场位于涧头集镇大张庄村南侧,属畜禽控制养殖区,经营者陈某某。该养殖场原有鸭棚7个,养殖肉鸭6000只,有粪污沉淀池2处。虽然设置粪污沉淀池,但沉淀池满后,造成部分外溢。8月4日,台儿庄区接到12369枣庄市长热线举报问题后,涧头集镇立即对举报问题展开调查,要求养殖场按照区畜牧水产局6月28日下达的执法监管工作巡查记录表所列整改事项进行整改。截至8月17日,该养殖场仍未整改,涧头集镇与该养殖场进行了协商拆除。8月17日晚,涧头集镇帮助其联系好买方,8月18日早晨将肉鸭全部售出,下午2:00涧头集镇帮助业主协调设备进入现场实施拆除。2.针对转办件反映的枣庄市12369泄露举报人电话问题,经调查,8月4日,台儿庄区接到的举报件为匿名件,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所以台儿庄区在转办过程中不存在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可能性。

  是

  关停取缔

  8月18日下午,区环保督察交办事项落实组到现场督办时,涧头集镇正在帮助业主实施拆除,市环保督察交办事项落实组到达现场时,养鸭场鸭棚已全部拆除完毕,吸粪车正在粪污沉淀池内及外溢部分畜禽粪便进行处理。截至8月21日下午,涧头集镇大张庄村陈某某养鸭场在前期拆除完成的基础上,已将场地内剩余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吸粪车抽取沉淀池内及外溢粪污36车运送至台儿庄区清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畜禽粪便已处理完毕。场地及周边环境也已整治完成。

  40

  730

  东营市利津县盐窝镇小牟李村,村西边有一个粮食烘干点,没有环保手续,使用燃煤锅炉,烘干时给周围住户带来很大的粉尘污染。

  东营市

  大气

  粮食烘干点用于粮食存储、销售、玉米烘干,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在西北角处安装有1台燃煤热风炉,1台粮食烘干塔。现场检查时,没有生产,热风炉处于停用状态,未发现明显粉尘污染迹象。

  是

  责令改正

  燃煤热风炉已经全部拆除。在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再从事粮食烘干。

  41

  732

  烟台莱阳市高格庄镇乔家村往北1公里处有个化工厂,没有任何污水处理措施,厂里据说挖了深井,污水直接排入井内,污染当地水源,河里的鱼都死掉了。

  烟台市

  水

  该化工厂为莱阳市顺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AKD-LT多功能中性/碱性造纸试胶剂、抗氧化剂和无灰分散剂。企业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1.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水来自设备冷却水,通过管道进入院内防渗蓄水池循环使用,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排放,因此企业不需要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反映的“没有任何污水处理措施”不属实。2.厂区内无排污井,周边河沟平常无水,雨季时有雨水,无死鱼现象。由于蓄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具有防渗功能。因而“厂里挖了深井,污水直排入井、污染当地水源,河里的鱼都死掉了”不属实。

  否

  42

  734

  烟台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近两年因为龙口市管理不善,导致泳汶河逐渐成了臭水河。并且整个度假区里面露天烧烤很多,没有油烟净化设施,烟尘、异味大,导致环境污染严重,居民意见很大。反映多次无果。

  烟台市

  水、油烟

  1.东海旅游度假区位于龙口市北部海滨,泳汶河下游流经园区。2000年6月由南山集团投资开发建设,是一个集居住、旅游、休闲、人文教育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园区。泳汶河东海旅游度假区段内中桥东西两侧各有一处雨水排放口。因怡天海景城B区污水管破碎导致污水进入雨水管,造成中桥西侧雨水排放口排污;因怡海嘉苑商业门头房门前雨水井、污水井相邻,污水渗入雨水井造成雨污混流,造成中桥东侧雨水排放口排污,污水呈现灰白色。2.经对海边沙滩、商业街、小区门头房及周边区域进行排查,共发现91处露天烧烤店铺摊位。其中,海边沙滩烧烤店铺14家,小区烧烤摊位及店铺66家,港栾码头烧烤店铺6家,商业街烧烤店铺5家。所有烧烤店铺摊位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烧烤产生烟气直接外排。

  是

  责令改正、约谈

  1.对排污口进行封堵。对怡天海景城B区和怡海嘉苑商业门头房门前的破损污水管线和雨水井进行修复,对园区污水和雨水管线进行检查疏通,恢复雨污分流,纳入园区污水管网,8月20日12时全部管线修复工作已完成。2.对东海旅游度假区内所有露天烧烤进行整治,要求海边沙滩烧烤广场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验收合格前,一律停业整顿;商业街经营店铺外一律不得摆放烧烤设施,不得向外随意排放油烟;小区内一律不得经营露天烧烤。截至8月19日20时,共取缔露天烧烤69家,停业整改20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验收合格继续营业的2家。3.8月18日下午,由徐福街道对南山集团相关企业、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8月19日下午,分管环保工作的市级领导对徐福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进行了约谈。

  43

  735

  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东南方,京日完善有限公司,生产方便面调料,不定期排放废气,污染严重。

  泰安市

  大气

  1.8月18日,岱岳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企业生产正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西侧异味较为明显,反映问题属实。2.该公司异味主要产生环节为辣油蒸汽、骨汤蒸汽、污水处理站。辣油蒸汽主要产生于炒制环节,该公司采取了安装油烟净化器的措施;骨汤蒸汽主要产生于牛骨、鸡骨蒸煮环节,该公司采取了架高排放措施;污水处理站异味主要产生于隔油池、调节池,该公司采取了对污水处理站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3.8月19日岱岳区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异味进行监督性监测。8月23日收到监测报告,臭气值不超标。4.该企业燃气锅炉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企业已于8月18日停产。1.鉴于该企业燃气锅炉未经验收投入运行的违法行为,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待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8月21日已对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罚款10万元人民币,并责令企业强化污水处理站除臭措施。2.为改善废气(异味)扰民问题,该企业2017年7月已与山东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对废气(异味)处理设施进行技术升级改造,预计8月底升级改造完成。

  44

  736

  菏泽市巨野县开发区刘庄村蔬菜市场,市场旁边有一个冷库,冷库和市场杀鸡的废水都排入新洙水河,气味很大,周边老百姓反映强烈。

  菏泽市

  水

  群众反映的冷库是巨野县刘某某冷库,位于该蔬菜市场西邻,投产时间是2014年4月,主要从事冷冻、冷藏物品代存业务,不产生废水;群众反映的杀鸡店是陈某某杀鸡店,位于该蔬菜市场东邻,投产时间是2014年1月。1.巨野县刘某某冷库未建设循环冷却水池,将冷却水排至蔬菜市场东排水沟内;陈某某杀鸡店半年前已被开发区管委会关停。2.该蔬菜市场东排水沟属新洙水河分支,因排水沟长期未清淤,已基本和新洙水河不相流通,新洙水河水质较好,排水沟有轻微异味。造成排水沟散发异味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河道多年未清淤,水流不畅;二是管网建设不完善、雨污不分,周围几个村庄的生活污水、雨水直排和市场垃圾乱扔。经进一步调查,该蔬菜市场因管理问题,存在脏、乱、差现象,固体垃圾清运不及时且露天存放,有异味散发。

  是

  责令改正、约谈、问责

  1.巨野县刘某某冷库已停产,正在修建冷却水池;陈某某杀鸡场已拆除。2.针对刘庄村蔬菜市场东排水沟污染问题,巨野县政府已责成开发区管委会、永丰街道办事处和县住建局等部门开展清淤工作,金港路南段河沟清淤预计8月26日前完成;金港路北段河沟清淤需采取泵吸法进行清淤,正在布设机械设备,预计9月6日前完成。为彻底解决该区域的污水直排问题,巨野县决定沿前进路至老聊商路段敷设雨污管网,并在新洙水河口处建设一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新洙水河。目前规划设计工作已开展,待设计确定后将及时推进。3.针对刘庄村蔬菜市场脏、乱、差并散发异味问题,巨野县开发区管委会已对市场的固体垃圾进行清理,并加强市场管理力度,目前市场已无明显异味散发。

  诫勉谈话1人。

  45

  738

  济南市槐荫区张庄办事处张庄路,济南市森林公园里面有很多跳广场舞、唱歌、打鼓的,噪音污染严重。多次投诉,公园负责人不作为。

  济南市

  噪声

  1.济南森林公园共有锻炼群体40余个,总人数约3000人,大多集中在公园内正南门过道及中央广场两侧,主要活动时段集中在晚间7:00到9:30。播放音乐时现场噪声监测结果为65-75分贝。2017年12345热线共收到类似举报15件。2.转办件中涉及公园负责人不作为一事,经公园主管单位调查,无不作为行为。

  是

  其他

  接到12345转办件后,森林公园管理处多次对被举报团体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劝阻,并联合派出所对活动团体的规模、人员身份进行了实名登记。同时,增加安保力量,加大巡逻频次,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槐荫区政府责成工作人员现场对相关人员和团体负责人进行了耐心解释和劝阻,并对其中6个使用高音喇叭的群体进行了警告。群体负责人对此表示理解并降低喇叭音量。

  46

  739

  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街道合肥路和劲松四路交叉口、阳光山色小区东侧,青岛市市政府要建一个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二期工程,首先该项目的环评公参造假,公参一个是建设单位做的,一个是第三方机构中国海洋大学做的,环评机构做的公参都是反对的,建设单位做的都是支持的,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存在的。当地居民找了第三方机构求说法,第三方退出环评项目。举报人又投诉到青岛市政府和青岛市环保局,他们都拒不调查,以各种理由推诿。在该区域里,已有两家紧挨的大型医院,并且建设地点后面是一个很好的山头公园,建医院会破坏山体和生态环境。该建设区域有很多大型居民区,最近的只有40米,而且周边有学校、幼儿园,有可能对居民生活品质造成影响。并且做环评的时候考虑不周全,举报人多次举报,当地政府不答复不理睬,举报人认为不合理。

  青岛市

  生态、其他

  拟规划的齐鲁医院二期用地与阳光山色小区有市政道路分隔,与阳光山色小区住宅楼最近间距约49米,与最近的幼儿园200米左右,与周边最近的学校约350米,该区域确已建成青岛市内分泌糖尿病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一期。齐鲁医院委托青岛海洋大学编制齐鲁医院二期项目环评文件,环评编制过程的公共参与环节,小区居民强烈反对该项目建设。环保市北分局受理齐鲁医院二期项目环评文件并于2016年9月7日在网上进行公示后,周边居民强烈反对,两级环保部门依法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周边居民仍反对该项目建设。根据周边居民反映环评文件公共参与调查问卷不真实问题,市北分局对公众参与调查表中进行了抽查核对,抽查中未发现造假问题。

  是

  其他

  1.目前正在结合社会公示反馈意见,重新评估论证齐鲁医院二期规划建设相关事宜,规划暂不予审批。2.若该项目按照优化后的设计方案实施建设,将依法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开展公众参与调查,确保周边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客观全面反映公众意见,依法依规进行审查和审批。

  47

  740

  青岛市市北区台东五路、丹阳路、台东六路、台东七路及周边道路有很多饭店,油烟污染严重,并且占道经营,影响居民生活,噪音污染严重。举报人多次举报无果。

  青岛市

  油烟、噪声

  市北区台东五路、丹阳路、台东六路、台东七路及周边道路属营口路市场周边区域,依托农贸市场自发形成啤酒屋餐饮业户约150户,多数啤酒屋室内面积狭小,依靠占路经营,油烟噪音扰民严重。多年来,台东街道办事处牵头,执法、公安等多部门参与,对上述区域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过多次综合执法,但部分业户受经济利益驱使,置周边居民环境于不顾,占路经营、噪声油烟扰民一直未得到解决。

  是

  责令改正

  1.8月17日组织召开营口路市场周边区域综合整治现场办公会,对该区域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重点整治,确保达到明显整治效果。2.8月18日约谈该区域周边经营商户,督促其按照经营承诺书合规经营。3.深入社区听取居民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向居民反馈工作情况,争得居民的支持和理解,最大限度将问题在源头化解。4.划定4条经营红线,对触碰红线的经营业户绝不姑息。5.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全天候、不定时开展执法巡查,加大夜间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

  48

  741

  德州市平原县三唐乡鸦陈村,有一个垃圾堆放场,垃圾堆的很高,处理方式落后,恶臭污染严重。垃圾场手续不全,环评没有征求周边群众的意见,但是当地政府说该处手续齐全。现在因为督察组来了,仅覆盖了一层膜,味道还是很大,周边居民反应强烈。举报人认为应该对该场进行整改,之前举报过,个人信息被泄露。

  德州市

  大气

  经调查,该垃圾处理场位于平原县三唐乡,101省道西侧。设计库容为23.8万立方,于2011年底建设完成,设计日处理能力160吨。1.关于“垃圾堆的很高,处理方式落后”问题。目前该填埋区属正常使用阶段,标准堆高为15米,现堆高为10米。该垃圾处理场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法,处理方式符合国家要求和标准,该问题不属实。2.关于“恶臭污染严重”问题。该场区在垃圾卸载、推铺、压实等作业过程需要有裸露的作业面,此次群众反映“恶臭污染严重”的问题,主要是在作业面散发出来的异味,情况属实。3.关于“垃圾场手续不全,环评没有征求周边群众意见”问题。2010年8月至12月,县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先后出具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通过了省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省环境厅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2009年11月及2010年10月,分别通过张贴公告、网站公示方式进行过2次公示,信息反馈期间,均无公众反馈意见,该问题不属实。4.关于“因为督察组来了,仅盖了一层膜,味道还是很大,周边居民反应强烈”问题。经调查,该垃圾处理场原采用覆土方式对垃圾进行覆盖,由于覆土方式占用库容较大,2016年6月份采用HDPE膜进行覆盖,除保留必要的作业面外,对填埋区进行了全覆盖,该问题不属实。5.关于“信访人信息被泄露”问题。该信访人曾向县城市生活垃圾场拨打过投诉电话,有关工作人员曾做过信访人来电记录,并当面向其就有关问题进行过解释沟通,该问题不属实。

  是

  责令改正、约谈

  针对群众反映异味问题,8月18日,平原县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了整改方案和措施。1.加大消杀除臭强度。一是提高对垃圾清运车辆消毒杀菌除臭工作标准,做到每车进出必喷,无死角、全覆盖。二是提高垃圾裸露面消杀除臭频次,每天上午、下午填埋作业中和作业结束后,及时对整个作业面进行不间断全覆盖消杀除臭。三是加大药剂喷洒浓度,将喷洒浓度由原来的1:40提高到1:20,确保清运车辆及垃圾场裸露面的消杀除臭实效。2.做好垃圾覆盖工作。全力减少日常卸载和填埋作业时的垃圾裸露面积,提高新卸载垃圾推铺、压实作业效率,具备覆盖条件后及时覆盖,每天作业完成后全部覆盖,切实将垃圾作业面保持在最小状态,最大限度抑制异味的产生和扩散,降低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3.提高垃圾转运作业效率。在现有6部垃圾转运车的基础上,增加垃圾转运车辆数量,合理安排全县17座垃圾压缩站垃圾转运工作,集中时间转运垃圾,集中时间进行推铺、压实作业,减少垃圾裸露时间,抑制异味散发。目前,措施一、措施二已落实完成,措施三中增加垃圾转运车辆正在办理中。4.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49

  744

  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北王村南山(平安南路3602号),有人非法开采山体,扬尘严重,洗沙污水外排,造成环境污染。

  济南市

  扬尘、水

  1.该位置土地使用人为杨某某,于2017年5月在其承包的废弃采石场平整场地,涉嫌开采石灰石,区国土局及时对其行为进行制止并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整治。2.该场地内不存在洗沙行为,也不存在洗沙污水外排,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

  是

  责令改正

  鉴于杨某某的行为已被及时制止,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不给予杨某某行政处罚。区政府责成区国土分局和平安街道制定该区域修复方案,已按方案对现场清理平整、绿化,裸露土地覆盖。

  50

  745

  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融汇爱都小区,2号楼楼下有家“杰子烧烤店”和“铜釜顺火锅店”,没有专用烟道,利用下水道排油烟,噪声扰民。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

  济南市

  油烟、噪声

  1.两家餐饮店均未办理环评手续,通过自建烟道排放,无独立烟道,存在油烟扰民问题。2.未发现利用下水道排放油烟问题。3.“杰子烧烤店”的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时噪音扰民。4.今年5月以来,因“杰子烧烤店”违规店外经营,先后9次收到12345投诉,未接到“铜釜顺火锅店”投诉案件。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采取专人盯守,露天烧烤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杰子烧烤店”改为店内经营。

  是

  停产整治

  市中区政府责成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和城管执法、环保局、食药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1.“杰子烧烤店”“铜釜顺火锅店”无专用烟道,8月13日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2.办事处、城管执法、食药监及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管,待其整改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51

  746

  烟台市莱山区建设塔山北路隧道,修路破坏了大南山景区生态环境。离居民区太近,附近居民担心有噪声污染、汽车尾气污染,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现塔山北路修路指挥部已经成立,对此强烈不满。建议督察组到烟台核实。

  烟台市

  生态、其他

  塔山北路是规划中的城市主干道,东起莱山区观海路,经芝罘区至福山区。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工程指挥部正在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将会对生态、声、空气等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评价完成后将报送有关部门审查。如审查通过,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否

  52

  747

  济宁市金乡县金乡街道奎星路小道里,有一“九华庄园”饭店,噪音扰民,存在油烟污染。

  济宁市

  油烟、噪声

  1.反映的“九华庄园”饭店位于金乡街道文化路中段西侧,名称为金乡县金乡街道九华地锅城。现场检查时该饭店已停业,没有经营迹象。2.关于噪音扰民的问题。该饭店灶房距东邻的居民楼最小距离为56米,饭店单间距北邻的文馨园最小距离为20米,共设置16个单间及3座敞开式凉亭,营业期间噪声来源主要有灶房抽油烟机噪音、食客噪声、空调外机噪音,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由于该饭店已停业,食客噪声不存在;接到环保督察转办单后,案件落实组对灶房抽油烟机、空调外机声源进行测试性环境监测,均不超昼间标准值。3.关于油烟污染的问题。2017年4月24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达了《金乡县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告知书》,该饭店于2017年5月按标准建成了一套油烟治理设施,在厨房大灶上方安装集中式油烟机,油烟经收集后由排风扇引至油烟净化器处理。

  是

  约谈

  金乡县政府对负有环境保护行业管理责任的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管副局长、行政执法四大队大队长进行约谈。8月19日下午金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案件落实组督办要求,再次到该饭店检查,饭店因经营不善,正在自行搬迁炉灶等经营设施,该业主表示以后不在此地经营。下一步,金乡县将责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严格履行行业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查餐饮服务场所油烟、噪声扰民问题,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53

  748

  青岛平度市新河镇东王戈庄村和西王戈庄村北面大约1000米处(傅家村东500米处),原来有个棉花加工站,现在是一闲置空地,有人拉到该处一批化工废渣进行存放,对土地和地下水有危害,并离居民区太近,要求挪走。

  青岛市

  固废、土壤、水

  该棉花加工站位于平度市新河镇傅家村,距离新河镇东王戈庄约1500米、西王戈庄村1600米,傅家村约610米。现为固体废物堆放场,环评手续齐全,存放了8000吨硫酸镁残渣,储存场已落实“防扬撒、防雨淋、防渗漏”措施,堆场四周建有围堰和导流槽,渣堆底面进行了混凝土硬化防渗漏处理,堆渣表面用水泥灌浆方法封盖,8月20日,又在堆场上方搭建简易防雨棚。另外,储存场园内还存放硫酸镁滤渣煅烧粉约2800吨,按照环评要求应该建设封闭仓库储存,但目前只采取了包装、雨布覆盖措施。经现场核查,硫酸镁残渣堆场无废水产生,在距离堆场100米处的灌溉井中提取水样监测,各项指标达到Ⅳ类标准。

  是

  责令改正、约谈

  1.2018年2月底前完成8000吨硫酸镁堆渣清运。2.约谈平度市新河镇党委书记等4人。

  54

  749

  青岛市城阳区新修了两条铁路线把城阳区安顺路征收了,政府之前承诺要重修一条安顺路,目前铁路已经建成,但是道路到现在未完工、未通车,造成扬尘污染严重,并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到该路进行堆放,道路变成了垃圾场,表示不满。

  青岛市

  扬尘、垃圾

  青荣城际引入青岛枢纽工程从城阳区境内通过,占压城阳区安顺路。青荣城际引入青岛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是还建安顺路责任主体;因自来水、电力管线迁改以及企业、民房征迁进度缓慢,导致安顺路还建工程未完工,造成扬尘污染。安顺路沿线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主要为周边企业偷倒所致。

  是

  责令改正

  1.8月18日,安顺路沿线13处垃圾点已全部清除完毕,流亭街道、城阳街道安排沿线社区居委会进行巡查,区相关部门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管,防止反弹。2.要求青荣城际引入青岛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并约谈施工单位中铁二局立即整改。截至8月19日对现场堆积沙土材料已采用密目网全部遮盖完毕;每天对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加快进度,倒排工期,力争10月底前完成安顺路主体施工,彻底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55

