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2017-09-12 10:02:00 来源: 大众日报 作者: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1860
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大李行村往西1公里路北(沂城县北城三路)临沂易昊食品有限公司(法人刘某某),无环评手续,非法使用燃煤锅炉。
临沂市
固废、水、土壤、其他
1.临沂易昊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租赁厂房,擅自建设了年产100吨沙琪玛、威化饼和瓜子酥项目,未投入生产。该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办理营业执照,2017年8月17日,临沂易昊食品有限公司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至今未办理环评手续。2.未发现生产迹象,有4处燃煤加热灶,未发现燃煤锅炉。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017年8月27日,县环保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沂环责改字〔2017〕227号),责令临沂易昊食品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项目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并经验收合格前不得生产,立即拆除燃煤加热灶,并立案处罚,处罚4万元。当日,沂城街道办事处对4处燃煤加热灶进行了拆除。
 
2
1861
莱芜市牛泉镇西泉河村石灰窑,有一家公司违法生产,公司名称不详,老板赵某某。工厂不开废气处理设施,废气中含有二氧化碳、一氧化碳。
莱芜市
废气、其他
位于牛泉镇西泉河村石灰窑老板为赵某某的有两家,一家是莱芜市鑫裕祥工贸有限公司,一家是莱芜市万烁商贸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主要从事年产10万吨氧化钙深加工项目,生产原料为石灰石、煤炭等。莱芜市万烁商贸有限公司,建有有机立窑2座、配套建有脱硫除尘设施,于2015年6月份取得环保部门审批。莱芜市鑫裕祥工贸有限公司,建有有机立窑1座、配套建有脱硫除尘设施,于2015年6月份取得环保部门审批手续。两家企业均未进行环保验收。前期,莱城区环保局针对上述企业“未经验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进行停产整改。经了解,两家企业于2017年8月22日就已断电停产。2017年8月27日,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莱城区环保局对两家企业几次检查中,未发现有不开废气处理设施的行为。

停产整治
牛泉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涉案企业的监管。企业未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各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能。
 
3
1862
烟台招远市温泉街道办事处横掌曹家村南堆放大量垃圾(主要是工业废料),污染土地;玲珑镇姜家南侧公路,道路损坏严重,车辆通行时产生大量粉尘。
烟台市
垃圾、土壤、扬尘
1.该位置空地长约100余米,宽约10米,堆放垃圾为建筑垃圾,系周边村庄村民装修、改建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整个垃圾堆约800方,因不是工业垃圾,不存在对土地造成污染问题。2.该公路年久失修,路面破损严重,车辆通过时扬尘较大。

责令改正
1.8月27日,组织对该区域垃圾进行清理,8月29日已清理完毕,并对该区域安排专人看护,避免垃圾再次堆积。2.8月27日,现场确定该段道路维修方案,计划于9月15日进行招标施工。11月30日前完成维修工作。
 
4
1863
青岛莱西市大沽河河道被非法开采,受损严重,车辆运输时排放噪音,同时存在安全隐患。
青岛市
生态、噪声、其他
2015年至2017年4月,莱西市在大沽河管理范围内共查处违法采砂案件23起,罚款14.9万元。2017年4月至今,大沽河莱西市段河道内不存在非法开采行为、河道受损严重情况。经现场昼夜巡查,未发现违法采砂等开采行为,也未发现违法运砂车。大沽河堤顶路是沿大沽河两岸修建的,且由“非”字型路口与沿堤村庄道路连接,农用车运输会产生噪声,并存在一定的交通事故隐患。

其他
1.由水利部门牵头,属地镇街配合对全市河道进行逐一排查,建立档案。2.对重点河道实施日巡查制度,加强管理。3.加强水利、公安、国土、林业、交通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5
1865
枣庄滕州市西岗镇多家焦化厂(世纪通泰、盛隆等)、多家化工厂(苯加青等),超标排放废气,偷排废水,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产生活。
枣庄市
大气、水
信访人反映的多家焦化厂实为盛隆化工有限公司和山东世纪通泰焦化有限公司2家;苯加青指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另有一家化工企业为滕州市宏泰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泡花碱。除上述4家外,未发现西岗镇有其他化工企业。经调查,上述4家化工企业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且均通过了验收。1.废气治理方面。2家焦化企业都建有脱硫工艺以及烟尘治理设施、煤场扬尘治理设施。企业都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省市联网,经调阅2家企业2017年1月以来在线监测数据日均值,未发现有超标数据。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化氢酸性气体经脱硫工序生成副产品硫氢化钠,产生的甲醇驰放气、解析气作为加热炉燃料。所有原料罐、成品罐全部采用内浮顶罐,有效地减少了物料挥发。滕州市宏泰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净化后煤气为热源,生产废气使用液碱湿法脱硫后,加入液氨,并通过SNCR脱硝。2.废水治理方面。4家企业从工艺上看均无废水外排。山东世纪通泰焦化有限公司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和熄焦废水加药系统,对熄焦废水、蒸氨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熄焦;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用。盛隆化工有限公司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厂区生产及生活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熄焦、厂区扬尘治理;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用。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含硫污水进入脱硫装置处理后一部分进入加氢系统回注,剩余不能回注的污水外送至盛隆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公司建设了事故收集池和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运。滕州市宏泰化工有限公司目前生产干块大料,不再使用水碎料降温,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运。检查时,4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3.8月27日,对4家企业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4家企业废气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不超标。4.此前,企业确实存在治污设施运行不稳定,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情况。对此,滕州市环保局对超标排放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限期进行了改正。2017年4月,对宏泰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017年7月,对世纪通泰焦化公司无组织排放废气硫化氢与氨浓度超标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017年7月,对盛隆化工公司外排废气氮氧化物浓度日均值超标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责令改正
1.督促企业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责成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大对上述的企业检查力度,坚持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确保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6
1866
临沂市郯城经济开发区,山东筑中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违法生产、使用有毒化工原料,厂区内堆放大量化工垃圾,存在安全隐患。
临沂市
垃圾、其他
举报人反映的“山东筑中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应为“山东筑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一般化工企业,环评批复文号为郯环评〔2016〕142号,未验收(郯城县环保局已于2017年2月份立案处罚)。该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投入生产,存在违法生产行为。该企业生产原料主要有:聚合MDI(异氰酸酯)、聚醚多元醇、氯化石蜡、硅油、聚酯、TCCPP阻燃剂、丙丁烷、二甲醚。经核实,只有二甲醚是危险化学品,易燃、低毒。该企业生产车间、仓库、厂区内空地等地方,均未发现化工垃圾。该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目前,该企业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立报告、安全设计专篇均已通过专家审查。

责令改正
1.郯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生产行为,并于8月28日切断了生产用电。2.郯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
 
7
1867
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银泰城商场西,新达制药厂夜间生产排放大量噪音,影响附近小区居民生活,举报人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淄博市
噪声
1.新达制药公司噪声来源主要是该公司车间白天公用设备空调机组及除尘机组运行产生的噪音。2.该公司夜间不生产。3.2017年8月28日,高新区环保局监测站在距离该公司最近的小区两户居民家中分别进行了2次噪声监测,白天监测结果不超标。

责令改正
1.要求该公司立即制定降噪方案,进一步降低白天生产噪声排放。2.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杜绝夜间生产。
 
8
1868
东营市东营区东城万达高尔夫花园,三期小高层一楼住户破坏公共区域绿化带,导致沙土裸露,扬尘污染。
东营市
扬尘
万达高尔夫花园三期小高层25栋3单元101室住户将院落外1处公共绿地原有草皮清理并更换了绿化土,致使面积约为17平方米的土地裸露,无绿化植被。

责令改正
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住户承诺完成整改。物业公司用防尘网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撒上草皮种子开始培育绿化草皮。
 
9
1869
青岛即墨市段泊岚镇李戈庄村,青岛锦豪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排放刺鼻异味气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青岛市
大气
1.青岛锦豪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原即墨市段泊岚塑料复合印刷厂,位于即墨市段泊岚镇李戈庄村南,主要从事吹塑、印刷、制袋一条龙生产塑料包装制品,环保手续齐全。2.2017年4月份该公司被列入山东省重点行业VOCs治理项目,7月份建成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并进行了调试。3.8月27日即墨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经检测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4.即墨市段泊岚镇政府针对该公司气味扰民问题,对该公司北侧17户居民进行了走访调查,对2户居民进行了电话调查,村民均反映该公司通过VOCs治理改造后再没有闻到什么异味,无气味扰民现象。

 
 
 
10
1870
滨州市沾化区富源街道办事处大王村的中海化工厂排放刺鼻异味气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调查处理结果已通过政府网站公示,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意。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滨州市
大气、其他
1.3月29日、5月10日,沾化区环保局对群众反映中海化工排放工业异味问题进行了查处。对中海化工实施了两次停产整治。4月12日,沾化区环保局对中海化工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异味气体排放行为立案处罚。2.8月15日夜间,区环保局聘请山东安和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中海化工下方向进行取样,经检测分析中海化工下风向硫化氢、氨浓度达标。

责令改正
虽经检测分析中海化工下风向硫化氢、氨达标,但群众仍反映异味问题。针对该问题,已责令中海化工制定方案进行全面整改。
 
11
1871
济南市济阳县崔寨镇郑家村居民区一违建厂房(王某某),厂区内有1台燃煤锅炉和8米高排气筒未拆除,粉尘污染严重。其弟王某某在崔寨镇负责环保工作,该企业锅炉未与镇里其他燃煤锅炉一并拆除,投诉济阳县环保局不作为。
济南市
大气、其他
1.群众来电反映的厂房位于崔寨镇统一规划建设的郑家村大豪民营园内,公司名称为“济南德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主要生产复合板等装饰材料,主要负责人王某军。该企业符合产业规划,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无环评手续。2.厂区内有两台生物质锅炉,非燃煤锅炉,0.34蒸吨,锅炉主体未拆除,无排烟设施。该企业大门被渣土封堵,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粉尘污染,有少量积尘。3.王某军与崔寨镇机关干部王某某为叔兄弟关系,王某某主要负责人民武装和环卫工作。4.8月17日,县环保局曾接到群众举报,立即赶赴现场,对于存在的低空排烟设施问题,立即责令崔寨镇政府进行拆除。8月21日,崔寨镇政府将锅炉排气筒人工切割拆除。

关停取缔、问责
济阳县政府鉴于该公司无环评手续,且该厂已停产,责成崔寨镇政府将该公司予以关停取缔:1.截至8月30日12:00,两台锅炉已拆除,厂区门口渣土、车间成品清运完毕,生产设备正在拆除中。2.责成崔寨镇工作人员王某某督促王某军协助拆除取缔工作。3.截至9月2日晚12:00,已完成产品、原料、设备的拆除清运工作。
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1人。
12
1872
济南市高新区:1.奥体西路以东、大辛河以北,刘某某占用大辛河公共绿地违法建造厂房,排放废气、污水,向大辛河直排生活垃圾、粪便。2.奥体中路西侧,刘某某的大型饭店,污水排入大辛河,污染河水。向高新区执法局反映未解决,希望尽快查处。
济南市
大气、水、垃圾、其他
1.8月27日经现场核查,转办件中反映的占用大辛河公共绿地建筑物实为饭店(黄三怪),该建筑为袁某某自建,存在向大辛河排放生活垃圾、粪便,污染河水的情况。2.转办件中反映的刘某某饭店(济南青年印象餐饮有限公司)已于8月26日停业,但该饭店原营业期间存在污水直排大辛河的现象,该饭店所涉建筑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属违建,为饭店店主租赁建筑。3.舜华路执法大队接收及处置济南高新区奥体西路以东,大辛河以北、工业南路至新泺大街奥体中路片区违法违章建筑的投诉约30件,回复为:一是对于此处违法违章建筑,已下达《济南高新区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告知书》,将此处违法违章建筑列入贤文300亩拆除计划中,将在后期拆违拆临任务中对其上报审核拆除;二是对该区域向大辛河排放污水的情况,执法人员与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对排污单位下达整改通告,责令其停止向河内排放污水的行为。

关停取缔
1.8月28日高新区联合执法小组对黄三怪采取停水停电进行关停取缔;黄三怪所涉建筑为自建违章建筑,8月30日高新区拆违领导小组对黄三怪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定于2017年9月15日开始拆除,且在2017年9月30日前拆除完毕。2.8月28日高新区联合执法小组对青年印象采取停水停电进行关停取缔;其所涉建筑为租赁违章建筑,8月30日高新区拆违领导小组对青年印象餐饮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定于2017年9月15日开始拆除,并在2017年9月30前拆除完毕。
 
13
1875
济南市天桥区泺口永祥街3号,此为出租房,门口道路上污水外溢,影响路人通行。
济南市

天桥区永祥街尚未配套市政管网,为解决排水困难问题,永祥街3号户主自行修建了集水池。进入雨季后,该集水池外溢影响了路人通行。

责令改正、约谈
1.8月27日,天桥区环卫管护服务中心联合泺口街道办事处对该集水池污水进行抽排,当天抽排完毕。泺口社区居委会将加强管理,及时清理污水,确保不再发生外溢现象。2.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14
1876
东营市广饶县阳光花园:1.小区南区内,道路施工导致扬尘严重。2.小区大门口新铺设的水泥道路扬尘严重。举报人要求对小区内道路、门口道路进行整改。
东营市
扬尘
8月15日,县政府对阳光花园南区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小区内道路路面维修、车位改造等。道路施工期间,存在扬尘污染现象,门口新铺设的水泥路面养护期内未按时洒水,也未进行覆盖,路面有起砂现象,存在扬尘问题。

责令改正、约谈
1.责令施工单位改造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规范采取抑尘措施,避免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安排专人每日进行路面洒水养护、清洗。2.责令县城市管理局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施工期间管理。3.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15
1877
滨州市滨城区滨北街道办事处崔家楼村,205国道流中大桥桥东路南石灰厂,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要求取缔。
滨州市
大气
举报反映的石灰厂位于滨北街道崔家楼村。经查,该石灰厂经营过程中,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污染周边环境。对此,滨北街道立即对该石灰厂关闭取缔。截至8月27日,已对该石灰厂断水、断电,清除了原料、设施、产品,实现了“两断三清”。

关停取缔、问责
已实现“两断三清”。
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1人。
16
1878
泰安肥城市盛源小区46号楼一层,盛源早餐店,无专用烟道,油烟扰民。向多个部门反映未解决。
泰安市
油烟
8月27日,肥城市城管局联合多部门组成调查组,对该早餐店进行现场检查。该早餐店为“盛源面食店”,主要经营早餐面食加工。该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齐全。早餐店位于肥城市盛源小区内,所在楼为商住综合楼。1.针对“无专用烟道,油烟扰民”问题:经查,该店无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设施,早晨在店外炸油条产生油烟造成扰民。8月29日,肥城市城管局对该店所在楼进行现场勘验,认为该店位于小区内商住楼,与居民层相邻,禁止从事餐饮经营项目。2.针对“向多个部门反映未解决”问题:经查阅信访档案,近一年来城管局、食药监局共收到3次信访投诉,均已作出处理,但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2017年8月29日,肥城市城管局对该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当日业主停业关闭,清理了食品加工设施,不再具备经营条件;肥城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分别注销了其《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2.肥城各主管部门将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认真排查,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17
1879
烟台莱阳市古柳街道留衣庄村北,烟台新利生化制品有限公司,排放废气,污水直排下水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烟台市
大气、水、其他
烟台新利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烟台新力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公司自今年2月份停产至今未生产。1.今年2月以来,企业因治污设施改造处于停产状态,在调试设备过程中曝气池产生一定的异味。2.该企业建有日处理300立方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至莱阳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日常监管没有发现污水直排下水道现象。3.2017年2月8日因五龙河桥头断面水质超标,莱阳市政府采取了应急措施责令包含软骨素企业在内的117家企业停产治理,要求废水达到《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恢复生产。多次反映未解决,情况不属实。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
针对治污设备调试中产生气味问题,责令企业从8月15日起停止调试设备,对曝气池进行了封闭处置。
 
18
1880
威海市环翠区戚东夼路11-42号楼:1.污水从楼西侧一层的污水管道内渗出。2.楼南侧环境脏乱差。举报人希望尽快治理。
威海市
水、其他
1.关于举报“戚东夼路11-42号楼污水从楼西侧一层的污水管道内渗出”的问题。经市政、城管、水务等单位现场核查,戚东夼路11-42号楼西侧地基墙面确有污水渗出痕迹。该楼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步预测为化粪池污水外渗或地下污水管破损,鲸园街道立即组织城管部门用吸粪车对化粪池进行吸污清理,对可疑地点进行开挖,最终发现居民楼至污水井之间有管道破损。2.关于举报“戚东夼路11-42号楼楼南侧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经查,该楼南侧为一小花园,有渔民晾晒捕蟹地笼、渔船缆绳及船锚等,鲸园街道当即与该居民进行了沟通,督导其将晾晒物全部收起,并对花园中零星垃圾进行了清理。

责令改正
1.即刻整改。8月27日下午发现问题后,鲸园街道立即组织力量对破损管道进行维修,并于当晚完工,8月28日上午完成路面修复。同时,安排专人跟踪维修情况,防止再出现其它渗漏点,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并举一反三,组织各镇街全面排查整改辖区类似情况,确保群众满意。2.长效管护。加强对周边居民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规范行为,不得随意在小花园内乱放杂物,确保环境干净整洁。同时,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安排鲸园街道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督,并举一反三,对全区范围内环境卫生问题深入细致排查,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
 
19
1881
临沂市郯城县胜利镇杜村西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占用耕地、污水乱排。兰山区义堂镇代庄西,金秋化工厂,无手续,排放废气及有毒污水。
临沂市
水、大气、其他
1.举报人反映的“杜村”应为“渡村”。反映的商砼站位于郯城县胜利镇渡村西,于2017年4月开始建设,该商砼站为开放式场地,有两处建筑物:一是2个圆仓基座占地15平方米,二是1处工作棚占地30平方米,总占地45平方米,地类为果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场检查,该商砼站没有生产痕迹,不存在污水外排问题。2.(1)举报人反映的金秋化工厂全名为临沂市金秋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义堂镇代庄村,主要从事甲醛、脲醛树脂和氨基模塑料的生产销售。(2)无手续情况。该企业年产20万吨甲醛、2万吨脲醛树脂、2万吨氨基模塑料项目于2017年6月30日经环保备案。(3)排放废气情况。该企业主要有甲醛吸收塔、氨基模塑料反应和捏合、树脂胶生产三个工序产生废气。其中,甲醛吸收塔尾气经尾气锅炉燃烧后排放;氨基模塑料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吸收处理排放;树脂胶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配套“冷凝+水雾喷淋塔+光氧化催化”设施处理后排放。2017年8月28日,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排放废气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废气达标排放。(4)排放有毒污水情况。该企业产生的污水主要是水软化产生的废水、冷却水和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其中,软化废水和生活污水每天产生量约1立方米,进入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用于厕所冲洗。冷却水属于清净下水,经水循环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

关停取缔
1.本案件商砼站属“散乱污”企业,已于8月28日落实“两断三清”措施。根据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由胜利镇政府负责日常巡查,防止死灰复燃。2.要求金秋化工厂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格落实环评要求。
 
20
1882
烟台蓬莱市刘沟镇蓬莱华东泡沫箱厂,夜间生产排放烟尘,举报人要求整改。
烟台市
大气
2017年8月27日晚,蓬莱市组成调查组对刘沟镇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此企业;2017年8月29日,经蓬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证“蓬莱市范围内无‘蓬莱华东泡沫箱厂’相关注册登记信息”,情况不属实。

 
 
 
21
1883
临沂市郯城县城关镇东城新区坝子村多家养猪场,排放刺鼻异味气体、废水,粪便随意堆放在村民家门口。举报人要求取缔。
临沂市
水、大气、垃圾
1.目前该村共有养殖户31家,其中生猪养殖28家、蛋鸡养殖1家、肉牛养殖2家;年出栏50头以上的养殖专业户7家,其他散养户24家,均不是规模化养殖场。31家养殖户全部处于禁养区,其中饮用水源地500米范围内7家。2.31家养殖户均未建设防雨棚,未实行雨污分流,养殖废水存于简易污水池内,均有外溢现象,粪便随意堆放,散发臭味。3.郯城县郯城街道已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对饮用水水源地500米范围内的7户养殖专业户实施拆除,对其他24家散养户实施提升改造。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责令所有养殖场(户)于8月31日前,完成清理转运所有积存粪便及污水,进行综合利用。2.责令非养殖专业户的24家散养户于9月15日前,对排污设施实施提升改造,建设化粪池、雨污分流沟及防雨棚等设施。3.10月15日前,对在饮用水水源地500米范围内的7户养殖专业户,分批次实现畜禽出栏,并拆除养殖设施。
 
22
1884
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尖山子村玉诺大理石厂,离居民区很近,噪声、大气污染严重。
枣庄市
噪声、大气
该案与第十四批1709号案件为同一案件。该企业为枣庄市玉诺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齐村镇尖山子村西,2016年1月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石英石板材生产、销售及石英砂、石英粉、玻璃彩砂销售。该企业年产16万张石英石板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资料齐全,2016年1月13日经市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通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意见书》;2016年1月25日,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给予登记备案;2016年12月28日取得市中区环保局环评批复文件《枣庄市玉诺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万张石英石板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市中环行审[2016]B-56号),该企业环评报告表中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侧150米处的尖山子村,企业的南侧和西侧均为工矿企业,东侧和北侧均为空地,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2017年5月通过市中区环保局环保验收(市中环行验﹝2017﹞6号)。企业烘烤固化环节是产生异味的环节,企业已配套UV光感异味收集处理设施,但在前期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收集不全面的问题。因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和物料存放管理混乱、无危险废物标识等问题,齐村镇和区环保局分别于2017年8月16日、19日对该企业下达过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经现场核实,8月23日、24日夜间,该企业产品生产车间未生产,但包装车间擅自进行了分装、包装运输成品。

责令改正
1.8月25日,齐村镇组建由环保、安监、公安、执法等部门30余人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联合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于下午6点25分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并立即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处理,责令企业全面停止生产,落实整改要求,在整改验收通过前不得恢复生产。同时,针对没有危险废物标识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区委、区政府责成齐村镇、区环保局加大巡查督导力度,组织人员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该企业整改期内不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督促其30天内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3
1885
威海乳山市青山北路乳山万通明生物科技开发实验厂,无污水及废气处理设施,污染环境。
威海市
水、大气
1.乳山万通明生物科技开发实验厂系2008年10月注册成立的个体工商户,主要产品为软骨素,没有污水处理设施。该厂软骨素生产车间2012年已停用,不产生生产污水,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及锅炉软化水过程中产生的浓水,能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排入污水管网。2.该厂建有1蒸吨燃煤锅炉,目前用于收购半成品的烘干,只有简单的水膜除尘设施,无脱硫、脱硝设施,锅炉烟气不能达标排放。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现场安排乳山市供电公司将工厂车间进行断电。2.现场调用设备将该厂锅炉烟囱、鼓风机及管道拆除,清除了煤炭及炉渣,已于8月29日晚完成锅炉拆除。3.责成乳山市环保局下达停产通知,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督导企业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在整治工作完成前不得生产。乳山市环保局已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4
1887
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西河头村村西侧和村北侧有20多家养殖场,污染地下水及土壤,严重影响附近居民身体健康。
临沂市
水、土壤
1.该村西侧和北侧共有养殖场17家(养猪户15家,养鸭户2家),其中1家位于禁养区,16家位于限养区。该村畜禽养殖户数量多、存栏量大,存在设备简陋、露天养殖、紧靠民居和道路等现象,气味较大。养殖户污水粪便直排沉淀池,有外溢现象,无有效收集、处理设施,造成环境污染。兰陵县环保局委托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养殖场周边陈某某的井水、焦某某的井水,进行了31项水质因子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陈某某的井水总硬度、硝酸盐超标;焦某某的井水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硝酸盐超标,其他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标准。该村共有居民500户,430户安装自来水,群众饮水存有一定安全隐患。养殖粪便一般作为有机肥使用,对土壤不造成污染。2.兰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近年来该村群众身体健康情况进行了调查,该村群众2015年以来门诊人次和死亡情况未见异常。

关停取缔、约谈
1.8月31日前17家养殖户全部出栏停养,对沉淀池及周边粪便污水进行清理。2.8月31日前17家养殖户全部拆除棚内养殖设施,与愿意转产的养殖户签订转产协议,不愿意转产的签订停养协议保证不再复养。3.神山镇政府正在组织对未安装自来水的群众安装自来水。4.对神山镇党委、政府和西河头村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25
1888
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北郊镇大姜村商业街南侧,三羊建材厂,进行水泥砂浆生产,无环保手续,生产及卸车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多年无人管。
淄博市
大气
三羊建材厂主要产品是聚合物砂浆胶粉。经环保部门审批,并经环保部门同意,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试运行,试生产时间截至8月27日,不存在无环保手续生产及多年无人管理的问题。在试生产期间,该企业累计出货10吨,装货时均在厂房内进行,但有少量粉尘产生。

停产整治
1.责令立即停产。因该企业粉尘控制措施不到位,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达到环保要求方可复产。2.加大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26
1889
聊城临清市盛世钢铁厂区内,藏有一家齐某某的盛荣煤炭加工厂,利用晚上生产。齐某某与当地环保局有关系,工厂一直未取缔,临清市其他的煤炭加工厂均已取缔。
聊城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盛荣煤炭加工厂为聊城盛荣运输有限公司,公司自2017年8月10日起,租用临清市盛世集团有限公司原物料贮存厂房作为煤炭暂存处,用来给附近电厂转运电煤,期间贮存了1000吨左右,存在夜间装卸煤炭作业的行为。聊城盛荣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为周某某,公司内仅有一名姓齐的业务经理,姓名齐某某,两人与临清市环保局、新华路街道办事处环保所所有工作人员均无亲属关系,也未发现其它瓜葛问题。该散煤点自8月10日起才开始使用,因时间较短,监管部门未发现此问题。2017年8月25日,临清市环保局首次接到相同内容举报件后,立即按照程序向临清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领导小组按照对散煤点关停取缔的要求,责成临清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该公司散煤暂存点的取缔工作。8月29日,已彻底清理到位。

关停取缔
临清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该公司散煤暂存点进行取缔。8月29日,已彻底清理到位。
 
27
1891
济南市章丘区普集镇有几百家锻造炉正按要求加装脱硝设施,其中一百多家企业加装的脱硝设施是利用双氧水、次氯酸钠进行脱硝,存在二次污染问题,淄博市已经下文淘汰这种脱硝工艺,但章丘区环保局未要求淘汰。向章丘区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济南市
其他
1.普集街道有157家锻造厂,有146家使用天然气加热炉、11家使用电炉。使用天然气加热炉企业有71家已安装或正在安装脱硝设施,另75家已订购脱硝设施。2.目前企业脱销技术主要采取臭氧进行光氧反应、尿素脱硝、低氮燃烧结合液相还原脱硝技术以及双氧水、次氯酸钠等多种脱硝工艺。目前普集街道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合格的企业主要采用了光氧反应、尿素脱销工艺。3.经调阅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2017年有1件反映该问题,已由章丘区环保局及时予以回复。

责令改正
经调查,目前国内只有氧化法、还原法和催化还原法等三种脱硝技术,利用双氧水、次氯酸钠进行脱硝属于氧化法脱硝技术,普集街道经咨询专家这两种技术会产生硝酸盐及氯气等产物,如处理不当就会产生二次污染。普集街道办事处将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合理使用无二次污染的脱硝技术,确保脱硝效果,避免二次污染,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浪费。
 
28
1892
临沂市郯城县李哥庄镇马陈卜村村东侧、铁路西侧的养猪场,污染当地饮用水,当地12345未解决。
临沂市

1.举报人反映的“李哥庄镇”应为“李庄镇”,“马陈卜”应为“马陈埠”。因李庄镇马陈埠村位于铁路东侧,故不存在举报描述的“李哥庄镇马陈卜村村东侧、铁路西侧”地点,实际地点应为“李庄镇马陈埠村村西侧、铁路东侧”。该区域有一养猪场,占地1.4亩,圈舍面积500平方米,存养生猪180头,采用传统圈舍、自然养猪法,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处禁养区。2.该村内有一处自来水取水井向全村供给饮用水,部分村民家中有自备井。在自来水取水井和距离该养猪场最近的一家村民自备井各取样检测,结果显示集中供水井高锰酸盐指数为1.12mg/L、氨氮为0.159mg/L;村民自备井高锰酸盐指数为0.98mg/L、氨氮为0.135m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高锰酸盐指数为3.0mg/L,氨氮为0.2mg/L)标准。3.曾有群众于2017年7月19日拨打12345便民热线反映过该问题,李庄镇政府按信访办理程序进行了办理。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该养猪场于8月28日清理了养殖废弃物。2.李庄镇政府于8月28日封堵了该养猪场排污口,并要求其于3日内完成沉淀池的建设并投入使用,采用干清粪方式养殖。10月20日前,将现有100斤以上的70余头生猪出栏,其余母猪和仔猪逐步减少数量,停止禁养区养殖行为,实施转产。
 
29
1893
潍坊安丘市官庄镇河南管公村内有家咸菜厂,含盐废水倾倒入河里,污染河水,噪声大。当地环保部门对其断电后,企业继续偷偷生产。
潍坊市
水、噪声
因未经验收,主体正式投入生产,环保部门已于2017年1月5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停产。停产期间该公司报送审批文件,但因暂时达不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8月3日,环保部门对该公司下达停产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未经环保验收合格前不得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已断电,公司大门及生产车间门上贴封条,原排污口已全部挖开彻底封堵。

停产整治
对该公司下达停产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未经环保验收合格前不得投入生产。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该公司停产到位。
 
30
1894
菏泽市巨野县永丰街道办事处英王庄行政村,村北的无名煤场,粉尘污染严重,雨天黑水横流。向市环保局、12345反映,执法人员检查前,企业临时停工。永丰街道办事处于今年四五月份查封该企业,企业私自撕毁封条继续生产。该厂距离巨野县环保局仅1000米,投诉巨野县环保部门不作为。
菏泽市
大气、水、其他
群众反映的英王庄行政村无名煤场始建于1979年,现由山东巨铭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巨野县发达煤炭有限公司运营。1.2017年4月25日,巨野县环境保护局接《菏泽市12345办理通知单》,反映该企业存在粉尘污染现象。4月26日,巨野县环境保护局邢某联合永丰街道办事处李某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煤场正在经营、环评批复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完善、有粉尘产生、未经环保验收违法生产行为。巨野县环境保护局依法责令该煤场停止运营,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擅自恢复运营。2.4月26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煤场地面有煤灰积存,下雨天经雨水冲刷后产生黑水流入自建的沉淀池内,由于沉淀池容积较小,沉淀不充分,部分含煤雨水流至厂外。3.经调查,自今年8月4日以来,先后4次有群众向市环保局和市12345反映该煤场环境污染问题,经巨野县环境保护局、永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联合调查及走访附近居民,发现该煤场从4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改造状态,无经营活动。4.巨野县永丰街道办事处未向该企业贴过封条,不存在私自撕毁封条。5.因巨野县永丰街道办事处网格化监管不力,巨野县环保局永丰环保所业务指导不到位,2016年至2017年4月,该煤场存在环评批复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完善、有粉尘产生、未经环保验收的违法生产行为。自2017年4月26日起,该煤场停止运营后,巨野县环境保护局永丰环保所共对该煤场例行检查9次,均未发现该煤场擅自恢复运营。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针对该煤场“三同时”执行不到位和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8月24日,巨野县环保局依法对该煤场处以罚款10万元。目前,该煤场根据环评要求建设了防风抑尘网、防尘雾炮、洒水车、车辆冲洗装置及沉淀池,正在整改雨污不分流问题。
诫勉谈话2人
31
1895
济南市西客站,齐鲁大道与清源路交叉口往西四五十米,有一条暗沟向小清河排污水,导致河水变黑变臭。举报人怀疑污水源头为西客站。
济南市

群众反映的排放污水暗沟,实为高铁西侧一条穿过滨河南路涵洞的雨水沟,原为雨污混流。为解决该问题,济南城市建设集团(原济南西城集团)于2017年4月17日启动了整治工程,并于5月18日完成整治,将原污水纳入新修建的污水管道,排入光大水务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彻底解决了雨污混流问题。接转办件后,兴福街道办事处、区市政局、区环保局会同济南城市建设集团于8月28日对高铁西侧雨污水管线进行了彻底排查。经排查,在沿线上游发现有一处原污水封堵口破裂,有少量污水溢流进入下游雨水明渠。

责令改正
1.济南城市建设集团当场已将污水溢流口进行封堵,解决了污水溢流问题。2.槐荫区政府责成兴福街道办事处、区市政局、区农发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济南城市建设集团,进一步加大对西客站片区沿线管线的巡查力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32
1896
菏泽市巨野县麒麟镇山东巨润建材有限公司,长期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石油焦,烟气超标。
菏泽市
大气
1.群众反映的山东巨润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巨野县麒麟镇,根据该公司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该公司燃料结构为焦炉煤气和重油。2.8月28日,经实地检查,该公司生产正常,使用燃料为焦炉煤气和重油,与环评批复要求一致,未使用石油焦。经现场查看外排废气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3.2017年2月22日,巨野县环境保护局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石油焦作为燃料,经现场检测外排废气二氧化硫浓度为108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354mg/m3,达标排放。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自2013年12月开始,该公司存储石油焦作为应急备用,当燃料供应量波动较大时使用石油焦作为燃料,平时不用。对此巨野县环保局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0万元,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将剩余石油焦进行妥善处置。4.2017年3月2日,该公司拆除了石油焦粉碎设备。自2月23日起,巨野县环保局多次执法检查均未发现该公司使用石油焦。

 
 
 
33
1897
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辛庄村,金诚石化有限公司,勾结村书记,在辛庄村村西、村南、村北的地下填埋几千吨化工废料。
淄博市
固废、土壤
1.山东金诚石化有限公司固废主要是废催化剂、污水处理厂污泥、炉灰和炉渣,经现场检查,均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进行了规范化处置。2.2016年12月底,曾有群众反映村西大湾填埋化工垃圾,马桥镇政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未检测出化工废料。2017年8月30日,组织公安、环保、第三方检测机构,随机挖掘两处深坑取证,现场未发现填埋有化工废料。

 
 
 
34
1898
烟台莱州市虎头崖镇开发区山东宏泰电器有限公司,排放废气、废水、废盐酸,焚烧发泡废料。
烟台市
大气、水
1.山东宏泰电器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喷涂固化和发泡工序、喷粉工序、燃气锅炉。其中,喷涂固化和发泡工序产生和废气排放符合环评要求,但不符合新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要求;燃煤锅炉2012年停用,改用2台燃气锅炉。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喷涂预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喷涂预处理废水配有污水处理设施,经曝气、絮凝、气浮、过滤、吸附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罐车拉至虎头崖镇丁家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使用酸,仅废水处理工序使用少量硫酸调节PH值,年用量约600公斤,无废酸产生和外排问题。2.企业产生的发泡废料系发泡工序切割产生的边角料,2016年5月之前,废料与企业生活垃圾一起运送至莱州市生活垃圾厂处理;2016年5月之后,由于工艺改善,发泡废料破碎后掺于发泡箱体回收利用。以上两种形式均未进行焚烧处理。情况不属实。

立案调查、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企业喷涂固化及发泡工序的废气排放符合环评要求,但不符合新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对此,莱州市环保局于8月29日对企业立案处罚2万元,并责令企业配套建设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35
1899
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省委二宿舍东侧、玉函路34号南侧,玉函隧道南延工程施工工地,距离居民区过近,噪声、扬尘扰民。希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济南市
扬尘、噪声
1.市中区玉函路省委二宿舍东侧玉函路34号南侧正在施工的项目为顺河高架南延二期工程,目前处于地下隧道掘进施工阶段,施工机械产生噪声。2.施工现场周边安装了隔音板,工地内设置了三台雾炮,有专职人员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均采取湿法作业。现场降尘设施运行良好,未发现明显扬尘污染。3.为保障工程进度,市有关部门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确保顺河高架南延工程全天24小时施工,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渣土运输管理。

其他
市中区政府责成四里村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进行处理:1.要求项目采用先切割分解岩石后破碎的方式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岩石破碎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停止噪声较大的机械作业。2.每天不定时巡查,督促施工单位继续按照要求做好降尘工作。
 
36
1902
潍坊高密市仁和镇,昌安大道与富河街交会处,南侧小路路东第三家为蓝海新能源炼油厂,排放废气、偷排污水。多次向高密市环保局投诉,高密市环保局回复称责令整改,但现在该厂仍在运输原料,希望取缔。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高密市蓝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脂肪酸甲酯。该公司自2017年5月份停产至今,现场正在对治污设施进行完善。该公司在废气产生环节安装有废气处理装置。试生产时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存在偷排现象。因该项目属未批先建,被列入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12月15日,依法对其做出责令停止建设,处二十万元罚款。该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通过环评审批。高密市环保局在该公司的试生产期间发现,该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存在一定缺陷,污水不能稳定达标。对此,高密市环保局于2017年5月6日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停止原料购进,现场检查时,无新进原料记录和痕迹。不存在运输原料问题。

停产整治
责令其继续停产,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该企业严格按照环保批复要求全面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运营。
 
37
1903
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办事处姚屯村,新建一条水城大道,路两旁配置有绿化带,现在被附近村民破坏,种植农作物,导致大片土壤裸露,扬尘严重。朱老庄镇政府北1公里处,鲁昌加油站,属违章建筑,无证经营,无油气回收装置,油品质量差导致机动车冒黑烟。
聊城市
扬尘、其他、大气
1.关于水城大道路两旁配置有绿化带,现在被附近村民破坏,种植农作物,导致大片土壤裸露,扬尘严重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水城大道绿化工程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现在正在进行中,姚屯段还未进行绿化施工,不存在绿化带被破坏情况,该地段一直由当地村民种植农作物;度假区管委会对水城大道姚屯路段利用无人机进行了航拍,未发现大片裸露土壤和扬尘。2.关于鲁昌加油站,属违章建筑的问题:鲁昌加油站不符合城乡规划,且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朱老庄镇政府已经将该加油站列入9月份拆违计划,收到该项举报后,朱老庄镇政府与鲁昌加油站业主进行沟通,业主承诺即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如果不自行拆除,9月10日前对加油站违章建筑强制拆除。3.关于无证经营,无油气回收装置,油品质量差导致机动车冒黑烟的问题:该加油站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该加油站于2014年12月完成油气回收一、二级改造工程,2015年2月9日、2017年8月29日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标。该加油站建立了成品油进货台账,有供货商信息,有购进凭证;市场监管局分别对该加油站所经营的所有成品油的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关停取缔
朱老庄镇政府与鲁昌加油站业主进行沟通,业主承诺即日起10日内(截至9月7日)自行拆除,如果不自行拆除,3天内(9月10日前)对加油站违章建筑强制拆除。
 
38
1904
临沂市兰山区朱保镇韦巷村南,永洁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全市的医疗垃圾,手续不全。晚上不定时在厂区内焚烧医疗垃圾,烟囱冒黑烟、气味刺鼻,运输时无任何措施导致污水洒漏在路面上,要求搬迁。
临沂市
大气、垃圾、水
1.举报人反映的永洁环保有限公司全名为临沂永洁环保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义堂镇,采用热解气化焚烧工艺,年处置医疗废物1.2万吨。该公司是临沂市唯一一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负责全市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处置。2.该公司临沂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技术改造项目,于2016年4月经环保审批(临环发〔2016〕50号),2016年10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验〔2016〕36号),2016年12月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17年1月取得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LY3713CSI001),环保手续齐全。3.该公司正常生产。经对厂区及周边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焚烧医疗垃圾痕迹。4.该公司配套“急冷半干系统+消石灰/活性炭喷射脱酸+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塔”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在有效去除常规大气污染物的同时,通过调节燃室温度控制二噁英等特征污染物产生,防止异味。经查阅该公司市级环保部门在线监控系统历史数据,未发现该企业超标现象。2017年8月26日,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烟囱冒黑烟、气味刺鼻”问题。5.该公司配备专用车辆用于医疗废物运输,车辆配套密封和渗滤液收集装置。卸料后在厂区专用洗车场进行清洗,洗车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经接触消毒等处理后,综合利用。

 
 
 
39
1906
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至新泺大街奥体中路西侧片区,有多家饭店,均属于违章建筑(如刘某某的青年印象饭店、李某某的春江饭店),污水及粪便直接排入大辛河,污染地下水,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多次向高新区执法局反映未解决。现希望取缔拆除。
济南市
水、其他
1.8月27日,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和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高新区工业南路新泺大街至奥体中路西侧片区的44家饭店(包括青年印象、春江饭店)和2家宾馆开展检查,检查时其中14家已停业,其他的32家正常营业。经查,青年印象、春江饭店等16家均为违建。2.44家饭店和2家宾馆中,青年印象、春江饭店等36家存在餐饮废水排放到大辛河的情况,由南至北共发现6处排污口,气味较大。3.青年印象饭店已于8月26日停业,不再产生生活垃圾、污水等,但此前营业期间存在污水排放至大辛河的现象。4.春江饭店正在营业,每天用水量约为8吨,产生的废水经三级过滤后排入下水道直通至大辛河,经现场采样送检,检测结果为未超标。5.8月27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大辛河河水进行了检测,结果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超标。6.经调阅2017年6月至8月违法违章建设相关投诉,高新区奥体中路以西、大辛河以东、工业南路至新泺大街奥体中路片区违法违章建筑投诉24件,由高新区城管局承办,回复为:一是对于此处违法违章建筑,已下达《济南高新区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告知书》,将此处违法违章建筑已列入贤文片区300亩拆除计划中,在后期拆违拆临任务中对其上报审核拆除。二是对该区域向大辛河排放污水的情况,执法人员与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对排污单位下达整改通告,责令其停止向河内排放污水的行为。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8月28日,高新区联合执法小组对包括青年印象饭店和春江饭店在内的16处违法违章建筑采取了停水、停电、停业措施。2.8月30日,高新区拆违拆临工作领导小组对16处违建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其中黄三怪(店主自建)、青年印象(店主租赁)、春江饭店(店主租赁)、火花塞烧烤(店主租赁)、烟台海鲜烧烤(店主租赁)定于2017年9月15日开始拆除,且于2017年9月30日前拆除完毕,其余违建定于2018年6月30日前拆除完毕(火花塞烧烤、烟台海鲜烧烤在前期第十一批1340号转办件中已停业整改,后经深入调查,两家均为违建,故确定拆除)。3.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已于8月25日对青年印象饭店排放污水行为立案处罚(立案编号:济城执高新区立处字[2017]第10046号)。4.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已于8月25日对春江饭店排放污水行为立案处罚(立案编号:济城执高新区立处字[2017]第10048号)。5.高新区工业南路新泺大街至奥体中路西侧片区污水治理工程已于8月24日开工,现管道基本铺设完毕,预计9月4日完成后期路面修复,将6处排污口接入奥体中路污水管道。
 
40
1907
青岛市市北区万科国际公园工程施工,排放粉尘、噪声,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施工电力管线暴露存在安全隐患,多次反映未解决。
青岛市
大气、垃圾、噪声
1.万科国际公园位于黑龙江路以西、合肥路以南、台柳路以东、规划三号线以北,项目建筑面积为135,224平米,建有底层商铺185户,于2016年12月31日交付使用。2.8月22日,河西街道办事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商铺业户存在破坏填充墙、砸穿楼板私自改变楼体结构的行为。河西街道办事处会同市北区房管二处到现场进行核查,由房管二处对存在问题的商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于3日内恢复建筑物原样。3.8月27日,经市北区调查组现场核实,万科国际公园185户商铺已装修143户,正在装修13户,未装修29户。现场发现个别商铺门前存放少量建筑垃圾,未发现排放粉尘、噪音现象,施工电力管线不存在暴露问题。

其他
市北区综合执法人员已责令万科国际公园物业公司清除了商铺前的建筑垃圾,并加大对该区域商铺装修情况的巡查力度,扩大检查覆盖范围,增加巡查频次,加强日常监管,一经发现问题,迅速依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防止出现大面积违规装修现象。
 
41
1908
滨州市博兴县城东办事处岭子村西面、郑家村东面,堆积大量煤灰,粉尘污染严重。
滨州市
大气
1.两处场地原为热电厂粉煤灰存放点,用于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和商砼原料使用。2.2017年5月份,博兴经济开发区作对两处煤灰存放点进行了清运处置,5月底完成西侧粉煤灰的清运,7月底完成东侧粉煤灰清运。7月份对场地覆土时,东侧场地已部分生长野草和红荆条等绿色植被,经咨询相关单位,少量粉煤灰可以降低土壤盐度,对土壤有一定的改良作用,故西侧粉煤灰清运完后场地未进行全面覆土。3.8月27日,城东街道办事处对该地西侧部分进行覆土,现覆土已完成50%。受28日凌晨降雨影响,因道路泥泞,施工机械无法进入,暂停施工;依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数据,降雨将持续到30日前后,现场已完成所需土料的准备工作,预计降雨结束后两日内可全部完成覆土。

责令改正
责令两处场地粉煤灰清理完毕后,完成覆土处置。
 
42
1909
淄博市桓台县山东汤始建华建材有限公司,直排废水、粉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多次向桓台县环保局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
淄博市
大气、水
该公司主要生产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筋混凝土方桩。1.生产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桓台县环科污水处理厂,未发现废水直排问题。2.企业料场周边设有防风抑尘网,为半密闭储存。但厂区硬化道路破损,有扬尘产生,对周边环境有影响。3.共接到群众反映3次。对群众反映问题均及时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答复。

责令改正
责成企业10月底前完成料场全密闭储存改造,厂区道路破损部位已修缮。同时,加大洒水、喷淋频次,切实解决粉尘问题。
 
43
1910
临沂市沂水县院东头镇前武家庄村,万成养殖家庭农场通过暗管向河里直排污水,污染环境。多次向沂水县环保局反映,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沂水县环保局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临沂市
水、其他
1.万成养殖家庭农场占地面积10亩,建有猪舍6排,为规模养殖场,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农场东、南、西方向为山岭地带,北距村庄1500米,猪舍距场北河道100米,建有沉淀池3个,总容量360立方米,产生的粪污集中收集,用作农田肥料,沉淀池尚未储满,无污水外溢外排。8月27日,院东头镇用挖掘机对沉淀池周边下挖1.5米深沟排查,未发现暗沟。2.经查阅信访记录台账,截至2017年8月25日,信访人先后3次拨打0539-2212369值班电话及执法人员电话,并称掌握废水排放证据。举报人未提供相关证据,未发现废水外排,也未发现暗管排放,并将执法结果向信访人反馈,不存在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

 
 
 
44
1911
济南市英雄山路207号皇家花园大酒店排放油烟、噪音,酒店后院高压变电站违法建设,污染环境。
济南市
油烟、噪声、其他
1.皇家花园大酒店有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有专业的油烟净化、油水分离设施。2.变电站实际为10KV组合式变电箱,位于大酒店的西侧,距离居民楼7米以上,用于皇家花园酒店及周围居民供电。3.依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第五条规定,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豁免管理,此10KV组合式变电站属于豁免范围。4.2016年8月19日,济南金航环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排烟风道、组合式变电站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数值为:昼间54.8dB(A),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5.2017年8月25日,济南金航环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监测,北排放口0.75mg/m3,南排放口0.70 mg/m3,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

其他
1.市中区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责令皇家花园酒店垃圾日产日清、定时清运,桶装垃圾密闭存放,除臭、灭蝇、冲刷作业专人负责、及时到位。2.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加强监管适时进行复查,如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45
1912
泰安市宁阳县东疏镇杜茂村南面大型养鸭场,直排粪水粪便、刺鼻异味气体,举报人申请环评及批复等信息公开。
泰安市
大气、其他
2017年8月27日,宁阳县环保局、东疏镇政府联合对交办件进行调查。被投诉的养殖场位于限养区内,共四个鸭棚,其中东疏镇樱源肉鸭养殖专业合作社(2个鸭棚)在线自主备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余2个鸭棚未备案。1.养殖场产污情况:现场检查时,存栏肉鸭共计4万只。养殖过程中产生大量粪便,采用水冲法,将粪便自然排放到养殖棚以南的低洼地堆肥,外销作苗圃肥料,现场有异味。2.2017年8月26日,东疏镇畜牧站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鸭场下达了《立即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通知》。3.环评及批复信息公开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及审批文件已在宁阳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对于在线自主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可登录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信息公开系统进行查询http://58.56.98.90/REG/f/announcement/announcementShow。

责令改正
1.对养殖场内的肉鸭限期处理。8月31日已出售肉鸭2万只,9月5日前将剩余肉鸭全部出售完毕。2.责令养殖场完善环保手续,开展内外环境整治。立即对养殖场外粪污开始清除,肉鸭出售完毕后,对养殖场内的粪污进行彻底清理整治。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未完善、未达到环保要求前不得再从事养殖活动。3.对养殖棚的处置计划。如养殖户无法按要求完善环保手续、完成环境整治,拟采取两种处置措施:一是拆除该养殖大棚,恢复原貌,进行农业生产。二是重新整改,引导农户进行食用菌养殖或花卉栽培,确保不产生新的污染。
 
46
1915
临沂市河东区黑墩镇王家岭村原成通车业院内,玉米机生产厂排放刺鼻气味、噪声,污染环境。举报人要求对该企业环评及批复进行信息公开。
临沂市
大气、噪声、其他
1.该企业于2013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东函[2013]131号),并于2017年7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厂界废气符合要求,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符合Ⅱ类噪声标准要求。2017年8月28日,该企业已停产,但生产车间未采取清扫、洒水等防尘措施。2.鲁环办[2014]10号文件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信息公开。该企业于2013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手续,因此当时未公开该企业环评及批复。2017年7月24日,该企业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河东环保分局于2017年7月30日对其验收情况在分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17年8月28日,河东环保分局在分局网站对该企业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及批复进行了信息公开。2.2017年8月28日,河东环保分局针对该企业防尘措施不到位的违法行为,向该企业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书》(临环责改字[2017]3176号),并立案处罚(临环(东)罚告字[2017]252号),罚款金额5万元。
 
47
1917
淄博市张店区傅山工业园傅山路北侧淄博正园钨钼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义和路东首山东迈科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
淄博市
其他
1.淄博正元钨钼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5月15日通过环评批复(淄高新环登记表[2015]35号),2015年7月1日通过环保验收(淄高新环验[2015]71号),环评手续齐全,不存在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情况。2.山东迈科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钨基高比重合金、钨基硬质合金及焊接设备配件生产项目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不存在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的情况。年产300吨钨电极技术改造项目在建,存在批建不符的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山东迈科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4台干燥炉和3台烘干机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产,桓台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罚款1.258万元。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立即将与环评批复文件不符的设备拆除。
 
48
1918
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武佑街8号山东华业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崇德二大道与天衢路交会处德州市特晶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德州市新华办事处陈公工业园8号山东九丰钨钼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
德州市
其他
1.关于山东华业钨钼科技有限公司问题:(1)无环评手续问题。华业钨钼于2006年办理环评手续,2006年9月8日环保手续通过审批,2008年9月6日经市环保局验收合格后,环评手续通过验收。该问题不属实。(2)违法生产问题。华业钨钼存在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问题。该问题属实。2.关于德州市特晶钨钼科技有限公司问题:经调查,因无环评手续,7月24日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7月26日采取了断电措施,该企业现无生产迹象。该企业无环评手续问题属实。3.关于山东九丰钨钼有限公司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7日取得市环保局直属分局批复的《环保备案意见》,具备合法的环评手续。该问题不属实。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2017年8月28日,陵城区环保局对山东华业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问题给予行政处罚5万元,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增上收集处理设施,确保9月20日前完成。逾期未执行或拒不改正,责令停产整治。2.对德州市特晶钨钼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问题给予行政处罚5万元,现已责令停产。3.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1人
49
1918
济宁市泗水县星村镇南顶村多家养殖场、村南多家废品收购站直排废水,污染环境。村南2家PVC管生产企业排放刺鼻异味气体、噪声。
济宁市
水、大气、噪声
1.反映内容提及的“星村镇南顶村”实际应为南百顶南村、南百顶北村、南百顶东村、南百顶西村、北关村、李家坪村及赵家岭村形成的一个大自然村,当地群众俗称南顶。2.经查,养殖场共涉及11家,分布在6个行政村,都位于限养区内。其中,规模最大的为洪强养殖场(现存栏肉鸭16000只)、忠富养牛场(现存栏肉牛60头)和张文养殖场(存栏肉鸭8000只),办理了环评手续。2016年8月,泗水县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划分了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星村镇政府按照养殖“三区”划分方案,上报了“三区”内养殖场户名单(包含限养区内的以上11家养殖场)。现场检查发现,11家养殖户虽然建设了储粪棚和污水池等设施,但是存在粪污处理设施配套不完备,养殖场周边有气味的情况。3.星村镇南顶区域内有废品回收站13家,其中北百顶南村7家、赵家岭村4家、北百顶北村2家。13家废品回收站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分类、外销。该行业都是农户家庭经营,在分类过程中摆放不整齐,在场外存放等不规范问题。2017年4月,星村镇政府督促该行业涉及业户全部签订承诺书,对废品进行整理整顿,取消场外存放。调查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品回收站有直排废水现象。4.村南2家PVC管生产企业实际为泗水县鸿森玉石护角厂和泗水县优仕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都是以PVC树脂粉和钙粉为原料,通过“混合→电加热挤出机挤出→冷却成型→分切包装”,生产护角线条,2家企业在生产中存在排放异味气体、噪声现象。2017年6月,泗水县环保局检查发现泗水县鸿森玉石护角厂新上生产线未办理环评手续,泗水县优仕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7月7日,泗水县环保局对以上两家公司批建不一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分别处罚0.3万元和0.2万元。8月2日,2家企业重新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调查人员现场检查时,2家企业未生产,正在建设环境保护设施。

责令改正、约谈
1.对龚某某养殖场、张某华养鸭场、刘某某养牛场、洪某甲养殖场于9月5日完成退养并清除粪污;对洪某乙养殖场、孔某蛋鸡场、正帮养殖场、六合生猪养殖场、忠富养牛场、张某甲养猪场、张某乙养殖场7家养殖场,9月3日前对粪污处理设施完成升级改造,消除气味。2.8月28日,泗水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泗水县鸿森玉石护角厂和泗水县优仕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月7日前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泗水县政府县长约谈星村镇党委书记、镇长及县畜牧兽医局局长。3.将对废品收购站加强监管,明确收购、分类、存放标准,每年开展一次综合整治,形成长效机制。4.泗水县环保局将对2家装饰线条生产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按期安装完成,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恢复生产,对逾期不整改的,实施行政处罚。
 
50
1920
济南市市中区舜玉街道办事处舜玉小区南区57号楼1楼商铺排放噪音,垃圾乱堆乱放。
济南市
垃圾、噪声
1.舜玉南区57号楼为住宅楼,3单元1楼住户私自“住改商”,无任何证照。使用碎冰机打冰块、水果对外出售,产生噪声扰民。2.舜玉南区57号楼有部分居民将废旧家具等杂物乱堆乱放。

关停取缔
市中区政府责成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和区食药监局进行处理:2017年8月27日,区食药监局向该商户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暂扣作业工具,关停取缔经营场所。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对废旧家具等杂物进行了清理。
 
51
1921
青岛胶州市三里河街道东宋家茔村西边靠加油站附近(395省道北边)养貂厂、塑料制品生产厂(在养貂厂院内),违法经营,排放刺鼻异味气体。
青岛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养貂厂为胶州市联谊通养殖场,2013年11月11日取得《青岛市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青岛市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位于适养区,养貂1900只,办理了养殖手续,但其养殖的130只貉未在其繁殖和经营许可范围内。现场建有遮雨棚和粪便收集池,动物粪便收集晾晒后用于农田种植,但粪池和晾晒场未硬化,现场气味较大。2.青岛宏吉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主要加工塑料袋,生产工艺为融化—吹塑—成型,建有10套生产设备,4套停用。生产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属于“散乱污”治理范围。现场有轻微塑料气味,无刺鼻异味。因紧邻养貂场,受其影响,混合气味对周边产生影响。

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1.针对胶州市联谊通养殖场问题,胶州市林业局已立案调查,责令该养殖场停止超许可范围驯养繁殖行为,立即封堵排水通道,防止污水扩散,严格管理饲料,避免饲料产生异味。责令其30日内建成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动物粪便等排泄物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前,要求其及时清理,及时转移至现有化粪池内,不得晾晒。2.青岛宏吉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属于“散乱污”停产整治类企业。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于8月27日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对该公司实施断电,要求其办理完成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前,不得恢复生产。3.针对青岛宏吉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产”的违法行为,胶州市环保局于8月29日送达了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并下达责令停止生产的行政命令。4.8月29日胶州市林业局党委就养殖户污染问题约谈了分管领导,要求其指导好粪污治理,定期督导检查,确保企业及时整改到位。5.三里河街道党工委对宋家茔管区书记、环保网格员和东宋家茔村支部书记就“散乱污”企业清理排查不到位、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约谈,责成上述人员配合做好整改监督、检查,同时落实好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1人。
52
1922
烟台莱阳市城湘镇姚格庄村水库上游盛隆建材市场对面堆积大量工业垃圾,污染水源。
烟台市
垃圾、水
城湘镇应为城厢街道办事处。投诉反映的垃圾污染问题位于莱阳市城厢街道姚格庄村北,该处无水库,但有因积水形成的水塘,水塘水主要用来灌溉。由于莱阳市今年降水量较大,在204国道姚格庄村西北部地势低洼处积水形成了水塘。经现场调查,水塘附近堆放有部分淤泥及沙土,有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没有工业垃圾。针对上述问题,姚格庄村已经采取设立隔离桩、加设隔离栏杆等措施防止倾倒垃圾行为,由于通道与农户田地相通,致使部分倾倒淤泥沙土、垃圾行为仍时有发生,现场对水塘积水取样检测,水质符合灌溉用水标准。

责令改正
1.8月27日当日下午立即安排机械及运输车辆现场处置,目前淤泥及沙土已清除完成。2.在该路口设置24小时监控,对存在的倾倒行为全过程、全方位取证,并按照监控情况跟踪追究责任。3.由城管部门加大该区域巡查取证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从重处罚,保障该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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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
威海华纳塑胶有限公司聊城市茌平分公司违法生产、偷排污水,污染环境。
聊城市

经调查核实,威海华纳塑胶有限公司聊城市茌平分公司,从事U-PVC管材生产,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因市场原因于8月24日停产。经查阅企业相关材料及现场勘验,该厂生产工艺中用水环节主要为冷却工序的循环用水,没有生产废水外排。经对该公司厂区周围细致排查,仅发现有少量生活污水经管网排放。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标准要求。

 
 
 
54
1924
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热电厂北多家水洗厂(原纺织厂院内)违法生产、排放废水,严重污染环境;泰山区邱家店镇刘家疃村幼儿园北4米附近宠物厂排放刺鼻异味气体,由暗管向东边的河里直排废水,严重污染环境;上述企业均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停产,等督察结束后恢复生产,举报人希望能取缔上述企业。
泰安市
水、大气、其他
1.经调查,省庄热电厂北多家水洗厂实为泰安昊越服饰有限公司,厂内建有3个酒店布草洗涤车间,1个服装水洗车间。3个酒店布草洗涤车间有环保手续,生产正常;服装水洗车间未生产,正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3个酒店布草洗涤车间产生的废水进入泰安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经检测,出水口COD、PH值、氨氮均达到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因此,该条问题不属实。2.邱家店镇刘家疃村宠物厂实为泰安市超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2013年8月建成并投产,有环保手续。幼儿园位于宠物厂南约12米,建于2015年4月,2016年9月投入使用。泰安市超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清洗-晾晒-切皮-下料-制胚-电烘干-包装,生产规模年产1500吨。主要产污环节为生产废水和产品晾晒过程中产生的异味。2017年8月23日,因周边群众反映异味问题,企业已自行停产整改。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根据2017年8月21日对其废水检测结果显示,废水未超标,经现场排查,未发现暗管排污行为。因此,该条问题部分属实。3.泰安昊越服饰有限公司酒店布草洗涤车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泰安市超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因异味停产整改,并非为了逃避环保监管暂时性停产。