  750

  济南市高新区龙园小区A区五号楼1楼东户,有一私营饭店,噪音扰民,排放油烟,使用大型煤气罐存在安全隐患,投诉多次未解决。并反映5号楼1楼2户有一员工食堂,4号楼2单元103户有一员工食堂,1号楼1单元201户是一小饭桌,这三家私自改变住宅用途,排放油烟,噪音扰民。9号楼楼下门头房有数家饭店,通过雨水管道排油烟、污水,且有臭味。担心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关停。

  济南市

  油烟、噪声、水

  1.龙园小区A区5号楼1单元101(东户)为1家私营饭店,并非法进行了住改商,使用2个中型煤气罐,存在噪声扰民现象,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2.龙园小区5号楼1单元101、102两室改为职工食堂,未办理工商营业手续,并非法进行了住改商。3.4号楼2单元103室改为职工食堂,未办理工商营业手续,非法进行住改商,并私自改装烟道,使用2个中型煤气罐。4.龙园小区1号楼1单元201室无人接访,8月18日执法小组在其门口张贴《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关停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以及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因学校放假小饭桌未营业,截至8月21日下午,通过物业仍未联系到当事人。上述餐饮店均非法进行了住改商,营业期间产生的油烟噪音,会不同程度的影响周边居民生活。5.龙园小区9号楼共有4家底商经营餐饮,都有餐饮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除一家未经营无法检查外,其余底商均无专用烟道,使用煤气罐作为燃料,存在安全隐患,均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存在通过雨水管道排油烟、污水的情况,管道口附近有臭味。

  是

  责令改正、问责

  1.舜华路街道办事处于8月18日立即对上述单位以书面形式下达了《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关停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同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目前,上述单位均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底商整改完成并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后,经舜华路街道办事处餐饮油烟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复核,确定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经营,对到期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关停。2.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组织物业公司对雨水管道进行清洗,现清洗完毕,臭味已消除。3.由于龙园小区1号楼1单元201室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舜华街道办事处通过公安派出所物业尽快查找当事人,取得联系后,及时通知办事处,依法处理。

  诫勉谈话1人。

  56

  752

  烟台市芝罘区民生小区南山路小学西面20米,存在露天烧烤,配的无烟炉,没有作用。建议取缔或者加长管道排油烟。

  烟台市

  油烟

  经查看此处有一家烧烤店,面积约20平米,配备了环保烧烤炉具,该业户属未经审批擅自占道经营。因该路段已实行全封闭施工三个月,造成执法车辆难以进入,形成管理漏点。根据检查情况对该业户予以现场取缔,违规经营工具已当场清理,油烟污染已消除。

  是

  责令改正、问责

  东山街道办事处与区城管局联合交办件中提到的烧烤店开展了联合执法,已经对其进行取缔。

  诫勉谈话1人。

  57

  753

  济南市历城区洪楼西路爱特公寓楼下有一个“行货烧烤”,智慧大厦楼下有一个“根据地烧烤”,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严重。现在这两家店因为检查暂时关门了,里面的桌椅都没有动,举报人担心以后还会开业,之前打12345举报过,没有用。

  济南市

  油烟、噪声

  此两处8月16日已举报过,历城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山大路街道进行了查处,“根据地烧烤”于8月18日下午开始清理搬运桌椅及相关设备,8月19日已彻底清理完毕。对于“行货烧烤”,已扣留其烧烤、加工炉具,并协调该处所属物业对其进行断水,已达到关闭的条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现状已符合关闭的条件。

  是

  关停取缔

  目前2处均已关闭取缔。

  58

  754

  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济洛路96号-1号的商城是缤纷五洲集团有限公司的,楼东侧有一条街本来为景观绿地,但是现在被该公司违法盖了二层楼,举报人反映过多次,一直回馈是在调查中。商城九楼顶上非法私自加盖了一层楼,不牢固,存在安全隐患。

  济南市

  生态、其他

  缤纷五洲商城楼东侧二层建筑和缤纷五洲商城同期建于2008年,商城目前尚未提供该处建筑的相关合法文件证明;缤纷五洲商城九楼楼顶为餐厅和凉亭等建筑,确为违法加建,已被列入拆违拆临计划。2017年7月24日,区城管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该商城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天查询字2017第021021号),要其求派员接受询问及听取处理意见。目前商城未作回应。2017年8月18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向缤纷五洲集团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到天桥区城管执法局二中队接受处理,并责令其8月21日前提供楼东侧二层建筑物合法手续。8月21日,缤纷五洲集团未向天桥区城管执法局提供证明该二层建筑物合法的有效手续。为此,天桥区政府向济南市规划局申请对缤纷五洲建筑物进行规划认定。经市规划局复函确认,缤纷五洲楼顶和东侧二层楼加建属于违法工程。

  是

  关停取缔

  天桥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园林绿化局与北村街道办事处联合调查处理。1.8月18日,连夜对该商城九楼楼顶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至21日拆除完毕。2.天桥区执法局已于8月25日向责任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告知书》(济天城执限拆告字【2017】第021008号),已正式启动拆除程序。

  59

  755

  位于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路的“边庄小区”一直没有集中供暖,住户自己烧燃煤供暖,煤烟特别大,很呛鼻。举报人认为该处应该集中供暖。

  济南市

  大气

  2015年底,“边庄小区”已被天桥区政府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全区的“1”号工程,小区33栋楼已列入政府征收范围。目前小区居民楼已整体拆除10栋,剩余23栋已交验腾空,正进行门窗拆除,整个小区已不具备居住条件。

  是

  其他

  天桥区政府将积极推进边庄小区棚户区改造,继续加大片区征迁力度,加快改造提升步伐,完善集中供热等基础配套设施,2020年12月完成居民回迁安置。

  60

  756

  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东海东路99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有一家叫“明星大排档”的露天烧烤,有两个大音响,噪音很大。同时存在油烟污染。

  青岛市

  油烟、噪音

  崂山区金家岭街道东海东路99号“明星大排档”系明星KTV利用其自有院落,采用电烤炉和铁板烧形式进行露天经营,并违法搭建1处棚体,面积约120平方米,用于经营使用。2017年6月份以来,区城管执法局在执法巡查中发现该问题后,多次进行清理,要求其停止违法烧烤及噪音扰民行为。但该经营业户利用清理后执法巡查空隙继续进行经营。8月11日区城管执法局再次约谈当事人,并依法向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该经营业户表示将停止违法烧烤经营,但8月16日、17日晚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业户仍在晚10点半后进行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收缴其经营炉具,并对其设置的音响予以关停。

  是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8月18日下午,区城管执法局会同金家岭街道办事处依法对120平方米棚体和悬挂的音响一并拆除,从源头解决了油烟污染、噪音扰民问题。2.根据8月17日区城管办制订实施的《崂山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从8月18日起,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坚决防止回潮。

  61

  757

  潍坊青州市五里镇宋旺村南1000米有三个石料厂,晚上偷着采石,破碎石头,没有正规开采手续、环评手续,噪音、空气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噪声、其他

  1.经对反映区域进行核查,只有S102济青线青州绕城段改建工程拌合站在该区域内、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三个石料厂;2.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有关内容,中建八局将驼山隧道爆破产生的渣石再加工后用于本项目建设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无需办理开采手续,但爆破及再加工过程产生噪音及扬尘。3.18日晚,组织公安、国土、矿管办等单位对该区域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偷采石料、破碎石头的情况。

  是

  责令改正

  责令其加强隔声降噪措施和扬尘防控措施减少对周围影响。

  62

  759

  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街道办事处铁路玉函小区南边的省纪委宿舍里面,有一个叫“金德利民”的食品加工基地,前段时间拆违建的时候,把该处对外的门店拆除了,但是里面的加工地点没有拆除,而且进行了重新装修,存在噪音扰民和油烟扰民问题,特别是夏天刮南风的时候。

  济南市

  油烟、噪声

  1.金德利民食品加工基地位于玉函南区省纪委宿舍院内,与其配套建设的有一处金德利民快餐店,两者毗邻。6月中旬,在拆违拆临工作中,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对金德利民快餐店进行了拆除,食品加工基地已于6月下旬搬离。2.目前,该食品加工点由省纪委机关服务中心进行管理,目前正在装修,未进行食品加工,不存在油烟污染问题,但装修过程中产生施工噪声。

  是

  责令改正

  1.市中区政府责成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执法局约谈施工队伍负责人,要求其严格遵守装修作业有关规定,并加强对其监管,保证休息时间不扰民。2.办事处将《关于开展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行动的告知书》送到省纪委机关服务中心,要求省纪委机关服务中心比照内容自行整改。今后如发现该处存在噪音油烟扰民问题,将依据有关法规从严给予处罚。

  63

  760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办事处大地锐城小区开发商建了一个叫汇隆广场的商业楼,楼上面安装一个中央空调,噪音很大,影响了居民生活。

  济南市

  噪声

  汇隆广场6楼楼顶有4台空调机组,西面2组未使用,东边正常使用。机组中心距离居民楼约20米,中央空调机组运行时间为早9:30至21:30,其他时间不运行。8月18日历下区环境监测站按规程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数值为54.4分贝和57.1分贝,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Ⅱ类昼间60分贝排放限值标准。

  是

  其他

  虽然检测结果显示该处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标准(Ⅱ类昼间60分贝)。为了降低空调设备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历下区政府要求汇隆广场物业对空调室外机加装隔音设施、调整压缩机开机时间。

  64

  762

  德州市陵县城关镇北街村新市街北段华海湾商城对面有一个被子加工厂,生产原料是化纤下脚料,一般都是晚上干,四五天前环保局去取缔过,但是现在每天都往外送货,一开工就有化纤粉尘,使得周围居民过敏,厂子里外都有监控,可以调取监控检查该厂是否在生产。这个厂子在陵城镇北关村也有一个车间。女婿在公安上班,一有举报就能查到举报的,说举报没用,并且厂子负责人说与环保局沟通过,督察结束之后继续干。当地曾去断电取缔过,没取缔成,举报人要求取缔。

  德州市

  大气

  1.生产原料是化纤下脚料情况属实。该厂位于陵城区新市街北段华海湾商城西门对过平房院内(厂主自有),从事保温被加工,自2016年10月份开始生产,其位于北关护城河以北的平房(厂主自有),作为仓库使用。保温被的加工原料为棉子和次棉,主要是在陵城区鲁玉制衣厂和皂户杨村制衣厂采购的边角废料。2.调取监控及视频情况。发现自8月9日陵城区环保局对其查处后,再未发现有工人进入棉被厂大门后较长时间逗留,均是短暂逗留(最长时间不超过2小时,即8月12日8时许至10时许之间有两名女工进入棉被厂收拾和打扫卫生)后随即离开。8月9日后,厂主驾车外出送货4次。经向工人询问,证明该厂都是白天加工生产。工厂夜间还在生产情况不属实。3.关停情况。8月9日,陵城区环保局接到信访人举报后,立即核实地点并赶往现场进行查处,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书,加工厂立即停产并自行落闸断电。8月10日,果品公司电工给该户停电。关停取缔不彻底情况属实。4.企业无经营执照,属“小散乱污”企业。5.其女婿调查情况。其女婿系陵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2013年8月参加工作,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15年5月份与厂主女儿结婚。经监察局调查,其女婿一直在陵城分局治安大队工作,对其岳父经营的位于临齐街道北街村被子加工厂由于环境污染问题被举报的情况并不知情。因此,此问题不属实。

  是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1.德州市陵城区临齐街道北街村新市街北段华海湾商城对面的被子加工厂及其在临齐街道北关村的仓库已于8月19日6点30分“两断三清”完毕。2.依照规定,市场监管局向其送达了拟处罚20000元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3.对两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诫勉谈话1人。

  65

  763

  滨州市沾化区冯家镇北边有一条秦口河,周边企业排放污水导致河被污染,里面的鱼都死掉了。具体哪个企业不清楚。

  滨州市

  水

  1.近年来,秦口河几次因阳信县境内沟盘河、白杨河向下游排水受到污染,出现死鱼。市环保局多次联合阳信县、沾化区进行查处。今年7、8月份,接群众举报后,沾化区巡查发现,上游河道内水量很少,加之高温水质恶化,部分断面监测超标,确有少量死鱼。2.8月18日,沾化区组织人员进行了排查,经监测各断面均不超标,未发现群众反映的秦口河死鱼及企业向秦口河排水情况。市环保局于6月份对主要汇水的陈楼工业园实施挂牌督办,园区内企业已全面停产。

  是

  停产整治

  市环保局已于6月份对主要汇水的陈楼工业园实施挂牌督办,园区内企业已全面停产。

  66

  764

  泰安市肥城市孙伯镇刘庄村东边有一片山,一群南方口音人开的厂子去把山给开采了,没有环保手续,白天晚上生产、炸山、运输石头的噪音很大,该处是生产大理石的,排放的污水把地下水给污染了,影响了居民的健康。该处已经存在好多年了。举报过多次,没有处理,并且厂子越建越大,没有停产迹象。

  泰安市

  噪声、水、生态

  1.环保手续问题:群众反映的是肥城市起来石材有限公司,该企业有环保手续,但未进行环保验收。此外,孙伯镇石材加工点共13家,无环保手续的7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6家,其中5家进行了环保验收。有营业执照的9家,无营业执照的4家。2.白天晚上生产的问题:经查,肥城市起来石材有限公司在2013年2月份《采矿许可证》到期以后,仍存在游击式的盗采加工行为,2016年10月28日彻底断电后,该企业开采、加工停止。2017年8月18日,孙伯镇13家石材加工点全部停产整改。3.使用炸药的问题:矿山开采只有山体表面剥离时采用爆破。4.生产加工期间噪音很大的问题:噪声主要来自山体表面剥离爆破、轮锯开采、圆盘锯加工打磨及运输环节。5.地下水污染问题:肥城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18日,对附近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不超标。6.多次举报及扩大规模问题:经查,对刘庄大理石厂的生产问题,群众分别于2017年6月16日、7月24日向局长信箱举报,8月6日,向3650000连心办举报,市国土资源局都按时限进行了答复。7.肥城市起来石材有限公司开采区的6个矿坑,为2011年2月发放《采矿许可证》时最初形成,以后数量未增加。13个加工点(锯厂)在2011年12月之前形成5个,以后8个在2012年1月至2014年11月陆续建设。

  是

  关停取缔、问责

  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进行综合整治。1.清理采矿现场设备。按照“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建筑物”的原则,由国土局、孙伯镇政府组织对采石场所有采矿设备予以查封并限期清理。集中清理后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方案,适时组织实施。截至2017年8月21日12时,现场全部开采设备已贴封条。2.对石材加工场点集中清理。按照“两断三清”的原则,由孙伯镇负责对石材加工点设备、厂房等进行清理。目前正在实施。3.加强后续监管。集中清理活动结束后,孙伯镇政府负责做好矿山临时封堵工作,并按照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做好后续矿山回填工作,杜绝复采可能性;刘庄村委对山体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上报。截至8月19日下午16时,现场开采、加工行为全部停止,人员全部撤离,镇政府值班人员全部轮班到岗到位。

  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4人。

  67

  765

  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山大辅仁北校区从今年4月份开始昼夜施工,扬尘和噪声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多次投诉没有回应。

  济南市

  扬尘、噪声

  1.该工地已基本完工,现场检查时有4家施工单位正在对教学楼室内、室外路面、院内绿化和供电线路进行施工。8月25号路面和地面将基本完成。2.经调阅数字化城管系统,2017年4月1日至8月18日,该工地共有7件夜间施工投诉,历下区城管执法人员均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到达现场处理,对违法事实证据充分的进行了处罚,并电话回复了举报人。

  是

  责令改正

  历下区政府将加强该工地管理,及时降尘和清扫地面,防止扬尘污染和噪声扰民。针对该工地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也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行为,历下城管执法局于2017年7月18日对施工单位进行责令改正,并处以2万元罚款。

  68

  766

  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的生活垃圾场和新天地静脉产业园,将污水通过村里的自然沟排到水库中,水污染导致农作物死亡(大棚的葡萄和果树都开始死亡,减产厉害),并产生刺鼻臭气,人闻过后头疼恶心。多次到当地政府、济南政府、北京政府反映,问题未解决。

  青岛市

  大气、水、其他

  1.姜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16年6月起已停止收纳生活垃圾,该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仍在正常运行,垃圾渗滤液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新天地静脉产业园现已停产,渗滤液在园区内暂存池存放,不外排。投诉人所说的“水库”,是指位于莱西市生活垃圾场和新天地一般固废填埋场东南约1000米处的一个平塘。姜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与新天地一般固废填埋场雨水管网经过平塘,因现场部分管道破坏,有部分雨水进入平塘。8月18日,莱西市环境监测站对平塘水质进行了监测,所有21项水质监测指标优于地表水四类标准。2.经调查,2015年该区域确有个别大棚葡萄、果树及农作物受损。新天地停产后,再未发生污染农作物问题。3.2016年6月新天地事件发生后,根据监测,周边8个村有7个村存在硫化氢和氨超标问题。产生恶臭气味的主要来源为新天地露天存放的约20000吨危险废物。2016年10月,莱西市政府将露天堆存的危险废物全部转移至8个面积约8000余平方米的封闭暂存库中。姜山镇政府垫资建设了5处钢结构遮雨大棚,并对暂存的渗滤液采取覆膜压水措施,进一步减少异味。现场勘查感觉厂界外已无明显异味。4.近年来,姜山镇李家泽口平塘周边的确有群众多次到莱西市政府、省政府、北京上访,姜山镇政府积极开展思想工作并给予补助,大多数群众不再上访,个别群众存在补助金不满意诉求。

  是

  责令改正

  市环保局和姜山镇政府加快推进新天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步伐,确保按照上报环保部的整改方案确定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维护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1.对于堆存的危险废物,已与新疆金派等4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协议外运处置率100%,计划于2018年6月全部处置完毕。2.对于暂存的7000吨渗滤液,已外运处置25.38吨,并于2017年7月投资5000万元建设渗滤液就地处置工程,目前已进水调试,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姜山污水处理厂,计划于2017年12月31日达到日产日清。3.莱西市政府投资4000余万元,对新天地周边3298.36亩土地全部进行了土地流转租赁并进行了生态绿化。4.委托第三方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未超标。5.责成市城建局对破损的雨水管道进行修复。该段管道已于8月18日当晚修复完毕。姜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与新天地一般固废填埋场雨水一并经雨水管道进入嵯阳河,不再进入李家泽口平塘。

  69

  767

  济宁市微山县昭阳街道彭口闸村的运河港务,其放置在码头上的煤堆未覆盖防尘布,产生煤尘污染。

  济宁市

  大气

  通过对运河港务实地核查,发现焦沫、焦粒一堆,但已覆盖严实,没有裸露现象,除此之外无任何其他货物,场地干净整洁。通过查看港口夜间作业报备表及港口作业停开雾炮申请书,该港口能按照《济宁市港口水污染防治技术导则》和《济宁市港口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要求进行作业,未发现堆场覆盖不全的违规行为。

  否

  70

  768

  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政府事务中心旁边有个曦园小区,小区旁边的中濠大酒店(位于公园北路)楼顶有一个风机,24小时开,噪音污染严重,油烟扰民,垃圾乱扔。

  淄博市

  噪声、油烟、垃圾

  中濠假日酒店手续齐全,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和专门烟道。中央空调风机位于酒店与曦园小区居民楼之间,距离居民楼30米左右,空调风机东北西三面由专用隔音罩包裹。垃圾房位于中央空调室外风机东侧,垃圾房前有12个塑料垃圾桶。存在噪音、油烟及垃圾扰民情况。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中濠假日酒店在原有隔音罩基础上,再在内测加设一层隔音棉,8月23日完成。2.责令及时更新油烟净化装置,8月24日完成对油烟的检测,根据油烟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3.责令落实垃圾清运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保洁。

  71

  770

  潍坊寿光市侯镇的山东大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建设自备电厂和溴素厂,均无环保手续,各项污染物均超标排放。寿光市环保局曾因其无手续罚款十万元,省厅在检测后允许其生产。曾向各级环保部门投诉,均未处理。

  潍坊市

  其他

  8月19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热电联产项目于2017年1月18日取得山东省环保厅出具的备案意见,备案号为鲁环评函〔2017〕14号。锅炉已完成超低排放,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各项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排放。该公司5个溴素厂,共建有工业溴生产线10条,产能5000吨/年溴素生产项目于2016年11月24日取得寿光市环保局出具的备案意见,备案号为寿环评函〔2016〕72号。溴素厂吹出塔工艺废气均配套建有碱液喷淋吸收装置,经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为提溴后卤水,按照溴盐联产要求全部排入配套的周边盐田进行晒盐综合利用。自2016年以来寿光市环保局共收到投诉该公司自备电厂金太阳热电有限公司信访件5件。针对其反映的问题,寿光市环保局及时进行了现场查处,并全部按时办结。