责令改正
泰安市超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已自行停产整改,拟对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密封措施,对臭气进行收集后焚烧处理。整改完成后,将对该厂无组织排放臭气进行检测,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55
1925
济南市章丘区普集镇镇政府周边及东边的凤凰山工业园多家锻造厂,超标排放含氮氧化物粉尘、刺鼻气味气体,污染环境。举报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企业信息进行公开。
济南市
大气、其他
1.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周边及东边的凤凰山工业园共有锻造厂28家,其中凤凰山工业园有锻造厂25家,普东村有2家,河堤村有1家。2.涉及的28家锻造厂有27家使用天然气炉,1家使用电炉。8月7日普集街道办事处召开企业整治专项会议,现27家企业中有3家已安装脱硝设备,并出具验收检测报告;有4家已检测正在等待检测结果;有9家已安装准备检测;11家已订制准备安装。3.关于企业的行政处罚、排污收费等相关信息,经过相关程序后可以进行公开;但是企业的具体信息,未经企业允许,不需公开。

责令改正
1.普集街道办事处责成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锻造企业停产整治,安装脱硝设备,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恢复生产。2.根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过合法程序后公开有关信息。
 
56
1926
日照市五莲县于里镇李家坡村委西,畜牧养殖场外排粪水,石子粘合厂外排粉尘、废水,机械配件厂外排噪声、废水。上述企业均在水库上游,废水通过水沟流入魏家埠水库。举报人要求对上述企业环评及批复进行信息公开。
日照市
水、大气、噪声、其他
1.“日照市五莲县于里镇李家坡村委西,畜牧养殖场外排粪水”问题。该村村民赵某某于2010年4月在该村规划区外、村委西北建设了一处养猪场,占地140平方米。2014年6月停养,并拆除了养殖设备。目前,全家居住在此,家中养羊8只,无污水产生,羊粪用作肥料。2.“石子粘合厂外排粉尘、废水”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石子粘合厂实为五莲顺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8月18日,因该公司手续不齐备,防尘抑尘措施、水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不符合产业规划,于里镇政府将该公司列入了关停取缔类,下达了停产通知,并责令其自行拆除设备,8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无生产迹象,未有粉尘、废水产生。8月31日,该企业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不再具备生产能力。3.“机械配件厂外排噪声、废水”问题。群众反映的机械配件厂有两家,分别为五莲县君成机械厂和赵某某机械厂,分别于2009年和2014年建成投产,均从事汽车配件加工,无生产废水产生。2017年8月18日,因这两家企业手续不齐备、降噪措施不完善,于里镇政府将这两家企业列入了“散乱污”企业停产整治类,并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两家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立即停产。8月27日,现场检查时这两家企业停产,现场无生产迹象。4.“上述企业均在水库上游,废水通过水沟流入魏家埠水库”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水库为魏家埠水库,群众反映的所有单位均位于魏家埠水库坝体下游。

停产整治、关停取缔、问责
8月27日,于里镇政府对上述三家企业断水断电。对五莲顺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责令其按规定时限清理原料、产品,逾期未完成清理,将强制清理。目前,尚有石料350吨、景观石150吨正在清理中。对两家机械加工企业,于里镇政府限期于9月底前完善相关手续和治污设施,如不能按期完成,将关停取缔,并于8月28日上午,对两家机械加工企业生产设备张贴了封条。目前,两家机械加工企业正在完善降噪措施,待达到整治标准后,再完善相关手续,通过验收后方可生产,并由相关部门对有关手续内容进行信息公开。赵某某养猪场、五莲顺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关停取缔,不用再做环评。两家机械加工企业环评及批复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通报1人,诫勉谈话1人。
57
1927
聊城市高唐县人和西路和汇鑫北路交会处,高唐利泰纺织有限公司院内东北角违法生产排放噪声,粉尘。举报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
噪声、大气、其他
1.关于反映该公司违法生产的问题: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高唐利泰纺织有限公司院内东北角企业为临沂磊鑫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高唐分公司,是一家从事水泥预制件生产的企业。该公司环评手续完备,并已通过了环评验收,不属于违法生产。2.关于噪声的问题:该公司在厂区东南搭建了一个临时工棚,用于钢筋骨架的制作,在钢筋骨架的制作过程中可能产生噪声。对此高唐县环保局已责令其将临时工棚拆除。现该工棚已拆除完毕。3.关于粉尘的问题:该公司生产所用的物料中,水泥储存在水泥罐中,沙子、石子都已进行了覆盖。但该公司路面硬化不彻底,在生产过程中上料口防尘措施不到位,致使路面及上料工序产生部分粉尘。对此,高唐县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4.关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临沂磊鑫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高唐分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企业信息不属于强制公开的范围。

停产整改
现临时工棚已拆除完毕。对于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上料口防尘措施不到位,致使路面及上料工序产生部分粉尘的问题,高唐县环保局已责令其停产整改。
 
58
1928
临沂市沂南县苏村镇王家泉村两家大型宰鸭厂,通过深井向地下直排污水,导致居民饮用水受到严重污染。陈家官庄村大桥北姜糖厂,向村后河流直排污水。
临沂市

1.苏村镇王家泉村附近有三家肉鸭屠宰企业,分别为沂南县华诚食品厂、沂南县福润食品厂、沂南天成食品有限公司。(1)沂南县华诚食品厂。自2012年11月至今长期停产,不存在排放废水的问题。(2)沂南县福润食品厂。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自2016年9月停产至今,因欠缴电费,被供电部门断电,低温库使用的液氨已抽空。现场检查时,院内杂草丛生,车间破屋露顶,部分设备生锈,已不具备生产条件,未发现排污迹象。(3)沂南天成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建有1200m3/d污水处理站,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沂南县环保局现场取样检测,检测数据达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3台自备水井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1993)Ⅲ类水标准,不存在通过深井向地下直排污水,影响饮用水问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污水沟渠与地面持平,地面雨水易于混入。2.反映的“陈家官庄村大桥北姜糖厂”为临沂东红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经沂南县环保局审批(沂环函〔2017〕88号),未验收。现场检查,饼干、糖果车间正常生产,糖姜片生产加工车间未生产,企业主要废水为糖姜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姜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2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区东侧小河。姜片加工属于季节性生产,每年11月份至次年4月份为生产旺季,该公司自2017年7月初因原料问题停产至今,现场未发现向村后河流直排污水问题。现场发现污泥池墙体有破损现象,排污口设置不规范。

责令改正
1.责令沂南天成食品有限公司对污水沟渠进行改造,抬高沟渠高度,防止雨水混入,2017年9月1日前完成。2.责令临沂东红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9月5日前完成污泥池墙体破损整修,规范排污口建设。未通过环保验收,不得生产。
 
59
1929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五环花苑小区紧靠北园高架桥,夜间噪声扰民,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济南市
噪声
1.五环花苑小区北侧直线距离北园高架桥约25米。高架桥面向小区一侧没有安装隔音设施,来往车辆造成夜间噪声扰民。2.经调阅,天桥区未曾接到过相关举报。

责令改正
2016年,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已将该路段列入声屏障安装计划,并于2017年6月23日完成招标。按照计划安排,该路段将安装360米声屏障,预计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安装。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已协调济南市交警支队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尽快实施该路段声屏障安装项目。天桥区将全力配合,加快施工进程,解决此处噪声扰民问题。
 
60
1930
济南市文化西路121-123号歌舞剧院小区居民长期受到交通噪声干扰,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济南市
噪声
1.歌舞剧院小区位于文化西路123号,共有5栋居民楼,距离顺河高架桥最近的直线距离约30米。高架路过往车辆多、车速快,桥南侧安装了部分隔音板,桥北侧未安装隔音板。噪声正向与返回叠加,是影响高层住户的最大噪声源。2.歌舞剧院小区外有济南公交公司停放场站,位于顺河高架桥下,停放数量约50辆,距离居民楼约30米,每天运行时间5:00至23:00,运行时间较长,存在交通噪声干扰。3.文化西路为次干道,由东向西单向行驶,日间过往车流量大,高峰期每小时2100余辆,有一定噪声影响。4.经调阅12345热线,泺源街道办事处此前未接到关于交通噪声干扰的投诉。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牵头,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配合采取以下措施:1.歌舞剧院小区顺河高架桥路段已在2016年列入了声屏障安装计划,计划安装465米声屏障。2017年6月23日已完成招标,将于2017年10月底安装完毕。2.市中交警大队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关于禁止机动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鸣喇叭的通告》,严格处罚、顶格处理,进一步减少过往车辆对居民造成的干扰。
 
61
1931
济南市槐荫区经三路203号怡乐园小区北违建非法存储生活污水,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济南市

槐荫区经三路203号怡乐园小区住户在楼后空地处搭建花池,现场堆放了数十个花盆,放置了2个水缸、2袋花肥,全部用于种花。花肥露天堆放,存在轻微异味。现场无违章建筑。

责令改正
槐荫区政府责成五里沟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将花盆和水缸搬离,清除了花肥和其他杂物,并于2017年8月29日将花池拆除。五里沟街道办事处积极做好引导工作,提醒广大居民养花种花不得占用公用空间。同时,做好监管工作,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62
1933
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胡家庄子村南边、西南角,有两家厂子(刘某某、刘某某),离居民区太近,铁皮喷漆、用煤炭烤漆有刺鼻气味。督察组来了就停产,但设备还存在,担心督察组走后再作业。
临沂市
大气
1.青驼镇胡家庄子村南居民区有刘某某、刘某某两家铁盆喷塑加工家庭作坊,其中村民刘某某通过外购半成品,进行喷涂、烘干,加工铁盆成品,有喷涂、烘干等机械设备;村民刘某某从事加工铁盆、茶盘、痰盂等成品,有铁皮裁剪、冲压等机械设备及喷涂、烘干工艺。使用蜂窝煤球作为加热燃料,加热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有刺激性气味。2.2017年青驼镇党委政府将其列为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任务,于4月20日对上述两家作坊进行了断电。目前两家作坊均未生产,加热设备、喷塑设备等已拆除,仅有部分生产原料及成品,不具备生产条件。

关停取缔
2017年8月28日已按照“散乱污”取缔标准予以取缔。
 
63
1935
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海鲜市场西侧,露天碎冰机,常年夜间作业排放噪音。
济南市
噪声
建设路海鲜市场西侧院内有两家经营碎冰的流动业户,无任何经营证照,共有两台碎冰机,夜间作业产生噪音。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四里村街道办事处、公安市中分局进行处理:1.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四里村派出所依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对该碎冰经营业户进行批评教育,现场对作业工具进行了清除。2.四里村街道办事处要求海鲜市场办公室加强管理,同时安排人员实行不间断巡查,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64
1936
临沂市罗庄区付庄办事处店子村北,临沂康都瓷业有限公司,排放刺鼻异味气体、向地下直排污水,严重污染地下水。
临沂市
大气、水
1.该企业建有SNCR脱硝+旋风除尘器+2级碱法水膜除尘器和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8月27日,罗庄环保分局委托山东中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臭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2.该企业设备冲洗废水和车间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配料;酚废水、反冲洗废水和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配置水煤浆;生活污水入化粪池。现场核查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3处上水自备井均为单向取水,无排污痕迹,未发现通往地下的排污管道。3.该企业窑炉废气通过脱硫塔后进入地埋烟道排放厂界西墙外,不符合环评通过35米高烟筒排放的要求。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规范窑炉烟气排气筒。2.2017年8月28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4万元。
 
65
1937
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泰肥一级路南侧,中科环保有限公司夜间违法生产,排放刺鼻异味气体。调查处理结果已通过政府网站公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泰安市
大气、其他
本件为重复投诉,案件基本调查情况同编号第2批122号、第3批215号、第10批820-110号、第14批1756号案件。1.针对再次投诉的问题,8月28日岱岳区政府对该企业又进行一次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2.由于监管不力,8月18日已对岱岳区环保局2人,岱岳区政府2人进行问责(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人,党内警告1人)。

责令改正
针对反映的问题,该企业制定了防止异味散发的整改方案,岱岳区政府安排了岱岳区环保局、岱岳区公安分局、岱岳经济开发区的人员对该企业进行24小时盯靠,确保企业的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66
1938
临沂市郯城县重坊镇刘孟庄村老村委院内,陈某某刀具厂排放污水、噪音,污染环境。举报人要求该企业搬迁。
临沂市
水、噪声
1.该刀具厂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水,流入厂房外沉淀池内,未发现外排痕迹。沉淀池内废水取样监测,结果显示COD为36mg/L,氨氮为1.13mg/L,达标排放。2.该刀具厂生产时,成型、打磨、抛光等工序产生噪音。因现场核查时未生产,故未进行噪音监测。3.该刀具厂属“散乱污”企业,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关停取缔
1.该刀具厂属“散乱污”企业,8月28日落实了“两断三清”措施。2.根据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由重坊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67
1940
济南市腊山北路御水山庄小区附近,金銮混凝土搅拌站、金銮混凝土搅拌站对面胡同向东无名混凝土搅拌站,夜间生产排放烟雾粉尘、噪声。举报人要求对上述企业进行信息公开。
济南市
大气、噪声
1.来电反映两家混凝土搅拌企业为山东金銮混凝土有限公司、济南建工混凝土分公司,两家企业环保手续完善、治污设施齐全且正常运行,与居民小区的最近距离分别为100米、200米,环评测算以料场及生产装置区为中心,确定防护距离为周边100米。据此,两家企业均符合环评要求。现场查看山东金銮、济南建工已停产,无明显噪声和扬尘。2.2016年,自御水山庄入住以来,山东金銮混凝土有限公司、济南建工混凝土分公司周边群众多次反映两公司生产存在扬尘、噪音污染,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多次与山东金銮混凝土有限公司、济南建工混凝土分公司沟通。山东金銮混凝土有限公司用地为军产,按照军队不再开展经营活动的规定,已明确该土地不再续租,金銮公司也已初步确定搬迁至长清区归德镇。2017年8月21日,白马山街道办事处与山东金銮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确定山东金銮自当日18:00起停止生产,进行整改。济南建工混凝土分公司因现有场地无法满足生产,在长清区购置工业二类用地200亩,现在正在立项。2017年8月9日起,济南建工厂区内外整修、原材料供应紧张,实施了阶段性停产,现已拆除一条生产线,仅于8月24日早9点至下午4点曾短时生产。3.前期,济南金銮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济南建工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两家企业都在正常生产,一定时期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没有法律法规禁止该类企业进行夜间生产。区环保局不定期对两家企业进行检查巡查,针对夜间生产问题,加大夜间巡查力度,主要检查企业防污染措施是否正常运行,防污染设施是否定期维护,厂区内定期有规律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是否到位,料堆是否棚内存放,运输车辆是否做到喇叭禁鸣等注意事项,并做好相关现场监察记录,提出意见建议。

限制生产
市中区政府责成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进行处理:1.两家企业搬迁前,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生产,必须采取如下防尘降噪措施:①加强厂区场地的清扫与洒水保洁,尽量减少扬尘污染;②确保棚内喷淋设备正常使用,定期喷淋,尽量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污染;③出厂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冲洗;④进出场所有物料必须认真篷盖;⑤对厂区部分场地进行整修,防止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⑥提前向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通报生产时间段、计划产量及其它相关事项。2.两家企业搬迁前,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生产,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将遂行监督检查,增加联合检查频次,督促该企业做好厂区及周边噪声、扬尘等相关治理工作。3.经白马山街道办事处沟通协调,济南建工混凝土分公司承诺自2017年8月28日起,出资对公司通往腊山北路约500米道路铺设沥青路面,改善路况,以减少道路扬尘和噪音。4.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与两公司约定:9月11日,协商确定最终搬迁时间及相关事宜。5.两公司相关信息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府网站上查询。有关两公司环评信息、市中区环保部门环保监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市中区环保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68
1941
青岛市市北区台东办事处大名路45号101饭店违法经营,排放大量油烟,污染环境。举报人称多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
青岛市
油烟
1.信访人反映的是位于市北区大名路45号101户的“市北区超大名啤酒屋”,该饭店由居民住宅改建,位于营口路市场周边区域,面积约60平方米,有灶头两个;油烟废气低空排放,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也未安装油烟净化器。2.针对营口路市场及周边区域油烟扰民问题,市北区委、区政府多次安排台东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北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等部门进行综合整治,目前,该区域啤酒屋油烟扰民状况已有一定改善,突出问题已得到整改。

责令改正
1.2017年8月27日环保市北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于8月28日前改正违法行为,现已完成整改。2.台东街道联合城管执法、公安、市场监管、食药等相关部门责令饭店经营者自8月28日起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停业整改,各单位将密切关注整改情况。3.市北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安排执法人员全天候、不定时开展执法巡查,加大夜间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对违规排放油烟行为进行查处,减少违法行为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完善聘请第三方管理模式,防止督查过后居民提出的问题出现回潮反复。
 
69
1942
东营市利津县凤凰街道社区前刘村西无名洗煤厂违法生产,排放烟雾粉尘,污染环境。多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一直未处理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东营市
大气
1.利津盛达煤炭有限公司院内无任何洗煤设备,有煤炭储存经营行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2.院内场地用抑尘网覆盖,抑尘网大面积破损,地面有裸露煤渣;院墙外场地存有煤矸石、煤灰和散落煤灰,现场共有煤矸石及煤灰4堆,约300吨,存在扬尘问题和环境污染情况。3.未接到涉及该企业的信访举报,不存在未处理到位、失职渎职行为。

关停取缔、约谈
8月28日,企业将煤矸石及煤灰、煤渣已全部清理。针对存在问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70
1943
济南市天桥区田家庄街道田庄路4号纺织科学院院内,艾迪康医疗公司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济南市
大气
1.艾迪康医疗公司是专门从事临床医学检验的独立实验室,主要诊疗科目为医学检验、临床病理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咨询等,有济南市卫生局批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12月31日)。2.该公司与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签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经查阅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以及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票据等相关资料,未发现不合规问题。8月7日,济南金航环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医疗废水进行了检测,结果达标。3.该公司所经营项目不产生废气。现场检查该公司的医疗垃圾暂存点、污水处理车间、药品试剂存放间和病理实验室,未发现明显异味。但在对其污水处理车间的检查中,发现有异味现象。

责令改正
9月1日晚,该单位污水处理车间净化设施已安装完毕,对室内空气进行净化后高空排放,有效去除污水处理车间内偶发性的异味。天桥区环保局将继续对该检验中心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保障百姓权益。
 
71
1944
临沂市沂南县北外环路东段南侧临沂春雨鞋业有限公司排放刺鼻异味气体,私自倒卖生产产生的固废。
临沂市
大气、固废
1.临沂春雨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双安全鞋生产项目于2007年11月6日经沂南县环保局审批(沂环函〔2007〕80号),环评审批5条PU注射生产线,2010年4月29日项目一期工程建成3条PU注射生产线(年产50万双安全鞋)并验收(沂环验〔2010〕12号),有4条PU注射生产线正常生产,其中,1条线未验收。该公司实际生产安全鞋1500双/日,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的工序主要有绷帮抹胶工序、PU注射工序等,绷帮抹胶工序安装一台光氧废气处理装置、PU注射工序安装2台等离子光氧废气处理装置,抹胶工序、PU注射车间内存在轻微异味,厂区内及周边无明显异味。2.该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鞋帮布料下脚料、废皮革下脚料等一般固废,以及PU注射工序产生废聚氨酯桶、废胶桶、废处理剂桶等危险废物。2016年12月底以前,其废桶一直由厂家回收。自2017年初厂家不再回收,今年以来该公司共产生5.74吨废桶,2017年3月、5月该公司分两次将其中1.82吨废桶私自作为废品出售,剩余3.92吨在危废库暂存。2017年6月6日该公司与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对危废进行了规范处置。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临沂春雨鞋业有限公司1条PU注射生产线,未验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沂南县环保局立案处罚4万元。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据此,该公司未按规定处置1.82吨废料桶、废胶桶等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尚未达到严重污染环境程度,不需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置。沂南县环保局立案处罚2万元。
 
72
1944
潍坊高密市密水街道周阳中路1号高密市美登鞋业有限公司,排放刺鼻异味气体,私自倒卖生产产生的固废。
潍坊市
大气、固废
该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劳保鞋,环保手续齐全,建有5条制鞋生产线。安装有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废气处理,但处理效果不佳,产生异味。该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向高密市环保局申请更换为UV光氧催化净化器,环保局于2017年8月23日对其申请给予了批复,要求该公司在更换废气处理设施时产生废气的生产工段不得生产,待更换的废气处理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车间产生废气的工段未运行,仅从事缝纫和下料环节生产;其中有2条生产线废气吸收装置已进行更换,现场无刺鼻气味。该公司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树脂胶胶桶、下脚料、废活性炭,其中废活性炭、树脂胶胶桶属于危险废物。该公司与青岛新天地综合处置有限公司、潍坊市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并出具了近两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下脚料收集后运到垃圾处理厂处理。厂区危废库内暂存废胶桶约1267个,废活性炭约350公斤。来件反映倒卖固废的问题不属实。

停产整治
1.要求该公司在更换废气处理设施期间产生废气的生产工段不得投入生产,待全部完成更换,经检测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2.加强监管,确保该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固废危废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置。
 
73
1944
烟台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9号烟台希满安全鞋工业有限公司、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39号烟台双一制鞋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市莱阳市经济开发区龙门西路216号烟台奥佳鞋业有限公司,上述企业排放刺鼻异味气体,私自倒卖生产产生的固废。
烟台市
大气、固废
烟台希满安全鞋工业有限公司:未办理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粘帮过程中使用少量无苯胶粘剂。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院内未闻到异味,车间内部有轻微皮革味。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牛皮、芙蓉布等制鞋边角料,部分回收利用,部分卖废品。烟台奥佳鞋业有限公司:位于莱阳市经济开发区龙门西路216号,主要产品为硫化鞋,环保手续齐全。1.该公司没有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密炼车间在密炼过程中、硫化车间在加温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未经有效处理排放,有异味产生。2.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橡胶和废布条,废橡胶企业重复进行利用,废布条被送往莱阳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烟台双一制鞋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烟台皮鞋总厂,2007年9月24日由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未验收。1.该企业底工工序和缝纫工序使用的PU胶和接枝胶加热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没有处理设备,无组织排放或经引风机直接排放至室外。2.底工工序和缝纫工序使用的PU胶和接枝胶使用后的废胶桶卖给收废品人员,去向不明。企业没有正规的贮存场所,下脚料随生活垃圾一起清运。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1.对烟台希满安全鞋工业有限公司存在的“未批先建”问题,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已责令其立即停产,并于8月29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5000元。2.2017年8月27日当天,莱阳市环保局责令烟台奥佳鞋业有限公司停产整改并处罚金10万元,要求企业立即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密炼车间和硫化车间不得投入生产,目前企业已停产整改。3.烟台双一制鞋有限责任公司:一是对于废气无组织排放、直接排放情况,要求按规定加装挥发性有机物处置装置,在完成整改前相关的工序不得开工生产;二是要求建设规范的危废贮存场所,建立危废台帐;三是对该企业手续不全、危险废物擅自处理、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置装置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于9月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共拟罚款12万元。
 
74
1946
青岛市市北区银川西路122号香山美墅多家4S店及加油站违法建设、排放刺鼻异味气体,举报要求环保部门对上述企业环评及批复进行信息公开。举报人对公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青岛市
大气
此件与第三批序号27受理编号213号转办件类似。1.关于“违法建设问题”。几家企业工商、环保手续齐全。加油站、吉普4S店为正式建筑,油猴公司、奔驰4S店、宝马4S店为临时建筑,但存在超出使用期限问题。2.关于“排放刺鼻异味气体”问题。除宝马4S店设有烤喷漆房外,其余3家汽车销售服务单位均没有烤喷漆业务。2017年8月11日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再次对宝马车4S店进行监测,其烤喷漆废气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排放值均远远低于国家标准。3.关于“举报要求环保部门对上述企业环评及批复进行信息公开”问题。奔驰4S店和吉普4S店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信息已在青岛市环保局市北分局网站公开。宝马车4S店项目、油猴公司汽修项目、世纪阳光银川西路加油站项目因审批时间较久,已无网上公开信息,可到青岛市环保局市北分局申请公开。4.关于“举报人对公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问题。宝马车4S店已于8月16日停止了烤喷漆作业行为,并确定在9月6日前拆除烤喷漆房设备。

责令改正
1.对于油猴公司、奔驰4S店、宝马4S店临时建筑超出使用期限问题,综合执法部门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启动查处程序,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2.市北区委、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已公开的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办理结果,抓好落实,依法依规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后续工作。
 
75
1948
烟台龙口市北马镇唐家泊村村西,颖华表面处理厂,手续不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现在该工厂偷偷生产。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未解决。
烟台市
水、其他
1.颖华表面处理厂应为龙口市颖辉表面处理厂,2016年10月该厂取得烟台市环保局备案意见。2.该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其生产废水分类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分类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8月1日,龙口市环保局进行了取样监测,达标排放。3.7月19日,龙口市环保局发现该厂未经环保审批建设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已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生产并拆除生产设施,并处罚款4.2万元。8月2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生产线拆除不彻底。

责令改正、约谈
1.责令该公司立即彻底拆除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截至8月27日17时,已彻底拆除完毕。2.8月25日下午,龙口市级分管领导对该厂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76
1949
曾向督察组反映的“东营市东营区东城鲁班公寓”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25号楼南侧板房屋顶有3个风机未拆除,噪声大。要求拆除。
东营市
其他
1.3个风机分别为味曾相识家常菜馆、爱辣啵啵鱼鲁班加盟店和米坐米线快餐店所有。2.现场检查时,米坐米线快餐店外排风机已拆除完毕,味曾相识家常菜馆、爱辣啵啵鱼鲁班加盟店外排风机正在拆除。

责令改正
1.3家餐饮店的外排风机、烟道均已拆除完毕。2.责令胜利街道积极配合市城管局对鲁班公寓小区周边餐饮店进行整治,加强餐饮行业监管,确保其依法依规营业。3.责令镇街、园区会同东营环保分局、区城管局对辖区内存在的噪声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77
1950
济宁市兖州区永安路永华家园东侧联诚金属,夜间作业产生噪声、粉尘,废水直排,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济宁市
大气、水、噪声
1.经现场核实,转办单所反映的问题为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位于该公司C区的铸造车间,该项目有6台冷却塔,2台已更换冷却设备,1台正在更换冷却设备,其余3台旧冷却塔2台正在运行,1台未运行。其噪声主要来源于2台旧冷却塔和风机。2.粉尘主要来源于熔炼和清理打磨工序,该项目共建9台配套的袋式除尘设备,其中抛丸机1台,电炉2台,砂处理5台,打磨工序1台,现场检查时打磨工序正常生产,配有脉冲式布袋式除尘器,有设备运行记录和维修记录,经第三方监测,无组织排放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污水包括生活废水、零部件清洗及地面冲刷等含油废水,污水均经配套建设的污水设施处理后排入大禹污水处理厂,不存在污水直排问题。

责令改正
对于冷却塔运行过程中噪声扰民,兖州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C区的全部生产线,安装隔音降噪设施,尽快消除噪声扰民隐患。2017年8月28日,该公司已停止C区全部生产线,正在购置风机消音器,更换低噪声的新型冷却设施,对冷却设备加装全封闭隔音墙。
 
78
1951
济宁市鱼台县张黄镇大安村张黄工业园内,济宁正鑫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直排,产生刺鼻气味。督察组进驻期间暂时停产。
济宁市
大气、水、其他
1.经调查,该公司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张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公司2017年6月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排水进行例行检测,该外排水质符合张黄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接到转办件后,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企业的每个生产环节、角落及车间周围,对可疑的地方进行了现场挖掘,未发现有地下排污管道,也未发现向外环境排放的迹象,委托检测公司对地下水进行了检测,分别在生产用水井及消防水井两处采取了水样,进行了水质分析,检测结果达标。2.该公司周边未闻到异味,在生产车间门口闻到有异味。车间异味的原因,一是原料辛醇为无色有特殊臭味;二是产品对苯二甲酸二辛酯为无色澄清液体,有芳香气味。因异味问题该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为彻底解决该问题,正鑫化工有限公司安装了3台碱水喷淋尾气吸收装置和1台光电分解尾气吸收装置。2017年2月17日该公司委托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测结果符合(GB1692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2017年8月28日该公司又委托了济宁富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GB1692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3.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因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生产现场混乱,安全资料严重缺失等原因,被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责令停产整治。经现场检查,该公司13蒸吨燃煤锅炉已挪出锅炉房,天燃气锅炉已安装完毕,天燃气管道未接通。通过调阅用电记录,该厂7、8月份均为停产状态,并非督察组进驻期间暂时停产。

 
 
 
79
1952
烟台莱山区莱山镇东沟村眉秀山庄,啤酒代理商租用20号楼南侧10个车库批发啤酒,噪声扰民;啤酒、车辆乱停乱放,影响环境。
烟台市
噪声、其他
该啤酒代理商为娴蕾酒水批发部,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手续,无环评审批手续,确实存在搬运啤酒造成噪声扰民的问题,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停产整治
莱山街道依法取缔了该批发部,责令其对门前堆放的酒瓶进行清除,8月28日全部清理完毕。同时,街道办规范了门前停车秩序,杜绝车辆随意停放,努力为周边居民营造安静祥和的居住环境。
 
80
1953
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酒馆村通往东场村公路边,宏田汽车配件厂,向农田直排污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烟台市
水、土壤
经查,该公司从事汽车配件加工。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通过对该公司厂区周边排查,未发现有污水外排情况。8月28日,对厂区东、北侧两处农田灌溉井进行取水检测。经检测,水质均符合标准。

 
 
 
81
1954
济南市市中区腊山北路御水山庄,小区北侧堆放建筑垃圾未清运。
济南市
垃圾
1.该地块为朱庄村集体土地,占地面积约45亩。2017年,朱庄村被列为省级旧村改造项目。2.该处堆放的建筑垃圾为2017年4月朱庄村旧村改造拆迁时产生,因旧村改造项目资金尚未到位,建筑垃圾暂未清运。3.现场查看时,该地块建筑垃圾已全部进行了覆盖,周边已建有围挡。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白马山片区工程项目指挥部按计划时间节点推进项目。此处的渣土清运工程已完成招投标,根据该旧村改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将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82
1955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徐旺村村民徐某某向农田非法倾倒污泥、废渣等垃圾,导致周围污水横流。
淄博市
垃圾、固废、水
反映地点为山东世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的砂石料场所在地。近期恰逢雨季,降雨较多,料场部分区域存在渗出雨水流入农田情况。

责令改正
1.责令山东世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加强现场管理,强化施工作业责任。2.进一步加大对施工料场的巡查和隐患排查力度。
 
83
1956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污水处理厂,无任何手续,污水处理设施不运行,污水直排。
临沂市

1.义堂污水处理厂位于兰山区义堂镇周井铺村,设计处理生活污水规模15000m3/d。2.义堂镇污水处理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3020744342074,于2014年7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环评函〔2014〕165号),2014年12月15日取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临环验〔2014〕87号)。3.2017年8月28日,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厂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数据显示排放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要求,该厂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生物指示池内金鱼正常存活。经查阅该厂化验原始记录表,8月份污水排放水质符合标准要求。2月8日至3月3日期间,该厂因对曝气池曝气器进行维修停运约半个月,并同时向环保部门进行了报备。维修期间,污水排入市政管网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84
1958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2号公交公司宿舍,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
济南市
油烟
1.文化西路22号公交公司宿舍楼下2017年7月20日之前存在7家餐饮店。其中:酱骨炸串店所在建筑属违章建筑,结合济南市拆违拆临行动已于7月20日被拆除;另外6家店分别为:沙县小吃、淮南牛肉汤、月亮湾炒酸奶吧、兰州正新拉面、老重庆米线、一户侯白斩鸡,属于“住改商”。2.7家餐饮店曾存在油烟扰民现象。7月23日,千佛山街道办事处按照《历下区餐饮油烟整治行动告知书》和《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要求,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

关停取缔
6家存在“住改商”问题的餐饮店,已于8月3日至8月20日全部停业搬离且封门、改窗,已恢复原样。
 
85
1959
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会场村北,赵某某的养猪场,污水直排入河道,臭气熏天。向当地环保局、12345反映未处理。
青岛市
大气、水、土壤
赵某某养猪场为青岛龙海华养殖场,位于王哥庄街道浦里社区东山,根据2017年8月15日《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禁养区的通告》,在禁养区内。青岛龙海华养殖场分别租赁给两位刘姓养猪户(均为会场社区居民),两户共存栏生猪613头。现场调查,养猪场四周没有河道,外围东、西、南均为乡间道路,再向外是机耕路,现场周边没有发现排放口,现场确有异味。养猪场内设有独立排污沟渠,沟渠与配套的两级化粪池相通,二级化粪池约20立方米。养猪场配备了一辆罐式运输车,每日将粪污运到即墨苗圃,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消毒。2015年7月份以来,共接到5次信访投诉,区环保、农业等部门都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电话回复信访人。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责令养殖户限期关停。2.协助养殖户联系生猪收购单位,落实外运车辆,截至8月29日晚已出栏171头,要求养猪户将剩余生猪在9月30日前清理完毕。3.对养殖户的猪圈及其周边进行环境清理,按照禁养区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禁养区的规定。4.8月29日,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给予养殖户罚款壹万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86
1960
临沂市临沭县艾沃格尔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手续不全、非法向厂区地下填埋危险废物,高浓度废水由罐车外运后随意倾倒。
临沂市
固废、水、土壤、其他
1.群众反映的临沂市临沭县艾沃格尔化工有限公司实际为山东艾沃格林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吨亚甲氨基乙腈、800吨2-乙酰肼腙-2-苯基-乙酰肼、600吨三苯基氯甲烷项目于2014年2月26日经临沂市环保局批复(临环发[2014]28号)。2014年12月29日临沂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试生产申请进行批复(临环评函[2014]348号)。经该公司申请,临沂市环保局同意该公司延长试生产期至2015年6月30日(临环评函[2015]63号)。试生产期满后,经公司验收申请,2015年10月20日,临沂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论证后,未通过验收,责令该公司整改,2016年8月临沂市环保局再次组织验收,该公司未通过验收。此后,该公司一直处于整改调试期。8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2017年6月22日,临沭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山东艾沃格林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生产,厂区东北侧新建提纯生产装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临沭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处该装置总投资额5%的罚款。2.2017年6月22日,临沭县环保局对山东艾沃格林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利用无防渗沟渠倾倒填埋生化污泥,执法人员现场监督该公司组织人员将填埋的生化污泥和粘着生化污泥的土壤及时清理,并称重存储于该公司危废库,经现场监督称重,清理出生化污泥和粘着生化污泥的土壤重量为2.72吨。2017年7月15日,该公司委托山东扬子化工有限公司对前期清理贮存的生化污泥和粘着生化污泥的土壤进行处置。该公司利用无防渗沟渠填埋生化污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规定,临沭县环保局于7月11日依法将案件移送临沭县公安局。8月27日,临沭县环保局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该公司无再次向地下填埋危险废物行为。3.截至8月27日,临沭县环保局在日常检查和夜间巡查中,未发现向厂区地下填埋危险废物的行为。8月27日,临沭县公安局进行摸排调查,未发现随意倾倒问题。4.该公司原料库围堰建设不完全;污水处理站芬顿氧化处理工序建设在厌氧、好氧生化处理工序之前,与环评文件不一致。污水处理站活性炭滤池工序变更为好氧工序,与环评文件不一致。

责令改正
1.该公司原料库围堰建设不完全。临沭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于9月12日前完成整改。2.污水处理站芬顿氧化处理工序建设在厌氧、好氧生化处理工序之前及污水处理站活性炭滤池工序变更为好氧工序两项内容与环评文件不一致。临沭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于9月12日前完成整改。
 
87
1961
潍坊诸城市枳沟镇乔庄村,新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凌晨排放有毒气体。
潍坊市
大气
该公司车间油炸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最终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治理系统的各污水池采取密闭措施,周围设置绿化树木用于隔臭和降低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该公司使用液氨制冷,液氨罐区设置安全监控点,诸城市安监局现场确认,该公司无液氨泄漏迹象。凌晨排放的是冷却塔在冷热交换时产生的白色水蒸汽,没有毒性。因未验先投,诸城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8月18日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但现场存有产品。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对该公司未验先投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处以罚款10万元;2.加强治污设施改造提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完善环保手续,在未验收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88
1962
淄博市淄川开发区淄博方傲包装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排放粉尘,含有油墨的污水排入渗井。
淄博市
大气、水
1.该公司为纸板、纸箱加工企业,已办理环保手续,主要在夜间生产,生产工艺中没有粉尘产生点,但地面卫生较差,有灰尘无组织排放问题。2.该企业印刷辊清洗废水排入经防渗处理的收集池中,无外排现象;近日将对收集池内的清洁水进行处理回收利用。同时,经现场勘查没有发现渗井,无含油墨的污水排入渗井问题。

停产整治
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89
1963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工业园内奥博特热力,车间煤粉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西侧的壁纸厂,排放废气。
临沂市
大气、噪声
1.群众反映的奥博特热力全称临沂市奥博特热力有限公司,位于方城镇东方城村。该企业集中供热项目配套建设1台30吨/时超低排放煤粉锅炉,主要用于周边区域集中供气,于2015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7〕230号),2016年12月开工建设,2017年5月建成投产,配套建设了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与市环保部门联网。2017年8月16日进行了验收监测(川环监(验)字〔2017〕第0827号)。兰山环保分局拟于近日组织验收。该企业正在进行停产检修。2.该企业建有1座煤粉库,原材料装卸、磨粉、煤粉传送等工序均在密闭空间进行,未发现粉尘污染现象。该企业正在停产检修,噪声情况无法分析。验收监测显示,该企业厂界昼夜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5.8dB、49.2dB,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待企业正常运行后,将组织对其进行监督监测。3.群众反映的西侧壁纸厂为山东奥斯丁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壁纸生产,于2014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4〕62号),2014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兰验〔2014〕86号)。该企业配套安装了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印刷工序废气经处理后排放,但存在废气治理设施老化问题。该企业未生产,正在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更新。

责令改正
1.责令临沂市奥博特热力有限公司加强煤粉库和煤粉车间的管理,加强粉尘污染治理,全面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快设备检修,尽快达到现场验收工况条件。2.责令山东奥斯丁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加快更新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90
1964
8月18日向督察组举报: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敬老院后面有一个养鸡场,气味很大。处理结果已公示,现用鸡粪土覆盖,应付检查,负责人未撤离。举报人担心死灰复燃。
枣庄市
其他
北安阳村村民厉某某于1987年利用原防备矿废旧二层宿舍楼(属于国有资产)实施了蛋鸡养殖,养殖蛋鸡规模为7000只。2007年,厉某某在养殖区域自建平房2间。2017年8月20日,邹坞镇政府对该养殖场畜禽、污染物、养殖设施进行了全部清理,并对养殖区域进行喷药消毒。目前,该养殖区域仅有原防备矿废旧二层宿舍楼(国有资产)和2间平房(养殖户自建),无任何养殖设施,不具备养殖条件。因该养殖户在村内无住房,正在寻找居住场所,全家暂时居住在二层宿舍楼内,因此反映该养鸡场负责人未撤离。

关停取缔
8月28日,完成养殖户2间自建平房的拆除。养殖户正在寻找新的居住场所,并对养殖场东西两处进出口进行封堵,将养殖区域收归敬老院使用。
 
91
1965
烟台市芝罘区鲁东大学家属区西私人养殖场,污水乱排,气味刺鼻,垃圾成堆,环境脏乱差。
烟台市
水、大气、垃圾
该养殖户为上尧村居民曹某某,其养殖区域位于其承包地内,属于非禁养区,距鲁东大学南校区家属楼约110米,私人饲养生猪18头,未达到规范养殖条件。现场存在排污设施不规范、垃圾较多、异味较大问题。

责令改正
1.督促渤海实业公司(上尧村改制公司)牵头联系生猪屠宰公司2日内处置其养殖的生猪,取缔其私人养殖行为。2.责成渤海实业公司对养殖场地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消除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不良影响。3.现场督导渤海实业公司对该户居民进行了现场约谈,明确要求其日后不得再出现私人养殖行为,并安排物业保洁人员对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整治。截至8月29日生猪处理完毕、私人养殖场取缔、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完成。
 
92
1966
临沂市蒙阴县常路镇205国道与五里桥村交汇处,蒙阴县润恒保温材料厂,无环保手续。使用燃煤锅炉生产,无除尘设备,也无废气处理设备,多次拨打12345未解决。
临沂市
大气、其他
1.该厂工商注册时间为2013年12月,位于常路镇五里桥村,主要生产泡沫板。于2013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蒙环函[2013]149号),2014年9月取得试生产批复(蒙环函[2014]181号),2015年2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蒙环验[2015]199号)。2.2016年9月,该厂申请更换生物质锅炉,同月,蒙阴县大气办同意该厂采用生物质锅炉替代原燃煤锅炉。2016年10月,该厂拆除燃煤锅炉并安装生物质锅炉,同年11月投入使用。2017年8月27日,蒙阴县环保局在现场未发现燃煤设备及煤炭,使用的是生物质锅炉及生物质颗粒。3.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是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尘,采用多管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现场检查时,锅炉处于压炉状态,除尘设备正常运转。4.该厂在生产过程中,预发泡、圆熟和成型工艺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是苯系物。该厂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安装了排气扇,采取加强通风等措施,符合环保要求,该厂于2014年12月经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检测达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苯系物的要求,并通过蒙阴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蒙环验[2015]199号)。根据临沂市发布的《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塑料制品业需逐步安装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目前该厂还未安装使用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5.2017年以来,先后6次接到12345热线转办单反映该类问题。常路镇政府均及时进行了答复。从3月2日、3月9日、4月11日答复的情况看,常路镇政府接到12345交办单后,立即按程序进厂实地调查,督促该厂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生产;8月17日、8月21日两次答复中,因常路镇工作人员环保业务不熟练、缺乏与环保部门的沟通,提到“该厂不符合生物质燃烧条件”,该答复不准确,造成信访人误认为该厂不得使用生物质锅炉从事生产。根据《关于界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类型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1207号)规定,该厂具备使用生物质锅炉的条件;8月28日常路镇政府再次答复,该厂已采用生物质锅炉替代原燃煤锅炉,并按要求配套安装了相关的除尘设施,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有燃煤迹象。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无废气处理设备”的问题。责令其2017年10月31日前安装使用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依法对其未安装使用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目前安装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厂家已到该厂进行洽谈。安装完成经检测达标后,由环保部门核查备案。
 
93
1968
东营市利津县盐窝镇东坝村村东、村西南角1华里处,各有多家养殖场,用水冲刷粪便,污水排入村西沟里,气味刺鼻。向多个部门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
东营市
水、垃圾、其他
1.村东共有肉鸭、肉鸡养殖户4户,全部空栏;养牛户1户,存栏育种牛32头,无法将污水排入村西沟里。2.村西南角共有肉羊养殖户3户,2户已空栏,1户散养鸡40余只,现不存在污水排放问题。3.村东有坑塘一处,被养殖户用作临时储粪池,盐窝镇政府与山东信合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签订治理协议,对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4.经调阅资料,未接到反映该村养殖污染的相关举报。

责令改正
1.盐窝镇政府与山东信合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签订治理协议,对坑塘内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2.村东养殖户32头牛已全部外运处理。村西南的40余只鸡处理完毕。羊栏保留,拟改造为种植棚或另作他用。
 
94
1969
烟台龙口市高新区大脉张家村,崔某非法建设经营性狗舍,散发臭味、污水乱排、晚间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烟台市
大气、水、噪声
该狗舍位于大脉张家村东北约60米处,有狗22只。狗舍内可闻及异味,未见堆粪积尿,现场及周围未见污水,夜间犬吠扰民情况属实。

责令改正、约谈
1.8月27日,高新区管委负责人现场约谈了该狗舍主人,责令其立即整改。2.该狗舍已于8月28日关闭,所养狗已送人或转移,食槽、狗笼等设施全部拆除。
 
95
1970
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街道办事处花都社区:1.老楼区之间,开发商堆放建筑垃圾,扬尘严重;2.1-7号楼之间,无污水管道,污水横流。向多部门投诉未解决。
烟台市
扬尘、垃圾、水、其他
老楼区堆放的建筑垃圾是7月份花都社区旧村改造,10余户近期拆迁的房屋造成的;花都小区1-7号楼有铺设污水管网,由于小区建设较早,污水管网存在年久失修、管网堵塞等问题。

责令改正
社区居委会对建筑垃圾采取防尘措施,将垃圾统一堆放,并覆盖了防尘网;街道及社区居委会将定期对小区污水管网进行疏通清理,街道也已将花都小区列入老旧小区规划改造,设计方案已确定,对小区污水管网、道路等进行统一改造。
 
96
1971
青岛市黄岛区胶南世纪大道1389号海景绿洲小区,1.小区北侧的峄山河,河底有暗管向河里排污,气味刺鼻。2.小区东侧,绿茵环保公司,垃圾处理过程中排放废气。向12345投诉未解决。
青岛市
水、大气、其他
海景绿洲小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胶南世纪大道1389号,东距青岛绿茵环保科技公司1.8公里,西临大河东路,北靠峄山河。峄山河河道周边已配套敷设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在大河东路桥处的南北岸各有两个雨水排水口。1.现场查看,峄山河河道内水体较清澈,无异味,对河道沿线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河底有暗管向河里排污的现象;查看了大河东路桥南北岸两处排水管涵,未发现有私接管道,排水口处均无污水流出。当日委托青岛中润监测有限公司在大河东路桥南北两岸出水口及大河东路桥东侧拦河坝处取水样检测,PH值、COD、氨氮等各项指标均达标。峄山河河道及两侧管网设有专门网格巡视人员,每天巡视养护河道及管网,未发现有偷排污水入河现象。2016年以来未收到关于河底暗管向河里排污、气味刺鼻的投诉。2017年8月27日起,青岛中润监测有限公司连续3天对峄山河取水样检测,PH值、COD、氨氮等各项指标均达标。2.青岛绿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于2008年,位于青岛市黄岛区世纪大道1577号,为黄岛区唯一的垃圾处理厂,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600吨。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2015年以来该公司异味投诉时有发生,区环保分局及时查处,2016年8月9日,区环保分局检测发现该公司厂界臭气超标,对其立案处罚。责成企业实施异味收集处理提升工程,对生产车间加密密封,提高异味收集率,检修除臭系统,安装20台移动除臭喷雾风机、垃圾接收车间快速自动感应门和风幕装置,强化车间内外不受控部位、岗位异味源管理。2016年9月20日、9月22日进行复测,臭气浓度已达标。2017年6月底以来,区环保局委托青岛皓宸环境卫生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异味每周实行不定期(昼夜)监测,共监测14次,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均达标。臭气浓度虽达标,但气温转暖后,在垃圾处理过程中仍会有异味。

其他
1.继续加强河道周边、市政排水管线及排水口的巡查巡视工作,发现污染源,第一时间进行查处。2.区环保分局会同城管局,责令绿茵环保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环保等相关设施管理,确保企业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3.区环保分局牵头,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企业进行每周一次的废气监测。4.区城管局牵头,年内开工建设新的生活垃圾处理厂,2018年底建成投入运行,届时将彻底解决该公司异味扰民问题。
 
97
1972
济南市历城区荷花路街道办事处同华路,路面破碎,扬尘污染严重。
济南市
扬尘
经调查,转办件反映路段确实存在道路破损及扬尘问题。

责令改正
1.历城区荷花路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一辆大容量洒水车,24小时不间断地洒水降尘,解决同华路扬尘污染问题。2.历城区荷花路街道办事处对同华路整修工作正在实施中。5月中旬已通过招标确定山东格瑞特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设计单位;9月10日前完成道路图纸设计工作;10月底完成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12月底前完成道路修复工作。
 
98
1973
临沂市罗庄区付庄街道办事处汤庄村临沂市玫尔美陶瓷有限公司煤气站废水直排入水井,污染地下水,产生刺激性气味,要求整改。
临沂市
水、大气
1.该企业煤气站发生炉产生的废水为冷却循环水和含酚废水。其中,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含酚废水经收集后全部用于制水煤浆。该企业院内有3处水井,分别位于厂区中部、东南角和西南角,未发现地下排污口,未发现煤气站废水直排水井现象。8月27日,罗庄环保分局委托山东中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院内3处水井和院外四周4处水井各提取水样1份,经检测,未检出氰化物、挥发酚以及刺鼻性气味。同时,对该企业厂界臭气浓度进行布点检测,检测结果臭气浓度(无量纲)均小于20,显示不超标。2.根据排查情况和检测结果,对反映的问题不存在整改事项。

 
 
 
99
1975
青岛胶州市杜村镇寺后村青岛广源发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冒黑烟,污染大气,怀疑环保手续不全。
青岛市
大气、其他
1.经现场检查,青岛广源发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共建车间4个,其中1号、2号车间分别于2002年5月、2016年8月停产。3号车间建设了1台62平方米的窑炉,4号车间建设了1台99平方米的窑炉,配套建设2套废气污染防治设施。2016年9月投资705万元对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升级改造。胶州市环保局定期对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未发现冒黑烟现象。2017年8月27日,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冒黑烟情况;胶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窑炉排放的烟气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排放标准。2.该公司玻璃瓶生产项目分别于1990年3月8日、1995年11月16日、2008年1月28日、2012年10月8日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

 
 
 
100
1976
莱芜市莱城区鹏泉街道办事处马盘龙村村西润通汽车厂,夜间生产,油漆味呛鼻。
莱芜市
大气
1.针对“油漆味呛鼻”问题,该企业项目于2011年10月份由莱芜市环保局审批,未进行环保验收。马盘龙村与该厂最近距离为70米,距离企业货箱生产车间270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8月27日现场检查中,该企业正在生产,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正常。喷漆过程在喷漆密封室内进行,采用水璇式处理,整个生产线密封性好,烘干室采取天然气为热源,有机废气导入天然气热风炉燃烧处理再排放,喷漆密封室内有一定油漆味,车间内外气味均不明显。2.针对“夜间生产”问题,企业目前职工总数仅有50多人,多为临时工,生产订单不连续、任务不紧,夜间不生产。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市环保局对企业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违法行为已立案,为掌握企业气味排放情况,企业正在联系委托监测公司对产生的废气、废水进行检测,自现在30日内将检测结果上报莱芜市环保局审查,并向莱芜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2.高新区将严格督促企业加强管理,按照环保要求运行好各项治污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并及时关注异味处理技术、设备等信息,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措施,最大程度减轻气味对周边的影响。
 
101
1980
青岛市市北区浮山新区办事处同安路铁塔集团建设移动、联通、电信基站,无任何手续,影响附近居民身体健康。向当地环保、城管反映,一直未解决。
青岛市
其他
1.经落实,该基站在青岛市市北区同庆路6号枕海山庄小区附近,青岛市市北区同安路77号南侧山坡,于2016年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根据《青岛市移动基站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建成,塔高35米,目前该基站仅完成配套设施的建设,悬挂的移动天线设备处于中断状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2014年9月23日发布的GB8702-2014号国家标准第一章第5条,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向没有屏蔽空间发射3MHz-300GHz电磁场、等效辐射功率小于100W的产生电磁场的设备可免于管理,通信基站设备均在豁免范围内,基站辐射值远远低于一些普通的家用电器,对人体无辐射危害。2.近年来青岛市通信管理局接该基站投诉1次、市北区城管局接该基站投诉3次,均及时回复处理;市北环保分局接投诉后协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现场对该投诉进行了处理,虽然基站尚未开通,为打消群众顾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协同当地城市管理局、街道办、居委会、投诉居民代表召开协调会,现场解答基站辐射投诉问题。

 
 
 
102
1981
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孙苏庄村环境问题:1.村西路边的石粉末加工厂,粉尘污染严重。2.石粉末加工厂对面的沥青厂,产生刺鼻气味,冒黑烟。3.沥青厂内部的石子厂,露天堆放大量石粉,扬尘、噪声污染严重。4.运鸿水泥厂,粉尘污染严重。5.褚提楼村村东路南,提某某石子厂,露天堆放大量石粉,粉尘、噪声污染严重。以上企业均无任何手续,无污染防治措施,督察组进驻期间暂时停产。要求取缔。
枣庄市
大气、噪声、其他
1.转办件反映的孙苏庄村西路边的石粉末加工厂为台儿庄鑫鼎碳酸钙厂,成立时间2012年3月,经营范围是碳酸钙加工销售;2011年5月通过环评批复(台环审报告表[2011]17号)。现场对该企业进行调查核实,该加工厂2017年5月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转办件反映沥青厂为枣庄华厦昊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013年9月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台环行审[2013]B-34号),区环保局及涧头集镇相关部门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厂沥青生产线自2016年以来处于停产状态。3.转办件反映的“沥青厂内部的石子厂,露天堆放大量石粉,扬尘、噪声污染严重”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沥青厂内原有石子机一台,为业主孙某某租用沥青厂场地,于2017年7月建设,被涧头集镇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8月22日对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3日自行拆除石子机设备。目前石子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存有的少量石粉已清理完毕。4.转办件反映的运鸿水泥粉磨有限公司位于涧头集镇褚提楼村东侧,于2005年租赁台儿庄区水泥厂土地、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一条3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符合国家相关工艺生产标准。该公司2005年5月24日取得营业执照,2006年6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2007年3月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该公司通过外购熟料,磨制水泥,在产品包装过程中,产生少量水泥扬尘。该生产线自2017年8月20日起停产。5.转办件反映“褚提楼村村东路南,提某某石子厂,露天堆放大量石粉,粉尘、噪音污染严重”的问题基本属实。该石子厂,为枣庄绿能建材有限公司。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区国土资源分局和涧头集镇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厂内存在打石子现象且无除尘设备。2017年6月11日、8月11日、8月22日涧头集镇先后对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并于8月14日拆除了生产石子的破碎设备。2017年8月11日区国土资源分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7日内将土地退还给褚提楼村集体。

停产整治、关停取缔
1.沥青厂内石子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存有的少量石粉已清理完毕。2.区政府责令区经信局对运鸿水泥粉磨有限公司采取停电措施,实施停产整顿。下一步,企业按要求整改达标后,由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联合验收。3.提某某石子厂加工设备已全部拆除,堆放的石粉已采取覆盖抑尘措施。
 
103
1982
潍坊市诸城市三皇庙社区辛庄村村北养貂和猪,雨天粪便被冲进河里,臭气熏天,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潍坊市
大气、水
辛庄村北头养殖小区的北侧有1条泄洪沟,沟内水比较清,没有看到粪污污染迹象。但养殖小区南边的泥土路两边水沟内残存少量积水,有臭味,影响居民生活。有臭味的原因是部分养殖户未完善雨污分流设施,下雨时,地面残存粪污随雨水冲进水沟内,存留时间长了,散发臭味。

责令改正
对养殖区周边水沟内的淤泥进行清理,减少臭味散发。全程指导养殖户建设符合标准的防雨防渗储粪场及粪污分级沉淀池,整改完毕后粪污发酵后全部还田利用,彻底解决雨污分流问题。8月29日前上述整改已全部完成。
 
104
1983
泰安市岱岳区104国道大汶口镇段路东的泰和集团,使用危险原料进行生产,排放恶臭,雨天污水排入漕河。
泰安市
水、大气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泰和集团为泰山石膏有限公司直管的泰和纸厂,2017年8月27、29日,泰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及采样监测。1.“使用危险原料进行生产”问题。经调查,泰和纸厂主要原料为美废和国产废纸,辅料中的氯化铝为危险化学品。该厂所需主要原辅料均在市场直接采购,通过汽车运输至厂内,厂区内设有原料堆场、仓库。现场检查时,原辅料实现了集中堆放、统一管理。2.“排放恶臭”问题。经调查,泰和纸厂异味产生源主要为厂内板框挤压污泥暂存处、臭气收集处理系统和废浆渣暂存场。(1)该厂污泥板框挤压设备大约3小时压滤一次,压滤出的污泥运到锅炉房掺烧。现场检查时,污泥板框挤压设备未运行,设备下方无成堆污泥存放,但现场存在一定异味。(2)该厂建有臭气收集处理系统,对污泥浓缩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等采取了密闭措施,现场检查时,臭气收集处理系统部分设施密闭不严,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存在少量异味。(3)该厂废浆渣暂存于出水口北侧,暂存场建立了1.5米高围墙和顶棚,现场检查时,暂存场有废浆渣存放,存在一定异味。该问题属实。针对异味问题,该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2日-4日、8月18日-19日,委托检测公司,对纸厂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符合排放标准。8月29日,泰安市环保局对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泰和纸厂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分别对四个厂界点位采取无组织废气样品各三份,监测结果显示:硫化氢浓度均未检出(执行标准0.06mg/m3),氨浓度0.03-0.18mg/m3(执行标准1.5mg/m3),未发现超标排放违法行为。3.“雨天污水排入漕河”问题。泰和纸厂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龙泉水务(泰安)有限公司,并安装有在线监控设备。该厂实现了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厂南侧小漕河,设有两个雨水排放口,分别位于厂南侧及西侧,现场检查时,两个雨水口均无水外排。该问题不属实。

责令改正
8月28日,泰安市环保局向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针对泰和纸厂厂区内存在异味、原辅料存在一定危险性等问题进行整改。1.要求该公司及时清运压滤出的污泥和废浆渣,加强压滤、装卸、运输等环节除臭工作,喷洒除臭剂,实行密闭作业,查找臭气收集处理系统异味泄漏点,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同时研究制定方案,彻底解决该问题。2.严格管理原辅材料的运输及存放,分类存放、定期排查、规范使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3.9月1日,泰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场检查时,该厂强化了对原辅材料的管理,完善了装卸、贮存、使用管理制度,在设置专门存放仓库基础上,又按特性分类存放,安排专人管理;厂内板框挤压污泥暂存处实现了全密闭,并将气味抽引到洗涤除臭塔处理,现场无污泥堆存;臭气收集处理系统未发现明显异味;封闭了废浆渣暂存场,购买并使用了生物除臭剂,未发现明显异味。
 
105
1985
淄博市博山开发区内淄博宏源焦化厂,未批先建,全天生产,排放废气,夜间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向市、区环保局投诉未解决。
淄博市
大气、噪声、其他
1.淄博宏源焦化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2日办理项目立项。2005年1月25日经环保总局审批。2.该企业安装有脱硫、脱硝、除尘、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运行,外排废气达标排放,其熄焦用水因重复熄焦,浓度较高,造成熄焦时产生的蒸汽异味较大。3.在厂界外进行噪音检测,分别达到58.7分贝和61.6分贝,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夜间50分贝排放标准,现已对其立案查处。4.自2013年8月至2017年5月,环保部门针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处罚11次,处罚金额共计449万元。

关停取缔
根据《淄博市重点企业关停工作方案》要求,区经信局制定了《淄博宏源焦化有限公司关停工作方案》,9月底前对其实施停产;10月上旬对生产设施进行拆除。
 
106
1986
烟台市开发区中建悦海和园小区西南方向2公里左右烟台润达环保公司,晚间排放废气。烟台荣昌制药,污水含有易挥发物质,无气体处理设备。热油机房向西第二座楼,地面有一个大型风机出口,夜间偷排油气。
烟台市
大气、水
1.烟台润达垃圾处理运营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处理厂位于小区西侧约4公里处,焚烧炉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日常监管未发现偷排废气行为,8月16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委托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4个车间的排气筒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显示筛分车间排气筒臭气浓度超标,其它均不超标。2.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污水处理站曝气池有少量异味溢出,遂责令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企业已于2017年7月5日与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施工合同,计划竣工日期为9月7日;热油机房向西第二座楼为纯水制备车间,风机出口为水蒸汽,不存在夜间排放油气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烟台润达垃圾处理运营有限公司臭气排放浓度超标的问题,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已责令企业对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于8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0万元。2.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已于8月29日完工,目前正在调试运行。
 
107
1987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石行村费县正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夜间偷偷产生,甲醛气味刺鼻,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搬迁或取缔。
临沂市
大气
1.费县正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夜间偷偷生产问题。费县正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完成年产600万张建筑模板项目环境现状评估备案手续,经调阅当地供电部门其5、6、7、8月份用电情况,以上月份用电平稳,生产正常,仅在8月24、25日停产,26日又恢复正常生产状态。2.甲醛气味刺鼻,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该企业模板纸生产线、制胶生产线均配套建设了有机废气光氧催化治理设施,车间现场有气味,费县现场委托第三方对正在生产的模板纸废气进行有组织和无组织的检测,检测结果达标。3.要求搬迁或取缔的问题。该企业的建设符合当地镇政府规划及产业政策,县环保局于2017年7月完成费县正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张建筑模板项目环境现状评估备案手续,没有搬迁或取缔的理由。

 
 
 
108
1988
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南付村西,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纯净水厂,将废水排入村西的水池里,举报人担心污染土壤。多次向12345投诉未解决,要求取缔。
济南市
水、土壤、其他
1.经营者刘某未经批准占用南付村集体土地建设纯净水厂,占地面积7.23亩(其中基本农田3.8亩,建设用地3.43亩)。2.该纯净水厂从事瓶装水生产销售,设计年产纯净水200吨,无环评审批手续,尚未正式投产,生产工艺是抽取地下水采用物理滤网过滤方式净化,不添加任何其他原料。8月27日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无废水外排,厂区东侧(南付村西)的土坑内无任何废水,没有污染土壤。3.经调阅12345热线记录,有群众曾向区国土分局、双泉镇反映该问题,区国土分局于2017年5月19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区环保局未收到关于废水排放的投诉;区农业局未收到关于土壤污染的投诉。