  否

  72

  771

  泰安市宁阳县的泰安爱都饲料公司,无环评手续,晚十点后用燃煤烧锅炉,粉尘污染严重。

  泰安市

  大气、其他

  1.企业手续问题:泰安爱都饲料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6月26日,通过宁阳县环保局审批。该企业2015年5月建设完成,6月进行试生产。后因公司内部原因,2015年7月停产,至2017年6月恢复试生产,项目至今未申请验收。2.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企业厂房外西南角有一封闭棚子,内有0.5t/h燃煤锅炉一台,外排烟道插入下水管道,检查时锅炉未使用。3.对于粉尘污染问题,检查人员到场时企业立即将生产设备停止运行,不具备监测条件。该企业在生产环节采用脉冲除尘,在进料口和出料口各建设一台,其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15米排气筒,生产废气经处理后直接排入车间内。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017年8月19日,宁阳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宁环改字20170819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环罚告字【2017】第38号),罚款19万元:1.对于企业“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的行为处以罚款4万元。2.对于“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擅自新上一台0.5t/h的燃煤锅炉的行为处以罚款5万元,同时责令企业立即拆除。3.对于企业将锅炉烟气通过管道排入下水道,规避监管的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截止到8月19日,泰安爱都饲料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锅炉已自行拆除,锅炉房内的锅炉附属设施及煤灰均已清除干净。

  73

  772

  潍坊市临朐县辛寨镇,省厅审批的“山西到潍坊的特高压电线环评”不实、有假。特高压电线的辐射、噪音影响居民生活和周边环境。

  潍坊市

  噪声、其他

  经调查,榆横-潍坊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于2015年5月获国家发改委核准,环保部以环审(2014)347号批复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7月10日环保部环审(2017)91号批复了关于榆横-潍坊100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变动环境报告书。该线路涉及敏感点内18户居民已搬迁,国家电网公司经对沿线走廊验收合格后,于2017年8月14日输电。

  否

  74

  774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东营村404号门口,从去年7、8月份开始,有人将砂石、垃圾、粪便堆在地上。向山东省省长信箱、济南市12345、天桥区信访办投诉,均未解决。

  济南市

  垃圾

  天桥区大桥镇东营子村404号为该村居民赵某甲住宅。现场发现该处有1方多石粉和少量树枝,未发现粪便、垃圾。2016年,赵某甲之父赵某乙与同村居民赵某丙因建房地块的权属问题发生纠纷。随后,赵某甲先后6次通过省长信箱、12345市民热线、天桥区信访平台反映赵某丙将砂石、垃圾、粪便堆在其家门口。对此,大桥街道给予了回复,并于2017年7月18日发出《受理告知书》,按规定于2017年9月1日之前办结,并通过邮寄的形式告知了信访人。

  是

  责令改正

  天桥区大桥街道办事处责令东营子村委会对赵某某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期清除。因赵某某拒不配合,大桥街道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予以清运整理,对赵某某及其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向涉事双方发出告知书,不允许再出现乱堆乱放等现象。目前,东营子村404号门前的石粉、树枝已被清理。

  75

  776

  青岛平度市古岘镇驻地的造纸厂(位于中心小学以北,大门朝东,无门头),污水排入厂对面沟中,污水呈黄色、发臭、刺鼻,污染地下水,晚间用罐车将污水拉走,去向不明。督察组进驻后暂时停产。

  青岛市

  水

  信访人所反映的“青岛市平度市古岘镇驻地的造纸厂”,全称为“平度市立强再生资源回收站”,位于古岘镇驻地东,中心小学以北,工厂用地、环保、工商等手续、执照齐全。主要从事黄裱纸加工,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因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2017年6月26日,平度市环保局依法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8月18日现场调查及调阅相关资料,污水处理设施已停运,储水防渗池内有部分生产废水,现场没有发现该厂东、南侧水沟内有污水排放痕迹。8月19日,经对水沟地表水取样检测,没有发现超标现象。8月18日、19日,两次对企业内4眼水井和厂区外周围不同敏感区域6眼水井提取水样并进行检测,场内水井的各项指标明显优于场外比对水井。通过水质抽检结果比对,结合该地区地下水走向情况,不能认定地下水污染由该企业造成。经查,2017年8月19日,平度市公安局对举报人反映的“晚间用罐车将污水拉走,去向不明”问题进行调查取证,不存在该问题。

  否

  76

  777

  济南市历下区洪山路东方天澍花园1号楼2单元和3单元门前,有建筑垃圾和物料堆积。

  济南市

  垃圾

  洪山路东方天澍花园1号楼前,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物料,为居民装修后乱倒的装修垃圾和待装修施工所用的物料。

  是

  责令改正

  已于2017年8月19日清理完毕。

  77

  779

  临沂市河东区皓正铁塔制造有限公司、兰陵县经济开发区山东翔地制管有限公司、罗庄区临沂市超能电力铁塔制造有限公司,均未按危险废弃物处置要求处理热镀锌锌灰,实际产生量与环保部门掌握台账不符。要求查处危险废物产量、去向及处置方式。

  临沂市

  固废、其他

  1.兰陵经济开发区山东翔地制管有限公司,经查,环评手续齐全,危险废物管理按要求进行了收集、贮存、转移。经现场核查该公司锌灰产生台账资料,2017年实际锌灰产生量(1.947吨)与环评理论计算量(1.726吨)存在一定误差,数量偏高。造成实际锌灰产生量比环评理论数值偏高的原因是:该企业新招聘一批工人,岗前培训不到位,操作不够熟练,投放物料有误差。2017年5月14日,该公司向危废处置单位合法转移处置锌灰2.4吨(由宿州市运达运输责任有限公司运输至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所在的临沂临港区壮岗镇化工园区内)。目前,该公司库存锌灰2.497吨。2.现场检查发现,河东区皓正铁塔有限公司在热镀锌工艺中,涉及产生“锌灰”的工序有两处,一是锌锅挥发的烟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称为“热镀锌过程中产生的废熔剂、助熔剂和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是HW23类危险废物“含锌废物”,危险废物代码336-103-23;二是锌锅上层漂浮物,也呈粉状,项目环评文件将其与锅底锌渣统称为“锌锅不熔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及2008版均未将其列为危险废物,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核实,该项目年产生量为25.3吨。该项目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尘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潍坊龙达锌业有限公司处置,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山东省环保厅颁发,证号鲁危证83号,有效期2022年6月16日。最近一次转移是2016年11月21日,2016年底贮存5.62吨,2017年以来产生11.506吨,目前共贮存17.126吨,均按照规定执行了申报制度和转移制度,实际产生量与环保部门掌握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差额为18%,低于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规定的50%的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化,与环评文件预测产量相符。3.临沂市超能电力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原名为临沂鑫能电力铁塔厂,2011年6月2日更名为临沂市超能电力铁塔制造有限公司。2007年8月31日,罗庄环保分局对该公司年加工1000吨输变电铁件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临罗环函(审)〔2007〕208号),2011年6月27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临罗环函(验)〔2011〕63号)。主要生产电力铁塔,生产工序包括下料、钻孔、焊接、拼装,热镀锌工序由徐州市东方明珠热镀锌有限公司完成。生产工艺与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一致,现场未发现热镀锌生产工序,不产生锌灰等危险废物。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责令山东翔地制管有限公司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危废物名录的要求,对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加强全过程管理。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岗位操作技能。

  78

  779

  潍坊昌乐县山东中铁华盛机械有限公司(曾被潍坊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查处非法倒卖锌灰,但未向社会公示处理结果)、安丘市山东华安铁塔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未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处理热镀锌锌灰,实际产生量与环保部门掌握台账不符。要求查处危险废物产量、去向及处置方式。

  潍坊市

  固废、其他

  山东中铁华盛机械有限公司环评手续齐全。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该公司从未被潍坊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查处过非法倒卖锌灰。含锌废物的处理均有详细转运计划表及转移联单等相关记录材料,并报市环保局审批备案,实际产生量与环保部门掌握台账相符。经安丘市环保、公安等部门调查,山东华安铁塔有限公司在热镀锌工序中产生的锌灰、锌渣,委托给有资质的潍坊龙达锌业有限公司、青岛铸辉工贸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近3年来所有产生的锌灰、锌渣均已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管理台帐与环保部门掌握的情况相符,没有违法处置情况。

  否

  79

  779

  潍坊市潍城区的潍坊庆联氧化锌有限公司为生产氧化锌企业,氧化锌锌灰为危险废物,未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进行处理,实际产生量与环保部门掌握台账不符。要求查处危险废物产量、去向及处置方式。

  潍坊市

  固废、其他

  该公司主要从事氧化锌生产加工项目,2003年6月注册成立,已办理环评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由于生产规模扩大,该公司于2017年8月办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该公司产生的氧化锌灰为一般固体废物,作为一般固废处理;生产中产生的吸尘灰(含锌废物)为危险废物,已建危废库,与烟台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通过五联单转运。经现场查阅台账及转运五联单,该公司氧化锌灰及含锌废物产生量与台账记录相符。

  否

  80

  779

  青岛中集集团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贝卡尔特(青岛)钢丝产品有限公司、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武晓铁塔有限公司、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永祥和钢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均未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处理热镀锌锌灰,实际产生量与环保部门掌握台账不符。要求查处危险废物产量、去向及处置方式。

  青岛市

  固废、其他

  1.青岛中集集团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无热镀锌生产工艺,无锌灰产生;贝卡尔特(青岛)钢丝产品有限公司热镀锌过程中锌槽表面不产生锌烟,无锌灰产生。2.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武晓铁塔有限公司、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永祥和钢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4家公司均为热镀锌企业,属于胶州市产生锌灰重点监管单位,均按照国家环保部危险废物管理指标体系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4家单位锌灰产生情况与处理、贮存台账相符,均按规定执行了五联单制度,将锌灰转移至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未发现非法转移的环境违法行为。

  否

  81

  779

  举报青岛市环保局危险废物管理中心监管不严,对锌灰辨识不清,对辖区内企业辨识不清(如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将含锌粉尘转移到青岛铸辉工贸有限公司,后者无法处理,将含锌粉尘倒卖)。

  青岛市

  固废

  青岛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于2010年合并至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现由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应急与固废处负责。青岛市共有35家热镀锌企业,市环保局一直将锌灰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监管,从产生、暂存到处置实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2017年4月,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热镀锌行业专项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未发现非法转移、处置锌灰问题。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苇山村2路,主要从事干箱集装箱、冷冻集装箱、特制集装箱及其他集装箱生产和销售,产生的锌灰来源于热喷涂锌工艺。青岛铸辉工贸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长洋路12号,2014年7月、2015年12月先后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临时证)、正式证,核准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类别为锌灰,核准经营规模为3000吨/年,主要处置方式为粉碎、研磨、筛选。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2017年1月份至今委托青岛铸辉工贸有限公司处置锌灰158.18吨,所有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均执行了危险废物联单制度。青岛铸辉工贸有限公司自投产以来,共接收锌灰1802.47吨,产生1765.08吨锌颗粒、35.402吨锌灰,在接收、处置、销售过程中均符合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管理要求。

  否

  82

  779

  济南市历城区金源镀业有限公司、平阴县济南迈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为热镀锌企业,均未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处理热镀锌锌灰,实际产生量与环保部门掌握台账不符。要求查处危险废物产量、去向及处置方式。

  济南市

  固废、其他

  1.济南市历城区金源镀业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将危险废物热镀锌灰交由有处置资质的潍坊龙达锌业有限公司处置,有危废转移联单。2015-2017年度危险废物申报表和该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锌灰的产生量、转移量、库存量完全吻合。区环保局于2017年6月7日曾聘请三名专家对该公司2015-2017年锌灰产生量进行核查,结论为转移量、存放量与实际产生量基本吻合。该企业不存在产生量与环保部门掌握的台账不符问题。2.济南迈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16年1月至今,产生的锌灰在公司专门设置的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暂存,没有外运。该公司2016年为生产调试阶段,共计产生8.141吨,2017年至今共计产生锌灰33.26吨,合计41.401吨,企业危废入库台账规范完善,与环保部门掌握的台账数据一致。2017年5月28日该企业与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号:鲁危废临15号)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并办理转移联单(联单号:20173701235802)。近期拟由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转运。

  否

  83

  779

  德州市陵县广鑫铁塔制造有限公司、齐河县承泽热镀锌厂、陵县山东新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均未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处理热镀锌锌灰,实际产生量与环保部门掌握台账不符。要求查处危险废物产量、去向及处置方式。

  德州市

  固废、其他

  1.经查:德州市陵县广鑫铁塔制造有限公司镀锌加工业务外包,生产车间无镀锌生产线,现场未发现镀锌加工所产生的热镀锌锌灰。2.经临邑县调查核实,陵县山东新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实为临邑县山东新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该公司加工护栏、标志杆产生危废为锌渣、锌灰,现存称量1.9344吨(4桶锌渣、33袋锌灰)。因该储存量未达到转移量(6.5吨)要求,危废处置公司不予接收,故该公司在向临邑县环境保护局递交《危险废物延期申请》后,将危废现储存于厂区内专门仓库内,安排专人管理。根据该公司正常生产期间的锌锭进货合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由专家推算出锌渣、锌灰的产生量合计1.86吨,与现存称量基本吻合,与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的动态台账记录1.93吨也基本吻合(由于锌渣、锌灰的产生量与原料纯度有关,所以实际产生量与理论值有出入属正常)。综上,该公司危废产量、去向明确,处置方式合理合规;信访举报反映的“未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处理热镀锌锌灰,实际产生量与环保部门掌握台账不符”不属实。3.经齐河县调查,齐河承泽照明金属涂装有限公司锌灰产生量合理,存储、处置规范,企业管理台账与环保部门存档的转移联单一致。确认举报情况不属实。

  否

  84

  779

  枣庄滕州市山东衡达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处理热镀锌锌灰,实际产生量与环保部门掌握台账不符。要求查处危险废物产量、去向及处置方式。

  枣庄市

  固废、其他

  该公司生产正常,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危废库建设规范,与潍坊庆联氧化锌有限公司(有处置资质)签订了处置合同,按照要求填报了《山东省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并通过枣庄市环保局审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已在滕州市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370481201705220027。该公司锌渣、锌灰已按危险废物相关规定纳入危险废物管理。通过查看危废库存、出入库台账、危废转移联单及相关财务往来账目,发现该公司锌渣、锌灰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委托处置时,锌渣以每吨10000元左右,锌灰以每吨30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潍坊庆联氧化锌有限公司,该公司锌渣、锌灰的处理去向与方式符合危废管理要求。经统计,2017年该公司财务往来账目中锌渣、锌灰合计处理数量为61.92吨,危废转移联单与台账转移数量为61.92吨;2016年财务往来账目为72.51吨,危废转移联单与台账转移数量为72.51吨;2016年、2017年财务往来账目与危废转移联单、台账数量相符。2015年该公司财务往来账目中锌渣、锌灰合计处理数量为160.5吨,与所有称重单的合计数量一致,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与台账转移数量为150.5吨,实际转移数量比办理手续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多出10吨。该公司涉嫌“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此外,该公司2016年度台账记录中危险废物实际产生量为77.25吨,但其2017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上报的2016年含锌废物实际产生量为110吨,上报量比实际产生量多报了32.75吨,群众反映的“实际产量与环保部门掌握台账不符”情况属实。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滕州市环保局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对该公司未如实填报危险废物产生量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2.责成该企业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85

  781

  临沂市兰山区枣圆镇闫家屯村:1.龙盛集团的养鸡场,厂区内遍布鸡粪,臭气熏天。2.龙盛集团的铝合金厂,无环评手续,无环保设备,喷涂车间废气污染,酸洗车间污水乱排。当地政府向龙盛集团下达停产通知书,企业未停产。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1.龙盛集团养鸡场,实为临沂龙氏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厂区内遍布鸡粪,臭味熏天情况。经查该公司肉鸡养殖及粪便综合利用项目于2009年2月通过环评批复(临环函〔2009〕67号),尚未通过环保验收。该公司现存栏肉鸡3000余只,日产鸡粪120公斤左右,配套鸡粪暂存库1座,将鸡粪转运到暂存库,用来生产有机肥。由于该公司管理不到位,鸡粪清扫不及时,并且在转运过程中出现遗撒,产生的异味较大。2.龙盛集团的铝合金厂无环评手续情况。反映的铝合金厂实际是业主胡某某租用山东龙盛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东北侧空闲厂房,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的铝合金加工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7月初完成设备安装,尚未正式生产。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3.龙盛集团的铝合金厂无环保设备,喷涂车间废气污染,酸洗车间污水乱排情况。经调查,该厂喷涂车间生产中会产生有机废气,配套建设低温等离子有机废气处理设施2套;酸洗车间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4.当地政府向龙盛集团下达停产通知书,企业未停产情况。经查2017年7月29日,枣园镇政府在巡查时发现该养鸡场存在异味问题,随即要求其停产整改,但因养殖行业特点,存栏肉鸡无法立即清理,要求采取阶段措施,逐步清理。

  是

  停产整治、关停取缔、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1.对临沂龙氏畜禽养殖有限公司肉鸡养殖及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处罚,拟处罚金1万元。2.对胡某某铝合金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恢复原状,并根据其投资额,拟处罚金8.07万元。目前,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完毕。3.对临沂龙氏畜禽养殖有限公司肉鸡养殖及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立案处罚,拟处罚金4万元。目前,该养鸡场内的肉鸡已经处理完毕。

  诫勉谈话1人。

  86

  784

  烟台龙口市东城区诸由观镇东台村有一家水泥厂,无环保手续,厂区内堆放粉煤灰、矿粉,造成粉尘污染严重。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未予解决。

  烟台市

  大气、其他

  1.信访人投诉的东台村水泥厂原为龙口力源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龙口市诸由观镇东台村北,从事水泥生产,2012年停产关闭。因买卖合同纠纷,东台村委向龙口市人民法院申请对龙口力源建材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龙口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15日裁定予以准许,冻结公司存款并查封扣押其财产,其厂房设备处于查封状态。2.该场地现为北马镇柳杭村村民王某某石子堆场,王某某进行石子破碎未办理环保手续。3.现场检查发现场地西部有一台石子破碎设备露天放置未运行;场地内堆放有石块、石子、土堆等物料,大部分石子覆盖有防尘网,石块、土堆和小部分石子露天堆放未苫盖,现场未见明显扬尘。2014年7月22日,龙口市环保局向诸由观镇东台村委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环罚字[2014]第056号),责令其停止生产,罚款五万元人民币;2014年12月10日,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龙环罚(强)申[2014]第012号)。2015年1月26日龙口市人民法院做出行政裁定书([2015]龙行执字第2号)。2017年7月6日,诸由观镇政府将该堆场纳入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整治扬尘整治名单,进行了整治。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17年8月19日,龙口市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石子储存和破碎加工,对露天堆放的石块和石子采取有效围挡和覆盖措施,并处罚款1.3万元。2.2017年8月19日下午,断水、断电,石子破碎机拆除、土堆和颗粒较小石子清运完毕。

  87

  785

  德州禹城市张庄镇北邱村北邱小区西边有一家养鸡场和一家养牛场。养鸡场(路南)用暗沟向河里冲鸡粪,河水污染严重,臭味刺鼻。养鸡场大门往西300米路北的鱼池里堆满了鸭粪(养鸡场之前养殖鸭子的时候用罐车将鸭粪倾倒至鱼塘,一直未清理)。养牛场(路北)将牛粪冲到路边沟中,臭味严重。多次向12345反映,未解决,养鸡场由当地政府保护。

  德州市

  水、大气

  8月18日,禹城市组织畜牧兽医局、张庄镇、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北邱养鸡场(路南)用暗沟向河里冲鸡粪,河水污染严重,臭味刺鼻”问题。经现场查看,没有发现养鸡场污水通过暗道排入附近河流问题,河流水质良好。养鸡场有异味。该条问题部分属实。2.“养鸡场大门往西300米路北的鱼池里堆满了鸭粪(养鸡场之前养殖鸭子的时候用罐车将鸭粪倾倒至鱼塘,一直未清理)”问题。经问询养鸡场负责人,2014年1月曾养过一批肉鸭(2万只),但未向池塘排放过鸭粪。但其曾经在池塘边上存放鸡粪,未清理干净,下雨冲进池塘。该条问题属实。3.“养牛场(路北)将牛粪冲到路边沟中,臭味严重”问题。经调查,该养牛场院内仅有排水口,但没有粪污堆积发酵池和雨污分流设施,近期雨水较大,导致场内雨水、污水混流到沟内。该条问题属实。4.“多次向12345反映,未解决,养鸡场由当地政府保护”问题。经查12345市民热线2013年至今共有两件反映张庄镇北邱养鸡场污染问题。通过德州市热线办回访,来电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该条问题不属实。

  是

  责令改正、问责

  根据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德州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我市畜禽养殖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德环办字〔2017〕170号)、《禹城市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实施意见》及《禹城市畜禽技术指南》,做出以下处理意见:1.对北邱养鸡场,水坑内淤泥已彻底清理,对原粪便存放地块已进行复垦。2.北邱养牛场自愿将养殖的牛进行处理。目前,院内粪便已全部清理,所有牛只已全部清栏。

  诫勉谈话1人。

  88

  786

  枣庄滕州市羊庄镇邱庄村村西山口处,有一家废旧塑料加工厂(村书记开设),每天排放几百吨废水,污染羊庄镇水源地,并不定时排放蓝黑色烟尘及废气。向政府、镇环保所投诉过但未解决。要求取缔、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枣庄市