立案处罚
1.鉴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还未到期,如在法定期限内仍不履行,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长清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28日对该水厂未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建设的行为立案处罚,罚款6万元(济长环罚告字[2017]第163号)。3.长清区国土分局已于2017年5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国土资罚字[2017]6010号)。责令刘某15日内将该宗土地退还给双泉镇南付村村民委员会。拆除在非法占用的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耕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行为罚款110625元。
 
109
1989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办事处唐城小区北门鲁能7号建筑工地,夜间施工。8月22日向督察组投诉后停工几日,8月25日恢复夜间施工,但济南市城管执法局8月26日回复称该工地已停工,与事实不符。举报人要求工地每天23点前停止施工。
济南市
其他
1.8月25日晚至凌晨区城管执法局共接到5次工地噪音扰民投诉,区城管执法局已对该工地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停止夜间作业,但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工地三家施工单位中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区域内产生噪音,立即责令停止了施工,并对举报人进行了回复,但在执法人员离开后,该施工单位又继续施工。27日晚区城管执法局对鲁能7号建筑工地进行了夜查,未发现施工现象,至今未有投诉。2.举报人8月22日反映的夜间施工单位为四川纳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施工单位自8月22日以来没有夜间施工。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8月26日对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第201716528号)。8月28日依法立案处理,并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济城执历城综处字【2017】第16158号)。2.8月27日分别告知3家施工单位,停止产生噪声的夜间施工作业。同时对鲁能7号施工工地加强监管,防止夜间施工扰民现象再次出现。
 
110
1990
烟台蓬莱市多家建材厂,现在仍使用10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生产,排放黑烟、扬尘,污染环境。
烟台市
大气
1.蓬莱市使用1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建材厂共6家,分别是蓬莱市兴隆建材有限公司、蓬莱泓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蓬莱市方正建材有限公司、蓬莱市天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蓬莱市华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蓬莱市国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均使用4蒸吨的燃煤锅炉。其中蓬莱市兴隆建材有限公司、蓬莱泓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家因燃煤锅炉登记证被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销,锅炉正在拆除导致停产;蓬莱市方正建材有限公司、蓬莱市天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检修;蓬莱市华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蓬莱市国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家正在生产。2.正在生产的蓬莱市华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蓬莱市国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未发现排放黑烟,8月28日蓬莱市环境监测站对两家锅炉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了监测,蓬莱市国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烟尘超标。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1.5月27日,蓬莱市政府下发了《蓬莱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10月底前现有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6家建材企业正在制订、落实燃煤锅炉淘汰改用清洁能源方案,确保10月底前完成。2.蓬莱市国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废气烟尘超标问题,市环保局已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责令企业停产整治。该公司已执行停产整治要求。
 
111
1991
济南市济阳县太平镇艾家栏村西的养猪场,排放废气、污水直排入河道污染地下水,粪便堆放在河边,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搬迁、整改。
济南市
大气、水、垃圾
1.群众来电反映的济阳县太平镇艾家栏村西的养猪场位于艾家栏村西南角,属于限养区。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有养猪棚4座,猪491头,现场有异味。2.场内配套建有过滤沉淀池、粪便发酵处理车间,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及尿液从猪舍直接进入沉淀池,经发酵晾干,对外销售。不存在外排现象。3.附近无河流,猪场东侧有一池塘,池塘周围未发现排污口。不存在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污染地下水。经对地下水采样检测,检测数据未发现异常(济环检(水)字2017年第058号)。

关停取缔、约谈
济阳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县畜牧局、县水务局、太平镇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鉴于该养猪场在限养区内,存在异味,影响附近村民生活,决定予以取缔:1.养殖场60余头生猪出售给金锣火腿肠厂,其余出售给河北、聊城等地的养殖户;拆除养猪场内养殖设备;场地改养殖为种植。2.清除粪便、杂物,清扫厂房及周边,消除异味。截至8月28日,养殖设备、杂物等全部拆除清运完毕。3.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112
1992
聊城市高唐县梁村镇东张村东、梁尹公路路南,大型养鸭场,无手续,排放废气,在路边晾晒鸭粪散发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向市长热线反映未解决。
聊城市
大气、垃圾、其他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养殖小区位于高唐县梁村镇东张村东、梁尹公路路南,属于限养区,小区内共有养殖户12户,建成标准鸭棚23栋。棚间种植竹柳,每棚配套建设一个储粪池。4月7日,梁村镇政府要求所有养殖户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修建防渗池,封闭排污口,严防外排,但气味未得到有效控制。在镇政府的督促下,截至8月25日,该小区所有存栏肉鸭全部出栏,镇政府要求所有养殖户根据《山东省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高唐县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进行整改,未达到整改标准之前,暂停养殖。8月27日接信访转办件后,该养殖小区正在进行整改,23个肉鸭养殖棚全部空栏,养殖户正在对养殖棚、储粪池内残余粪污进行处理,目前,已处理完毕,并彻底清理搞好清洁卫生,做到防渗、防雨、防溢流。

责令改正
肉鸭养殖棚全部空栏,粪污已清理完成。梁村镇政府将加大对该养殖小区的检查力度,未达到整改标准之前,暂停养殖。
 
113
824-224
潍坊高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汇龙家具厂存在污染环境问题,违规生产,督察期间停产躲避。
潍坊市
其他
高密市汇龙家具厂主要进行木器打磨、喷漆,无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打磨工序和喷漆工序未配套环保设施,属于应予以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8月28日,夏庄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高密市汇龙家具厂予以关停取缔。
 
114
825-100
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孙家沟村有一违法停车场,很多大车昼夜进出产生的扬尘、噪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停车场内有一修车厂,维修各种大型车辆排放大量噪音。
泰安市
噪声、扬尘
“停车场”实际为泰安市泰山奇石大观园有限公司的奇石交易市场空地,该公司位于山东岱岳经济开发区,自成立以来主要以大型奇石交易为主,是岱岳区唯一一家合法的大型奇石交易综合市场。1.按照泰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奇石市场整治的有关要求,位于黄前镇等地的奇石临时存放点被依法取缔,市场业户必须在8月31日前规范经营并搬迁至泰安市批准的泰山区5808奇石交易市场和岱岳区奇石交易市场。由于要求时间紧迫,从其他乡镇移至奇石交易市场搬运奇石的货车只能昼夜加班工作。搬迁的业户数量及奇石数量较多,雇用的大货车在运输、吊装奇石的过程中产生噪音和扬尘。目前约有十辆大货车停留在奇石交易市场东侧、北侧的空地处等待搬运奇石,造成被误认为是“停车场”的现象。在交易市场内设置了一个汽车修理点,用于维修运输车辆,维修时发出敲打声,影响了群众生活。2.国家重点工程的青兰高速公路天平段经过天平街道办事处孙家沟村,该施工现场紧临奇石交易市场,为方便施工建设和道路回填,青兰高速施工现场施工方将建设用的渣石土料临时堆放在奇石交易市场空地处、现场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作业产生扬尘、噪音。

责令改正
1.装载机、吊车维修部已于8月26日下午搬出孙家沟村,“修车厂排放大量噪音”问题已完成整改。2.由天平街道办事处与岱岳经济开发区派专人在奇石交易市场现场监督整改。督促搬迁至奇石交易市场的业户加快搬迁速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调整作业时间,将奇石吊装时间限制为7:30到20:00,居民休息时间严禁吊装施工;固定洒水车辆每天对奇石吊装现场进行喷洒除尘,每天至少对主路洒水五遍,凡是有吊装奇石的作业面,必须先洒水再吊装,降低扬尘影响。截至8月31日,交易市场已停止运输奇石。3.由岱岳区青兰高速指挥部责成公路施工方进行整改。一是督促施工方尽快将建设材料进行回填。二是限制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三是对施工裸露地面铺设覆盖网。四是加大施工现场洒水除尘工作的频次和作业面。4.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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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01
泰安肥城市桃源镇,通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直排浑浊废水,导致周围土地受到严重污染。
泰安市

该公司2010年8月5日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0年11月19日通过环保验收。已办理《建筑企业资格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1.“直排浑浊废水”问题: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有工人使用雾炮喷水降尘和冲洗场地。因喷水频次与喷水量有时过多,造成偶有溢流,有少量降尘和冲洗水溢流至厂区西侧地块,该地块有一洼地,面积约150平方米,内有积水约15立方米,积水浑浊。2.“周围土地受到污染”问题:该公司东为肥梁路,南、西两面为桃园建材厂,北为肥城市公路局养护中心。2017年8月27日下午,肥城市环保局监测人员在洼地内采取了水样。29日监测结果显示,PH值:11.94(超标),CODcr:61mg/L(超标),氨氮:2.23mg/L,SS:262mg/L(超标),该洼地废水沉淀和渗入土地后,会对土壤有一定污染和影响。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违法行为,肥城市环保局给予4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8月30日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公司立即对该排口进行了封堵。2.针对土地污染问题,要求该公司立即对废水和沉淀物进行清理,恢复原状。该公司对废水和沉淀物进行了清理,恢复了土地原状。3.2017年8月28日,肥城市环保局、住建局约谈了全市10家商混企业负责人,要求按照环保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4.要求肥城市主管部门和镇街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16
825-104
济南市历下区羊头峪西沟一违建楼房经营烧烤,排放大量油烟、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济南市
油烟、噪声
历下区文化东路79号为山东电影洗印厂宿舍。2004年起,泉真烧烤店租赁该山东电影洗印厂宿舍大门空地,并在空地上自行加盖约100平方米彩钢房屋经营烧烤。今年的拆违拆临工作开始后,确定该处彩钢房屋因属于涉公违建,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于6月15日与该厂经过研究后,决定组织本厂人员自行拆除。7月12日,文东街道办事处与店主进行沟通协商后,泉真烧烤店主同意自行离开不再经营烧烤,该店于7月24日,已将设备全部搬离,关门停业。

关停取缔
9月30日以后,山东电影洗印厂将对该厂涉公违建加盖的约100平方米彩钢房屋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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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07
烟台莱州市土山镇山上村邱某某橡胶管厂、洼子村邱某某胶管厂、中杨村、方杨村、杨王村多家橡胶管厂违法生产,严重污染环境。
烟台市
其他
该转办件反映的问题共涉及莱州市土山镇5个村庄的11家企业。11家企业主要从事胶管生产(其中1家生产胶管用压延布),均未安装废气处理等环保设施,生产过程中有烟雾、粉尘和异味。根据莱州市“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需清理取缔的5家,分别为山上村信国胶管厂(信访反映的山上村邱某某橡胶管厂),洼子村万阳胶管厂(信访反映的洼子村邱某某胶管厂),中杨村晓波胶管厂,方杨村森兴橡塑厂,杨王村金隆橡塑厂;需整治提升的6家,分别为方杨村林林橡塑厂,杨王村华盛橡塑厂、文涛胶管厂、顺泰橡胶有限公司、大华橡塑厂、汇龙胶管厂。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土山镇政府于7月24日对11家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单,并于8月5日对企业进行断电停产、加贴封条,责令相关企业进行分类整治。截至2017年8月29日下午,5家需清理取缔的企业已彻底完成“两断三清”;6家需整治提升的企业确保9月31日前整治达标,届时仍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清理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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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09
烟台莱州市沙河镇墩坊韩家村韩某某橡胶管厂违法生产,排放大量烟雾粉尘,废水,严重污染环境。
烟台市
扬尘、水
该转办件反映问题涉及莱州市奇哲橡塑厂,该企业属于“散乱污”企业,生产工艺为采用炼胶塑性工艺,生产加工过程中有烟雾、粉尘和异味,但无废水产生。

关停取缔
莱州市沙河镇政府已于8月9日对其下达了停产通知单,并于8月22日对企业断电停产、加贴封条,责令企业对生产设备、原料、产品进行清理。截至8月28日上午,该企业已彻底完成“两断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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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10
烟台莱州市沙河镇西杜家村北居民区运龙胶管厂(韩某某)违法生产,排放大量烟雾粉尘、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烟台市
扬尘、大气
莱州市运龙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属于“散乱污”企业,生产工艺为采用再生胶重新塑性造管,且未安装废气处理等环保设施,生产加工过程中有烟雾、粉尘和异味。

关停取缔
莱州市沙河镇政府已于8月9日对其下达了停产通知单,并于8月13日对其进行断电停产、加贴封条,责令企业对生产设备、原料、产品进行清理。截至8月28日上午,该企业已彻底完成“两断三清”。
 
120
825-111
烟台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单山村村主任张某某,违法将李某某选矿产生的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尾矿渣填埋在单山村原某某虾池内,并在虾池原址违法建设养殖大棚,造成周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烟台市
固废、水、土壤
1.2002年1月—2014年12月,单山村委将虾池租给本村村民原某某用于海虾育苗经营,后因经营不善于2005年自行废弃。2013年1月—2014年12月,张某某在征得原某某同意的情况下,用村民拆除旧房屋的建筑垃圾及购买的石子厂毛石回填废弃虾池,而非信访反映的“李某某选矿产生的尾渣”,回填总数约1万立方米,回填废弃虾池情况属实。2.2015年1月—2017年12月,单山村委将废弃虾池回填地块租给张某某建设养殖大棚。该地块可以进行养殖大棚建设,不属违法用地。莱州市单山水产有限公司采用“生物絮团”养殖模式,养殖全过程零换水、零用药、零排放,对周边环境无影响,不存在污染问题,根据烟台市环保局要求,莱州市环保局每年三次对该区域海水进行常规监测,均达到二类养殖标准。

约谈
加强日常监管,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办事处组织定期对企业周围水质和环境进行检测。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加强日常监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检测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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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14
威海荣成市人和镇建军建材厂(实为粘土砖窑厂)违法生产,排放大量粉尘、噪音,严重污染环境。多次向荣成市环保局反映,一直未处理。
威海市
扬尘、噪声
1.关于举报荣成市人和镇建军建材厂(实为粘土砖窑厂),违法生产问题。该厂主要利用大理石粉、煤渣和粘合剂为原料烧制砖块,工艺流程是:原料—筛选粉碎—搅拌—真空挤压成型—晾晒—烧制—出窑。经现场检查,该厂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未发现使用粘土等违法生产问题。经调查,2016年11月到2017年3月期间,为消除周边水库清淤污泥二次污染,该厂曾利用淤泥替代粘合剂进行过生产,可能导致部分群众误解为使用粘土生产。2.关于举报该厂排放大量粉尘问题。现场检查,该厂堆场四周建有防尘围墙,硬化场地主要路面约1600平方米,铺设了消防水管并对原来的洒水车进行了升级改装,每天对未硬化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并配套建设了脱硫除尘设施。2017年6月9日-10日,第三方机构对该厂烟囱排气筒固定源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厂有组织以及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2017年8月10日,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煤渣堆场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于2017年8月11日对该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并对煤渣场进行覆盖。8月26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完成煤渣场覆盖,并处于停产状态。3.关于举报该厂排放大量噪音问题。企业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碎机、搅拌机、转筛机等设备产生,设备噪声较低,由于厂区较大、离最近的村庄400米,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能监测。4.关于向环保部门举报多次,一直未处理的问题。2017年以来,曾有群众举报该厂污染环境问题,荣成市环保局均按照程序依法处置,按时办结。为此,于2017年4月17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责令停产整改并罚款10万元;2017年8月11日,经现场检查再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并对煤渣场进行覆盖。由于无举报人联系方式,导致无法反馈情况。

停产整治
1.由荣成市经信局将该厂列入清洁生产审核计划,严格审查该企业的物料平衡,杜绝企业为降低成本而违规使用粘土替代粘合剂等违法问题发生。2.责成人和镇政府督导该企业扩大硬化面积,对厂区重要施工和作业场地每天定时洒水,对堆场进行密网覆盖,有效降低扬尘。3.责成荣成市环保局及人和镇政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发现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4.由于该厂的主要原料均来自该区域上游企业的废物(理石加工产生的粉末、煤渣),督促企业按循环经济模式进行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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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15
烟台海阳市绿岛食品有限公司在水产品加工过程中直排大量废水,严重污染环境;该公司在居民区附近违建一座冷库排放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烟台市
水、噪声
1.该厂区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日废水产生量约0.1吨,排入企业自建的72立方米的沉淀池由沼液车定期清理,没有发生流入河道现象。2.该公司于2004年3月30日与丁家夼村委签订了为期50年的租赁合同,利用上世纪80年代村委建设的丁家夼小学部分场地建设并经营冷库,存在违规建设冷库问题。该企业共有两座冷库。8月28日上午,海阳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现场布点监测,厂界噪声(东、西、南、北)分别为54.0、52.9、53.7、53.2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I类标准。

立案处罚
1.8月28日,对企业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海阳市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罚款1万元,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下一步,将对该公司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坚决杜绝违规生产经营。2.8月28日上午,海阳市住建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建设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依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拟对该公司作出六个月内补办建设审批手续,并处罚款61462.5元的行政处罚。9月1日,已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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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16
威海市文登区文昌路98-3号楼附近修车厂直排油污、噪音,严重污染环境。
威海市
噪声、其他
1.举报人反映的“汽修厂”其实是临门的骏泰物流有限公司门市仓库,经核查该仓库主要用于盛放常用汽车配件,现场发现少许油污和噪音。2.经进一步走访盘查,发现该物流公司有时将物流卡车停放在举报人门口维修、保养,车辆来往频繁,产生噪音,影响了举报人正常经营和生活出行。

责令改正
1.督促相关门店经营者,做好门前三包和长效管护工作,已将门口停放车辆清离。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到该路段进行巡查,发现停放大型车辆立即清走,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对周边空地进行清理平整,种植草木,建设绿化带,进一步优化美化环境。3.由天福街道办事处安排社区人员靠上去做工作,通过协商调解,最大限度争取当事双方理解,建立和谐和睦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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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20
临沂市兰陵县尚岩镇山体遭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产生大量有毒废物、废液、灰尘、噪音,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临沂市
固废、水、扬尘、噪声
1.尚岩镇现有3家矿山企业,包括2家地下开采矿山企业:临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会宝岭铁矿和金泰矿业有限公司白水牛石矿区,1家露天开采矿山企业:山东金诺硅砂有限公司,均有采矿许可证。平邑2015年“12·25”事故后,临沂市对全市矿山进行停产整顿,3家矿山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为确保安全生产,临沂市政府制定了严格的矿山复工验收标准,截至目前,仅有会宝岭铁矿通过验收复工生产。在加强合法开采矿山企业监管的同时,兰陵县严厉打击了白水牛石前村和戚套村2起矿山非法开采行为。2016年2月25日,兰陵县国土局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移送县公安局进行了立案查处。为促进尚岩镇后院社区新农村建设,2016年7月,县政府批复了尚岩镇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完善土地增减挂手续的申请”,同意后院社区项目实施。该项目拟选择在后院村西侧,由于该区域背靠西山,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对此,尚岩镇政府委托山东地矿开元勘察施工总公司进行勘察设计,并于2017年2月出具了《后院社区建设项目边坡防护工程设计》。在防护工程实施中,按该工程设计要求,需要就势削高填低,修整坡度,客观上造成了局部山体破损。2.矿山开采过程不会产生有毒废物、废液,但在开采过程中特别是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确实造成灰尘、噪音和污染环境的问题。

责令改正、约谈
1.兰陵县国土资源局和尚岩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非法违法开采矿山行为。2.按照《兰陵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对矿产开采利用项目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对生态进行修复治理。3.对尚岩镇政府和县国土局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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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21
泰安市泰山区邱家店镇姚家坡村村书记在村西侧有一小漂染厂,距离村居民住宅仅几十米远,生产噪声、锅炉烟尘污染严重,污染村里地下水致村民患病人数增多。
泰安市
噪声、大气、水
1.经调查,姚家坡漂染厂实为泰安市泰山区聚鑫源针织厂。该厂于2006年2月由泰安市第二针织厂搬迁至现址,有环保手续。目前主要建有年产1200万米针织布技改项目、毛呢布料水洗整理和牛仔服装水洗项目,2017年5月通过了现状评估。2.该厂厂界距姚家坡村最近65米,满足环评要求的50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3.该厂主要污染物有生产锅炉废气、生产废水及设备噪声等。8月14日,该厂因淘汰燃煤锅炉、更换天燃气锅炉停产。该厂2017年3月现状环评报告显示,废气、废水、噪声各项指标均达标。其中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泰安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水管网,不存在废水直接外排现象。2017年6月15日,泰山区环保局进行了监督监测,锅炉废气、生产废水均达标。投诉不属实。4.姚家坡村2006年已实现自来水管网覆盖,由泰安市泰山区玉泉供水中心统一供水。2017年8月27日,泰山区疾控中心对该厂内自备水井、村备用水井(距离针织厂约100米)以及附近居民家中水井(距离针织厂约200米)等3处地下水进行水质抽样。其中厂内自备井监测指标31项合格,不合格2项(硝酸盐氮超标1.2倍,总硬度超标0.22倍);村自备井指标合格31项,不合格2项(硝酸盐氮超标1.4倍,总硬度超标0.16倍);居民家水井指标合格27项,不合格6项(硝酸盐氮超标1.6倍,总硬度超标0.23倍,菌落总数超标2.2倍,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村民家中水井菌落、大肠杆菌等超标与自家散养畜禽有关,该企业废水不外排,不会给地下水带来影响。5.从2014年-2016年每年的报告发病率分析,姚家坡村肿瘤、脑卒中及冠心病的发病无明显的持续上升或下降趋势。该投诉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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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23
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0号佳德旺餐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油烟扰民。该餐厅未设立专用下水道,在小区内建了一个油污池,经常堵塞小区下水道导致油污溢出,臭气熏天。
烟台市
油烟、水
该店油烟经厨房引风机引至地下室专用烟道,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现场查看佳德旺餐厅油烟管道密闭无烟气泄漏,地下室内无刺鼻油烟气味。该店南侧建立了两个隔油池,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沉淀过滤后,经管道排入小区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堵塞下水道、油污溢出、臭气熏天的情况。8月28日,经监测,该店油烟排放浓度为0.43mg/m3,未超出国家排放标准。但该店存在未按时清理隔油池,造成小区下水道堵塞的情况。2017年7月该店曾对污水外溢情况进行了整改。

责令改正
区环保局要求对隔油池进行及时清理,加大清理维护频次,杜绝废水堵塞小区内污水管网的情况。并按时清理更换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为周围居民营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127
825-124
1.烟台牟平区经济开发区官庄四街9号烟台思欧特润滑油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环保手续、也未取得生产加工制造油类产品许可的情况下,从事润滑油提炼等相关生产加工活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难闻气体,严重污染空气。厂区周边堆放有大量的废弃油桶,下雨时油渍随雨水流出,严重污染土壤与环境。2.牟平区牟新路69号烟台瑞龙泵业有限公司铸造车间无废气处理设施,铸造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喷漆设施也未达到标准,严重污染空气。
烟台市
大气、水、固废、土壤、其他
1.烟台思欧特润滑油有限公司,其子公司金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各类润滑油,两个公司在同一地址,投诉企业应为金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13年7月8日,该公司废润滑油综合利用项目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审批,2014年10月完成调试后,因资金链断裂等诸多原因,蒸馏车间停止调试至今。项目未验收,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2017年7月10日,牟平区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院内堆放大量周转桶,未发现跑冒滴漏现象,不存在出现下雨时油渍随雨水流出的情况。2.烟台瑞龙泵业制造有限公司铸造车间建有冲天炉1台(2004年5月起已停用),电炉2台,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牟平区环保局2017年5月27日下发了通知,该公司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电炉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任务,铸造车间处于停产状态。停产前电炉生产过程中有粉尘污染,铸造废砂堆积在铸造车间废砂池内,有扬尘产生。喷漆房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牟平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10日责令烟台金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停产整治,要求该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2.责令烟台瑞龙泵业制造有限公司立即对冲天炉进行拆除,并对车间内地面上存在的大量粉尘、废砂进行清理,消除扬尘污染。7月10日要求该公司将周转桶(不属于危废)存放于库房内,7月13日已整改完成。3.责令烟台瑞龙泵业制造有限公司对电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工程完成后,需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4.对喷漆房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并投产这一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708元。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喷漆房,待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128
825-125
1.淄博市张店东部化工园区溪田路与纵二路交会处山东环亿资源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无除尘设备,场地未硬化,露天堆放石粉石子扬尘污染严重。2.张店东部化工园区大成生物公司石料运输车辆没有做好抑尘措施。投诉人多次向淄博市各级环保部门反映均未解决。
淄博市
扬尘
1.山东环亿资源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安装了污染治理设施;场地正在硬化,未硬化部分有粉尘污染现象;石子石料已蓬盖。2.张店东部化工园区大成生物公司经调查,前期施工中,有车辆在工地内部倒运土石,存在扬尘污染现象。前期曾接到过群众举报,张店环保分局于5月12日就扬尘问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

责令改正
1.责令山东环亿资源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停产整治,并对现场扬尘污染问题立案调查。目前,该企业已对产生扬尘的场地采取蓬盖措施。责令对车间及厂区地面进行硬化,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未经环保验收不得恢复生产。2.责令山东大成农化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管理规定,降低扬尘污染。
 
129
825-126
济南市章丘区腾达气力输送设备有限公司举报龙山街道办事处借中央环保督察之名对其厂房进行强拆。
济南市
其他
1.腾达气力输送设备有限公司占地面积约12亩,其中厂区前半部分面积2.5亩,有土地手续,厂区后半部分面积9.5亩,无土地手续,属于违章建筑。前期拆违拆临工作中,6月底接到群众举报该企业存在违建情况后,龙山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核实,要求企业拆除。在多次协商未果情况下,龙山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7月25日向该企业下达了限期5日内自行拆除通知书。此后因为经济纠纷,章丘区法院对腾达气力输送设备有限公司南侧和西侧车间进行证据保全,保全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移和损毁上述物品。2.8月17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反映“腾达气力输送设备有限公司厂房是违建占用基本农田,白天、晚上偷着干,有大气粉尘污染,导致周边的粮食都是黑色的。政府下文要求其在7月15日前拆除,但是一直没有拆除,其父是村书记,要求坚决取缔”。经龙山街道办事处和环保部门现场勘查后,章丘区法院于8月18日下达裁定,解除了对这宗地上物的保全。龙山街道办事处于8月20日对该企业西车间,南车间两个主要生产车间进行拆除,东车间由企业自拆现也已经拆除完毕。截至目前,属于违建的部分已全部拆除到位。

 
 
 
130
825-127
临沂市沂水县诸葛镇江家官庄村水库边沂水北斗星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填埋水库造地建厂。该厂无防渗漏措施,污水直接排入水库,排放异味气体造成大气污染。
临沂市
水、大气、生态、其他
1.沂水北斗星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位于诸葛镇江家官庄村南,沂博路以东,占地面积5749.8平方米。于2017年5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建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1套,废水处理设施1套。2.2017年5月11日该项目已通过沂水县环保局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17〕037号)。3.厂区东北侧为兴盛矿业上峪钛铁矿尾矿库,即群众在举报中提到的水库。经比对选址意见书、土地界定图,项目未超出规划设计区域,不存在填水库建厂问题。4.该项目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池、氧化池和沉淀池采用防腐钢罐;40方的调节池和200方的事故池采用聚氨酯防水膜作防渗处理。2017年8月5日,项目前段设备开始调试,没有污水排入尾矿库。第三方机构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尾矿坝内水质情况进行了取样检测,CODcr为25mg/L,氨氮为0.206mg/L,总磷为0.054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5.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厂区内无明显异味。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加强生产中卫生消毒和清扫处理频次,确保正常运转UV光解净化设备,切实减轻气味影响。2.所属乡镇及县环保、畜牧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规范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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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28
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淄博天豪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侵占西河镇中坡地村、东坡地村约80亩耕地建设违章建筑。该公司曾于2012年使用盐酸清洗长石,肆意排放工业废酸,致使周边庄稼大范围枯死,农田被污染,当事人仅被行政拘留;2014-2016年期间该公司大规模非法生产水洗砂,产生的污水泥浆排至周边农田,致7亩基本农田被污染失去耕种条件。虽然洗砂设备被拆除,但当事人没有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淄博市
生态、水
1.该公司因违法占地建厂,法定代表人路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移交司法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2012年8月,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因废水污染环境、运送废水等原因对路某某等五人作出行政拘留。其行为不构成犯罪。3.2016年10月,对该水洗砂违规项目依法实施取缔,截断了其生产用水来源,现场无生产迹象,此处不是基本农田,排放污水泥浆地块已经填土复垦种植为杨树林。

责令改正
淄川区环保、国土、公安以及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私开乱挖、破坏土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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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29
临沂市临沂义堂利源胶厂、临沂义堂万顺胶厂、费县上冶镇永胜化工、费县上冶镇刘某某胶厂、费县张庄建信胶厂、费县张庄郑某某胶厂、费县张庄魏某某胶厂、费县薛庄镇颜某某胶厂、费县薛庄镇丰顺胶厂。上述胶厂未办理环评手续,无废气回收设施,严重污染环境。
临沂市
大气、其他
1.兰山区调查核实情况。(1)群众反映的临沂义堂利源胶厂实为山东利鑫源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脲醛胶生产,未经环保部门审批。2017年8月17日,有群众向义堂镇政府反映该企业问题,义堂镇政府于当日依法对其断电断气,拆除生产设施。该企业主要生产设施已全部拆除。该企业脲醛胶生产项目配套建设了水雾喷淋和光氧催化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2)群众反映的万顺胶厂为临沂市万顺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脲醛胶生产,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脲醛胶生产项目配套建设了水雾喷淋和光氧催化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2.费县调查核实情况。(1)信访涉及费县7家胶厂,费县张庄建信胶厂实为费县建信胶厂,费县张庄郑某某胶厂实为临沂友瑞木业有限公司自备胶厂,费县张庄魏某某胶厂实为临沂腾虎木业有限公司自备胶厂,上冶镇永胜化工实为临沂永胜化工有限公司,上冶镇刘某某胶厂实为上冶镇刘某某胶厂,薛庄镇丰顺胶厂实为费县丰顺胶厂,薛庄镇颜某某胶厂实为费县嘉晟胶粘剂有限公司。其中费县丰顺胶厂、费县永胜化工有限公司信访问题在第十五批824-134交办件中涉及,已查处上报完毕。(2)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除已处理并上报的费县丰顺胶厂、费县永胜化工有限公司外,其余的临沂友瑞木业有限公司自备胶厂、临沂腾虎木业有限公司自备胶厂已于2017年7月份拆除;费县建信胶厂无环评手续,费县环保局已于6月份对其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处以2万元罚款,南张庄乡政府对其实施断电,查封了设备;上冶镇刘某某胶厂无环评手续,8月22日,上冶镇政府对其采取断电措施,8月27日,对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费县嘉晟胶粘剂有限公司2009年获得环保批复,该项目审批后,因临沂市区划调整,2010年划归兰山区管理,2012年下半年该企业又划归费县管理,划归费县后,该企业一直未正式投入生产,直至2015年,薛庄镇政府发现该项目使用燃煤锅炉,为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其实施停产措施至今,7月20日对其断水断电,清理了原料产品,查封了生产设备。(3)无废气回收设施、严重污染环境问题。5家企业均未生产。其中,临沂友瑞木业有限公司自备胶厂、临沂腾虎木业有限公司自备胶厂已拆除;费县建信胶厂于2017年7月29日停产至今;上冶镇刘某某胶厂于2016年10月份擅自建设脲醛胶项目,主体工程及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至今未建成,未能投入生产;费县嘉晟胶粘剂有限公司脲醛胶项目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未进行环保验收。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临沂市万顺化工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投产,依法对其断电断气,拆除生产设施。目前,拆除工作正在进行。2.上冶镇刘某某胶厂擅自建设脲醛胶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县环保局责令其停止建设,处以0.2万的罚款。3.费县嘉晟胶粘剂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验收私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县环保局已责令停止生产,处以4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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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30
青岛市青岛住商肥料化工有限公司大量排放有害气体,严重危害市民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青岛市
大气
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中日合资),位于青岛平度市青岛路106号,主要生产高品质、差别化复合肥,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生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排放,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崇杰环保平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今年4月份平度市公安局对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所有仓库、车间进行了详细检查,8月27日再次详细检查,均未发现该公司院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8月27日,平度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住商公司生产废气取样检测,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氨、有组织臭气排放浓度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氨排放浓度、无组织臭气排放浓度不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平度市环保局对住商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有关原料的使用量,确保9月6日前臭气排放达标。2.对住商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拟给予20万元罚款。3.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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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31
聊城市莘县莘州办事处左庄村村主任郭某某在禁养区内养猪200余头,养猪场排出的粪便和排出的废水污染了地下水。
聊城市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养殖户猪舍内共存有14头母猪和104头仔猪,位于禁养区,莘州街道在今年4月份进行禁养区养殖户排查摸底时,当时只存在14头母猪,达不到养殖专业户的规模标准,当时要求养殖户进行环境整治,消除环境影响。接件后,莘县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对该养殖户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及时进行了清理,对养殖户讲明国家政策,对养殖母猪和仔猪进行了处理。对该养殖场地的自备水井和邻居家的自备水井进行取样监测,两处水样结果显示达到地下水III类标准,地下水没有受到污染。

关停取缔
1.已将所有母猪和仔猪进行了处理。2.猪舍内的养猪设施已经拆除完毕。3.养殖粪污已进行了彻底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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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33
潍坊青州市谭坊镇张家羊村附近香山山下有多家养牛场、养鸡场,这些养殖场破坏了山体和植被,养殖异味很大。
潍坊市
大气、生态
谭坊镇香山山下共有7家养殖场户,位于山北,均离最近村庄1000米以上。最南端养殖户为张某某养牛户,靠近香山脚下但未到山体,该户用承包的荒坡丘陵土地通过整平后建养牛场进行养殖,未发现破坏山体和植被的情况。养鸭场采取垫料养殖,建有配套污水池,运转正常,已签订粪污收购协议。部分养牛户存在污水沟未加盖板,干粪场不规范问题及未配套建设干粪场、污水池等问题,产生异味。

责令改正
8月27日,畜牧局按照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要点对存在的粪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3家养牛户及未配套建设干粪场、污水池的1家养牛户进行了现场技术指导,责令三日内完成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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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34
肥城市安驾庄镇南石沟村村西肥城汇功建材有限公司外排含有水泥、粉尘的污水至投诉人果园,污染土地。
泰安市
水、土壤
肥城汇功建材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7月30日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6月8日通过环保验收。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原料供应问题处于停产状态。1.外排含有水泥、粉尘的污水至投诉人果园问题:检查发现洗车废水通过4个防渗水池沉淀回用,池水均满。北院墙外地势较低,因管理不善,未及时抽干沉淀池已满废水,冲刷地面和洗车废水偶有溢流,现场检查时无废水溢流,但排水痕迹明显。从痕迹看,废水流出厂外顺势流入杨树林,再沿泄洪沟向东南蔓延,现场勘验蔓延区域及四周无果园。2.污染土地问题:杨树林内有浸渍痕迹约300平方米,泄洪沟内有少量积水,27日取样进行了监测。28日监测报告显示:PH值:11.8、COD:88mg/L、氨氮:23.2mg/L、悬浮物:5160mg/L,均超标;该废水沉淀和渗入土地后,地面会形成板结,土壤变为碱性,有一定污染和影响。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8月27日对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停产整改。2.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违法行为,肥城市环保局给予6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8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公司立即对该排口进行封堵,对废水、沉淀物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3.2017年8月28日,肥城市环保局、住建局约谈了全市10家商混企业负责人,要求按照环保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4.要求市主管部门和镇街按照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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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37
青岛市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年产2万吨催化裂化废催化剂复活再利用》,使用废催化剂复活的环评批复来建设和生产新催化剂和各种分子筛,批建不符。
青岛市
其他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位于黄岛区淮河东路57号,该公司年产2万吨FCC复活催化剂建设项目是二期项目,于2011年3月9日取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于2013年9月11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1.该公司“年产2万吨FCC复活催化剂”项目是二期项目,取得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和验收。区环保分局在日常监管中每月一次对其进行现场监察,未发现有未经环评审批先行建设的项目。2.经现场核查,该公司二期工程处于停工检修状态,当场对该公司二期工程项目生产设备设施与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进行核实,建设生产内容与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一致。8月28日上午,区环保分局提请青岛市环保局组织专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实,8月28日下午市环保局组织专家现场对照环评报告书的技术内容对二期项目生产工艺、原料、设备、产能、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核实认定,2016年以来,废催化剂接收量、处置量、库存量、生产复活催化剂等产能和危废接收量在环评批复和危废许可证审批范围内,确认其与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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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39
1.济宁市鱼台县张黄园区济宁正鑫化工公司厂内污水处理设备极少使用,将每日产生的50吨以上的高浓污水通过暗井排入地下。2.济宁济北工业园内济宁利特生物有限公司每日傍晚外排恶臭气体。
济宁市
水、大气
1、济宁正鑫化工有限公司6000t/a对苯二甲酸二辛酯、3000t/a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生产项目,位于鱼台县张黄工业园内,项目以对苯二甲酸、苯酐、辛醇为主要原料,生产对苯二甲酸二辛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等产品。该公司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该企业高浓度污水为高浓度醇水(产品蒸汽脱醇水和酯化反应醇水分离水)分离精馏后产生的废水,配套的污水处理站于2016年10月16日开工建设,2016年11月建成调试,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能够对主要污染因子化学需氧量、水量进行实时监测和管控。该污水处理站于2017年5月1日正式运行。正鑫公司2017年6月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排水进行例行检测,该外排水质符合张黄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2017年6月30日,济宁正鑫化工有限公司因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生产现场混乱,安全资料严重缺失等原因,被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责令停产整顿,由于停产,该公司已向鱼台县环境保护局提交了《关于污水处理设施部分工段停运》的申请,7月20日已停止向张黄污水管网排水。8月27日执法人员对济宁正鑫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认真查看了企业的每个生产环节、角落及车间周围,对可疑的地方进行了现场挖掘,未发现有地下排污管道,也未发现向外环境排放的迹象,委托济宁富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下水进行了检测,水质未出异常。2、举报人投诉的济宁利特生物公司实为济宁利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济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内,该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废液生物环保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从事经营危险废物HW02抗生素发酵菌渣的收集、贮存和利用的业务。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三条烘干线于7月19日停产,掺混线于8月1日停产。在该公司厂区中部废弃的循环水池边有轻微异味散发,厂区内原料库附近有轻微异味,原料库顶留有通风排气孔,有轻微异味气体逸出。检查时发现厂区内有异味,但未发现每日傍晚外排恶臭气体情况。在8月份前该企业在掺混过程中、拉料车辆出入库、工人下班短暂开门时造成异味气体散发,在阴天或者气压低时,特别处在下风向时气味稍重。8月份以后,该企业已停止掺混工艺,也未购入原料,一直在进行车间异味气体集中收集深化治理建设。该公司每年都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查阅该公司近三年的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停产整治
任城区政府责令济宁利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烘干生产线,经环保部门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加强原料库、成品车间管理,减少异味气体逸出;减少库存量,减少异味气体产生;根据企业制定的技术方案加快对原料存储间废气的治理,减少原料库异味外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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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40
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银王村村民王某某在银王村村东头路南建有9间猪舍,猪舍及污水储存池离投诉人住宅过近,影响正常生活。
东营市
其他
1.2017年建成粪污处理池,未投入使用,池内有少许雨水,无异味。2.8月10日,已经责令该养殖户处理生猪,拆除养殖设施。养殖户将130头生猪全部外运。8月21日开始拆除猪槽、隔断等养殖设施。

关停取缔
1.8月27日,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完毕。2.对禁养区内养殖场所关闭搬迁工作开展“回头看”,严厉查处畜牧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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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41
烟台市高新区博斯纳路与成龙路交界处烟台清泉特钢锻造有限公司环境问题:1.锻造设备震动影响工厂周边住户的生产和生活。2.燃煤产生的烟尘、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污染严重。3.运输铁屑车辆未做遮盖,撒漏至地面存在安全隐患。4.生产过程中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烟台市
大气、噪声
1.该企业有两台摩擦压力机运行期间伴有振动、噪声产生。2.该企业原有煤气发生炉已于2017年3月停用,8月初拆除,目前厂内无燃煤设施。3.该企业铁屑交由原料供应商回炉,存在运输时未覆盖的情况。4.28日下午,对该企业厂界颗粒物、噪声进行监测,颗粒物达标,东厂界噪声超标1.8分贝。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停产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减震、降噪,加强铁屑运输管理。2.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超标的问题立案处罚,处罚款1万元。3.该企业已停产整治,制定整改方案,并已开始实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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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42
潍坊高密市山东高密莱福特皮革厂向高密市姜庄镇梁家埠村倾倒大量含铬危废污泥,该厂一名工人因此事被公安部门拘留,但该厂老板却没有受到法律制裁,投诉人认为执法不公。同时,该厂自建厂以来,每年向附近翻身庄、旗台等村沟内倾倒至少上千吨制革污泥,目前厂区内闲置车间里还藏有数量巨大的污泥危废。
潍坊市
土壤、固废、其他
1.该公司已通过验收,该项目报告表中污泥产生量为6.4吨/年。该公司因生产规模发生变更,于2017年对该项目进行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高密市环保局于2017年6月5日对该项目出具了环保备案意见,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中污泥产生量为18.5吨/年。2.2017年7月23日晚该公司将含有危废污泥的建筑垃圾约20余吨,用渣土车外运倾倒。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对该公司环保负责人宫某国和负责运输当事人栾某某依法刑事拘留。8月19日,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宫某文,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查过程中。3.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危废暂存库内存污泥约10.31吨,厂区内有污泥浓缩池6个,合计容积约为390.5立方米,内有待浓缩的污泥。该公司自2008年初试生产至2012年底,每年产生的干化污泥量不足项目报告表中评估的6.4吨/年,一直暂存于该公司危废暂存库内,未进行转移。之后,于2013年7月至今向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和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污泥共计71.02吨。4.执法人员对翻身庄、旗台等附近村庄沟渠内可能存在倾倒污泥的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未发现反映的“每年向附近翻身庄、旗台等村沟倾倒至少上千吨制革污泥”的情况。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聘请相关专家对山东莱福特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每年的污泥产生量及干化污泥量重新进行评估。2.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处罚款9万元,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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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43
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圣路与华龙街以东奥斯特包装材料厂院内的青州市诚嘉风机配件厂,生产铝轮过程中向外排放大量黑烟,燃烧熔化产生的二噁英影响居民健康。该公司为了逃避检查,白天不生产夜间偷生产。青州市环保局的答复是该公司是通过环保验收达标排放,所反映问题不属实。
潍坊市
大气、其他
1.该公司2013年7月3日通过环评审批,2013年12月19日通过环保验收。2.该公司用铝锭作为原料,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有毒气体,治污措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落实,但排气筒设置不规范。经查看现场发现,该企业集气罩已完成更新,并对排气筒进行了改造。3.该公司已于8月10日全部停产,经核实,此后未有夜间偷偷生产迹象。(与第8批817-58号案件重复)

责令改正
整改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排放气体进行检测,检测达标并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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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45
1.泰安市青年路北端与岱宗大街交界处有一所泰安市实验小学,距离马路很近,无隔音设施。车辆噪声严重影响学生学习,尾气影响严重,有关问题已向相关部门反映过,都未改观。2.举报人担心泰安市棚改项目所用的防尘绿网会散发有毒气体,造成环境污染。
泰安市
噪声、大气、其他
1.泰安市实验学校(简称北实小)位于青年路北段,北临岱宗大街、东临青年路。其中,岱宗大街是泰城东西向五条主干道之一,也是泰安市旅游的重要通道,正常工作日期间高峰期双向交通流量平均4498辆/小时,平峰期双向交通流量平均3120辆/小时;青年路连接东西向主次道路,正常工作日期间高峰期单向(南向北)交通流量平均384辆/小时,平峰期单向(南向北)交通流量平均127辆/小时。两条道路北实小周边路段沿线分布着4个大型居民社区、1家医院、1所幼儿园、1所小学(含初中)、1所高中、1所大学、1处重点旅游景点以及若干政府部门、单位和商业网点,是城区路网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流量大,早晚高峰期间,有机动车鸣笛的情况。今年3月份接到群众反映该情况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交警支队立即实地调研论证,研究改进措施。2.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泰安市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建筑施工场地内裸土及物料堆放100%覆盖”,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现场需进行防尘网覆盖。针对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8月28日我局对泰城市区棚改项目施工现场使用的防尘绿网进行了抽查,经抽查核实,企业购买的防尘绿网均具有产品合格证。

其他
1.严查交通违法。落实勤务制度和北实小周边道路巡逻管控责任,继续加大违法鸣笛、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货车闯禁区以及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切实保持路面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不断挤压违法行为活动空间。下一步将学习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引进声呐探测等设备,对违规鸣笛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2.严格限制货运车辆通行。要求各大队进一步收紧货运车辆临时通行审批范围,严格禁止载重1.5吨以上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和渣土车在北实小周边道路通行,确实属于城市建设或者民生需要的,将通行时间限定在正常教学时间以外的时间段。3.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自有宣传平台,有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宣教工作,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文明交通意识。目前,该问题已得到有效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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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47
东营市广饶县稻庄镇宋店村东营市永利胶管厂,无环评手续,工厂距离村庄过近,生产中排放刺鼻气体,污水乱排导致村民庄稼绝产,工厂并未给予村民赔偿。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但未给予答复。
东营市
大气、水、其他
1.东营市永利胶管厂建有年产1500万条橡胶管生产项目,有环评手续,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密炼车间符合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内有轻微橡胶气味,冷凝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不外排。2.经走访了解,未发现因该厂污水乱排导致庄稼绝产群众要求赔偿情况。3.该公司多次被群众举报,县环保局、稻庄镇政府对信访举报问题均及时查处并回复举报人。

责令改正
1.稻庄镇政府强化措施、严格监管,确保各项治理设施正常运转,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严防企业违规生产。2.责令县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管理,并加强巡查检查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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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48
滨州市博兴县开发区博兴县新华通玻璃公司违规燃烧煤炭,污染空气,并伴有刺鼻气味。位于陈户镇郑家村的博兴盛博玻璃公司使用煤炭作燃料,烟气排放不达标。
滨州市
大气
1.山东省博兴县新华通玻璃有限公司,为一家玻璃酒瓶生产企业,年产玻璃酒瓶1000万只,未办理环评手续,该项目列入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该公司熔制工艺中使用的窑炉为煤气发生炉,燃料为燃煤,现已停用,待其完善环评手续后,将升级改造为蓄热式燃气马蹄焰窑炉,以天然气为燃料。该公司自4月13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车间熔炉已拆除,不具备开工条件。2.山东省博兴县盛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为25000吨/年乳白料玻璃瓶项目。该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并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7年7月该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完成备案。该公司熔制工艺采用煤气发生炉,配备了旋风除尘、双碱法脱硫、氧化法脱硝废气治理设施,并安装了烟气自动在线系统。8月27日,现场检查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达标,现场手工监测达标。

责令改正
责令山东省博兴县新华通玻璃有限公司限期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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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49
日照市连云港路日照市康信食品有限公司从事生猪屠宰,距离居民区很近,屠宰生猪时噪声扰民,污水横流,影响周围群众生活。该企业没有环评手续,属于违法经营。
日照市
水、噪声、其他
日照康信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路9号,2012年7月,该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原日照市茂盛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设备、办公用品、厂房及附着物。2006年4月,原日照市茂盛肉类食品有限公司肉类精深加工改造项目的报告表通过区环保分局审批,主要内容为生猪屠宰及肉类精深加工改造。2008年2月,该项目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2013年3月,经区环保分局审核,日照市康信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均未发生变化。对此,区环保分局出具文件说明该公司可以使用原日照市茂盛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及肉类精深加工改造项目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该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并获得日照市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证(证代码261***391)。8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屠宰场所全部进行了硬化处理,未进行生猪屠宰作业。经调查了解,该公司间歇性屠宰作业,屠宰生猪时采用电麻措施,不产生噪声污染。检查组对该公司周边进行巡查,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区超过500米,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针对信访反映该公司污水横流问题,检查组对该公司厂区进行深入排查,该公司配套建设了屠宰废水处理设施,屠宰生猪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全部送至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日照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污水横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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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50
东营市广饶县丁庄街道郭王村有个新兴牧场,靠近南水北调工程,污水直排到南水北调水渠里,污染水源。往南至李庄段,南水北调东侧也有几家养殖场。
东营市

1.新兴牧场位于丁庄街道郭王村东侧,距南水北调水渠约30米,属限养区,目前建有牛舍3栋,存栏肉牛10头,产生的粪便大部分出售,剩余部分直接还田利用,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问题。2.丁庄街道李庄村南侧畜禽养殖区目前有5户养殖户从事牛、鸭畜禽养殖,均建设了储粪池和污水收集池,部分养殖户储粪池容量少,雨污分离系统不完善。现场检查未发现排污口和污水直排现象。3.南水北调渠属于地上水渠,全线封闭,两侧设有隔离网,沿途未发现污水直排到渠迹象。

责令改正
1.对于养殖户下发了指导意见书,要求严格落实畜禽粪污处理措施,杜绝出现养殖污水直排现象。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2.要求限养区的畜禽养殖户必须建设符合标准的储粪场、污水池等设施,严禁粪污直排。3.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实施综合整治攻坚,严肃查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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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52
莱芜市高庄街道站里村南有一家工厂,私自挖沙卖钱,形成的人工湖用运来的各种垃圾来填埋,严重污染地下水。
莱芜市
生态、水、垃圾
经查,来件反映的工厂名为山东格瑞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高庄街道办事处站里村村东,占地约200亩。主要从事无公害蔬菜、蘑菇、苗圃等植物的种植,主要设备为1台耕地用旋耕犁。2017年8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南侧有土堆大约2万立方米,在院落北侧确有建筑垃圾堆大约1万立方米,两处堆放物料均未覆盖、未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该企业确有使用建筑垃圾用于铺路建设,未发现所反映的私自挖沙卖钱,污染地下水现象。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莱城区综合执法局针对其堆放物料均未覆盖、未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的违法行为,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莱城综执责改字[2017]D1号),责令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扬尘污染。随即又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莱城综执告字[2017]D1号),拟处罚款1万元整。2.责成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厂区进行管理,对厂区内建筑垃圾及土堆进行整平,并且进行覆盖。目前,该企业现已对厂区内建筑垃圾及土堆进行了平整处理,并用防风网进行了覆盖。3.由高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发生私自偷采盗采砂石资源、倾倒垃圾造成污染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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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53
滨州市惠民县水岸丽景小区楼下有家“三利快餐”饭店,将废油废水直接排到雨水管网,造成管网堵塞,雨水倒灌,臭气熏天。
滨州市

该三利快餐饭店店主环保意识淡薄,将餐具清洗废水直接排入城区污水管网。该废水含有一定量的食物残渣和油性物质,积年累月造成了店外检查井堵塞,加之近期雨水较多,致使管网污水外溢产生臭气。

停产整治
责令停业整改,疏通检查井,清洁检查井周边环境,安装油水分离器。污水检查井已疏通完毕,周边环境已清洁完毕,油水分离器设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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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54
1.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西吕村东北50米处有家养鸭场,鸭棚未遮盖,鸭粪乱放,距离居民区很近,气味很大。2.大王镇最南边的东南边有个石头粉碎厂,粉尘很大,拨打12345举报,没有效果。3.大王镇金岭化工工业园东有个深坑,里面有大量石粉,未遮盖,扬尘很大。
东营市
大气、扬尘、其他
1.广饶县大王镇洪成肉鸭养殖场建设半封闭标准化鸭棚,鸭棚上层为养殖区域,下层建有鸭粪贮存池,建有“三防”功能粪污暂存池和污水收集池,未发现鸭粪乱放问题;该养殖场最南端的鸭棚距西吕村居民区约90米,养鸭场采取了生物除臭措施,通过感官感受,存在轻微养殖异味。2.大王镇南面昭武建材厂建筑垃圾粉碎项目,无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现场检查时,已拆除部分设备,料场已覆盖。大王镇接到县民生服务热线(12345)3次举报,均采取处置措施,在全镇开展了砂石料场集中治理行动,对包括大王镇昭武建材厂在内的辖区13处砂石料场全部落实停产取缔、密闭苫盖物料等整改措施。3.大王镇金岭化工工业园东的深坑为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垃圾填埋场项目,用于填埋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氧丙烷项目产生的石灰渣、皂化渣,因石灰渣、皂化渣均为块状、粉状物质,形状颜色类似石粉;现场调查时,填埋场西南侧正在实施填埋作业,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已遮盖,作业过程中采取洒水措施控制扬尘,已填埋区域表面有黄土覆盖并经过压实,无明显扬尘现象。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对广饶县大王镇昭武建材厂涉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案处罚4万元、涉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处罚5万元。2.对大王镇洪成肉鸭养殖场涉嫌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网上审批案处罚3万元。3.责令大王镇发挥网格化监管职能,加强对大王镇洪成肉鸭养殖场、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垃圾填埋场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4.加大巡查力度,将大王镇洪成肉鸭养殖场、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垃圾填埋场项目列入重点巡查对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巡查及监管力度,严控异味和扬尘污染源,确保全县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诫勉谈话1人
151
825-155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五路渤海八路阳光彩城小区生活污水多年未排出去,存放在小区门口的洼池里,小区门口路面坑洼不平,扬尘严重。
滨州市
水、扬尘
1.阳光彩城小区生活污水管网破裂,导致生活污水泄漏,且因该小区管理权限问题,存在部门职责不清,导致泄漏生活污水积存。2.阳光彩城小区门口不存在坑洼不平和扬尘严重问题,但门口杂草较多,疏于管理。

责令改正
市政府进一步理顺管理权限,已更换破损管网,抽走洼地污水,对洼地进行了清淤垫平。并清理了门外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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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57
枣庄滕州市滨湖镇古村办事处书记邵某某及西古村主任杨某某合伙引进国外医疗垃圾,不经科学处理,暗自掩埋在西古村西600米处,对水源造成很大污染。
枣庄市
水、垃圾
此信访问题在8月24日第十三批1545号信访件中已经反映过。1.关于进口国外医疗垃圾的问题。8月24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滨湖镇政府工作人员根据举报人描述,找到了反映的事发地点,该地点位于滨湖镇西古村西600米处的一沙塘内,垃圾埋于沙土内,有部分裸露在外。现场察看时,沙场内西边斜路上有散落的少量医疗用输液管和塑料输液瓶,与其他垃圾没有混同,到杨子化工有限公司用天平称重共为229.2g,不足半斤,其他地方未再发现有医疗垃圾。通过仔细察看,发现该沙场除正南部分为石棉,属危险废物外,其他均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中含有绿茶、爽歪歪、娃哈哈、维维豆奶等国产品牌包装盒及一些破布条、塑料袋等,因此,基本可以确定这些垃圾为国内垃圾,不是国外垃圾。目前,石棉暂存在有处置资质的杨子化工有限公司院内,经称量,总共7.66吨,其中包含部分无法分离的沙土。2.关于污染地下水及微山湖的问题。经现场调查,该处的垃圾主要是固体废弃物,本身基本不含水分。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滨湖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提取了附近两个村庄的4个水样,分别为滨湖镇西古村兴宾庄园饭店院内井水、杨明山家地下水以及后古村钟伟泉、崔恒喜两家地下水,送滕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4家水样共监测了76个项目,共有2家4个项目超标,其中,滨湖镇西古村兴宾庄园饭店院内井水总硬度为644mg/L,超出三类水质标准0.43倍,硝酸盐为40.2mg/L,超出三类水质标准1.01倍;后古村崔恒喜家地下水总硬度为803mg/L,超出三类水质标准0.78倍,硝酸盐为57.2mg/L超出三类水质标准1.86倍,其余72个项目均不超标。结合我市企业环评报告中地下水监测评估情况分析,我市地下水总硬度受我市地质本底状况影响较大;硝酸盐超标有较大可能是受到农业施肥面源污染及地质本底状况等影响,与该沙塘内填埋的垃圾应没有关系。同时,该处虽地处微山湖上游,但由于事发地点为滨湖镇凤凰山东北角山下,向下游西南方向的水流通道被山体阻挡,且距离微山湖直线距离约4.5公里,对微山湖水质影响不大。2017年8月13日,滕州市环境监测站曾对红河湿地水质取样监测,结果显示19个指标符合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3.关于垃圾来源问题。经调查,滕州市滨湖镇西古村总支书记邵某某表示不知情,而村主任杨某某案发后不知去向,有重大作案嫌疑。因关键嫌疑人尚未归案,目前未能确定垃圾确切来源和填埋时间。

责令改正、立案侦查、约谈
1.对现场垃圾由环保局专业人员当场辨别,分类清运,将生活垃圾用专业车辆运送至垃圾填埋厂,将危险废物运送至山东杨子化工有限公司。截至8月25日,此处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共清理生活垃圾106车、危险废物7.66吨。2.由公安机关介入,加大查办力度,争取早日破案,依法追究相关责任。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土壤进行监测,根据土壤监测结果,有针对性的开展深入整治,实施生态修复。4.全面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京杭运河沿线的滨湖镇、西岗镇、级索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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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58
聊城临清市大唐火电厂进出厂区的大车造成扬尘严重,生产使用劣质煤,造成烟气指标超标,废气在线数据涉嫌造假,生产废水直排,造成土壤水质污染,产生的固废违法处置,交给没有资质的企业处理。
聊城市
扬尘、大气、水、土壤、其他
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取得了环保部环评批复等相关文件,建有两套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发电机组。2016年12月底1号机组入网调试,2017年2月2号机组入网调试,2017年6月底取得排污许可证。1.关于进出厂区的大车造成扬尘严重的问题:经现场查看,该公司运煤车辆经北门进出,进出地衡前各安装1套自动光感洗车喷淋设施。由于部分驾驶员不遵守规定,运煤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车辆未冲洗干净,加之没有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存在扬尘污染。2.关于使用劣质煤造成烟气指标超标的问题:该公司每天用煤5000吨左右,每天对入炉煤进行抽样化验,完全符合该公司锅炉设计要求。临清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外排废气进行人工监测,1号锅炉、2号锅炉监测结果均达标。3.关于废气在线数据涉嫌造假的问题:临清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从该公司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采样环节、监测分析环节、数据传输环节进行了认真全面细致的排查,并调取了第三方运营公司的巡检运行维护记录,未发现在线数据涉嫌造假问题。4.关于生产废水直排,造成土壤水质污染的问题:该公司外排废水全部为循环冷却水,按协议规定,由临清市国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用全封闭管道接纳处理,每天约7500吨。产生的含煤废水、脱硫废水经过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经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废水偷排情况。经第三方对该公司外排水进行人工监测,符合协议标准。同时,临清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厂区四周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未发现被废水污染的土壤。5.关于产生的固废违法处置,交给没有资质的企业处理的问题:该公司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炉渣、粉煤灰和脱硫石膏,每天产生量约5吨、35吨、20吨,属一般固体废物。每天产生的固废均暂存于密闭仓库,然后全部外售给临清市大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原材料。大唐建材公司是山东省第二批补报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尚未完成评估备案。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该公司运煤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未及时清扫地面积尘,扬尘污染的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2.针对该公司违规将一般固体废物委托给无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的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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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59
泰安新泰市东都镇有家农药厂,污染物去向不明,空气污染严重。
泰安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企业是新泰昊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原东都农药厂内,公司3000t/a对(邻)氨基苯酚项目于2005年2月22日经泰安市环保局批复,2006年2月开工建设,2007年7月建成后投产,2008年6月通过泰安市环保局验收。该公司因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整治,于2017年8月13日停产整治。2.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污染物去向不明”问题。经查,公司通过蒸发工序副产工业盐,产生的含盐废水排入回用水池,用于补充循环冷却水,废水不外排;固废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精馏残渣,均储存在危险废物仓库,并与泰安市泰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该公司曾经将废活性炭掺入煤炭中焚烧,2017年4月28日被新泰环保局立案处罚10万元。3.对于信访人反映的“空气污染严重”问题。该公司建有30m活性炭吸收塔,将车间废气收集吸附后集中排放;真空吸收池采用乙烯基树脂和玻璃纤维强化板拱形盖密封,各工艺段废气引入真空吸收池,用液碱吸收,余气再进入活性炭吸附塔吸收后高空排空。现场检查时,罐区未做防渗处理,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水解釜、接收釜附近有轻微异味,厂区周围无明显异味。该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新建复合光催化除臭有机废气治理设施,2017年6月底安装完成,现正在调试设备。