  大气、水、其他

  1.该废旧塑料加工厂无环保审批手续,现场无任何生产设施,已不具备生产条件,也无任何生产迹象,仅遗存有少量料物未清理干净,另有8平方米棚舍和2间看护房。2.2017年3月份,羊庄镇曾接到关于此事项的信访转办件,组织了对该处塑料加工厂生产设备拆除。5月1日,滕州市环境监察大队人员对现场进行了督查,现场无生产迹象。为防止反弹,5月10日,羊庄镇政府又对该场所落实了断电断水措施,使其彻底失去了恢复生产的条件。该处塑料加工厂为羊庄镇张坡村村民满某某开设,并非该村支部书记开设,同时,该位置不在羊庄镇水源保护区内。

  是

  责令改正、约谈、问责

  1.8月18日下午,羊庄镇党委政府组织专门工作组对现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对原遗留物进行全面清理清除,目前已经完成遗留设施的拆除清理,正在对现场进行了整平整理。2.8月22日,因羊庄镇环保所在清理邱庄村塑料加工厂过程中监管不力。羊庄镇环保所负有直接责任,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负有领导责任,对羊庄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邱某进行约谈,对羊庄镇环保所所长马某某给予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1人。

  89

  787

  莱芜市莱城区莱芜铁矿康复医院北侧有一家泰钢焦化厂;生产设备不合格;无环评手续;扬尘中含铁末;24小时生产排放红、黄色烟尘。

  莱芜市

  大气

  1.莱芜铁矿康复医院北侧的厂子是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不锈钢厂,不是泰钢焦化厂。2.该厂生产设备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环评手续齐全;不锈钢厂GOR炉(精炼炉)外排颗粒物均达到标准要求。反映生产设备不合格、无环评手续、扬尘中含铁末不属实。3.反映24小时生产排放红、黄色烟尘基本属实。8月17日在GOR炉冶炼期间添加废钢时,因废钢的成分复杂,部分轻薄料及废钢表面有油漆、受潮等情况造成钢水喷溅,瞬间产生大量的烟气,不能被除尘系统全部捕集,造成厂房顶部冒烟。

  是

  责令改正

  针对红、黄色烟尘无组织排放现象,泰钢集团不锈钢厂停用了现场的废钢,改用铸铁块,并对进厂废钢加严了质量检验标准,消除了冒黄烟现象。

  90

  788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洽沟社区为国家湿地公园,社区书记强征村民耕地,挖了面积30亩、深15米的深坑,无手续采砂,盗取国家矿产资源,破坏生态,向12345、省国土局投诉,未处理。

  临沂市

  生态

  1.汤河镇洽沟社区辖西洽沟、中洽沟、东洽沟、周官庄、沟崖、前踅庄、后踅庄七个村,案件中反映的采砂地点位于西洽沟村,村南老河道。目前“汤河国家湿地公园”处于试点筹建期,尚未备案,尚未进行施工图设计,也未开工建设,经区林业部门认定,该地块位于规划的湿地公园环形水域,建设时需进行清淤、蓄水形成水面。2.关于“强征村民耕地”的问题,该村采沙(实际为“砂”,以下使用“砂”)区在汤河老河道内,地势低洼,23.47亩常年积水,7.43亩为疏林地,生长杂乱树丛,无人管理,未发包到户,产权归村集体所有。3.2017年3月12日,该村召开村“两委”和党员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研究本村社区楼房地基回填沙土问题,确定使用老河道内砂土进行回填,并且取砂土后与老河道内的原有水面形成汪塘,解决周边农田灌溉问题。2017年4月份、7月份,该村未经批准,擅自在老河道内采砂。经区国土部门执法人员现场勘测,采砂具体位置位于该村村南老河道内,东至林地,西至生产路,北至林地,南至林地,现状面积20600平方米(30.9亩),其中第一次在疏林地内挖取砂土面积为7.43亩,深度为0.5—3米不等,共采砂约7540方;第二次在原坑塘内抽砂,深度为0.5—3米不等,共采砂约3120方。西洽沟村委没有办理任何采砂手续,属非法采砂行为,并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4.关于“向12345、省国土局投诉,未处理”的问题。经查,举报人先后于2017年5月3日、5月15日、5月22日、6月15日、7月26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匿名举报;2017年5月5日向省国土资源厅实名举报。根据巡查发现和举报线索,区国土部门和汤河镇政府及时进行处理,分别于4月28日、5月3日两次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月11日区国土部门进行立案查处,并于5月3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国土资罚决字【2017】419号),责令其停止非法采砂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经区国土资源部门向反映人反馈,其同意处理意见并签字息访。2017年7月下旬,该村利用夜间又在原址继续非法抽砂,接到举报后,区国土部门、镇政府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多次到现场巡查;2017年8月15日,汤河镇政府组织派出所、国土所、建设办、环保所等单位,对采砂船只等设备查封扣押,同时区国土部门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是

  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1.依法没收非法采砂船只及设备。2.责令该村立即恢复土地原貌。3.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立案查处,并做出处理决定,立即停止非法采砂行为,处罚款5万元,现已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4.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

  91

  790

  泰安市宁阳县伏山镇北刘庄村西侧,永昶置业委托人员在2016年10月开始砍伐大汶河防洪林、非法采砂,导致污水堆积,破坏生态,并将举报人的莲藕地破坏。举报人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并赔偿莲藕地经济损失。

  泰安市

  生态、水

  经查:投诉反映的“永昶置业”为泰安市友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1.该项目涉及树木采伐已于2016年9月19日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宁采字[2016]20161513号),不存在非法砍伐防洪林的问题。2017年8月18日,县林业局再次到现场进行了勘验和检查,未发现越界采伐的行为。2.该项目工程涉砂按照市、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进行出让,不存在非法采砂问题。3.环保局于8月18日对现场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COD浓度分别为15mg/L和18mg/L,氨氮浓度分别为0.617mg/L和0.220mg/L,未发现污水堆积现象。4.该项目范围内,涉及原承包人刘某某的藕池,此部分属实。该藕池承包合同已于2012年到期,产权收归村里所有,不涉及赔偿问题。5.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目前处于对河道防洪等基础设施提升阶段。

  是

  立案处罚

  1.涉及藕池纠纷一事,由伏山镇政府刘庄村委会主动联系原藕池承包人刘某某,按照当时合同条款内容,进一步洽谈纠纷,争取通过协商解决。2.对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8月22日,宁阳县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宁阳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宁阳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建设,拟对其罚款377600元。

  92

  791

  济南市市中区济南大学西校区,学校中心有一条东西走向的泄洪沟,学校投资在泄洪沟中间段建设了中水处理厂,向学校的人工湖提供处理后的清水。但泄洪沟上游、下游的污水未处理,下雨时,污水及地表水进入湖中,导致湖中鱼类死亡。济南市河道局落实过但未处理。(举报人为学校物业中心负责人)要求上游污水进行处理、下游进行改造,不能将污水流进学校湖中。

  济南市

  水

  1.济南大学西校区内有一处大学自建景观湖,建成于2008年,上游连接双龙庄片区雨污合流沟,2009年济南大学对该沟实施污水截流,将污水通过校内管道引入下游学校自建污水处理站(2009年建成),处理后的中水用于校内二次用水及景观湖补水,无污水流入流出。2.旱季时无污水排入河道,雨季泄洪量较大时,雨水溢流夹杂污物汇入景观湖,对校内景观湖水质形成一定影响。

  是

  其他

  市中区政府责成区市政局、七贤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加大对双龙庄片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减少污物对景观湖造成的影响。2.责成区市政局、七贤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及时整改,以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此方案已告知济南大学后勤部负责人,对方表示满意。

  93

  792

  潍坊寿光市田柳镇西侧的福泰庄园小区,小区周围有多家养殖厂,距离小区太近,臭味刺鼻(晚间会被熏醒)。

  潍坊市

  大气

  田柳镇西侧福泰庄园小区周围有3家养殖场,其中一家为田柳镇西青村刘某某蛋鸡场,位于福泰庄园小区东侧280米左右,属限养区范围,场内存有粪便、污水,有异味产生;另一家为田柳镇田柳村田高某肉鸭养殖场,位于福泰庄园东侧550米左右,属适养区范围,场内存有粪便,有异味产生;第三家为田柳镇田柳村田某某养猪场,位于福泰庄园东侧550米左右,属适养区范围,场内建有三级沉淀池和堆粪池,堆粪池上方建有顶棚。饲料中常年添加产酶益生素,场内基本无异味。

  是

  责令改正

  于8月18日向刘某某蛋鸡场和田高某肉鸭养殖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刘某某蛋鸡场和田高某肉鸭养殖场场内积放的粪便、污水已于8月18日晚全部清理干净,已建议刘某某蛋鸡场搬迁,目前正在选址。并责令田高某肉鸭养殖场减少养殖量。田某某养猪场对其棚前粪水明渠进行覆盖,减少异味。

  94

  793

  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龙泽书苑小区东侧有一家星光木业,工厂属于“散乱污”企业,白天喷漆时废气、粉尘扰民。希望环保局尽快查处。

  青岛市

  大气

  青岛星光木业有限公司位于九水东路沙子口街道南龙口社区龙泽书苑小区东侧,2002年5月办理工商执照,占地约7亩,经营范围是木器加工、制作等。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有家具制作和喷漆工艺,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产生废气粉尘扰民情况属实。该企业已被列入崂山区“散乱污”关停名录。

  是

  立案处罚、关停取缔

  1.责令企业立即停产,配合调查。2.区环保分局8月1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罚款12万元,已经进入了案件处罚程序。3.街道办事处对其生产车间全部断电,设备全部停工,计划9月底前对生产设备进行清理。

  95

  794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大布余村有家“七彩佳乐”幼儿园,其北侧有家企业叫“恒广木业”,晚上生产时噪声及废气扰民。担心对孩子健康有影响。

  临沂市

  大气、噪声

  举报人反映的恒广木业全名为临沂市恒广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方城镇前店子村,2014年5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贴面板生产。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未生产。该企业东邻一墙之隔有一家幼儿园。该企业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噪声,会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影响。该企业安装了布袋除尘器,对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但是,该企业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热压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现场调查时还发现该企业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配套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具备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企业。

  是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问责

  1.按照“散乱污”企业清理要求,对该企业实施“两断三清”。目前已清理完毕。2.对该企业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4万元。

  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

  96

  795

  烟台龙口市诸由观镇西吴家村中央,有一家电器绝缘材料厂,主要制作黑色塑料筐,无环保手续,生产时排放废气;吴家村东边有一家乙烯车间,生产时废气扰民。

  烟台市

  大气、其他

  1.龙口市电器绝缘材料厂位于西吴家村中央,2012年5月补办了环保审批手续,主要生产绝缘管和玻璃纤维带等绝缘材料。拉管车间废气经排气筒进入水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2017年7月,龙口市环保局针对该厂未办理环保验收即投入生产,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2000元。本次检查时,该厂仍处于停产状态。2.生产黑色塑料筐的企业是龙口市净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租用龙口市电器绝缘材料厂的厂房进行生产,2016年12月建成投产,无环保手续,且无废气收集系统和废气治理设施,前期因群众投诉其注塑机生产过程中有异味,注塑机已被诸由观镇政府和环保局查封,张贴了封条。本次检查时,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封条状态良好。3.经排查西吴村村东无工业企业,扩大范围排查后,在村西发现龙口市龙跃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其生产原料含乙烯成分,2008年7月经龙口市环保局审批同意建设,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主要生产绝缘管、无碱绳等绝缘材料。本次检查发现其绝缘管车间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无碱绳车间正常生产,产生废气的挂胶机无废气治理设施,已于当天现场检查时拆除完毕。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龙口市净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和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8月19日龙口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2.8月19日18时,完成了龙口市净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注塑车间的“两断三清”工作。3.针对龙口市龙跃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未经验收即投入绝缘材料生产的行为,龙口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97

  796

  青岛市挤塑板行业不到20家,属于落后产业,一般无手续,产生黑烟及废气,污染环境。

  青岛市

  大气

  1.挤塑板广泛应用于墙体保温等,被省、市建设管理部门作为建筑节能产品推广应用,不属于落后产业。2.组织李沧区、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共检查挤塑板生产企业26家,其中环保等手续齐全的共9家。今年以来,受市场价格及订单影响,多数企业已停产,目前正在生产的共3家,停产19家,搬迁及转型4家。大多数企业生产采用电加热,一般不产生黑烟,仅城阳区有一家企业采用锅炉加热,有冒黑烟现象。

  是

  停产整治

  1.胶州市对手续不全的5家企业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城阳区对手续不全的5家企业已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整改,对1家锅炉冒黑烟企业,责令停炉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即墨市对手续不全的3家企业已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整改。2.督促各区市进行分类整治,对工艺先进、手续齐全的企业予以保留发展;对于符合审批条件的企业,督促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完善环保等审批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于不符合审批条件,由区市按照“散乱污”企业于9月底前完成取缔。

  98

  797

  济宁邹城市张庄镇老崖村有家鸭子屠宰场,前几天向督察组反映,市领导现场落实过,但目前仍在生产,且未开启环保设施,污水排入渗井。要求取缔该场,或使用环保设备杜绝污水排放。

  济宁市

  水

  1.此问题与第四批397号反映的“养鸭场”同为济宁众客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邹城市张庄镇老崖村,以外购毛鸭为原料,从事肉鸭屠宰及深加工生产。该公司肉鸭屠宰及深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2.经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处理达标后流经该公司湿地(约800m×10m)和张庄镇湿地(约1200m×50m)后,最终汇入东大河,未发现利用渗井违法排放污水现象。3.8月16日、19日、22日,邹城市环境监测站分别从该公司污水排放口、公司湿地出入口、东大河入口等处取样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四类水质标准。8月19日夜间,邹城市疾控中心在该公司厂区中间北部的深水井抽取水样进行检测,报告显示33项指标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4.8月18日,信访人电话联系张庄镇党委书记,询问济宁众客食品有限公司整改情况,张庄镇党委主动邀请信访人面对面座谈交流,以促进信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8月19日,济宁市畜牧兽医局、邹城市政府及有关单位,组织召开了有举报人参加的座谈会,通报了案件调查处理及企业整改情况,并邀请举报人到济宁众客食品有限公司厂区现场指认渗坑和排污井,举报人现场未予指认。8月20日,张庄镇组织由邹城市、张庄镇人大代表组成的调查小组,对该公司厂区进行详细排查。调查小组就渗井排污、环保设施运行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查看,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随后,邹城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两次与信访人及高山庄村7名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议,面对面沟通交流情况,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当场答复释疑,信访人表示理解和接受。

  否

  99

  799

  青岛市市北区银川路香山美墅小区的南侧为住宅区,现有4个4S店,不定时喷漆排放废气。向环保局投诉,每次检查店里都会提前得到消息停产。多次投诉、上访,未解决,要求取缔。

  青岛市

  大气

  信访人投诉的单位分别为青岛信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宝马车4S店(以下简称宝马车4S店)、青岛三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青岛三合奔驰汽车4S店(以下简称奔驰4S店)、青岛福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青岛克莱斯勒汽车4S店(以下简称吉普4S店)、油猴(青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猴公司)。上述单位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除宝马车4S店设有烤喷漆房外,其余3家汽车销售服务单位均没有烤喷漆业务。经多次现场执法检查,宝马车4S店烤喷漆废气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也未发现其余3家汽车销售服务单位存在烤喷漆违法行为。

  是

  责令改正

  关于宝马车4S店烤喷漆气味扰民问题。虽然该店烤喷漆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鉴于投诉人一直反映有油漆味,经多次调解,该店已于8月16日停止了烤喷漆作业行为,确定在9月6日前拆除烤喷漆房设备。

  100

  800

  潍坊高密市姚哥庄镇贺家村登升劳保厂有座废水处理塔,收集废水非法提取DMF,不定时排放废气,味道刺鼻,举报人担心废气中含有毒性。

  潍坊市

  大气

  山东登升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手续,反映的废水处理塔是该公司为PU手套生产线配套建设的DMF(二甲基甲酰胺)废水循环利用项目,该项目未经环保批准,私自于2017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7月15日至16日对该项目部分设备进行调试时,冷却塔产生大量雾气且带有刺鼻气味,影响到周围群众生活。2017年7月17日,环保部门接到信访后对其进行现场检查,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九万元罚款。8月18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擅自建设的迹象。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九万元罚款。

  101

  801

  临沂市费县街道办事处清山峪村北侧400米有座生活垃圾场,未经村民允许即强行建设,未经环保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有刺鼻气味;垃圾渗滤液污染村里饮用水源;刮风时垃圾四处横飞、垃圾车运输中垃圾撒漏。另外,举报人对外县的垃圾竟也拉到这里处理表示不解与不满。向12345投诉过但未解决,希望取缔或搬迁。

  临沂市

  大气、垃圾、水

  该件反映问题同第四批367号交办件。具体情况如下: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在2009年-2011年间征求了公众意见,先后取得了环评批复、可研批复,取得了土地、规划、建设手续。存在未经环保验收就投入使用的问题。近填埋作业区有刺鼻气味,场界外无明显异味。垃圾废液经处理达标后外排,未污染村里饮用水源。现场无垃圾四处横飞现象。车辆后挡门关闭不严,造成运输中有垃圾撒漏现象。2017年7月,受沂南县政府委托,经县政府同意,帮助处理了部分生活垃圾,总量为4487吨。2014年以来接到涉及垃圾处理场投诉33件,均认真办理答复。生活垃圾处理场属民生项目,取缔和搬迁无法实施。

  是

  责令改正

  1.加大工作力度,尽快通过环保验收。重点加快剩余16座房屋的搬迁工作进度,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实行昼夜施工,在2017年9月20日前新建设完成日处理垃圾渗滤液200吨的处理站。2.加大垃圾场气味检测频次,加强沼气收集燃烧装置的维修,实现沼气有组织燃烧排放,每天对沼气浓度检测1次。3.加强填埋区管理,严格实行雨污分流,规范排污口建设,增建公众观察池,定期检测。4.加强场区防飞网日常检查,确保无破损现象;最大限度缩小作业面,及时覆盖土工膜。加强车辆维修维护管理和驾驶员培训,夯实责任,杜绝车辆运输过程中的抛冒撒漏现象。5.自2017年8月18日起,已停止接收沂南县生活垃圾。6.2018年7月将建成启用费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届时,该生活垃圾处理场将停止接受生活垃圾,作为垃圾备用场地。

  102

  802

  济南市历城区百花公园里,市民携带的音响(唱歌、跳舞、唱戏)噪声扰民。向各个部门投诉过但未治理。

  济南市

  噪声

  1.百花公园自2010年免费开放以来,早晚市民锻炼时噪音过大,市民举报多次反映噪声扰民问题确实存在。2.针对群众的投诉,公安部门、公园管理处一直在不断治理,加强整改,坚持巡查,耐心解释和劝阻。出入口及醒目位置设置了多块“禁止大功率音响入内”的警示标识,并附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做到管理工作有理可循、有法可依。公园方面曾多次召集歌唱、广场舞等活动团体的组织者召开座谈会沟通交流,按照“定时间、定地点、定音量”的原则与各活动团体签订了《百花公园文明娱乐公约》。

  是

  其他

  1.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公安、城管执法、园林等部门驻守,成立联合治理工作组,采取集中办公的形式,对市民活动加强现场管理,对违反相关法规、规定的采取强制措施。2.公园将安排人员在园内全天候巡查,在噪音源附近及居民区附近设置分贝测试显示屏,实时监管公园内的噪音情况,及时掌握声音的具体来源及时间节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精准治理,将市民活动声音对附近居民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3.主动对反映过噪音扰民的群众开展回访,询问噪音治理效果,并根据群众的反馈情况,开展常态化治理,尽最大限度争取周边居民的认可与肯定。4.公园内设置举报电话:82662292,随时接听市民举报并处理。

  103

  816-112

  临沂市郯城县花园乡张哨村,有个叫孟某某的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居民区内经营小塑料制品厂,存在污水偷排问题,有特殊异味,并伴有噪声污染。经多次举报仍正常生产。

  临沂市

  水、大气、噪声

  1.经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孟某某塑料制品厂位于花园乡张哨村,生产现场建在自己的住房内,生产原料是外购的塑料颗粒。业主陈述,每天可生产白色塑料桶约500个。该生产车间东西侧均为居民,南侧为村路并紧邻居民,北侧为村路并紧邻居民。2.该塑料制品厂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塑料桶、零售”,无其他手续。经现场核查,该塑料制品厂在注塑机加热工序需要冷却水进行冷却,产生的冷却水经管道流入村下水道。检查时该厂已停产,无冷却水排放,无法取样进行监测。3.生产时使用的塑料颗粒在加热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存在异味,无处理设施。4.现场核查时,已停止生产,无法进行噪音监测。经调取2017年12345等信访处理档案,无举报人反映孟祥启塑料制品厂的记录。

  是

  关停取缔

  该塑料制品厂属“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要求,立即切断了生产性用电、用水,并对现场的生产设备、原料、产品进行了清理。根据环境监管网格化有关要求,由花园乡人民政府负责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104

  816-115

  烟台市开发区金沙江路与漓江路交会处的华新不锈钢厂,该厂将不锈钢渣堆放在附近,导致刮风天粉尘飞扬,钢渣中含有铬,也污染了地下水。反映后,开发区管委会环保部门也要求整改,但只是“雷声大雨点小”。

  烟台市

  大气、水、重金属、固废

  1.关于华新不锈钢堆放钢渣未覆盖问题属实。检查发现,钢渣堆存量约3000吨,钢渣堆未进行覆盖,钢渣表面潮湿,现场无扬尘。2.关于钢渣含有铬,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经查阅环评文件及备案意见,项目钢渣,主要成分为氧化钙、氧化硅、铁等,处置措施为外包给高邮市山明钢渣材料厂回收处理,得到的含铁和含铬等金属氧化物回炉,其余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往栖霞市亭口水泥厂用于制造免烧砖。环保局执法人员在距钢渣堆80米的地下水井采取了水样,送烟台开发区环境监测站,对六价铬、总铬进行水质分析。检测结果显示,六价铬、总铬均未检出。3.群众反映环保部门要求整改,“雷声大雨点小”问题不属实。2017年6月25日,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露天堆放钢渣未覆盖问题,并当即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7月2日再次检查时现场已整改完毕。因后期监管不及时,导致现场新堆存钢渣未全部覆盖,纪检部门已经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企业对堆存钢渣进行清运,截至8月25日5时,堆存钢渣已全部清理完毕,运至栖霞亭口水泥厂。2.针对华新不锈钢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问题,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处10万元罚款。

  105

  816-116

  烟台栖霞市栖霞恒发石材有限公司存在非法排放粉尘及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栖霞环保局、国土局、公安局等部门涉嫌包庇企业,存在不作为的情况。

  烟台市

  大气、生态

  1.群众反映“非法排放粉尘”问题。经核查,2002年12月,栖霞市环保局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表予以批复,2016年8月,对《栖霞市恒发石子厂年产15万吨玄武岩开采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审批,但该项目至今未验收。调查时,该企业已停止生产,但存在无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物料堆场抑尘措施不完善和部分物料场未遮盖、未建设车辆轮胎冲洗废水沉淀池等问题。2.群众反映“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问题。经核查,国土部门最后一次采矿登记手续于2016年8月办理,现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7年11月15日。该矿山有采矿许可手续,采矿权人在采矿的过程中,超出了批准的矿区范围,构成越界违法行为,但不存在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2016年以来,栖霞市国土局进行过多次巡查,未发现有违法开采行为。2017年7月5日,栖霞市国土局针对其再次越界行为,责令其退回界内,并处以2.8万元罚款。7月19日栖霞市国土局对其下达了《立即停产整顿的通知》,目前已中断矿山的生产电力供应和爆炸物品供应,矿山已停产。3.群众反映“栖霞环保局、国土局、公安局等部门涉嫌包庇企业,存在不作为”问题。经核查,①栖霞市环保局定期对该公司进行检查,2017年5月2日,栖霞环保局责令停止生产,完善粉尘防控设施,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8月4日,栖霞市环保局、观里镇政府对其采取断电措施。②栖霞市国土局已对恒发石材违法越界行为于2017年7月5日进行了处罚,不存在投诉未处理情况。2016年全年,进行过多次巡查,未发现有违法开采行为。2017年5月13日巡查时发现其有越界迹象,越界行为较轻微,对其进行了警告,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月24日国土局再次巡查时发现该公司有涉嫌越界行为,随即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月26日国土局委托中介机构对该矿区进行了勘测,证实该公司确实存在越界行为,越界部分已挖出表层,尚未开采出矿产品,国土局于7月5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回界内,企业于2017年7月10日缴纳了罚款2.8万元。③栖霞市公安局2017年曾接到群众举报,并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该企业“三证齐全”,不存在无证开采问题;对调查情况,市公安局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当事人对公安局答复予以认可。截至目前,公安局未收到任何部门移交的该企业涉嫌构成犯罪的相关材料。

  是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约谈

  1.针对该公司越界行为,2017年5月,栖霞市国土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7月5日,针对该公司再次越界行为,再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回界内,并处以2.8万元罚款。2.针对该公司无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物料堆场抑尘措施不完善和部分物料场未遮盖、未建设车辆轮胎冲洗废水沉淀池等问题,5月2日,栖霞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生产,完善粉尘防控设施,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8月19日,栖霞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继续停止生产,完善防尘设施,确保粉尘达标排放,并处25万元罚款。该公司已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自愿接受处罚。

  106

  816-118

  青岛市黄岛区珠山办事处王戈庄居委会380号门前有一垃圾堆,杂草丛生,严重影响举报人的生活。

  青岛市

  垃圾

  信访人反映问题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珠山路以东,文化路以南,原珠山办事处王戈庄一村380号,区域调整后划归隐珠街道办事处。隐珠街道办事处东楼一村83号南侧,现为王戈庄八居委与东楼一村插花地处,面积约50平方米,周边设有临时围挡,内有部分垃圾和杂草。空场北侧为黄岛区珠海街道办事处王戈庄一居委居民,2000年,该户居民与黄岛区隐珠街道东楼一村存在空场权属争议。2015年双方再次争执不下,为防止出现乱倒垃圾及违章建设行为,2015年9月份黄岛区珠海街道办事处在此设置临时围挡至今。

  是

  责令改正

  隐珠街道办事处立即开展垃圾及杂草处理,于8月18日开始拆除临时围挡,8月20日上午完成了对该处空地的垃圾清运、杂草清除和S块铺设,共清运垃圾30立方。整改完成后,按照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责任分工,由隐珠街道东楼一村负责保洁,街道将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107

  816-119

  青岛市黄岛区红石崖办事处小殷村南侧,有人违法占用农田私建厂房,工厂污水直接外排到西侧水库里,造成水库污染。水库周围草地里全是污水、粪便、垃圾,找相关部门反映,没人管。

  青岛市

  水、垃圾

  1.小殷社区南侧有青岛太阳工贸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经过国土部门调查取证,7家企业均有土地手续,不存在占用农田私建厂房问题。2.七家企业中仅青岛华裕通机械电子部品有限公司产生废水,该企业环评手续齐全,建有污水处理站,出水经压力管线接入茂山路市政管网。2017年3月,区环保分局、黄岛街道、小殷社区居委会、市政公司联合对该区域排水状况进行排查,发现因市政管线堵塞,青岛华裕通机械电子部品有限公司处理后废水及太阳工贸生活污水有溢流至雨水管线进入水库现象,联合排查组立即对上述问题督促整改。区市政公司于5月4日完成太阳山路压力污水管线修复,5月8日管线恢复启用,目前已不存在废水排入水库问题。整改修复期间,区城市管理局、黄岛街道先后于3月30日和4月11日接到该问题的投诉举报,均及时进行处理并反馈。8月18日,区环保分局委托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对水库水质进行了检测,结论为“符合Ⅴ类地表水要求”。3.经现场核查,水库周边草地无污水、粪便、垃圾。

  否

  108

  816-120

  聊城市冠县桑阿镇有家垃圾分拣站,分拣完的垃圾倒在东吕庄村的大坑里,臭气熏天,污染了地下水。

  聊城市

  水、大气、垃圾

  举报反映的分拣站,隶属于冠县政和垃圾处置服务中心。反映的利用分拣后剩余垃圾填坑,共有4处。渣土填埋点异味问题是由于夏季渣土中有机物多,加之高温高湿所致。为判定污染状况,县环保局于8月17日委托检测机构对分拣站附近桑阿镇供水中心1#水井地下水进行了采样分析化验,17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表明,此次渣土填埋未对饮用水水质造成不良影响。18日,为进一步掌握填埋点附近水质情况,县环保局再次委托检测机构沿地下水系走向(西南-东北),分别在填埋点上游600米处、下游50米及100米处采样分析,检测结果表明,分拣站渣土填埋未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县水务局对填埋点距离最近供水中心进行直线测量,距离为1545米,结合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初步认为不会对群众饮用水造成影响。综合判断,此次填埋未对附近地下水尤其是供水中心造成不良影响。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县住建局责令冠县政和垃圾处置服务中心将桑阿镇东吕庄村内所有垃圾填埋点的渣土进行清理,全部运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对现场实施药物消毒,彻底清除渗漏污染隐患。对未按规定处置渣土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5万元。县环保局下达了《关于责令冠县政和垃圾处置服务中心限期整改环境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其对分拣站进行全面仔细排查,对配套污染治理设施限期整改。对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3万元。

  同第五批受理编号459号。

  109

  816-121

  青岛市市北区北岭山公园山体遭到破坏,靠近南昌路侧的山坡已被挖掉,有一个山头也被挖掉了一半。2016年曾在山东环保网举报过,至今无人管。

  青岛市

  生态

  群众反映的青岛北岭山公园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的南端东侧。公园占地面积为40余万平方米,包括多个山头,为市区区域性综合公园。经现场勘察,开挖区域位于北岭山公园南昌路98号北侧,经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测量开挖面积448.5平方米。目前,现场已停止开挖,未发现被挖山体上有建构筑物。违法主体为青岛郁士万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郁士公司),被破坏的山体位于北岭山绿线范围内,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市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向违法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8月2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89.7万元。市北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约谈了青岛郁士公司,已责令该公司于2018年2月底前恢复破坏山体,做好护坡防护,并做好后续山体绿地治理的督办落实。

  行政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

  110

  816-122

  莱芜市莱城区新浦南路有家电镀厂,无相关手续,非法经营,污染环境。最近听说要转移厂址。

  莱芜市

  其他

  1.该电镀厂属于经济开发区辖区。2.该电镀厂主要从事配件表面处理,工艺简单,无任何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现场有清洗池1个,长1米、宽0.6米、深0.8米,无其他生产设备。清洗液主要成分为草酸、甘油、明胶。从2016年8月生产至今,现已停止生产。根据调查,该业主共累计清洗管道接头700余件。

  是

  关停取缔、约谈

  8月18日21点,经现场核实,已按照“三清两断”的标准进行处理。将清洗液、清洗池进行了封存,将委托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理。

  111

  816-123

  淄博市淄川区鲁维制药常年往深井里排废水,当地环保局采取行动,将深井填平后,该厂又偷偷在他处打深井,继续排放,排放的污水均不合格,并散发刺鼻气味。该企业北厂没有相关手续,南厂空压机噪声污染大。该企业老板也为当地村书记,一手遮天,在周围还存在乱挖乱建的非法行为。

  淄博市

  水、大气、噪声

  1.山东鲁维制药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公司建有自备污水处理厂,所有生产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作为中水回用于生产,其余部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双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现场有轻微异味。经检查不存在“常年往深井里排废水”“排放污水均不合格并散发刺鼻气味”等问题,没有发现“当地环保局采取行动,将深井填平”的情况,也未发现“该厂又偷偷在他处打深井,继续排放”问题。2.山东鲁维制药有限公司VC北厂区,环评手续于2006年12月26日通过市环保局审批,2012年7月31日,通过市环保局验收。3.山东鲁维制药有限公司VC南厂区,因空压机设备运行年限较长,设备老化,运行过程中会出现噪声较大,造成噪音扰民,情况属实。4.群众举报的乱挖乱建问题,主要指企业污水处理厂南侧一处闲置荒坡地,由于原土地坑洼不平,现场杂乱,历史上存在个别工程建设从此取土的问题,情况属实。

  是

  责令改正、问责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将通过制作规划效果图、村务公开等方式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消除群众误解和疑虑。企业已开始拆除原空压机,同时更换为新型节能环保风机,预计11月份完成安装投入运行使用,同时隔音墙已开始施工。加强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诫勉谈话1人。

  112

  816-126

  聊城市茌平县冯官屯镇银河化工、聊城市英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茌平县山江贸易有限公司,三家企业排放刺鼻性气味,污水打入地下,污染了地下水,三个企业的负责人与镇上的领导存在利益关系,导致这种现象一直存在。

  聊城市

  水、大气、其他

  1.茌平银河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聊城市英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茌平山江工贸有限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28日和2015年5月19日批复环评,至今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对于未按规定验收的两家企业,依法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各罚款1万元(共计2万元)。2.关于“三家企业排放刺鼻性气味”的问题:根据现场调查和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茌平银河化工有限公司、聊城市英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茌平县山江工贸有限公司下风向3#、4#点位臭气浓度为22.24,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有关规定,是刺鼻性气味的排放来源。茌平县环保局对其超标排放污染物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3.关于三家企业“污水打入地下,污染了地下水”的问题:对三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渗坑、渗井。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聊城市环科院)对三家企业的地下水上游、厂内、下游取样检测,并与企业背景值检测数据比对,结果证实地下水未受到污染。4.关于“三个企业的负责人与镇上的领导存在利益关系,导致这种现象一直存在”的问题:经调查询问,三个企业的负责人签订保证书,承诺与镇上的领导不存在利益关系,如不实,愿承担相关责任。冯屯镇政府出具镇政府所有工作人员与三家企业无任何利益关系的证明。

  是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问责

  1.聊城市英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验收,立即停止生产,罚款1万元。2.责令茌平山江工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对未按要求验收的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超标排放污染物罚款5万元。

  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1人。

  113

  816-127

  青岛市黄岛区胶南街道水城水库西岸有家利用煤灰制造假水泥的工厂,生产过程产生大量灰尘;疏港线以北,青岛路以东,郭家河岩村的东山,植被山体遭到破坏,非法分子利用夜间对山体进行挖掘,产生大量灰尘,反映多年无果。

  青岛市

  大气、生态

  1.该地块位于胶南街道办事处水城村西山东南侧,土地性质为村集体建设用地。水城村村民刘某某在未办理土地租赁、环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建设粉煤灰储放点,储存粉煤灰、煤渣进行销售,露天存放的煤渣在大风天气下会产生少量扬尘。2.信访人反映的“郭家河岩村东山,植被山体遭到破坏”的问题属实。该地块于2001年至2002年,因中铁十七局修建疏港高速进行取土而遭破坏。目前,该山体被破坏后,矿坑长期存在,未采取恢复措施。3.2012年8月,黄岛区福宏源砂石加工厂在该区域进行石子加工。2016年黄岛区开展清理非法“三场”(采石场、洗砂场、石子加工厂)行动,因该砂石厂无环评手续,2016年5月胶南综合执法中队对该石子加工厂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胶南街道强制拆除了石子加工主要设备。2017年5月-8月,胶南综合执法中队多次对该砂石厂依法作出处罚,2017年6月至8月15日期间,该石子厂石子加工全面停产,无烟尘产生。

  是

  责令改正、约谈

  1.胶南街道于2017年8月18日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刘某某于2017年8月23日前完成露天存放煤渣的清运工作;因罩棚拆除工作存在安全隐患,8月27日前完成罩棚拆除安全隐患评估,并制定拆除方案,9月20日完成拆除;责令水城村收回该处土地,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完成后进行覆土绿化。2.胶南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16日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福宏源石子厂于2017年8月25日前拆除地面构筑物,2017年8月30日前拆除其它石子加工辅助设备;胶南街道责令郭家河岩村将该地块收回,由郭家河岩村安排专人进行监管,并在今冬明春进行植绿。3.约谈黄岛区胶南街道办事处水城村党支部书记等2人。

  114

  816-128

  莱芜市寨里镇郗鱼池村,有矿主非法开采村里的山场,扬尘污染严重。

  莱芜市

  生态、扬尘

  1.关于非法开采村里的山场的问题。该矿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原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该矿于2007年7月通过挂牌出让取得采矿权,2008年3月初次发证,2011年1月经郗鱼池村委会(经郗鱼池村委会公示无异议)和寨里镇政府同意,经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将部分矿区开采范围等量变更至郗鱼池村,矿区面积0.0163平方公里,出让时间为5年,原采矿许可证号C3712002009037130010629,有效期为2014年1月18日-2017年1月18日,生产规模5万方/年,开采标高254米至220米,开采方式露天开采。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区国土分局于2017年1月19日对该矿下达《停止开采通知书》,并根据《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莱办发[2016]42号)文件精神,向公安、供电、安监部门致函。该矿山企业已停止开采加工,并撤出开采设备,拆除部分加工设备。2.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2017年1月份该企业已停产,未发现扬尘污染严重的现象,但现场堆放部分矿石,未进行有效覆盖。

  是

  责令改正

  1.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针对料场未覆盖问题,环保部门已于4月份进行立案查处。该企业正在对矿石进行清理、覆盖。

  115

  816-130

  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南片区有十几家木门加工企业,晚上进行喷漆作业,严重污染环境,举报多次无果。

  淄博市

  大气、其他

  经调查,马桥镇南片区有16家木制家具企业,均有喷漆工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前,存在晚上生产,排放废气污染环境的问题。目前环保手续齐全的有9家;在“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中,新上治污设施通过环评验收的有2家,上述11家企业目前正常生产;另外5家企业因环评手续不齐全,镇政府对其采取了关停措施。针对夜间异味扰民问题,县、镇两级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将立案查处,并移交公安机关。经综合治理后,近期投诉减少。

  是

  责令改正、约谈、问责

  1.压实网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干部实名挂包、领导干部带队夜查等工作制度,特别是强化夜间巡查力度,杜绝企业夜间违法违规生产。2.加大刑责治污力度,严厉打击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停产整治期间私自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诫勉谈话1人。

  116

  816-131

  济宁市泗水县柘沟镇大长村和圣府岭村有十几家陶土加工厂,非法挖掘田地里的土壤,尘土漫天飞扬,生产车间噪声大。在圣府岭村以西有家叫仙泉的加工厂,噪声污染也很大,陶土粉尘满天飞,黑煤粉无任何防护直接排出。

  济宁市

  大气、噪声、生态

  1.关于反映“济宁市泗水县柘沟镇大长村和圣府岭村有十几家陶土加工厂”的问题。经查,反映内容提及的“大长村”应为“西大厂村”,西大厂村和圣府岭两村共有陶土加工企业28家,均有环评批复。其中,西大厂村16家,圣府岭村12家。2.关于反映“非法挖掘田地里的土壤”的问题。2012年,为打击偷采盗挖行为,杜绝无证经营行为,泗水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整顿规范陶土资源开采加工秩序的通告》,提出在圣府岭村和西大厂村划定3个陶土集中开采区,开采区之外的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采。2013年6月,在圣府岭村划定了2个集中开采区,在西大厂村划定了1个集中开采区,实行加工企业组建联合体,以一家规模性企业为主,共同开采、统一税费征收的模式进行陶土开采管理。2015年12月底开采时限到期后,柘沟镇人民政府对3个集中开采区进行了关停。2016年至今,柘沟镇辖区内不存在非法开采陶土现象,其辖区内陶土加工企业均是利用前期储备陶土进行生产。3.关于反映“尘土漫天飞扬,生产车间噪声大”的问题。现场检查时,28家陶土加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生产车间封闭采用隔音棉帘进行隔音和遮挡扬尘,前期生产过程中由于企业管理不到位,造成生产车间密闭不严,会有粉尘外溢及雷蒙磨机械运转噪声外扬现象。4.关于反映“在圣府岭村以西有家叫仙泉的加工厂,噪声污染也很大,陶土粉尘满天飞,黑煤粉无任何防护直接排出”的问题。2017年8月18日下午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厂区内存放水洗煤10吨,用塑料布全覆盖。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安装了袋式收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继续利用外售。企业生产车间采用隔音棉帘进行隔音和遮挡扬尘,并使用洗车台、喷淋、雾炮等设备进行降尘,但生产过程中由于企业管理不到位,造成生产车间密闭不严,存在少量陶土粉、黑煤粉外溢的可能,现场检查车间内积尘较重,厂区地面也存在积尘。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1.2017年8月19日,泗水县委、县政府对柘沟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约谈。2.2017年8月18日下午,泗水县环保局责令仙泉加工厂将院内存放的水洗煤清理外运,8月19日上午,已全部清理完毕。2017年8月19日,泗水县环保局依法对仙泉加工厂罚款2万元。

  117

  816-132

  潍坊昌邑市柳疃镇有许多印染企业(华达、华盛隆、华宝等),废水直接排入河道内,最后流入渤海湾。

  潍坊市

  水

  柳疃镇共有印染企业8家,分别是昌邑市开元印染有限公司、昌邑市歧鸣印染有限公司、昌邑市政彦家纺有限公司、昌邑市新华源印染有限公司、昌邑市富民织造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大富印花有限公司、昌邑华达织造有限公司(潍坊华盛隆印花有限公司)和潍坊华宝纺织有限公司。以上8家企业废水均通过密闭管网排入联合环境水务(昌邑)有限公司柳疃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后,经小龙河湿地净化排入堤河,最终流入渤海。联合环境水务(昌邑)有限公司柳疃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5万吨/日。该厂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省平台联网。在日常执法监管过程中,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能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未发现有废水直排现象。

  否

  118

  816-133

  泰安新泰市小协镇法云山风景区西侧,有非法建设的养猪场十余处,均为村支书石某某非法所建,猪场污水经常流到水库里,污染了水源,另外猪场产生臭气,影响空气环境。据了解猪场无手续,都属于违规建设。另外,石某某通过伪造材料骗取国家资金,还在风景区正觉寺周围建设4家农家乐,生活污水外流,垃圾成片。

  泰安市

  水、大气、生态

  1.经调查,石某某养猪场建于2004年,共7个养殖棚30间,生猪存栏150头左右,该养猪场有工商营业执照、土地审批手续和养殖登记备案。经现场查看,该养殖场实现雨污分离、干湿分离、防雨、防泄、防溢流;化粪池以及沼气池实现三级沉淀,粪水、粪渣处理后还田不直排,在其养殖场内有石某禄(其兄)养猪棚14间,现空栏停养。现场有异味,来自生猪粪便。2.经落实4家农家乐无手续,为违法建筑,有部分生活污水外排,未发现垃圾成片现象,部分属实。