停产整治、约谈
1.要求新泰昊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易产生废气的工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收集处理;对罐区进行防渗处理,杜绝跑冒滴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企业复合光催化除臭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调试好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3.企业恢复生产后需立即对厂界异味进行监测,监测不达标,立即停产整治。4.已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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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60
泰安市岱岳区范镇黑恶势力头子时某某,非法挖河道、挖田地、挖沙,破坏生态环境。
泰安市
生态
信访人反映的涉案当事人为范镇范东村村民时某,挖沙地位于范镇大王村以西,柴庄村以南河道内,属牟汶河河滩地。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挖河道、挖沙问题,已于2017年5月份由相关部门处理完毕,现在并无违法事实存在。2017年5月22日范镇河道办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范镇大王柴庄村河道内砂资源被非法盗取,岱岳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勘验。经查,非法开采人为范镇范东村村民时某,因大王柴庄村环境整治需要对村内道路进行硬化,由于村内经济条件有限,无能力修路,经村两委、柴庄村部分村民代表研究同意后,由当事人时某挖取位于大王柴庄村南河道内荒草地的砂,用于村内道路硬化,时某认为挖砂修路只需村两委同意即可,因此未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镇政府进行申请。5月23日,区河道局稽查大队对其下达停采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采砂行为,撤离采砂机具,封堵运砂通道,限3日内进行护坡处理,并对违规开采面积进行丈量认证,共计7875立方米,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6月1日,当事人时某按规定将罚款按时上缴,并完成护坡(长105米、宽6米)、采砂机具撤离、运砂道路封堵处理。经国土部门认定,该地段原为荒滩地,非田地。范镇河道办对该地段一直进行不定期巡查,截至目前,并未再出现违规采砂行为。

其他、约谈
1.岱岳区河道管理局、国土分局及范镇政府将加强监管,继续对该地段实行包保制度,严格定期巡查,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出现。2.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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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61
东营市广饶县丁庄镇政府以南,成某某在大院南侧堆放化工废料,污染土地以及地下水。
东营市
水、土壤、固废
小官庄村以西、东青路以东大院内南侧为一物料堆。该物料堆长约100米,宽约65米,高约4米,物料呈块状。经核实,固料为“印尼布敦岩沥青原矿”,主要含量为矿物质和沥青,并非化工废料,不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土地的现象。现场发现原料堆场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责令改正、问责
1.县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限期(9月11日前)将物料清理干净。对其涉嫌未采取有效措施露天贮存造成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诫勉谈话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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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62
东营市广饶县李鹊镇苏家村南十几米处有家养猪场,污染环境,气味很大。
东营市
大气
1.广饶县李鹊镇苏家村村南约80米处有2家养殖场均位于限养区,主要从事生猪养殖,现场有少许异味。2.两家养殖户均建设了粪便收集池、粪便收集导流槽,并采取了防雨防渗措施。存在污水沟遮盖不全、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产生异味等问题。3.委托对苏家村南养殖场周边异味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责令改正
1.1家养殖户存栏生猪已全部出售,清理了养殖场。1家养殖户已拆除了猪舍,清理了粪污,生猪已全部出售。2.加大对辖区内养殖场监管力度,督促养殖户及时做好污粪处理等工作。3.责令县畜牧局加大对养殖户监管力度,指导养殖户做好规范后的卫生清理、消毒等工作,确保整治效果。4.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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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63
淄博市桓台县新城镇乔南村淄博曙光线缆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很近,噪音扰民,多次拨打举报电话无效果。
淄博市
噪声、其他
1.该企业距离最近住户150米,生产过程中存在噪音。经检测昼间等效声级最大值为:57.2dB(A),不超标。2.2017年7月以来,12369热线共受理反映该企业噪音扰民的投诉三起,县环保局立即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夜间生产行为,也未监测到噪音超标情况。

责令改正
1.督促企业提升加工工艺,进一步密闭车间,继续做好减震降噪措施、完善降噪设备。2.加强环境巡查和监测,确保企业生产噪音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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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64
东营市广饶县丁庄镇北常村以北,在支脉河边上有家养殖牲畜场,养殖户是常某某,对河水造成污染。
东营市

1.丁庄镇紫阳养殖场,建于2013年6月,位于北常村以北、支脉河南侧,距支脉河40余米,属于限养区。存栏生猪7头、猪崽8只、绵羊110只、鸡100只。养殖场配套建设储粪池和污水池,粪便和污水经过一段时间发酵后当做肥料还田利用。存在雨污分流管网未覆盖问题。2.支脉河河坝高出该养殖场地面约2米,形成自然屏障,沿支脉河巡查未发现污水流入河流迹象。

责令改正
1.严格落实畜禽粪污处理措施,做好雨污分流管网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杜绝出现养殖污水直排现象。2.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广饶县丁庄街道、畜牧局加强巡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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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66
滕州市姜屯镇种寨村,345省道路南边的健身娱乐场所被废弃,现在堆积很多垃圾,包括建筑垃圾,要求恢复原娱乐广场。
枣庄市
垃圾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健身娱乐场所位于姜屯镇种寨村南、345省道路南边,建于2007年7月。目前,该健身娱乐场所已被村民建房所用的一堆沙、一堆石子所占用,健身器材已废弃,周边荒草连片。

责令改正
1.姜屯镇党委政府责成种寨村两委按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把健身娱乐场所重新建设、恢复娱乐广场的情况向村民通报。2.姜屯镇党委政府立即清理堆放的沙、石子及荒草,整平场地,同时进行地面硬化,安装健身器材,恢复原娱乐广场,争取8月31日前投入使用,还群众一个崭新的健身娱乐场所,让群众满意。3.姜屯镇党委政府及种寨村两委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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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67
广饶县辛河路、小清河路段有四家石料厂,生产中尘土飞扬,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白天环保部门检查时停产,夜间偷偷生产,和环保部门打游击。
东营市
扬尘、其他
1.广饶县辛河路、小清河路段现有4家石料厂,分别为许某某、郭某某、宋某某、高某某石料厂,分别隶属广饶开发区和花官镇管辖,建于2017年初,已被县环保局立案查处,责令广饶开发区、花官镇关停取缔。2.现场检查时,均处于停产状态,主要设备已拆除,不具备生产能力,未发现尘土飞扬现象,县环保局针对性开展了多次夜查,未发现石料厂夜间生产现象,无生产痕迹。

关停取缔
1.责令广饶县开发区管委会、花官镇政府限9月30日前,彻底清理剩余砂石料。2.县环保局加强该区域企业的监督监察,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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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68
滕州市官桥镇后莱村东北角的废旧水泥厂房内与砖厂相邻,砖厂南、铁路东边,紧挨铁路(官桥镇后莱村与木石镇谷山村交界处,铁路东)的不知名企业。夜里烧煤,冒黑烟,气味刺鼻,可能含硫酸液体的污水乱流,严重污染水源、空气质量。
枣庄市
大气、水
1.该举报人反映的不知名企业,为滕州市瑞诚五金有限公司,位于官桥镇后莱村与木石镇谷山村交界处,原土地属于木石镇谷山村,后被枣矿集团八一煤矿征用,用于建设水泥厂。在原水泥厂关闭后,于2010年由其下属枣庄市弘泰福源有限公司出租给滕州市南鲁公司,又由南鲁公司转租给滕州市瑞诚五金有限公司使用;因八一煤矿及枣庄市弘泰福源有限公司座落在官桥镇,为经营方便,该企业注册登记在官桥镇。该企业为机械紧固件加工生产企业,产品为紧固件加工、组装销售,含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钢材、建材、五金交电等。2.企业于2016年9月2日,由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16年9月29日通过环评验收备案(滕环备字[2016]19号);企业使用炉具为电解炉,不排废水、无异味产生。该企业于8月初停产检修,经核查现场,企业没有生产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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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70
广饶稻庄镇高家大营村北边的山东广汇化工厂,违法上了一套氧化沥青装置,没有环保手续,私自开工生产,产生的废水直排到村里的水沟中,废气不经处理直接外排。多次向广饶县环保局反映,但都没有回应。
东营市
大气、水、其他
1.山东广汇工贸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改性沥青项目,生产装置3套,属未批先建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5月24日,县环保局已立案处罚,责令停止生产,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2.经查阅信访资料,该公司多次被举报,县环保局、稻庄镇对信访举报问题均及时查处,调查结果通过信访平台回复举报人。

责令改正
1.责令稻庄镇政府强化措施、严格监管,严防企业违规生产。2.责令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管理,并加强巡查检查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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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71
莒南县城南环路东段的莒南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加工过程中猪的粪便臭气熏天,废弃物遍地横流,用自来水冲洗,直接排入水沟污染严重,直接影响龙王河水源。
临沂市
水、大气
1.莒南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龙大肉食品),位于莒南县城南环路东段。2014年7月,该公司年屠宰45万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环保局予以批复(临环发[2014]88号),建设生猪屠宰生产线3条、生猪加工生产线3条,日处理能力1000m3的污水处理站1座。2015年2月,该项目通过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临环验[2015]13号)。2.龙大肉食品日屠宰量为400-500头,臭气主要来源于屠宰后产生的猪粪便、废弃物。屠宰车间地面用自来水冲洗,冲洗废水混合猪粪便、废弃物沿污水管道进入厂区东北角的污水处理站,工人打捞后存于污泥暂存池内,干化后由县环卫处定期清运。厂区内有轻微臭味。8月30日,县环保局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对龙大肉制品臭气浓度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上风向臭气浓度为12,下风向三个点位臭气浓度分别为14、13、15,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设”标准要求。3.龙大肉食品主要废弃物为屠宰产生的猪粪便、废弃物和脱毛过程中产生的猪毛。猪毛收集入袋后放置车间内与干化的猪粪便、废弃物由县环卫处统一定期清运。经现场检查,龙大肉食品污泥暂存池已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建设了围堰、遮雨棚,无废弃物遍地横流现象。4.龙大肉食品废水主要来源于屠宰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日废水排放量约150m3。废水收集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莒南县龙王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不直接排入龙王河,对龙王河水质无直接影响。2016年12月,根据《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 37/T 2643-2014),龙大肉食品对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改造,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经调阅在线监测数据,无超标现象。2017年8月27日,经现场检查,龙大肉食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在线监测平台数据显示废水稳定达标。对厂区内外进行全面排查,不存在直接排入水沟现象。

其他
莒南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已在集水池和污泥暂存池上方加装盖板,采取措施降低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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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74
乐陵市崔刘社区乐陵永安混凝土有限公司暨腾达分公司,无混凝土生产资质,砂石料等无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污水肆意横流,大型运输车辆产生噪声扰民。
德州市
水、扬尘、噪声
该案件与第13批编号823-145案件部分重合。1.关于举报该公司无混凝土生产资质问题。经调查,庆云腾达商砼有限公司与乐陵永安混凝土有限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合作,双方没有隶属关系,乐陵永安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违规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该问题属实。2.关于污水及扬尘污染问题,在第13批编号823-145的案件中已反映。(1)对于污水问题:该公司有三个生产环节产生废水,即搅拌楼清洗用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用水、作业区地面冲洗用水。经现场调查,该公司产生的废水经泥浆回收机、沙石分离机将石子及沙子分离回收二次利用,分离的废水经过沉淀池进入搅拌池,回用至混凝土搅拌生产,无污水外排乱排现象,该问题不属实。(2)对于扬尘污染问题:该公司采用真空吸尘车清扫路面,用真空吸尘车及雾炮进行降尘,水泥罐顶均安装脉冲除尘器,水泥、沙子、石子物料均进行了覆盖,厂区周围均建有防风抑尘网及喷淋抑尘设施。但现场部分物料覆盖不严,地面有积尘,存在扬尘污染,该问题属实。3.关于大型车辆产生噪声扰民问题。经调查,该公司现有26辆罐车均为运输车辆,经调阅相关车辆的车检报告,噪声符合国家标准,均已通过检验,并在有效期内。运输车辆行驶途径为离开公司后驶入S248省道,运往各建筑工地。永安混凝土有限公司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厂内生产作业不存在扰民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乐陵市住建局对该公司予以取缔,并罚款14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1.6万元,共计200.6万元。2.对该公司未采取封闭、遮盖等措施控制粉尘污染物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其罚款20万元。3.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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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75
广饶县经济开发区团结路以东、六号路以北的正和木业,人造板车间整天烟雾滚滚,气味熏人,距离居民区很近,不敢开窗,影响居民生活。
东营市
大气
1.东营正和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广饶经济开发区广凯路8号,710立方米/日中密度纤维板项目于2006年9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距最近居民同和小区100米,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2.车间烟囱排放的烟雾为木材蒸煮工艺产生的白色水蒸气。3.原材料木片堆积过程中产生异味。对厂界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责令改正
1.责令正和木业限期建设废料落料处防、扬尘、异味扩散设施。2.责令县环保局加强该企业的监督监察,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令广饶开发区监督东营正和木业有限公司消除木材存放场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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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76
单县高老家乡紧靠105国道的垃圾中转站,距离居民区很近,臭气熏人。高老家乡长寿面粉厂对面的煤灰厂,无防尘措施,尘土飞扬,造成大气污染。高老家乡樊新庄行政村,马堂自然村,村南的多个养鸭大棚以及一个养猪场,村北的多个养鸭棚,以及该乡张老家小学东的多个养鸭、养鸡棚,污水乱排放,农作物受损,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单县郭村镇紧靠105国道的立兴食品罐头厂,污水直排、锅炉冒烟,领导来停产,走后继续生产。
菏泽市
大气、扬尘、水、其他
1.单县高老家乡垃圾中转站建于2014年9月,位于105国道南侧,每天收集转运垃圾26吨,中转站所在位置10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垃圾的废液主要是水果、烂菜叶产生的液体和少量雨水,产生异味。2.单县高老家乡刘某甲煤矸石厂,位于山东长寿面业有限公司对面,主要经营煤矸石粉碎、储存,为窑厂烧制黏土砖提供原料。该企业为“散乱污”企业,已于2017年7月26日前将煤矸石、设备、电源线路等清理完毕,做到了“两断三清”。3.单县高老家乡樊新庄行政村马堂自然村村南有3个养殖大棚,离村庄南约400米,属于适养区,分别是张某甲养鸭棚(1个),鸭存栏5000只,大棚面积1430平方米,少量粪便外溢,环境卫生较差;张某乙养鸭棚(2个),鸭存栏10000只,大棚面积2860平方米,少量粪便外溢,场区环境卫生较差;以上两个养鸭棚棚外无排水沟。1个养猪场,经营户系马堂村魏某某,猪存栏300头(大猪200头,猪仔100头),猪舍1000平方米,粪便实行干清粪方式,污水进入猪舍西侧洼坑内,影响了周边环境,但未污染农作物,属于适养区;樊新庄行政村马堂自然村村北500米有2个养鸭大棚,经营者系刘寨村刘某乙,属于适养区,无废水外排;高老家乡张老家小学东多家养殖场,经调查,系刘寨村魏某养鸡大棚3个,原蛋鸡存栏7000只,鸡舍1500平方米。属于禁养区,己于2017年6月30日关闭,正在拆除饲养设施,现场无鸡,无近期养殖痕迹,厂外废水粪便已清除,周围无异味。4.单县郭村镇紧靠105国道的立兴食品罐头厂有两家。山东立兴食品有限公司和单县立兴食品有限公司均为蔬菜水果罐头食品企业。山东立兴食品有限公司和单县立兴食品有限公司均有环评手续。山东立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量80方/天,经厂内自建的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200方/天)处理后外排;单县立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量40方/天,经厂内自建的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200方/天)处理后外排。2017年8月28日经监测,山东立兴食品有限公司外排废水COD的浓度为36.8mg/L,单县立兴食品有限公司外排废水COD的浓度为39.6mg/L。近期对该企业外排废水进行了多次取样监测,外排废水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不存在污水直排的问题;山东立兴食品有限公司原使用的2台4吨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3日更换为天然气锅炉,并将原有燃煤锅炉彻底拆除。单县立兴食品有限公司原使用的2台4吨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5月5日更换为天然气锅炉,并将原有燃煤锅炉彻底拆除;山东立兴食品有限公司和单县立兴食品有限公司为蔬菜食品罐头加工企业,受原料影响生产时间不固定,为季节性生产,年生产时间约为100天,最近一段时间一直正常生产,不存在领导来就停产,走后继续生产的情况。

责令改正、约谈
1.针对单县高老家乡垃圾中转站产生异味问题,单县高老家乡政府责令山东银湾物业集团公司加大对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及时清理垃圾及渗滤液,做到即有即清,及时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对垃圾中转站规范化作业。高老家乡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针对高老家乡樊新庄行政村马堂自然村养殖户污染问题。单县政府责成高老家乡政府、县畜牧局、单县六合公司制定了马堂自然村养殖户粪污治理整改方案,并督促养殖户按整改方案尽快完成,确保9月10日前完成整改,整改后由县环保局、县畜牧局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将责令依法严肃处理。2.针对高老家乡垃圾中转站产生异味问题,已建立管理制度,责任到人。高老家乡政府已经对垃圾中转站进行综合整治,及时清理了垃圾、渗滤液,喷洒了除臭剂消除异味,周边基本无异味。3.针对高老家乡樊新庄行政村马堂自然村、高老家乡张老家小学东,养殖户污染问题。县畜牧局、高老家乡政府组成专门问题整改小组,对养殖场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现鸡、鸭棚已完成整改,棚外粪便已清理。养猪棚污水正在整治。4.对两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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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77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泰合化工厂非法侵占北辛、曲江、于巷三村1000余亩土地,用于直排污水,造成周围土地受到严重污染。
东营市
水、土壤
1.东营市泰合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饶县大王镇,使用土地665亩,县国土资源局批准的用地面积为135.14亩,529.86亩属于违法用地。2.1月26日,县环保局发现该公司将酸洗长石和机制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水,排入无防渗措施的土坑内,致使周边土壤受到污染,污染的土地均位于厂区北侧承包林地,其中曲江村约32亩,于巷村约20亩。3.8月27日,曲江村9亩受污染土地已由大王镇政府进行修复,将土坑和周边被污染土壤进行了置换,并在已修复土地上种植树木;曲江村另外23亩受污染土地和于巷村约20亩受污染土地已由大王镇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深挖的土地进行深耕,对院内的砂石料及处理后的土堆用遮阳网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未发现新增污染土地。

责令改正
1.责令大王镇按照《东营市泰合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废水偷排事件处置方案》,对污染土地进行修复。2.对企业违规建设项目采取了停电、停产措施,拆除主要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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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79
东营市河口区六合街道荆家村邢某某养鸭场、李某某养猪场、高某某养鸡场、荆某某养殖小区排放大量废水、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东营市
水、大气
1.李某某养殖场位于荆家村宅基地院内,属于禁养区,生猪已出栏,仅保留5头能繁母猪,35头猪仔,存有动物粪污和养殖臭味。2.高某某养鸡场位于荆家村老村西侧,属于限养区,现存栏肉鸡7500只。鸡舍西北侧存有部分鸡粪,产生养殖臭味。3.养殖小区,占地面积80亩,属于限养区,建设养殖棚17个。小区内有2家养殖场(均建有污水三级沉淀池和防雨防渗粪便储存池,污水沉淀池废水排放到养殖小区内的自然沟渠)和3家养殖户(现场存在污水、粪便散落现象,产生异味)。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8月28日,李某某养猪场生猪全部清理,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养殖设施全部拆除,粪污全部清理。2.8月29日,高某某养殖场肉鸡全部外售,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3.对养殖小区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清理,将沟渠内废水抽运至河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小区内散乱的粪便已全部清理完毕。对建设的固体粪堆场所、尿液存放池等设施,落实固定管理人员和“三防”措施,确保全收集全处理。4.责令养殖小区内畜禽养殖户限期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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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80
德州市夏津县开发区彩虹工业园振华化工厂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多次打12345及环保热线举报,一直未处理。
德州市
大气
1.群众反映的化工厂为夏津县振华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当日,公司正在用油漆粉刷西侧车间外墙,车间内反应釜及管道已粉刷完成,现场及车间内有较大油漆味。据了解,8月5日该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前,确实存在VOCs未能彻底收集、治理问题,生产环节有异味产生。该问题属实。2.2016年4月,该公司环评、尾气污染防治项目分别通过竣工验收。接到群众信访,2017年3月,由群众代表指定委托环境监测公司对其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5月27日,由于群众拨打12345举报,夏津县环保局责令其进行整改提升,该公司于6月份新上一套鼓泡式水洗喷淋塔;8月3日,群众再次对该公司信访,夏津县环保局于8月5日对其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产整改。“多次打12345及环保热线举报,一直未处理”问题不属实。

停产整治
1.已责令该公司停止油漆粉刷作业,现刷漆异味已消除。2.该公司于8月10日新上一台风机,增加无组织废气收集率,环保部门尚未验收。未经检测验收,该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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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81
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头西环加油站斜对面,费县永德塑业有限公司排放烟雾粉尘,污染特别严重,当地环保部门为其充当保护伞。
临沂市
扬尘
1.群众反映的临沂市费县永德塑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康某某,该公司已于2006年破产倒闭。经现场检查,在该厂房内现有一家名为费县振兴塑料包装厂的企业,法人代表为朱某某,实际经营者为谭某。该厂被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定为“散乱污”企业,已于2017年7月24日进行了“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原材料、清理产品。生产设备已拆除,原料及产品已清理完毕。2.经与费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中队长宋某某、费县费城街道环保办主任臧某某、费县振兴塑料包装厂经理谭某分别谈话核实,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与费城街道环保办均对振兴塑料包装厂进行过两次检查,于2017年7月24日下达关停通知书,7月底前该企业已按“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到位,未发现“环保部门为其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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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83
临沂市莒南县石莲子镇西夹谷村李某某冷库向村前大坝直排污水,严重污染环境。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一直未处理。
临沂市

1.信访反映的“石莲子镇西夹谷村李某某冷库”为莒南县阳都水果加工厂,位于莒南县石莲子镇西夹古哨村东南373米。该厂年加工300吨草莓、黄桃项目于2015年办理环评手续(莒南环函〔2015〕428号),建设草莓、黄桃生产线各一条,每条生产线每年各生产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为季节性订单生产。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为黄桃清洗废水、蒸煮用水。2.该村“大坝”实为汪塘,位于村庄南侧,面积约6000m2,深约12m。阳都水果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已按照《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 37/T 2643-2014)对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改造,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汪塘。2017年5月15日、8月4日,阳都水果两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外排水质情况进行监测,结果表明外排废水未超标。8月10日,因无生产订单,该厂向县环保局递交了停产报告,自8月12日起停产。8月27日,厂区无生产原料、产品,无生产迹象,未发现污水外排。3.8月20日,石莲子镇政府两次接到莒南县热线办转办的阳都水果排污问题,厂区无生产原料、产品,无生产迹象,未发现污水外排,认为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失实,不需要对企业进行处理,因举报人匿名,无法取得联系。当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转办件(编号:819-54),同样反映该厂排污问题。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后,未发现排污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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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84
临沂市平邑县城文苑小区东区隔壁大型养兔场,兔粪乱堆乱放,排放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临沂市
大气
1.转办件中所举报的大型养兔场为一家肉兔养殖专业户,养殖户姓名为侯某某,兔舍面积约300平方米,存栏量400只。该养殖户位于文苑小区东区内,属于禁养区范围。平邑街道已分别于2017年4月20日对该养殖户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该养殖户截至8月8日清理了200余只,未清理彻底。8月8日,平邑街道又对该养殖户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为最大限度减少养殖户损失,同意其于8月28日9:00前将所养肉兔转移完毕,并拆除圈舍。2.该养殖户每天对圈舍兔粪进行打扫,集中收集,卖给花农作花肥,不存在兔粪乱堆乱放问题。该养殖户周边能闻到养殖异味。养殖过程中无污水外排,对周边居民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养殖过程产生的养殖异味。平邑街道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对附近30户居民进行候某某兔场拆除工作满意度调查,被调查居民均表示满意。

关停取缔
侯某某已于2017年8月28日9:00前将存栏肉兔转移,该兔场已于8月28日12:00前拆除完毕,养殖粪便已于当天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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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85
临沂市兰陵县向城镇黎坵村旭华微粉厂(法人宋某某)违法开采厂区地下青石,破坏生态环境。
临沂市
生态
1.该企业为山东旭华微粉有限公司,位于兰陵县向城镇黎丘村北900米处,占地80余亩,主要是对钢铁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废渣(俗称水渣)予以回收利用生产超细粉,有环保、节能、土地使用及规划手续。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某某,反映的“法人宋某某”经核实为公司经理。反映的“违法开采厂区地下青石”的采石区,位于厂区北部中端区域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的不规则石坑,该石坑为厂区水渣地下储备库。2.该公司在院内私自采石对土地资源造成破坏,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立案处罚、约谈
1.2017年8月11日,兰陵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石灰石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8月28日,兰陵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兰陵国土资罚字〔2017〕第483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开采石灰石行为,并处以罚款276543.93元。3.对向城镇党委和县国土局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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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86
临沂市沂水县环保局违规审批,沂水昆达生物公司多个未批先建项目。
临沂市
其他
1.昆达生物公司2015年以前,先后未批先建了以下项目:2012年7月建成1条3万吨乙基胺生产线;2014年2月建成2套1万吨丁烯醛装置;2014年6月建成1条6万吨甲醛生产装置、1套1.5万吨吡啶装置和1套2万吨山梨酸(钾)装置;2014年10月开工建设2台130t/h沼气锅炉(1用1备)配套12MW抽背机组。2016年6月至8月,昆达生物公司未经环评审批又先后擅自建设了11000吨/年吡啶系列深加工项目(即举报人反映的2万吨吡啶项目)和2万吨双乙烯酮、2万吨乙酰乙酸甲酯项目、0.3万吨脱氢醋酸(钠)项目。2.2014年1月和2015年3月,沂水县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对2015年前企业未批先建项目责令企业停产、停建并补办手续。2016年6月1日,县环保局发现该公司未批先建11000吨/年吡啶系列深加工项目后,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并对企业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5万元。2016年8月30日,县环保局发现该公司未批先建2万吨双乙烯酮、2万吨乙酰乙酸甲酯项目、0.3万吨脱氢醋酸(钠)项目后,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并对企业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15万元。3.2015年6月16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省环保厅对该公司“全厂产业升级项目”(包括2015年前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市环保局于2016年7月予以竣工验收(临环验〔2016〕23号)。2017年5月11日,县环保局对该公司11000吨/年吡啶系列深加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批复后项目续建并投产,目前尚未完成环保验收。2017年4月18日,县环保局对该公司2万吨双乙烯酮、2万吨乙酰乙酸甲酯项目、0.3万吨脱氢醋酸(钠)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批复后项目续建并投产,目前尚未完成环保验收。4.针对昆达生物公司的未批先建行为,已对县规划局、安监局、环保局、城管局、住建局以及院东头镇等17名相关责任人问责。

责令改正、问责
对于企业11000吨/年吡啶系列深加工项目以及2万吨双乙烯酮、2万吨乙酰乙酸甲酯项目和0.3万吨脱氢醋酸(钠)项目未验先投问题,县环保局于2017年8月16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厂内23.4万吨/年污泥处置项目承担我县2家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任务,因涉及民生问题正常运行。
问责情况同受理编号79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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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87
淄博市张店区西王路丽景苑小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异味扰民;华光路至联通路猪龙河地段河床淤泥臭气扰民,影响环境。
淄博市
大气、生态
1.该小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主要为小区绿化带内有杂草、生活垃圾,存在乱堆乱放的问题。2.猪龙河蓬河段吊装污水管道淤堵、破损及昌国路段雨水倒灌污水管道,导致下游河段异味扰民。目前正在实施清淤和管网配套建设。

责令改正
1.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对丽景苑小区内生活垃圾进行清运,绿化带进行修剪,已于当日整改完毕。加强日常管理,提高保洁质量。2.责成张店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加快工程建设,9月底前完成蓬河段修复改造、昌国路管网配套建设及河床清淤。加强巡查,发现河道淤积,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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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189
临沂市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存在到处滥挖山石生产石子的现象,破坏生态环境。
临沂市
生态
1.上流庄有2处非法开采山石点,分别为上流庄村民沙某某在该村西北非法开采山石,2017年3月17日至今未发现新的非法开采行为。上流庄村民丁某某在该村西石龙头处非法开采山石,2017年8月4日至今未发现新的非法开采行为。针对上述非法开采山石行为,沙沟镇党委政府多次制止,并上报县国土局协同查处。一是上流庄村民沙某某非法开采山石处。县国土局沙沟所2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6-19021号、2016-19030号),责令其停止违法开采。2017年3月17日,镇政府会同县国土局巡查发现沙某某继续违规采石,执法人员现场将挖掘机电脑板进行证据保存。二是上流庄村民丁某某非法开采山石处。2016年7月27日,沙沟镇巡查发现丁某某非法开采山石,会同县国土局执法人员现场将挖掘机电脑板进行证据保存。今年以来又发现丁某某违规开采,县国土局4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02025号、2017-02233号、2017-19005号、2017-19106号)。2.上流庄村共有生产石子项目3个,分别是丁某甲石子厂、丁某乙石子厂、赵某某石子厂。现场检查时,均未生产。2017年3月31日,沙沟镇党委政府对3家石子厂下达《关于对非法洗砂、石子加工、铁精粉加工、长石加工等进行清理取缔的通知》,对上流庄3家石子厂进行清理取缔;2017年4月14日,沙沟镇党委政府对3家石子厂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拆除设备,恢复土地原貌;2017年4月26日,沙沟镇党委政府会同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供电公司对3家石子厂进行断电,并组织拆除部分生产设备。3.沙某某、丁某某违法开采2处山石,造成岩石裸露、山体破坏、水土流失;3处石子厂生产期间,造成粉尘污染、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关停取缔、问责
1.已对2处山石开采点撤离采矿机械、封闭采矿现场;对3家石子厂进行断电。2.30天内聘请有资质单位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生态治理。
诫勉谈话2人、行政警告1人。
178
825-190
临沂市沂水县金鹏石料厂排放烟雾粉尘,污染环境,但是已通过沂水环保局验收。
临沂市
扬尘
1.沂水金鹏石料厂基本情况。沂水金鹏石料厂属个人独资企业,成立于2009年9月,该企业共有三个采矿和加工点,分别是:一矿区位于院东头镇庙岭子村南;二矿区位于院东头镇西仁家旺村;三矿区位于许家湖镇西黄家庄村。2.关于反映石料厂排放烟雾粉尘污染环境的问题。三处加工点料厂生产车间实行全封闭;破碎、筛分工序均采用水喷淋降尘措施处理,然后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石料输送均由皮带机完成,沿皮带运输线间隔设置喷雾降尘措施。破碎加工厂除一矿区利用自然地形防风抑尘外,其余设置有6m高的防风抑尘网;加工厂均配置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2017年8月9日,因该企业未按照《临沂市非煤矿山企业复工验收方案》(沂政办字〔2016〕22号)要求复工验收,擅自生产,县安监局依法下达停电通知书;8月11日,县供电公司对该企业三处加工点均进行了停止生产供电。截至目前,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烟雾粉尘、污染环境情况。3.关于反映通过环保局验收的问题。2013年5月8日,县环保局先后出具了金鹏石料厂吉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Ⅰ矿段、Ⅱ矿段、Ⅲ矿段(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2016年1月13日,县环保局出具了《关于沂水县金鹏石料厂吉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沂环书审〔2016〕002号);2017年6月1日,县环保局出具了《沂水县环保局关于沂水县金鹏石料厂吉子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沂环验〔2017〕46号)。