  是

  关停取缔

  1.8月19日,4家农家乐已全部拆除。2.因经营原因,石某某养殖场已于8月22日自愿拆除,生猪粪便均已清运用作农家肥。

  119

  816-134

  临沂市费县有许多生猪屠宰场(如费城、石井、上冶等屠宰场),属于典型的“散乱污”,均无环保手续,长期排放超标污水和污染物,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临沂市

  水、大气、噪声

  经调查落实,费县共有9家定点屠宰场,分别是费县食品公司下属费城食品站、上冶食品站、马庄食品站、刘庄食品站、新庄食品站、石井食品站、梁邱食品站、朱田食品站8家食品站,以及费县恒泰食品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1.费县食品公司下属的8家食品站以及费县恒泰食品有限公司分布于9个乡镇(街道),均在各乡镇驻地(街道)规划区内,符合省定点屠宰场点设置规划布局要求,均办理了《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营业执照》,非“散乱污”企业。8家食品站无环保手续,现正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环评报告。费县恒泰食品有限公司有环评审批验收手续。2.经现场勘查,费县食品公司下属的8个食品站,费城食品站污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8月18-19日经监测外排废水COD64.5mg/L,氨氮35mg/L,达标排放。其它7家食品站由于设立较早,未能配套环保设施,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仅经过3级沉淀过滤,未能进行深度处理,全部用罐车抽至附近沼气站,其中上冶食品站运往平邑县昊宸环保养殖场沼气池,朱田食品站运往廉家庄程士海沼气池,梁邱食品站、新庄食品站运往梁邱李新沼气池,石井食品站运往石井镇香城村刘佩法沼气池,马庄食品站运往上河村孙学东沼气池,刘庄食品站运往刘庄万家村全军沼气池。也存在废弃物收集不及时的问题。费县恒泰食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过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直接排入外环境,8月18-19日经监测外排废水COD35mg/L,氨氮1.03mg/L,达标排放。

  是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问责

  1.责令费县食品公司下属费城食品站、上冶食品站、马庄食品站、刘庄食品站、新庄食品站、石井食品站、梁邱食品站、朱田食品站立即停产整治。2.针对8处食品站无环评的情况,费县环保局已于8月23日立案处罚,正在履行处罚程序。费县食品公司各食品站开展环保治理整顿工作:一是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环评报告,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报批工作。二是费县食品公司于2017年9月10日前委托环保治理公司编制环保治理方案,2017年11月30日前建设各食品站污水处理设施,增强污水处理能力,解决污水污物处理问题。3.责令县食品公司制订生猪定点屠宰整治方案,县生猪定点屠宰执法部门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监管。费县食品公司成立领导小组,监督各食品站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对在以上时间节点完不成整改要求的食品站,依法予以取缔。

  诫勉谈话1人。

  120

  816-139

  临沂市沂南县有100多家杀鸡、杀鸭厂,在厂里打深井,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

  临沂市

  水

  1.沂南县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共有屠宰加工企业46家,其中杀鸡厂7家、杀鸭厂39家,主要分布在辛集和蒲汪镇等11个乡镇(街道、开发区),有环评审批手续45家,无环保手续1家。有环评审批手续的45家企业均配套了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其中,41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36家正常生产,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正常,其中,4家企业生产废水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32家企业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通过现场核查,未发现通过水井向地下排污情况。2.县水利局对企业的自备井情况进行核查,委托第三方对自备井取样检测。

  是

  关停取缔

  1.无环保手续的1家企业宰杀设备已拆除;企业自备水井水质情况正在检测,根据检测情况做进一步处理。2.对长期停产、整治的5家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4家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企业,对其生产能力、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能力进行重点核查和监管。

  121

  816-140

  潍坊诸城市密州街道逄家沟子村村支书将村子水库周围的300多亩土地非法卖给养殖户,贪污几百万元。养殖户违建养殖场,养殖场非法直排粪便至举报人的鱼池中,导致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潍坊市

  水、其他

  逄家沟子村位于密州街道,违建养殖小区位于村东北侧,村民利用自家场院建设猪舍,共15户,养猪496头。猪舍无粪污治理设施。粪污通过路边的小沟渠直接排出,最终汇流至村西北比较深的防洪沟内,现场未发现污水进入池塘,也未发现池塘内鱼死亡。经诸城市环境保护局取样检测,举报人水塘水样检测结果:PH=7.18,氨氮6.57mg/l,COD 90mg/l,根据《渔业养殖水质标准》,不会导致鱼类死亡。

  是

  责令改正

  对逄家沟子村15家违法建筑养殖户限期关闭拆迁。目前已全部关闭拆迁完毕。

  122

  816-143

  在临沂市平邑县蒙山管委会北侧山坡建设了大面积度假区,在东北侧山沟伐木修路,建设疗养区;在拦马河东山及洪河村北山毁林开矿;在大洼景区修路、搭桥、建别墅、开宾馆等。

  临沂市

  生态

  1.关于平邑县拦马村东山毁林开矿问题。该区域为采矿用地,属林地边缘外荒山,不在自然保护区之内,不存在毁林和植被破坏情况。该区域原有四处持证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均予以关停。2014年3月巡查时发现,有人违法开采花岗石。平邑县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调查,2014年9月行政处罚程序已履行完毕。2016年1月,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对矿点道路进行了封闭,彻底杜绝了违法开采行为。经现场核查确认该区域目前已无矿山开采现象。2.关于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疗养区问题。经调查,(1)在蒙山管委北侧修路并建有东蒙书院、蒙山书画院、亚健康检测中心,东蒙书院、亚健康检测中心不在自然保护区之内,蒙山书画院位于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其中,东蒙书院二期项目存在超标准建设、规划许可手续不完备等问题,2017年4月由区国土分局立案查处,罚款2000元。(2)2015年10月,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在管委会东北侧对原有生产道路进行硬化改造,项目符合《蒙山旅游区总体规划》,不存在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及伐木问题。(3)蒙山书画院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土地,区国土部门依法作出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17806元。(4)亚健康检测中心擅自占用兴蒙村建设用地,区国土分局对其立案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以20400元罚款。3.关于在拦马河东山及洪河村北山毁林开矿问题。经调查,洪河村北有2个合法花岗石矿,不在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之内,为裸地上开采,现为灭失废弃矿山,未对林木造成破坏损毁。4.关于在大洼景区修路、搭桥、建别墅、开宾馆等问题。该部分施工项目均不在自然保护区之内。经核查,2016年2月,由管委会投资对途径大洼景区大洼村内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主道路进行取直,已完成招投标等手续,工程正处于路面施工阶段;2016年5月,由管委投资在柏林镇富泉村东北建设桥梁一座,已按规定完成招投标等建设手续,目前工程正处于施工阶段;福溪地·大同家园项目规划方案正在论证修改中,未开工建设;大洼艺墅项目正按程序办理相关立项、环评、不动产登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未开工建设;柏林镇富泉村原支部书记唐某某2016年4月非法占用本村林地修建的四层楼房,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年4月份区国土分局对唐某某进行立案查处,罚款5600元,并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平邑县拦马村采矿区已经列入工矿废弃地整理库,根据《平邑县卞桥镇拦马村东山工矿废弃地复垦实施方案》,2018年底前由国土局结合该区域工矿废弃地整理,对矿山进行全面修复。2.对东蒙书院二期超范围建设及规划许可手续不完备问题,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处以6.8万元罚款并限期补办手续(临蒙执罚[2017]1号)。将督促蒙山书画院在限期内拆除,如超过限期仍不拆除,将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拟对洪河村北废弃矿山进行综合整治,整治规划正在编制中。对唐某某违法占地建宾馆问题,已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23

  816-146

  日照市中纺粮油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没有通过验收和备案,就偷偷私自排水。该企业屡次逃脱处罚,举报人信息被泄露,企业总经理刘某某安排人对举报人进行骚扰。

  日照市

  水、其他

  2009年8月,日照市环保局对中纺粮油(日照)有限公司4000吨/日大豆加工生产线项目进行了批复(日环发〔2009〕140号)。批复主要内容:建设1条4000吨/日大豆加工生产线、1条800吨/日精炼生产线、1条2880吨/日包装生产线以及配套的罐区、污水处理站等设施,生产废水包括车间冲洗水、工艺废水(包括浸出车间废水和精炼车间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该公司实际建设了1条4000吨/日大豆加工生产线以及散粕车间、粕打包车间,配套建设了毛油罐区和污水处理站。该公司4000吨/日大豆加工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于2012年8月通过市环保局验收(日环验〔2012〕22号),验收内容为:1条4000吨/日大豆加工生产线以及散粕车间、粕打包车间,配套罐区;浸出车间冷却溢流水经配套的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间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核实,该公司污水处理站主要为精炼生产线配套,由于精炼生产线未建设,无精炼废水产生,故污水处理站未投入使用,验收内容也没包括污水处理站。根据以上验收情况,举报反映的污水处理设施没有通过验收问题属实,但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根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对污水处理设施没有备案的相关要求。8月18日下午,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偷排废水问题。针对举报反映的该企业屡次逃脱处罚的问题,经核实,区环保分局于2013年、2016年分别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针对举报反映的举报人信息被泄露的问题,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刘某某进行了问询,其表示从未从环保部门得到过举报人信息,也没有安排人对举报人进行过骚扰的情况。

  是

  其他

  下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对全区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全力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124

  816-147

  济南市平阴县东阿镇狼溪河沿岸,东阿镇至洪范镇路西,有一养鸡场,规模为3-4万只,空气污染严重,并污染狼溪河及附近土壤。

  济南市

  大气、水、土壤

  1.该养鸡场位于东阿镇窑头村西,狼溪河东370米处,规模为3-4万只。2.2017年2月25日该养鸡场已自行停养,现场仅剩鸡舍、鸡笼及养殖设备未清理。3.该养鸡场为笼式圈养模式,不产生污水,粪便经发酵处理后当做肥料还田,不存在污染狼溪河及附近土壤问题。养殖时会产生一定的异味。

  是

  关停取缔

  平阴县政府组织东阿镇、环保局、畜牧局等部门进行处理:鉴于该养殖场位于禁养区,根据《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的通告》,东阿镇政府责令其关闭取缔,并于8月18日协助其拆除鸡舍、鸡笼及养殖设备,恢复土地原貌。

  125

  816-148

  潍坊市高密市醴泉街道办康庄社区有家宝岛木门厂,存在喷漆废气污染,导致投诉人患病并丧失劳动能力,投诉人已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

  潍坊市

  大气

  该厂喷漆车间北侧、西侧、南侧分别隔着约3至5米宽的胡同与十几家住户相邻。2016年9月28日,北邻住户王某到高密市环保局投诉该厂存在污染并导致其患病。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检查,该厂无环评手续。高密市环保局于2016年9月29日依法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两万元罚款。2016年10月,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后督察,该厂已停产并拆除了喷漆生产设备。高密市环保局回复王某,但王某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并于2017年7月份要求该厂赔偿1663371.68元。执法人员于2017年7月10日答复王某走司法程序。8月18日,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厂喷漆车间已作为仓库使用,现场无生产迹象。高密市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8月4日受理王某的诉讼。

  否

  126

  816-149

  位于枣庄滕州市善国南路威尼斯商务大厦1-10层的滕州澳斯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央空调室外主机运行中产生强烈噪声,影响投诉人的正常生活。曾投诉至滕州市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信访局等部门,未处理解决。

  枣庄市

  噪声

  滕州市澳斯特酒店位于善国大桥与河滨路交叉口,其经营地点为威尼斯商务大厦1到10层,其原空调外机放置在楼顶平台。此前接到过市民投诉,反映空调外机工作时间长噪声大的问题。接到市民投诉后,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7月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酒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7月21日,澳斯特酒店新购置并安装了有合格证件的变频空调主机,已正常使用。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噪音,新安装外机位于原主机东侧,距离投诉人所在楼体直线距离18米,且与投诉人居住楼房相隔一条支路。随后,分别走访了威尼斯11号楼相邻住户,与居民沟通,一致反映噪音明显降低。为防止该酒店重新使用原外机,8月16日已将原空调外机机组全部拆除。

  是

  责令改正

  8月18日晚6点,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滕州市环保局对市民反映的澳斯特酒店噪声问题进行了现场查处。为进一步降低噪音,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对澳斯特酒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空调停止运行,采取加装隔音棉、隔音墙等减噪降噪措施,待环保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运行。下一步,将监督澳斯特酒店不得再次安装使用原机组。督促澳斯特酒店在一周内更换静音循环水泵,对其新安装空调外机加装隔音设施,降低噪音污染。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协调,争取群众满意。

  127

  816-150

  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280号万科城多伦多街区1号楼北侧,有一家混凝土搅拌厂和垃圾处理厂,噪声扰民严重。

  青岛市

  噪声

  1.信访人投诉的混凝土搅拌站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市北分站,距离蚌埠路对面的万科城多伦多街区1号楼直线距离约40米,噪声主要来源于大型商品混凝土罐车进出搅拌站产生的装运混凝土产生的交通运输噪声。2.信访人投诉的“垃圾处理厂”实为位于蚌埠路27号院内的5家废品收购站,5家废品收购站均有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废纸箱、废木材、金属和塑料收购业务,噪声主要来源于白天废品站收购废品压缩打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是

  停产整治

  1.2017年8月21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市北分局约谈了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企业决定自2017年8月22日起停产整顿,治理情况通过验收评估后方可恢复生产。2.蚌埠路27号院内的5家废品站已于8月上旬停止经营,有关设备已拆除,经营业户对存放的废品进行了规范整理。

  128

  816-151

  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64号金华路民生市场环境问题:1.凌晨海鲜批发环境噪声严重扰民。2.市场大量黑臭污水直排,异味大,污染土壤、地下水源、部分住宅墙体和山体。3.污水四溢导致多处墙体和山体存在倒塌的安全隐患。

  青岛市

  水、大气、土壤

  1.自2017年8月11日起,金华路民生市场开始经营海鲜批发业务,每天凌晨2点至6点批发海鲜。因该市场靠近周边居民小区,确实存在噪声扰民问题。2.金华路民生市场内有排水设施,但由于近期市场经营海鲜批发业务,管理方对地面冲刷不干净,加之天气炎热,导致出现腥臭异味。金华路民生市场经营业户有污水排入管道,因古力井堵塞,造成污水冒溢。3.2017年5月,水清沟街道办在防汛巡查时,发现鸿海佳园小区西侧墙体存在安全隐患,主要是由于鸿海佳园小区建设时,没有进行护坡加固,加之风吹雨淋,墙体出现松动迹象。区政府已将该问题列入2018年整治计划。

  是

  责令改正

  1.约谈金华路民生市场主办方,督促立即整改。8月19日上午,市场主办方决定停业整顿、规范提升。2.8月19日上午已对古力井内积存的污水清理完毕。市北区政府已组织施工单位对排污管道进行紧急修复,确保2017年8月30日整改完毕。3.对墙体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悬挂警示标志,设置隔离带,避免行人靠近危险墙体,2017年8月21日前设置完毕。根据全区统一安排,对该处墙体隐患进行整治,2018年7月完成。

  129

  816-152

  1.烟台市塔山南路东段工程要在烟台凤凰山打隧道,在庙后水库建桥,凤凰山和庙后都是生态保护红线,不能破坏。2.隧道施工期间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3.隧道建设影响山体稳定性和生态环境。4.隧道开通后车流噪声、尾气、强光污染严重。

  烟台市

  生态、噪声、大气、其他

  1.塔山南路为城市规划中的主干道路,列入2017年市区城建重点项目。塔山南路东段西起竹林南路,向东跨越庙后水库,以隧道形式穿越凤凰山后与观海路连接。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工程指挥部正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生态、声、空气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防洪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将对该路段能否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进行评价,评价完成后将报送有关部门审查,指挥部将根据有关部门批复情况组织项目实施。2.工程指挥部在项目实施时,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制订消声、减噪、限速、优化施工时间等防治措施。3.工程指挥部将综合考虑隧道功能、行车安全、自然环境等因素,严格施工程序,科学进行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防护举措,减少岩体扰动;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观测,保证山体稳定。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营阶段采取有效措施,对山体生态环境予以保护。4.关于“隧道开通后车流噪声、尾气、强光污染严重”问题,如隧道建成通车,一定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否

  130

  816-153

  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郎中沟村村书记殿某某私占农田30亩,建设2处废化工品、金属品、废机油堆放场地及2处生活垃圾堆放场地。污水横流污染地下水,致水库中的鱼死亡,空气污染严重。

  青岛市

  水、大气、固废

  信访人反映的郎中沟村村书记殷某某私占农田30亩的地块位于郎中沟村东南侧,为村集体用地,实际亩数应为70亩。2012年9月,非本村人员庄某某通过竞标方式取得了该村140亩土地承包权,进行葡萄育苗。后因资金短缺,借用殷某某资金进行经营。2014年,因经营不善无法还款,庄某某将140亩地中的70亩使用权转让给殷某某。目前种植玉米50亩,葡萄20亩。该地块南侧有企业倾倒的煤渣约450平米,地面上无其它附着物和堆放的物料,没有投诉所称的2处废化工品、金属品、废机油堆放场地及2处生活垃圾堆放场地。现场无污水横流,对该处土地西北侧的塘坝进行现场检查,该塘坝基本干涸,未发现有死鱼现象。现场及周边未发现空气污染源。

  是

  责令改正

  目前,王台镇已清理完毕现场发现的企业倾倒450平米煤渣,同时执法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对违法倾倒行为进行依法从严查处。

  131

  816-154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华阴社区党支部书记杨某某在崂山水库水位内开发建设,破坏耕地上千亩,有果树数万棵埋在崂山水库水位内,填地面积达到上百亩。

  青岛市

  生态

  崂山水库是青岛市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之一,位于崂山西麓,总库容6044万立方米,兴利水位线54米,最高水位线56米。2012年5月至2015年3月,城阳区夏庄街道华阴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杨某某组织社区在崂山水库北岸库区内填库造地,减少了水库库容。而且2016年5月,又在库内挖土筑坝,已经筑起长约400米的堤坝,平均高度约2米。另外,2013年,华阴社区又在填库造出的约100亩的土地上栽植樱桃、樱珠、红叶石楠等苗木1.5万余株。

  是

  责令改正、问责

  1.责成夏庄街道华阴社区在11月底之前将填埋区域恢复原状。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崂山水库防护网建设。

  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2人。

  132

  816-158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舜奥华府小区外围底下商铺有多家饭店问题:1.各餐馆使用大型煤气罐,存在消防安全隐患。2.餐馆违章改建加设烟道,存在建筑安全隐患。3.高新区执法部门未对违规餐馆予以关停。

  济南市

  其他

  舜奥华府小区有11家底商使用煤气罐,违章改建加设烟道18家底商,存在油烟违规排放、煤气罐使用贮存安全隐患等问题。

  是

  责令改正

  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对上述20家存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隐患并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餐饮业户进行了现场拍照取证,并于8月18日再次下达《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关停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责令立即停止营业并进行整改,现已全部停业。底商整改完成经舜华路街道办事处餐饮油烟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复核,确定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营业,对到期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133

  816-161

  淄博市环保局网站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不全,部分处罚信息缺失,淄博市环保局回应说是未公开的处罚案件都是经过集体研究或协调给撤销了的,按照此说法,淄博市环保局行政处罚的撤销率将近50%,说明其工作存在失职、渎职。

  淄博市

  其他

  1.淄博市环境处罚信息在淄博环境网站上的政务公开栏目中行政处罚板块和信息公开栏目中原行政处罚板块中公开,由于两条公开路径不兼容,2016年下半年做了调整,关闭了信息公开栏目中行政处罚板块公开路径,统一到政务公开栏目中行政处罚板块。2.淄博市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自2013年至2016年10月,市环保局对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处罚日期、处罚文号、违法事实、处罚内容、决定作出机关等内容。此期间因国家对信息公开未做具体要求,且市环保局因网站变更等因素,造成信息公开不全,部分处罚信息缺失,但不存在“淄博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的撤销案将近50%的情况”。2016年10月,根据中央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淄博市环保局对行政处罚案件采取主动公开的方式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是

  责令改正

  2017年8月22日将2013年12月30日以来缺失的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在淄博市环保网站上进行了公开。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央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履行政务公开的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全面公开行政处罚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34

  816-161

  泰安市泰安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因内衬带项目批建不符,受到泰安市环保局行政处罚,但处罚主体变为“泰安市泰山纸面石膏板有限公司”,与实际不符,泰安市环保局有包庇企业、协助企业骗取国家退税的嫌疑。

  泰安市

  其他

  1.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信访人所述的“泰安市泰安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有误,应为“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于1988年9月8日成立,法人代表贾同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20743873W,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石膏板护面纸、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等。该公司是一家集团性质的管理公司,下属49个子公司,分布在全国23个省市,各自独立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泰安市泰山纸面石膏板有限公司于2006年成立,法人代表彭世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7850304606,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等。该公司是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在泰安地区负责生产石膏板的子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独立开展生产经营业务,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两家公司均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石膏工业园。2.2017年8月18日,泰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进行调阅核实。8月19日,到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和泰安市泰山纸面石膏板有限公司进一步调查,现场查看了泰安市泰山纸面石膏板有限公司财务发票,显示内衬带分切机是由该公司购买并使用,该项目的投资受益、使用管理均为泰安市泰山纸面石膏板有限公司。经调查确认,批建不符的内衬带项目是泰安市泰山纸面石膏板有限公司的项目,该公司是独立法人,因此泰安市环保局对泰安市泰山纸面石膏板有限公司批建不符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无不当。

  否

  135

  816-161

  枣庄市薛城区薛焦能源140t-h干熄焦项目通过山东省环保厅、枣庄市环保局、薛城区环保局的环评批复,但该企业在生产中未使用干法熄焦而采用湿法熄焦,导致生产时冒黄烟且气味刺鼻,而省、市、区三级环保部门不闻不问,放纵企业违法生产。

  枣庄市

  其他

  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位于薛城区邹坞镇,2008年,省环保厅对该公司一期建设的40万m3/d煤制气工程环评报告予以批复,2014年11月建成投产,配套建设了140t/h干熄焦装置,2015年7月,枣庄市环保局对一期工程进行验收(枣环行验[2015]17号)。2015年7月,二期工程建成投产,配套建设了190t/h干熄焦装置,2015年10月,枣庄市环保局对其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2016年7月,枣庄市环保局对二期焦炭生产迁建(退城进园)项目出具备案意见,根据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该公司一、二期项目分别建设了湿熄焦塔,作为干熄焦炉检修时的备用设施,备用时间约为每年2个月。经查阅企业生产统计表,发现2015年干熄焦率均值为67.41%,2016年干熄焦率均值为93.83%,2017年1-7月份,干熄焦率均值为91.38%。2015至今,经现场检查,该公司一、二期项目干熄焦设施运行正常,不存在生产中未使用干熄焦而使用湿法熄焦现象。该公司在废气治理方面,建设了炉顶导烟、拦焦机吸气罩、装煤密封罩等装置,将逸散烟气收集至地面除尘站净化处理;实行干熄焦工艺,将装煤、出焦、预存室放散等处的烟尘集中处理;但受捣固焦炉在装煤、出焦时炭化室炉门必须打开的工艺限制和员工操作不到位等原因,时有烟气逸散、冒黄烟现象。

  是

  责令改正

  1.8月18日给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责成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干熄焦的使用率。2.要求企业强化日常管理,每天安排专人对2组236对炉门进行巡查、维修和清理;加强对员工考核和培训,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冒黑烟、黄烟的现象,严格处罚。3.责令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执法监管,杜绝跑冒滴漏。

  136

  816-162

  潍坊市临朐县冶源镇赵家楼村有晾晒鹅肠子、鹅骨头、鹅素子食的行为,散发刺鼻异味,影响环境卫生。当地镇政府让晾晒者暂时停工,以应对中央环保督察。

  潍坊市

  大气

  冶源镇赵家楼村村民租赁颜家楼村5亩地进行硬化,从事禽类骨头晾晒,有异味,经调阅环境信访投诉台账,今年以来未收到该问题的信访投诉。此问题与第6批590号转办件重复,已对该晾晒点断水、断电、清理原料,对硬化地面彻底破坏,土地恢复原状。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当地镇政府让晾晒者暂时停工,以应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

  是

  责令改正

  已对该晾晒点断水、断电、清理原料,对硬化地面彻底破坏,土地恢复原状。

  137

  816-164

  济南市市中区阳光舜城中十四区(重华苑)小区每栋楼每层都有一个大垃圾桶,散发异味,污水遍地且吸引蚊蝇。

  济南市

  大气、垃圾

  1.该小区每栋楼每层均放置一处垃圾桶,经检查垃圾桶完好无损,并配有桶盖且均已套袋,每日定时清掏桶内垃圾,统一清运,无污水和异味。2.现场未发现吸引蚊蝇情况。

  否

  138

  816-165

  日照市五莲县街头镇50余家砂石小作坊未同步建设防治粉尘和噪声设施,无环保手续,夜间生产,粉尘、废水、噪声污染严重。

  日照市

  大气、水、噪声

  群众反映的50余家砂石小作坊,是已经责令停产整治的50家花岗石废料加工厂。2016年10月,五莲石材产业园(街头镇)组织对辖区内花岗石废料加工厂进行了排查,发现辖区内共有花岗石废料加工厂50家。因这50家花岗石废料加工厂无防治粉尘和噪声设施,手续不齐备,五莲石材产业园(街头镇)已全部责令停产整治。五莲县委、县政府已于2017年6月28日制订出台了《五莲县建筑石料加工企业准入规定》,规定新建加工厂必须采用全封闭、无粉尘、高档砂石骨料生产工艺,必须配备洒水设备。另外,五莲石材产业园(街头镇)聘请了青岛地勘院编制了《五莲县街头镇矿山废料综合利用规划》。当前正按照准入规定和综合利用规划对所有花岗石废料加工厂进行停产整治,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和擅自偷产的,坚决予以取缔。8月16日,五莲石材产业园(街头镇)巡查发现,位于向阳村的陈君石子厂、马咤寺的刘坤洪石子厂和苏同杰石子厂租赁发电机擅自夜间生产,立即组织公安、国土、环保、安监等执法部门对该三家花岗石废料加工厂进行了拆除取缔。

  是

  停产整治、关停取缔

  8月18日至19日,五莲石材产业园(街头镇)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花岗石废料加工厂开展了拉网式巡查,未发现偷产现象。8月19日,五莲石材产业园(街头镇)召开了石材工作线、管区、村干部等人员会议,对50家花岗石废料加工厂进行了人员包联,压实责任,加强全方位管控,严防擅自偷产现象发生。

  139

  816-166

  青岛市黄岛区海青镇东潮河村村主任王某某伙同与村交界的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西潮河村的马某某,在东潮河村非法挖掘河砂并倒卖,牟取暴利。村民向青岛相关部门反映,王某某说不是青岛地域,无权管辖。海青镇政府个别腐败分子为王某某做假证,对其进行非法庇护。另外,王某某伙同西潮河村李某某购买洗砂设备,在东潮河村非法洗砂,牟取暴利,产生废水偷排乱排。

  青岛市

  土壤、水

  信访人反映的洗砂场在黄岛区海青镇东潮河村与日照五莲县潮河镇西潮河村接壤处。2016年5月,黄岛区开展非法“三场”整治行动,海青镇综合执法中队责令该洗砂场自行拆除洗沙设备并恢复土地原状。2016年11月,海青镇执法中队依法对该洗砂场位于海青镇的设施设备实施强制拆除,并于2017年4月对占用的土地进行了复耕和植绿。1.2017年8月18日、19日,海青镇纪委、镇综合执法中队与王某某本人和部分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进行谈话,未发现东潮河村村主任王某某有与马某某合伙盗挖砂石的行为,也未发现王某某与李某某合伙购买洗砂设备的行为。8月18日,海青镇派出所对王某某本人进行了讯问,未发现王某某与他人合伙盗挖砂石、购买洗砂设备的行为。2.经调查,自2016年5月海青镇综合执法中队对该洗砂场依法查处并整改到位后,该洗砂场设备、砂堆均不在海青镇辖区内,洗砂水排放口在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西潮河村界,近期作业中,偶有砂堆边缘占压海青镇区域,经测绘核实占压面积约3-4平方米,有少量砂堆渗透水顺地势流入到海青镇辖区低洼处,未淹没损毁周边农田,未造成生态破坏。对东潮河村进行了河界检查,未发现采砂点。3.海青镇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巡查,经海青镇纪委、镇综合执法中队、镇派出所进行调查、讯问,不存在“个别腐败分子为王某某做假证,对其进行非法庇护”问题。

  否

  140

  日照市

  水、生态、其他

  1.8月19日上午,五莲县国土资源局、潮河镇党委政府、五莲县公安局等部门与黄岛区海青镇政府进行了对接,海青镇政府调查确认东潮河村不存在非法挖掘河砂并倒卖行为。2.关于王某某伙同西潮河村李某某购买洗砂设备,在东潮河村非法洗砂,牟取暴利,产生废水偷排乱排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为李某某,其水洗砂原料主要来自三个渠道:一是矿山开采形成的废料;二是高速公路建设形成的废弃渣土;三是潮河镇刘家坪村原合法矿区内开采的风化砂,不存在非法开采行为。洗砂点位于五莲县潮河镇与黄岛区海青镇交界处,部分加工设备和料场在五莲县潮河镇境内,洗砂点办公室、沉淀池、进出道路、部分加工设备和料场在黄岛区海青镇境内。该洗砂点于2016年年底从黄岛区海青镇境内西移30米至目前位置,并于2017年5月底正式开始生产,现场发现,洗砂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未发现偷排、乱排问题。经联合调查组确认,李某某存在非法占用0.42亩用地加工设备行为、无照经营行为、未批先建行为。

  是

  查封扣押、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8月18日下午,联合调查组对现场进行了查封,并聘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会同潮河村两委干部对村界进行了定点,并将位于我县境内的2台装载机查封。8月19日,联合调查组对所有洗砂设备进行了拆除,清场封存了现场的所有水洗砂。目前,现场已恢复原状。县国土局已对李某某非法占用0.42亩用地加工设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一般农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7265元罚款。县市场监管局已对李某某无照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1.9万元罚款。县环保局已对李某某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县环保局责令当事人洗砂项目停止生产,恢复原状,处1.2万元罚款。

  141

  817-01

  临沂市郯城县东部神州古栗园风景区的艾肯美栗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毁林开荒,圈占林地数百亩修建旅游度假区,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该度假区每日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夜晚歌舞表演的噪声影响环境。当地村民多次举报无果,有地方保护。

  临沂市

  生态、垃圾、噪声

  1.2016年9月,郯城街道东庄村村委委托他人,在未办理移栽手续的情况转移工程建设地点的板栗树。郯城县林业局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委托价格认证机构对这些栗树进行价格鉴定。2017年7月28日,郯城县林业局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郯森公罚决字〔2017〕第0916号),责令东庄村村委在植树季节补种滥伐栗树株数5倍的树木,并罚款5400元。2016年8月,郯城街道后东庄二村非法占地,建设沿街房。郯城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9月9日立案调查,2016年9月26日对违法当事人下达了郯城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郯国土资罚〔2016〕341号),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罚款24.5万元。2.关于“每日产生的垃圾废弃物”问题。2017年7月份美栗世界举办啤酒节,期间举办晚会,目前晚会已停办。该项目距离最近居民区1.5公里,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无影响。该项目区内目前尚存生活垃圾废弃物约2吨。3.关于“当地村民多次举报无果,有地方政府保护”问题。所有投诉已按信访办理程序进行了办理,并对有联系方式的举报人进行了回访。

  是

  责令改正、约谈

  1.已将现存的2吨垃圾清理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集中处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建立保洁机制,定时将垃圾运至垃圾中转站。2.要求晚会表演活动项目需按程序到相关部门备案,并落实好噪音控制措施,不得出现噪音扰民现象。

  142

  817-02

  枣庄市滕州市东郭水泥有限公司使用立窑工艺生产水泥,固体废弃物掩埋到矿山石塘坑内,严重污染环境。

  枣庄市

  固废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正常,治污设施运行正常。该公司使用的新型半干法JT窑工艺是省经信委批复同意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13年,该公司依托JT窑技术新上的滕州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获得了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验收,原料由石灰石变为采石碎屑、建筑垃圾、煤矸石、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粉煤灰、脱硫石膏、转炉渣、燃煤炉渣等。该公司共有3处露天物料堆场和5处封闭式物料棚,其中,2处露天物料堆场位于院内,分别存放砂石料和煤矸石,有遮盖及防风抑尘措施;1处位于院外的物料堆场存放的是作为生产原料的砂石料和少量建筑垃圾,该物料堆场未采取覆盖措施,部分砂石料滑落到物料堆场北边的废弃的矿山石塘内,造成该坑塘部分被掩埋,目前尚有水面约0.3亩,滕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从该坑塘提取水样两份,监测结果分别为COD16mg/L、氨氮0.699mg/L,COD14mg/L、氨氮0.642mg/L,均不超标准,不存在“固体废弃物掩埋到矿山石塘坑内,严重污染环境”问题。

  是

  责令改正

  针对东郭水泥有限公司物料堆场内物料未遮盖的问题,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1.由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当场下达了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对物料堆场内物料进行遮盖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由东郭镇政府会同东郭水泥有限公司和下户主村村民委员会协商对废弃坑的处置意见,给群众一个交代。3.下一步将采取措施:一是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严肃处理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做好相关信访投诉的调处与矛盾化解工作。

  143

  817-07

  济南市护城河河道污染严重,致河水中水草死亡、鱼类绝迹。

  济南市

  水、生态

  收到转办件后,立即对护城河全线河道情况开展排查,并联系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调取水质监测数据。根据环境监测站提供的2017年1—7月监测数据,护城河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含量、总磷含量、氟化物含量均在正常范围内,环境监测站给出的评价结论为:水质符合地表水V类。天下第一泉景区迅速组织人员,分成8个小组,通过现场查看的方式,对护城河环线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明显的污染区域。南门桥附近河段由于有效的泉水补给较少且河段水面较宽阔,河水流动性差,藻类生长速度较快,稍显浑浊,其他区域水质清澈,水草、鱼类生长正常。

  否

  144

  817-08

  济南市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有以下环境违法问题:1.危险废物私自违规处理。2.废水通过雨水管网违规外排。3.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与企业污染物产生量不匹配,导致部分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外排。4.该厂喷漆车间常年向环境排放废气,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济南市

  水、大气、固废

  1.该单位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漆渣、废油漆桶等,均与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了转移协议。经核对该单位生产记录、机油、油漆等使用量以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和该单位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转移量相符。2017年,共转移危废216.54吨。2017年7月4日,区环保局发现该单位现有磷化工艺与原环评审批的酸洗工艺不符,执法人员依法责令拆除相关设备并立案处罚,罚款8万元。2.该单位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主要用于厕所冲洗(其中厂区5个公厕为长流水),其次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由于厂区内雨污混流,下大雨时雨水与厂区废水混合,水量骤增致使污水处理设施无法全部消纳,易出现溢流现象。经槐荫区环境监测中心对该单位雨污混流外排废水进行检测,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规定的排放限值。3.该单位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4500吨/日、回用中水3000吨/日,目前污水实现处理量约1000吨/日,污水处理工艺为隔油沉淀-气浮工艺,中水处理工艺为过滤加消毒,能够满足接纳水质要求,可实现对产生废水的全部处理。经槐荫区环境监测中心检测,处理后水质达到规定的排放限值。4.该单位两间喷漆车间位于厂区西南,喷漆废气经水幕喷淋、无泵式漆雾过滤器处理后经由18米高烟囱排放。2015年以来,该单位每年委托开展废气检测,均达到规定的排放限值。

  是

  责令改正、约谈、问责

  槐荫区政府责成槐荫区环保局责令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责令该单位于2017年9月10日前将磷化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转移处置。该车间在未取得新环评手续前不得启用,磷化工艺全部外协。2.责令该单位于10月30日前按照规范化排污口的标准,对溢流口进行改造并加装在线监控设施。责令该单位12月30日前完成雨污分流。3.责令该单位在原有水幕喷淋、无泵式漆雾过滤器设施的基础上,加装过滤棉和活性炭吸附装置,以实现废气的进一步有效处置。目前该单位过滤棉及吸附装置已安装完毕,并于8月24日委托第三方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测。

  诫勉谈话1人。

  145

  817-09

  1.潍坊市临朐县龙山海英食品加工厂,露天晾晒鹅毛、鹅皮,导致鹅毛乱飞,异味大。2.临朐县龙山大行塑料包装厂,无环保设施,印刷时产生的油漆挥发废气对人体危害大。

  潍坊市

  大气

  经现场调查,海英食品加工厂于2004年4月通过环评审批手续,2016年12月验收,现场调查时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无晾晒鹅毛、鹅皮行为,现场无明显异味。经向企业负责人了解,该企业之前晾晒过鹅毛、鹅皮。举报人反映的龙山大行塑料包装厂是永鑫塑编厂,该厂有环评手续,2017年7月30日、8月18日现场调查时,企业均处于生产状态,使用环保型无味无毒油墨,印刷车间及周边无异味。

  是

  责令改正

  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企业负责人表示以后不再进行露天晾晒。下一步,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

  146

  817-11

  济宁市曲阜市尼山乡大烟村有天佑、三和、振玉等6家采石场,无采石许可非法开采,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向乡镇府、土地所反映多次未解决。

  济宁市

  大气、噪声

  1.信访反映的6家采石企业,其中5家为曲阜市的采石企业,1家为邹城市采石企业。2.曲阜市5家采石企业情况:曲阜市南辛镇豪霖石材厂、曲阜市南辛镇三和石料厂、曲阜市南辛镇恒丰石料厂、曲阜市振玉石材厂、曲阜市天佑石材厂。因以上五家采石企业的采矿许可证件均已到期,为了防止各企业无证开采,乱采滥挖,2015年8月12日,曲阜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对到期的矿山企业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并拆除了主要生产设备。关停后,根据职责,曲阜市国土资源局、尼山镇政府不断加大对5家矿山企业动态巡查,每处采石企业由一名包保领导和两名包保人员定期进行巡查,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5家采石企业有生产迹象。经查,5家采石企业仍处于断电停产状态,原拆除后遗留加工设备陈旧老化,锈迹斑斑,已不具备生产条件,均没有开采、生产迹象。8月18日晚10时,尼山镇组织人员对大烟村20户村民进行了随机调查走访,并填写了调查表。通过调查,群众均反映,近两年来,大烟山被关停的采石企业没有新的开采行为。3.邹城市1家采石企业情况:邹城市大束镇永宁石料厂的北矿区,采矿许可证已于2015年10月到期,之后该矿停止开采矿产资源,至今未发现该矿点有非法开采、私自生产等行为。

  否

  147

  817-12

  聊城市茌平县信发集团的几个厂每年有几十万吨的电解槽维修渣不知去向,几万吨废机油和废油桶私自处理。

  聊城市

  固废

  1.关于每年有几十万吨的电解槽维修渣不知去向的问题:信发集团共有三家电解铝公司,三家公司自投产以来,累计产生维修渣1004.8吨,其中746.1吨维修渣用于制作碳素保护环,实现回收利用。剩余258.7吨全部存放于信发集团三家电解铝分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2.关于几万吨废机油和废油桶私自处理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自2008年以来,信发集团累计购进机油总量6223.18吨,新机油出库6186.29吨,出库后车间损耗1165.24吨,企业自行利用4838.62吨,车间库剩余新机油81.43吨,形成废机油101吨。形成的废机油入车间暂存库22.38吨,入危废库78.62吨(规范处置28.26吨,危废库内存放50.36吨)。废机油桶除部分用于盛放废机油外,其他全部由供应厂家回收再利用。针对信发集团废机油和废油桶问题,信发集团董事局主席做出专门承诺,没有销售或提供给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理。

  否

  148

  817-13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44号8号高层存在个体经营“小饭桌”问题,严重扰民,存在安全隐患、食品环境卫生、噪音、油烟等问题。

  济南市

  油烟、噪声、其他

  该小饭桌位于文化西路44号8号居民楼105室,属于居民住宅楼,经营人为郭某,已在区食药局登记,具有校外托管场所备案登记证(编号0516000820160009)。现场发现学生用餐桌、椅子和餐具,厨房内已安装油烟机,未发现待加工的食品原材料。经走访周边居民,该小饭桌以前确有扰民现象,目前该小饭桌处于休业状态。

  是

  关停取缔

  经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和区安监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对该“小饭桌”经营人郭某进行劝离。目前,郭某自行搬离营业工具,腾空房屋。

  149

  817-14

  济南市长清区五峰山街道北宋庄村山东华昱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和山东鲁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在进行油漆喷漆作业时,无专门的喷漆房,污染空气,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企业未进行环评,非法占地建设。

  济南市

  大气、水、其他

  1.山东华昱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从事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设备生产,有环保手续。环评审批意见中无喷漆工艺。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从事机械加工作业,无喷漆作业,废水主要是压力容器试压水和生活污水,试压水排入车间内的蓄水池,重复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内旱厕,定期清理,用作农肥,无废水外排。2.山东鲁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全焊式板式热网加热器、换热器、换热机组、循环水处理设备和一、二级压力容器制造,2010年通过环保审批,审批意见要求在喷漆车间加设集气罩,通过引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有机废气。该公司工程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无喷漆工艺并通过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从事机械加工作业,无喷漆作业,试压水贮存在车间内蓄水池中,循环使用,不外排,有部分食堂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入厂外泄洪沟。二期工程已建设喷漆房,尚未投用。3.山东鲁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未经批准占地建设厂房、车间及办公室。4.2011年五峰山街道办事处为盘活多年废弃的砖厂(原状为建设用地),进行了招商引资项目,其中山东华昱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经区政府会议纪要确定在完成图纸审查、招标投标队伍后于2012年4月在该砖厂开工建设厂房车间。5.对山东鲁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12月进行了行政处罚(济国土罚字[2006]第346号);对山东华昱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济南市长清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于2013年10月进行了处罚(济城执长清区综处字【2013】第12055号)。后经现场核实,还有部分非法占地未处理到位。

  是

  立案处罚

  长清区环保局已对山东鲁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外排生活污水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济长环罚告字[2017]142号),该公司进行了整改,将食堂废水引入化粪池;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长清分局已于8月23日对山东华昱电力机械有限公司的非法占地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50

  817-16

  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联泰中心项目手续不全,少批多占,破坏耕地导致生态受到破坏。项目昼夜施工导致噪声污染,私自超采地下水,废水直接排放,为节约成本深挖耕地取砂,然后建筑垃圾回填,污染耕地。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沙尘飞扬。街道干部贪污旱厕改造专项资金。

  临沂市

  水、噪声、扬尘、垃圾、生态、其他

  1.经郯城县住建局调查核实,该项目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1322201600041、建字第371322201600060、建字第37132220170001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71322201611180101.371322201608040201.371322201705090101)。经勘测,22号楼、23号楼、临时售楼部、局部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64057.56平方米)均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针对22号、23号楼(均为拆迁安置房)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问题,郯城县住建局于2016年8月10日下达了限期整改,同月29日下达了处罚听证和意见书,9月12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郯建行处字〔2016〕第019号)。针对新开工基槽问题,下达了郯建限改字〔2016〕第01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整改。2.经现场核查,该项目共占地145.48亩。2016年10月10日,临沂联泰置业有限公司未经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占用郯城街道东庄社区东侧部分土地进行建设,郯城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0月11日对其进行了处罚(郯国土资立〔2016〕349号),罚款54.1万元。2016年10月24日,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件移交郯城县公安局(郯国土资函〔2016〕第116号)。2017年2月23日,给郯城街道送达行政处分建议书(编号:〔2017〕5号)。“破坏耕地取砂”行为实际是建设地基车库挖土方。3.经调查,该项目自开工以来,群众通过12345市民热线向郯城县住建局反映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郯城县住建局随即进行了调查,住建局工作人员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系,要求其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产生噪声的施工。4.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在建设初期,施工时在基础区域进行应急(取)排水,取水全部排入城区市政雨水管网。施工过程无污水产生;洗车产生的污水收集到沉淀池;工地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到沉淀池,经沉淀后,通过化粪车抽走处置。该项目在施工场地南侧堆放了房屋拆迁后尚未清运的建筑垃圾,已用绿色防尘网进行覆盖,对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和渣土用绿色防尘网进行覆盖。该项目已落实“6个100%和一个摄像头”要求,配备了摄像头、洗车设备、抑尘喷雾炮等扬尘治理设备,配备了专门的清扫保洁人员,购买了洒水车并每天不间断对施工道路进行洒水抑尘。5.该项目取地下水没有向郯城县水利水产局报备,未办理排水许可证,直接向市政雨水管网排放基坑降水;该项目处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有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行为。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1.该项目已停止取水行为,并向郯城县水利水产局递交了取水报备的申请。2.对该项目未经许可向市政雨水管网排放基坑降水的行为,违反了《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郯城县水务公司依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警告,限期于8月22日前办理排水许可证,目前已办理完毕。3.该项目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郯城县综合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限期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4.反映村街干部贪污旱厕改造补助款问题纪检部门正进行调查。

  151

  817-18

  济南市传染病医院项目变更建设单位却未进行环评备案、环评补充评价,也没有取得环保局答复意见。同时反映济南市高新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不作为。

  济南市

  其他

  2015年7月《济南市传染病医院新建项目》获得济南市环保局审批,由于建设主体由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变更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2016年7月,新主体向济南市环保局提出《申请变更济南市传染病医院新建项目实施主体的函》的请示,同月济南市环保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该请示进行了批复,批复中明确实施主体变更后建设地点、建筑规模、功能均不发生改变,该项目仍按《济南市传染病医院新建项目》环评审批意见执行,不需要进行环评备案、环评补充评价,高新区纪工委经核实,高新区相关部门已经履行环保职责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

  否

  152

  817-20

  济南市历下区名府城内违建“220kv输变电工程”,距离居民区及大明湖风景区太近,存在辐射污染,存在引发火灾的安全隐患,省环保厅2003年承认该工程有违反环保法的情况,只进行了经济处罚。

  济南市

  其他

  该变电站为济南供电公司东门220kv变电站,位于大明湖路2号西邻(“鹊华居”对面)。该变电站于2001年开始“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一期工程2002年12月3日送电,二期工程2006年8月5日投运。2007年山东省环保局批复了环评报告(鲁环审[2017]6号),2008年3月对220kv济南东门站工程进行了验收(鲁环辐验[2008]1号),结论为:工频电磁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值均小于相应的推荐标准限值,准予投入正式运营。经消防支队历下大队现场核查落实,该建筑耐火极限符合要求,耐火等级达标,按要求配置了防灭火器材及疏散标志,消防管理到位,未发现其他火灾隐患。

  否

  153

  817-23

  济南市长清区多所小学存在室内装修及室外塑胶跑道散发的有毒气体超标的问题:例如石麟小学塑胶跑道有刺鼻性气味;实验小学银丰校区室内装修和塑胶跑道均有异味;第二实验幼儿园塑胶跑道异味。

  济南市

  大气

  1.关于塑胶跑道有异味问题:2017年8月19日下午,委托北京国正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对三所学校的塑胶跑道现场进行取样,取样过程符合规范。该公司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项目为:苯、甲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可溶性重金属(铅、汞、铬、镉)。评价标准为:GB/T14833-2011,GB18583-2008,GB/T9758.1-1988,GB/T9758.4-1988,GB/T9758.6-1988,GB/T9758.7-1988。标准限值为:苯≤0.5g/kg、甲苯和二甲苯总和≤0.5g/kg、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10.0g/kg、可溶性重金属铅≤90mg/kg、镉≤10mg/kg、铬≤10mg/kg、汞≤2mg/kg。8月23日,石麟小学检测结果:苯未检出、甲苯和二甲苯总和未检出、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未检出、铅64.3mg/kg、镉0.6mg/kg、铬0.3mg/kg、汞未检出;银丰校区结果:苯未检出、甲苯和二甲苯总和未检出、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未检出、铅未检出、镉0.4mg/kg、铬0.4mg/kg、汞未检出;长兴幼儿园检测结果:苯未检出、甲苯和二甲苯总和未检出、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未检出、铅未检出、镉1.3mg/kg、铬0.4mg/kg、汞未检出。三所学校检测结论为:“所检项目合格”。2.关于实验小学银丰校区室内装修有异味问题:2017年8月22日,委托山东亘富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对室内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复检,该公司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8月23日上午现场采集,取样采集时,对外门窗关闭24小时以上,采集点30个,符合规范要求。所检项目为:甲醛、苯、氨、TVOC浓度。评价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 18204.2-2014。标准限值为:甲醛≤0.08 mg/m3.苯≤0.09mg/m3.氨≤0.2mg/m3、TVOC≤0.5mg/m3.检测数量(点)30个。检测结果:30个检测点检测结果均符合I类标准要求。

  否

  154

  817-25

  济南市平阴县安城镇近镇村原村书记侯召荣利用职务之便,破坏集体土地,违建养鸡场及其他设施。法院判决要求其拆除,他利用金钱疏通关系,一直未拆除。鸡场离居民区及黄河很近,粪便及污水直排耕地里,污染地表水,另外还散发臭味,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生活。

  济南市

  大气、水、其他

  被举报的近镇村养鸡场名为荣华养鸡场,为该村原支部书记侯某某所有,目前其存栏鸡已全部出售,鸡笼等设备已全部清空,处于关停状态。1.该养鸡场共有7栋鸡舍,其中2栋鸡舍属违法建设,已于20日拆除完毕;2.另有鸡粪晾晒棚、粮仓及部分硬化地面也是侯某某于2016年10月份建设的违法建设,县国土资源局已就该部分违法建设于2017年1月3日作出平国土资行处字[2016]129号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拆除,侯某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因第三人近镇村村委会未成立,县法院依法中止诉讼程序,待条件具备后依法予以拆除。3.该养鸡场残余粪便已于21日清理干净,鸡场臭味问题得到有效缓解。4.县追责问责组针对转办件中“用金钱疏通关系”的问题线索采取函询县法院、询问该案合议庭成员及侯某某本人的方式进行了纪律审查,未发现侯某某利用金钱向县法院疏通关系的情况,建议对该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置。

  是

  关停取缔

  平阴县政府组织安城镇政府、环保局、畜牧局、国土资源局、县法院等单位联合进行了调查处理。1.经调查,该养鸡场距离最近村庄不足5米,异味影响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且不符合环评审批条件。据此,县政府要求对其予以关闭。截至8月20日,关闭工作已完成。2.县追责问责组针对转办件中“用金钱疏通关系”的问题线索采取函询县法院、询问该案合议庭成员及侯某某本人的方式进行了纪律审查,未发现侯某某利用金钱向县法院疏通关系的情况,建议对该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置。

  155

  817-32

  临沂市沂南县双堠镇东梭庄村刘元聚与外来老板违法购得巨额炸药,非法开采矿产。

  临沂市

  生态

  沂南县组织公安局、国土局、双堠镇对举报人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山东明群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元杰。该公司计划在东梭庄村发展环保型肉牛养殖项目,于2017年4月24日办理了营业执照。2017年5月,该公司在东梭庄村流转土地310亩,刘元聚作为双堠镇东梭庄村党支部委员参与了土地流转工作。2017年5月19日,该公司为平整场地提出了企业爆炸物品申请,数量20吨,该村村委等相关机关予以审批,证实其购买爆炸物审批程序合规、手续合法,不存在违法购买巨额炸药问题。2017年5月25日,山东明群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沂南县科信爆破服务有限公司在作业地点实施爆破作业,使用炸药3960公斤,雷管220枚。同日,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在巡查中发现该公司在尚未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平整场地,当场进行了制止,未发现非法开采矿产。

  是

  责令改正、约谈、问责

  1.对尚未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平整场地的行为,沂南县国土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于2017年5月25日向山东明群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沂国土资罚停字〔2017〕1005号)。2.对该公司平整土地挖损和压占土地、损坏土地的行为,沂南县国土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规定,于2017年8月19日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沂国土资罚改字〔2017〕15号、16号),责令该公司在7日内进行治理改正、恢复原种植条件。3.对在尚未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的情况下,使用爆炸物擅自开工平整场地的行为,沂南县公安局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2017年8月18日向沂南县科信爆破服务有限公司发出《关于对山东明群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的函》,通知该公司自2017年8月18日起,停止对该公司供应爆炸物品和提供爆破作业服务。

  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

  156

  817-34

  青岛市黄岛区泥布湾污水处理厂加盖的除臭项目偷工减料不达标,臭气泄露严重。废水排放不达标,臭气熏天。

  青岛市

  大气、水

  泥布湾污水处理厂位于银沙滩路77号,主要处理齐长城路以南居民生活污水。污水处理设施情况:泥布湾污水厂污水处理设施共计四期,一期为氧化沟工艺,建于1997年,该设施在二期、三期污水设施建成后,已于2011年停运。二期污水处理设施建于2007年,2007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三期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于2009年,2009年6月通过环保验收。2014年在一期原址改建四期生物处理设施,同时在厂区东北部新建日处理8万立方污水的深度处理设施,2014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废气处理设施情况:该污水处理厂对二、三期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通过废气收集设施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采用生物滤池+土壤滤体的处理工艺,通过厂区内土壤滤体无组织排放到空气中。废气处理设施建成后厂界废气达标排放,2010年10月通过环保验收。2014年建设四期除臭系统,主要收集四期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污泥浓缩池、生物池废气,2014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8月18日,黄岛分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该污水处理厂周边及厂区内无明显异味,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经现场查看污水在线监测数据,无超标数据。当日15:30,黄岛分局委托青岛皓宸环境卫生监测有限公司对厂界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进行了采样监测,对污水处理厂排水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检测结果全部达标。8月19日,黄岛区环保分局会同区城管局、区审计局、区城发集团、区水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及专家组成专家组,现场勘查泥布湾污水处理厂加盖除臭系统,查阅相关工程资料,专家意见认定该项目未发现“加盖的除臭项目偷工减料”及“臭气严重泄露”的问题。

  否

  157

  64

  济南市历下区荆山路780号瀛台大酒店(目前牌子已拆)转租给其他人搞餐饮,之前该酒店是个涉公行政楼,现在有人私自加盖,成为餐饮中心,楼内无专用烟道,厨房正对居民楼,存在油烟大、噪音大等问题,同时还存在煤气泄漏隐患。该楼加装了不少设备,包括空调等,好多管子直接将水排到路面上。举报人之前投诉过多次,一直未解决,怀疑该餐饮中心手续不全。

  济南市

  油烟、噪声、水

  1.该酒店经营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于2011年12月31日开始承租经营,承租期限15年,仅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2.该酒店租赁房屋为仁合商务楼,属历下区仁合村村民集体所有房屋,不存在“涉公”房屋问题。3.仁合商务楼共五层,出租给瀛台大酒店后,该酒店在五层楼顶加建临时板房1500平方米。4.该酒店原有厨房三处,目前已停用两处,现有一处正在使用,位于该楼的东侧楼体,排烟口设在六层楼顶,已经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有自建烟道。5.港华燃气工作人员于当天(8月13日)14时30分到达现场进行检测,并调取巡查记录,未发现有泄漏燃气现象。6.该酒店楼顶的动能热泵曾因阀门损坏,导致热水器内的自来水外漏,目前已修复完毕,现在不存在漏水问题。7.历下区城管局、环保局之前曾多次接到投诉人举报,并于5月26日、6月13日两次到现场对该酒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并于6月23日对其作出了处罚决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罚款。

  是

  立案处罚

  历下区政府针对该酒店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责令该酒店立即拆除违建板房,已于8月25日前拆除完毕。2.8月13日,历下区环保局对油烟、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历下区执法局对其油烟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历下区环保局对其噪声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罚款。3.责令其对全部问题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营业。

  158

  107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区银丰唐郡荷花园小区一楼酒店爆炸,对银丰集团鉴定报告存在质疑;对唐冶新区政府处理小组后期处理结果不满意,小区居民对赔偿结果不满意。

  济南市

  其他

  2017年7月26日唐冶办事处银丰唐郡荷花园楼明旭食府发生意外爆炸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楼体部分受到损坏,事故发生后历城区专门成立了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通过入户走访,与业主座谈等形式,基本掌握了业主的诉求,制定了具体解决方案。1.委托有资质的山东建筑大学工程鉴定加固研究院对受损的房屋情况进行了科学检测鉴定,并邀请业主代表全程进行了监督,同时在官方媒体进行了公开。2.增加了楼体沉降和倾斜观测工作。3.研究制定了受损楼体的维修加固方案。4.对受损95户业主给予每户3000元的慰问救助金,92户业主已领取。

  是

  其他

  1.历城区政府责成唐冶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大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安全。2.在受损楼房下搭建防护通道并铺设防护网,确保居民出行安全,同时做好受损门窗和电梯维修工作。8月30日前全部更换维修完毕。3.8月30日前进行楼体维修加固工作。4.业主自行维修的室内受损部件,由银丰公司、物业、评估公司核实后妥善解决。5.对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向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明旭饭店经营者启动追偿程序,7名伤者医药费由善后协调工作组协调处理。6.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积极履行应急处置、帮扶救治的职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159

  113

  淄博市文昌湖区声家镇东岔村,2009年违法占用的189亩地建了个别墅群,别墅的生活污水排入了水库,污染了水源。

  淄博市

  水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为孔子文化创意园。1.关于违法占用189亩建别墅群问题。经审核检查,该项目依据立项批准文件等作出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未批复任何“别墅”项目,项目实际为小户型住宅、联排式住宅及四合院。项目证件手续完备。但在现场核查中,发现该项目存在土地证外违法占地问题。2.关于污水处理情况。经现场审核检查,孔子文化创意园建有中水处理系统和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流入中水处理厂,经AO(缺氧/好氧)法工艺废水处理回用,生活污水不外排。项目采取雨污分流设计,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外排。另外,萌山水库管理处、文昌湖区水务局建有日常巡逻工作机制,未发现有外排生活污水情况。8月13日接到转办案件后,萌山水库管理处、文昌湖区水务局再次进行检查确认,并留存影像资料,该区域没有污水外排口。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针对违法占地问题,对山东孔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77134.3元。撤销冯家村与山东孔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书。鉴于该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快依法办理土地手续。2.关于污水处理问题。由于目前住户较少,生活污水水量小,不足以开启中水处理厂,目前采取临时措施,化粪池中生活污水由环卫机构采取车辆运输的形式运送到污水处理厂。下一步将加强对孔子文化创意园的污水监管并配套完善建设污水管网。

  党内警告2人。

  160

  156

  济南历下区霞井路与洪山路交叉口往西50-60米,山大辅仁北校区未批先建,且离洪山中水站只有一墙之隔,教室离污水处理设施只有4-5米,中水站排放硫化氢、氨等废气,味道很大。历下区教育局和历下区政府不顾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反对,把一年级的新生安排进去。已多次向政府部门、教育部门、环保部门反映过,没有得到解决。

  济南市

  大气

  1.该项目是由于辅仁学校周边小区剧增,教育资源严重不足,为解决今年学区一年级新生10个班额规模缺口,缓解入学压力,根据上级解决大班额的要求,区教育局依据区政府常务会研究意见,并按照市人民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提出的:“本着教育优先、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特事特办的绿色通道,建立简化审批手续的容缺受理机制,……对目前‘四证一书’不齐全的解决大班额问题的学校建设项目,暂不列入违章建设整治范围”的要求,在该位置建设临时校舍,由东部新城中央商务区管委会组织实施。该项目符合备案条件,区教育局在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系统中进行了备案。2.关于洪山中水站问题,据现场勘查,中水站的地上建筑物距学校10米左右。按照国家标准委〔2017〕第7号公告,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已改为推荐性标准,不再是必要条件。该中水站2014年由历下区建成,2015年12月由区建委委托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对该站恶臭无组织排放检测,其中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2016年移交给济南市公用事业局。2017年,按照市海绵城市建设计划,该中水站于5月23日停运,实施提标改造,现已无恶臭气味产生。3.学生家长举报的受理情况:区政府及教育局多次接到举报,每次及时与家长代表进行沟通交流,最近一次是2017年8月4日,教育局已向家长出示了上述检测报告;自2017年6月30日起,12345、12369受理类似问题举报8件,其中5件是反映区政府、区教育局关于学校建设的投诉,已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另外3件咨询洪山中水站的运行情况和环评情况,家长均对答复满意。

  是

  责令改正

  历下区政府于8月13日责成东部新城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发改委采取以下措施:1.由区环保局督促济南泉玉建设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实施提标改造,改进原有生产工艺,进一步提高恶臭处理能力,10月31日前进水调试。2.11月15日前,由济南泉玉建设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该中水站试运行期间开展恶臭排放监测,达标后方可正常运行。3.严格中水站管理制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4.继续与学生家长做好宣传沟通工作。

  161

  535

  济南市章丘市曹范镇北曹范村,举报人为养殖户,当地镇政府将镇政府驻地划为禁养区,8月底之前必须搬迁,希望咨询一下补偿问题,提前搬迁各县市区都有,但是当地现在完全没有补偿,很不合理。

  济南市

  其他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章政办发〔2017〕67号)规定:镇街驻地外延500米以内的区域为禁止养殖区域。根据区政府安排,章丘区禁养区内养殖场(户)于8月31日前完成关闭和搬迁,提前搬迁有奖励。

  是

  责令改正

  根据《山东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实施方案》(鲁环函〔2017〕464号),对于禁养区内违法建设的养殖场(户)要严格依法取缔。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区畜牧兽医局于8月25日制定下发了《关于下达区级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章环字〔2017〕49号)文件,要求各镇街结合本地实际,对于禁养区内手续完备的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逐户甄别,合理分配。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七批群众举报件共计165件,其中1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166件。截至2017年8月27日已办结156件,正在办理10件,其中枣庄市1件、烟台市5件、日照市3件、省直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157-161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七批群众举报件共计165件,其中1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166件。截至2017年8月27日已办结156件,正在办理10件,其中枣庄市1件、烟台市5件、日照市3件、省直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157-161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七批群众举报件共计165件,其中1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166件。截至2017年8月27日已办结156件,正在办理10件,其中枣庄市1件、烟台市5件、日照市3件、省直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157-161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七批群众举报件共计165件,其中1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166件。截至2017年8月27日已办结156件,正在办理10件,其中枣庄市1件、烟台市5件、日照市3件、省直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157-161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七批群众举报件共计165件,其中1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166件。截至2017年8月27日已办结156件,正在办理10件,其中枣庄市1件、烟台市5件、日照市3件、省直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157-161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七批群众举报件共计165件,其中1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166件。截至2017年8月27日已办结156件,正在办理10件,其中枣庄市1件、烟台市5件、日照市3件、省直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157-161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七批群众举报件共计165件,其中1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166件。截至2017年8月27日已办结156件,正在办理10件,其中枣庄市1件、烟台市5件、日照市3件、省直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157-161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七批群众举报件共计165件,其中1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166件。截至2017年8月27日已办结156件,正在办理10件,其中枣庄市1件、烟台市5件、日照市3件、省直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157-161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七批群众举报件共计165件,其中1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166件。截至2017年8月27日已办结156件,正在办理10件,其中枣庄市1件、烟台市5件、日照市3件、省直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157-161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七批群众举报件共计165件,其中1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166件。截至2017年8月27日已办结156件,正在办理10件,其中枣庄市1件、烟台市5件、日照市3件、省直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157-161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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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乐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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