其他
院东头镇党委政府和许家湖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生产。
 
179
825-192
淄博市张店区西七路(昌国路至华府大道段)有多家烧烤店排放油烟、噪声,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淄博市
噪声、油烟
1.涉及烧烤店位于世纪路(西七路),昌国路至华福大道段,共有17家,其中15家为商业房;1家为沿街平房,带小院;1家为商住楼,无专用烟道。2.10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7家未安装,存在油烟、噪音扰民现象。3.4家有环评手续,10家有营业执照,9家有食品经营许可证,7家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关停取缔、停产整治
1.取缔位于商住楼的1家烧烤店,责令其余16家停业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拒不整改的,依法取缔。2.责成傅家镇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油烟、噪音扰民。
 
180
825-193
滨州市邹平县靠近周村区多家化工厂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滨州市
大气
邹平县与淄博市周村区交界的有3个乡镇(临池镇、长山镇、好生街道),三个镇(街道)共有化工类企业34家,其中25家企业因市场原因、取缔燃煤锅炉或“三评级、一评价”等原因,已于前期停产。正常经营的9家化工企业,有3家工艺或产品可产生异味;通过对上述3家企业的现场检查,治污设施均稳定运行,未发现明显异味。在排查过程中,通过自查、媒体参与、上级部门督查以及周边居民反馈情况看,邹平县境内无异味污染。

 
 
 
181
825-193
淄博市周村区西外环和平工业园中多家化工厂排放刺鼻异味气体,周村区多家家具厂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淄博市
大气
1.和平工业园内淄博华润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淄博市周村前进化工厂产生的化工废气,均经光催化氧化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2家企业厂界均无异味,但生产车间内存在异味。2.周村区现有家具喷涂企业31家,除1家新建企业正在报批环评手续外,其他企业环评手续完备,全部配套建设喷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其中26家企业已改换水性漆,5家正在停产治理。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进一步加强无组织排放气体的收集处理。强化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2.周村区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巡查和抽查频次,防止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确保家具喷涂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82
825-194
淄博市周村区太和路周家庄附近多家纺织厂燃烧工业垃圾,空气污染严重。
淄博市
大气
现场周边有纺织企业3家,分别是淄博三和纺织有限公司、淄博海兰德纺织有限公司、淄博荣创纺织有限公司,以上3家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其工业废物主要是布条下脚料,由废品收购站收购再利用,并与收购站签订有固废处理协议,未发现附近有纺织厂燃烧工业垃圾的现象。经了解附近村民,之前存在乱烧垃圾的现象。

责令改正
1.及时清理地面的垃圾,增加垃圾清运次数,做到垃圾即满即运。2.调整附近的监控摄像头,将垃圾箱周边纳入监控范围,实行全天候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切实防止焚烧垃圾现象发生。3.提升环境卫生意识。加强对附近企业和村民的管理教育,培养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183
825-195
潍坊市青州市北城村,青州市顺源肉联厂排放污水、异味,污染环境。
潍坊市
大气、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青州市顺源肉联厂是一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污水经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发现污水直接排放问题,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生猪待宰圈、污水排放管道等部位有异味。

停产整治
青州市畜牧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同时,组织人员对厂区进行定期消毒,减少异味排放。
 
184
825-196
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花园路12号附近重庆鸡公煲、铝城购物中心北侧老帽烧烤、穆斯林烧烤,矿机路与山泉路路口往东老李烧烤排放大量油烟、噪声,污染环境。
淄博市
油烟、噪声
举报人反映的4家饭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均无环评手续,存在油烟、噪音扰民现象。

关停取缔、停产整治
责令南定镇政府对重庆鸡公煲、穆斯林烧烤依法取缔;责令老帽烧烤、老李烧烤停业整顿,完善相关手续,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185
825-197
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东路北二巷八大局便民市场附近多家饭店、宾馆排放大量油烟、刺鼻异味气体、废水,严重污染环境。
淄博市
水、油烟、噪声
1.该便民市场附近共有15家饭店和2家宾馆。饭店均开设于居民楼,存在油烟、噪音扰民现象;2.2家宾馆只提供住宿,无餐饮服务;3.周边发现6处水产经营摊点,5家存在废水、异味污染现象。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15家饭店已于8月21日依法关停取缔。2.责令5家水产经营摊点对废水进行规范处理,更换破损容器,减少异味扰民。3.加强巡查,杜绝违法经营和油烟、噪音扰民问题。
 
186
825-198
淄博市张店区东花园小区附近东华大酒店、园园烤鱼烤肉、陈记腰花馆、香满园酸菜鱼,车站街道王舍小区多家由住房改建的饭店排放大量油烟、噪声,污染环境。
淄博市
油烟、噪声
1.东华大酒店属沿街商用楼,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和环评备案手续,无消防手续。该酒店于8月24日新更换了油烟净化设备,正在做油烟和噪音检测。2.园园烤鱼烤肉、陈记腰花馆、香满园酸菜鱼3家饭店均存在油烟、噪音污染。3.车站街道王舍小区共有4家饭店由住宅楼改建,均存在油烟、噪音污染。

关停取缔、停产整治
1.责令东华大酒店停业整改,补办消防手续,经油烟和噪音检测合格,通过验收后方可营业。2.对涉及的其他7家饭店,已于8月22日前取缔。3.加强巡查,杜绝违法经营和油烟、噪音扰民问题。
 
187
825-199
淄博市博山区大辛庄周记菜肴店及周边饭店排放油烟,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淄博市
油烟
周记菜肴位于博山区金晶路中段,该店周边有2家饭店,均已进行环评网络备案,周记菜肴因无专用烟道目前已停业进行整改,其他2家已修建专用烟道。

停产整治
1.责令周记菜肴立即停业整改、修建专用烟道,责令另外2家停业整改。2.上述三家整改完毕后,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188
825-200
淄博市果里镇镇长周某某同侯庄村村主任刘某某,违法将康家化工厂数万吨化工废水倾倒在侯庄村办企业焦油深加工厂厂区内,严重污染环境。
淄博市

1.问题反映的“化工废水”为康家化工厂所用原料液体氯化钙,非化工废水。2.康家化工厂2013年已关停。2016年10月份要求该企业将剩余原料于当年12月底前全部清理完毕。果里镇安排企业主寻找暂存处,待进一步处理。企业主按要求,通过联系侯庄村村主任刘某某,将约2000立方液体氯化钙暂存于侯庄村村办企业恒晨工贸有限公司的缓冲池内。该缓冲池已做防渗处理,有顶盖,不存在将化工废水倾倒在厂区内的问题。

责令改正
1.由果里镇政府于9月15日前将缓冲池内液体氯化钙全部运往淄博明川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用于生产无水氯化钙。2.责成县环保局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189
825-201
临沂市兰陵县芦柞镇斜沟村赵某某养鸡场直排污水、鸡粪,死鸡随意丢弃,严重污染环境。
临沂市
水、其他
1.芦柞镇斜沟村赵某某养鸡场处在禁养区,现有养殖棚1座,占地面积140平方米,共养殖蛋鸡2000只。现场核查发现,该养殖场无环保处理设施,有污水、鸡粪直排现象。2.现场对养鸡棚周边排查时,未发现死鸡随意丢弃现象。

关停取缔、约谈
1.该养殖场粪污、废水等废弃物已清理,养殖设备已拆除并搬离,养殖户已签订停养保证书。2.芦柞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确保不出现复养和非法养殖现象。3.对芦柞镇党委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190
825-202
临沂市亚星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直排污水、粉尘,严重污染环境。
临沂市
扬尘、水
1.该企业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厂区东侧和南侧各有1个排水口,均为雨水排放口。2017年8月23日和27日,罗庄环保分局先后两次对2个排水口外排废水进行取样,并送临沂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厂区东侧监测结果为:化学需氧量29mg/L,氨氮1.27mg/L,PH值7.96;厂区南侧监测结果为:化学需氧量33mg/L,氨氮4.12mg/L,PH值8.09;均达标。2.该企业共8个废气排放口。2017年8月23日,罗庄环保分局委托山东中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8个废气排放口进行废气检测,脱蜡工序东非甲烷总烃21.2mg/m3,组焊工序东非甲烷总烃33.7mg/m3,震沙切割工序非甲烷总烃5.6mg/m3,电炉工序非甲烷总烃33.7mg/m3,组焊工序非甲烷总烃33.7mg/m3,酸雾塔氟化物0.78mg/m3、氮氧化物45mg/m3,制壳工序颗粒物27.7mg/m3,脱蜡工序西非甲烷总烃19.6mg/m3,组焊工序西非甲烷总烃15.5mg/m3,检测结果均达标。该企业大门位于沿街商贸区,进出车辆时有扬尘现象。2017年8月27日,罗庄环保分局委托山东中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粉尘进行检测,最大值为0.537mg/m3,检测结果达标。

责令改正
责令该企业增加厂区门口和内部洒水、冲刷次数,做好抑尘工作。
 
191
825-203
临沂金通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夜间偷排含酸废水、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临沂市
水、大气
1.临沂金通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水洗工序使用不锈钢清洗剂(酸性)清洗铸件,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该企业东南角和东北角各有1个排水口,厂区东侧有1个水泥水池。8月26日,罗庄环保分局对2个出水口和水池废水分别取样,送临沂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达标,未发现“偷排含酸废水,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2.8月26日,罗庄环保分局委托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厂界臭气进行废气检测,最大值为15,结果达标。走访该企业周边群众30人,均反映无异味。3.根据工信部制定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第五条第16款规定,该企业铸/锻件酸洗工艺属于淘汰类;2017年5月份该企业违规新上焙烧炉等生产设备;酸洗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压滤污泥倾倒在厂区东侧隐蔽处,于8月28日取样送临沂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为总铬7.10×104mg/kg、总镍4.27×104mg/kg,倾倒点干后滤泥总铬5.61×104mg/kg、总镍3.40×104mg/kg。根据监测结果和国家危废规定,该处压滤污泥为含重金属危废。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侦查、约谈、问责
1.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拆除酸洗工艺设备。傅庄街道于8月28日对该企业酸洗工艺设备拆除完毕。2.按照未批先建的有关法律规定,环保部门于8月28日对该企业立案调查,9月1日下达《临沂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伍拾元整。3.傅庄街道于8月28日,对厂区东侧隐蔽处压滤污泥集中收集存放,及时予以妥善安全处置。4.公安机关于8月28日立案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于当日被刑拘(案件正在侦查中)。5.对傅庄街道党委书记刘某某进行约谈,对傅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某某进行约谈。对区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某某进行约谈。
通报批评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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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204
临沂市兰陵县与高新区交汇处(342省道与解放路公铁立交交汇处向南300米)万景生态木制造厂排放大量粉尘、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临沂市
扬尘、大气
1.该企业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发改项目备案、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环评等手续。该企业原安装了脉冲式多管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对生产工序进行除尘,根据2014年7月21日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粉尘排放达到《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按照2017年4月6日市、县关于对工业企业进行深度治理文件要求,该企业于2017年8月18日开始自行停产对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正准备加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2.该企业已停产,生产车间有积尘,无异味。经询问企业负责人,由于原来除尘设施除尘效率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完备,生产工序有粉尘产生,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气味。

责令改正
1.责令该企业加快污染物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改造。2.责令该企业对厂区进行洒水抑尘,减少扬尘的产生,并对生产区环境卫生进行整治。3.矿坑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企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193
825-205
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闵家寨村山东中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闵某某板厂、利微塑胶、闵某某板厂路西无名厂等有毒化工企业,污染周围环境。
临沂市
水、大气
1.山东中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调查情况。(1)举报人反映的山东中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汪沟镇闵家寨村,主要从事木工字梁生产。该企业年产20万米木工字梁项目于2015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5〕48号),但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2)有毒化工企业情况。该企业不属于化工企业,主要原材料为方木和多层板,生产过程中使用脲醛胶进行拼接,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3)污染周围环境情况。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锯切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2.闵某某板厂调查情况。闵某某板厂已于2015年4月停止生产,于2015年6月将场地出租给山东中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从事木工字梁加工。3.山东利凯塑胶有限公司调查情况。(1)举报人反映的利微塑胶实为山东利凯塑胶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汪沟镇闵家寨村,主要从事塑料助剂生产。该企业年加工助剂2000吨项目于2016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6〕45号),于2016年10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兰验〔2016〕55号)。(2)有毒化工企业情况。该企业主要原材料为稳定剂和润滑剂,生产中不使用有毒化工原料或添加剂。(3)污染周围环境情况。该企业无生产废水,粉碎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4.闵某某板厂路西无名厂调查情况。(1)举报人反映的闵某某板厂路西无名厂为明某某塑料扣板厂,位于兰山区汪沟镇闵家寨村,主要从事塑料扣板生产。该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2)有毒化工企业情况。该企业主要原材料为滑石粉和塑料助剂,生产中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3)污染周围环境情况。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但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生产时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立案处罚、关停取缔
1.对山东中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款4万元整。2.按照“散乱污”企业清理要求,对明某某塑料扣板厂实施“两断三清”。目前,该企业已清理完毕。
 
194
825-206
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办事处东张屯村刘某洗砂场夜间生产直排废水、粉尘,噪声扰民,严重污染环境。
临沂市
废水、扬尘、噪声
1.该洗砂场主要对砂石进行加工冲洗,然后分类售卖。其生产废水主要在砂石粉碎、冲洗过程中产生,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外排。该洗砂场为露天作业,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2.该砂场200米范围内无居民居住,未发现噪声扰民问题。

关停取缔、约谈
1.2017年8月19日,河东区在排查时发现该洗砂场未办理任何手续,当即采取断电措施,并责令其自行拆除;2017年8月28日,发现该洗砂场设备自行拆除不彻底,对其生产设备进行彻底拆除。2.对河东区太平街道办事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195
825-207
淄博市银泰时代广场悦客来酒店直排油烟,严重污染环境。
淄博市
大气
1.该饭店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2.有配套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

停产整治
责令该饭店立即停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196
825-208
反映金雀山路兰亭凤栖苑小区5号楼的火锅店空调室外机和6号楼负一楼自来水泵噪声污染严重,影响睡眠。
临沂市
噪声
1.群众反映的火锅店为重拾经典火锅店,该火锅店后侧有2台中央空调外挂机,7台5匹LG空调外挂机。通过走访周边住户和群众,部分业主反映火锅店空调外机使用时发出嗡嗡的响声影响休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空调室外机噪音进行现场检测,根据检测报告,夜间噪声超标。2.水泵房位于6号楼负一层东侧,通过走访周边住户和群众,反映夜间水泵时常发出嗡嗡的响声影响休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自来水泵噪音进行现场检测,根据检测报告,夜间噪声超标。

责令改正
1.对重拾经典火锅店存在噪音扰民问题,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火锅店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对周边居民影响。目前,部分空调外挂机已经移除,剩余的外挂机已经停用准备移除。2.针对临沂实康水务有限公司水泵房存在噪音扰民问题,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对周边居民影响。目前,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毕。
 
197
825-209
反映兰山区李官镇北3公里处,紧邻朱七公路的李某奶牛场,无污水处理设施,厂区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奶牛场排出的废水废液直排到附近沟渠、农田里,地下水污染严重,农田绝收,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1.群众反映的奶牛场为临沂市兰山区澳蒙奶牛农民专业合作社奶牛场,位于李官镇驻地北3公里朱七路西,属于适养区,饲养奶牛1200头。2.该奶牛场产生的粪水利用“沙土垫料还田”循环模式进行处理,牛粪采取养殖场与粪便消纳户签订协议书的方式,每天定时清运,因此场区整体环境较为整洁。该奶牛场院内沙土垫料未及时进行机械翻抛和更换,影响粪水处理效果。3.该奶牛场所喂养的饲料系发酵后的玉米青贮秸秆,奶牛食用后所排粪便臭味很小,且及时清理。但该奶牛场储粪场建设不规范,牛栏内未及时喷洒除味剂,硬化路面清扫不及时,存在一定臭味。4.该奶牛场雨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奶牛场西侧的排水沟,水量很少且不是污水,排出的水未直排到附近农田,现场查看附近农作物生长良好,未发现绝产现象。2017年8月27日,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对奶牛场内和附近的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除总硬度指标由于地质原因,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0.37倍外,其他指标均不超标。

责令改正
1.责令该奶牛场规范储粪场,及时喷洒除味剂,减少异味。2.责令该奶牛场及时对沙土垫料进行翻抛和更换,及时清理粪便,整理场院卫生。
 
198
825-211
博山区步行街最北边的居民楼天隆广场小区,卖水果的大车使用高音喇叭,产生噪声污染,垃圾有异味。步行街道路中间的美食城,油烟直排空中。
淄博市
噪声、油烟、垃圾
1.博山区步行街最北边的居民楼天隆广场小区内确有一处卖水果的大车,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高音喇叭。2.区环卫部门每天均对小区内垃圾箱进行清理,但因季节问题产生少许异味。3.步行街道路中段的美食城存在2家经营业户产生油烟,为重复件,正按照博山区整改方案进行清理中。

责令改正
1.经与天隆广场小区内水果商沟通,其承诺不使用高音喇叭,城西街道办事处将定期进行巡查。2.对小区垃圾在“每日一清”的基础上,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大清理频次。3.美食城涉及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于9月1日前清除完毕。
 
199
825-212
怀疑济宁化工园区金乡胡某某生焦化属于污染企业,多次反映都石沉大海。
济宁市
其他
1.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济宁化工园区金乡胡某某生焦化为山东济矿民生煤化有限公司,与第五批815-74号反映的有关民生焦化问题基本相同。山东济矿民生煤化有限公司,位于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2016年7月底投入3800万元建设完成了脱硫脱硝设施并规范运行,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在线监测联网及验收,数据上传正常,满足国家排放标准,2016年8月15日取得市环保局环保备案批复。2.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各污染环节、工序都配套建设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粉碎机室废气设有脉冲式除尘袋,粉尘净化后由21米高烟囱排放;装煤地面除尘站和推焦地面除尘站废气各采用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26米高烟囱排放;焦炉废气建设了脱硫脱硝设施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熄焦塔顶部设木结构折流板捕尘装置和喷洒洗涤装置;洗气排净塔主要收集冷鼓工段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经洗涤后通过18米高度的排气筒排放;硫胺结晶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和氨气经旋风+水除尘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筛焦废气、脱硫再生塔废气、管式炉废气、制冷机废气均符合排放标准,直接排放。3.该企业推煤、出焦时烟气不能彻底收集,化产区及装卸车区有无组织异味,熄焦水蒸气有轻微异味等现象。2017年8月10日,委托山东嘉源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数据为17;8月17日,再次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下风向三个检测点位臭气浓度分别是13、13、14,监测结果均低于国家标准要求(标准:臭气浓度20)。4.2016年以来,金乡县环保局接到投诉该企业的济宁市环境信访转办案件和金乡县书记县长热线电话批办件共计7批次,金乡县环保局均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及时进行了回复。

责令改正
1.园区督促企业加强焦炉操作管理,尽可能减少放散;同时园区采购了FID氢火焰离子化监测仪,协助企业对化产区进行监测,并要求企业对监测出的VOC浓度较高的点位进行针对性的治理。2.焦油、粗苯卸车区原异味治理设施效果不够明显,企业已经建设洗油+活性炭方式进行替代,目前已调试完毕正式投入使用。3.该企业投资1.6亿元实施了干熄焦技术改造项目,目前干熄焦炉土建已完成,设备已经定制,计划于2017年底完成。金乡县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监管力度,定期对企业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督促企业加快干熄焦技术改造,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企业规范运行。
 
200
825-213
潍坊青州市黄楼镇高彭村青州弘浩食品厂污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臭气很重,还违规使用锅炉,排放浓烟,并且无环保手续。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反映的是青州弘浩食品厂,原厂址位于黄楼街道高彭村,办理了环保手续,目前已经拆迁,现在该企业已搬迁至黄楼街道东阳河村,还未办理环评手续,已经开始生产,目前已处于停产状态。企业污水经过厂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管网进入青州市弥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沉淀池附近有臭味。今年5月份,该厂燃煤锅炉已拆除,更换为燃气锅炉,并不存在排放浓烟的问题。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针对该厂未经环评、验收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青州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罚款7万元,对沉淀池及排水管道进行改造,减少异味排放,并对其进行处罚。目前已整改完毕。
 
201
825-214
潍坊青州市东夏镇镇政府附近有家青州市东夏生猪定点屠宰场,每天往外排污水,又脏又臭,污染了地下水。并且经常外排粪便,污染空气,臭气熏天。屠宰场还保存锅炉,往外排烟污染空气。
潍坊市
大气、水
信访人反映的青州市东夏生猪定点屠宰场是一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该场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进入管网,2013年4月通过青州市环保局验收,2017年4月20日签订粪污收购协议。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管理不够规范,污水处理站及待宰圈有异味。按照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取缔工作要求,该企业今年6月份已将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排放符合标准。原燃煤锅炉已拆除完毕,不具备使用功能。

停产整治
青州市环保局、东夏镇已责令该屠宰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建设待宰圈防雨设施,加强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卫生清理和消毒,最大限度减少异味影响。
 
202
825-215
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东区太行山一支路宏盛家园小区64号楼楼下有一家“东门龙虾”饭店,油烟污染严重。该饭店排油烟口距离居民窗户仅1米,油污溢水直接排到小区地面上,业主投诉了很多次都无任何作用。
青岛市
油烟、水、其他
1.经调查,“东门龙虾”饭店于2017年7月10日取得营业执照,现正处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手续审核阶段。该饭店于8月13日至8月15日试运行3次,未对外营业,但产生油烟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区食药监局、长江路执法中队对其进行了查处。2.经现场勘查,该饭店设置的油烟净化设施的排气口在居民楼北侧,地面以上设置水池进行再次净化,排烟口离楼上最近住户窗户3米左右,因饭店处于未营业状态,饭店周边未发现油污溢水迹象。3.黄岛区共接到4次投诉,城管执法中队均到达现场检查,并口头警告。8月16日,接到投诉后,城管执法中队联合食药监局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告知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营业。

责令改正
1.由长江路街道牵头,区食药监局配合,根据下达的监督意见书,督促该饭店进行全面整改,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监测油烟和噪音,整改、监测合格前不予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2.由长江路街道负责,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目前均处于停业状态。3.由市场监管、食药监、综合执法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对餐饮业户违规行为严管重罚,特别是对油烟扰民问题保持高压态势。
 
203
825-216
青岛平度市旧店曲村东面对的小沽河河水被污染,导致村民果树受到破坏,村民怀疑河水是被莱西市南墅镇政府污染,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问题一直未解决,并且莱西南墅镇政府推卸责任,称果树死亡与河水污染无关。
青岛市

1.小沽河上游在莱西市境内,中下游为莱西市与平度市的界河。小沽河上游莱西市南墅地区石墨加工历史较长,导致小沽河河水和底泥污染。由于连年干旱,小沽河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处于断流状态,今年6月中旬起,多场集中降雨,小沽河部分河段形成径流。平度市方面反映,今年6月以来,部分村民抽取小沽河河水灌溉农作物及果树,出现大面积农作物及果树减产、部分绝产的问题。2.莱西市环保局和平度市环保局今年7月18日、8月28日在小沽河在莱西和平度交接断面莱西侧教书庄以上设置5个点位联合检测水质,除PH值达标外,各点位均出现一项或多项监测指标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2010年以前,南墅镇石墨加工行业生产方式粗放,大量生产废水排放至小沽河。2010年南墅镇政府引导散乱石墨企业向该聚集区集中,同时升级改造工艺技术,污水排放问题得到一定遏制,但没有根本解决。2016年12月底,莱西市政府对所有涉水石墨项目采取了停电和停止用酸审批等措施,违法生产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近期市环保局连续组织了3次现场检查,被检查石墨企业涉水生产环节均已停产。综合监测和现场检查结果,造成小沽河污染的根本原因是南墅镇企业污染长期排放所致,污染物在小沽河底泥中大量富集,在干旱缺水季节,村民挖坑塘取水,该问题就会凸显出来。3.2017年6月以来共收到涉及小沽河河水污染群众投诉100多件,为了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南墅镇政府多次对接,商讨赔偿事宜。

责令改正
目前,平度市南墅镇政府已安排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对平度市旧店镇农民果树受损明细进行核查,南墅镇和旧店镇政府正在就赔偿范围、赔偿标准、赔偿时间等问题进行协商。
 
204
825-217
1.烟台莱州市土山镇西代古庄村徐某某非法加工装载机配件及驾驶棚,污染环境。之前写信投诉后,22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前去检查,徐某某大门紧锁,逃避检查。2.村民徐某某将生产纺织配件所产生的污水直接倒入坑里,污染环境。
烟台市
水、其他
1.土山镇西代古庄村内共有小型机械配件加工业户16家,主要从事装载机配件及驾驶棚生产。其中,信访反映的负责人(或配偶)叫徐某某的共9家;生产过程中存在噪音、喷漆等污染问题。该问题与第十一批820—223号转办件反映的问题相同,已按时办理上报。信访反映的纺织配件厂应为寨徐恒达纺织配件厂,法人代表为徐建林,主要生产纺织配件。以上企业均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验收。2.8月22日,接到第十一批820—223号转办件后,对9家负责人(或配偶)叫徐某某的加工业户,执法组先后于22日19点查封5家,22日22点查封1家,23日上午9点半查封3家,并落实了断电措施,不存在信访反映的“大门紧锁、逃避检查”的情况。3.该纺织配件厂生产工艺是圆钢件经过车床加工生产成品件,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不存在污水倒入坑里污染环境问题。

停产整治
2017年8月份以来,按照全市装载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已全部停产。下步,对这些企业进行规范提升,完善环评手续,配套污染处理设施,9月底前,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取缔关停,“两断三清”。8月14日起,包村机关干部对辖区机械加工业户每天进行巡查,未发现私自生产情况。
 
205
825-220
烟台海阳市凤城街道烟台市枫林新材料有限公司非法排放工业废气,多次向各级环保部门反映,但一直未解决。
烟台市
大气、其他
该公司2017年7月25日因锅炉和生产设备检修向海阳市环保局报请停产检修,目前处于停产状态。1.关于非法排放工业废气问题。该企业排放的废气主要有工艺废气和锅炉燃烧废气两种。虽然经过系列整改,但生产过程中仍有少量异味气体排放,企业曾因锅炉废气超标问题被环保部门处罚过。2.关于多次向各级环保部门反映,但一直未解决问题。该企业曾多次被群众投诉至上级环保部门和海阳市环保部门,海阳市环保部门、凤城街道均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面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2016年以来,海阳市环保局对企业的“未验先投、锅炉废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先后罚款27万元,并责令企业整改。

责令改正
1.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增加监察频次,确保气味和锅炉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一旦发现企业超标排污,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治理、处罚,彻底解决废气对周围居民的污染影响。2.对新上二期项目严格监管,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落实到位,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前,坚决不允许投入生产。3.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对于群众投诉的环保问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当面答复群众,确保让群众满意。
 
206
825-221
潍坊高密市康城大街技工学校对面有一大型露天砂场,非法经营,每天夜晚有大车进出,噪音严重,尘土飞扬,几次反映都没有解决。
潍坊市
扬尘、噪声、其他
该露天砂场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且存在夜间装卸砂石噪音扰民的问题。不存在多次反映未解决的问题。该露天砂场原在高密市昌安大道和康成大街转盘路口处经营,今年4月份被举报,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查处。8月初,高密市开展渣土扬尘专项整治活动,对其进行了强制性搬迁。该露天砂场正是由原处偷迁至此。8月23日、24日政务热线接到对该露天砂场举报,综合行政执法局又立即进行查处,并要求该经营业户彻底搬离城市建成区。同时,以无证经营对其立案,并进入法律程序,如当事人不配合执法,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由于砂石存放量较大,限期一周内搬离城市建成区。

责令改正
1.责令当事人将院内堆积的砂石,全部搬离。如当事人不配合执法,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2.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巡查力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07
825-225
潍坊昌乐市邦乐工贸有限公司排放工业废气,气味刺鼻,污水直排到地下。举报人怀疑企业在环保局有关系,每次检查前都提前停产,多次举报都没有效果。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企业产生的废气及粉尘主要来源为钢管酸洗、静电喷涂、产品固化。其中,钢管酸洗过程产生的含酸废气经碱洗塔吸收后,引入15米排气筒排放;静电喷涂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静电喷涂、产品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但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因操作不规范,出现异味散逸现象。企业产生的废水有酸洗池循环水、水洗池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酸洗池循环水及水洗池废水进入废水中和池,利用生石灰中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一并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昌乐县实康水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不存在污水直排地下问题。企业由于市场原因一直处于半停产状态,曾在4月份省环保督查期间接到转办单一件,当时该企业无产品订单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最近一次停产自7月28日至今,不存在企业与环保局有关系,每次检查前都提前停产问题。其他时间未曾接到过举报。

责令改正
今后将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并责令企业加强自身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避免发生异味散逸现象。
 
208
825-226
潍坊安丘市兴安街道曹家楼村附近有一家生产电解铝的工厂,废气直接外排,污水通过水井直排到地下。曾向环保局反映,工厂为躲避检查夜间生产,排放污染物。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环保部门联合兴安街办对曹家楼村附近企业展开拉网式排查,未发现有从事电解铝行业的企业。近两年,环保部门未接到反映电解铝项目的信访。

 
 
 
209
825-227
青岛即墨市有一条流经解家营村、北关新村、上海花园小区的河流,为龙泉河的支流。该河流常年流淌黑色污水,散发恶臭,为上游工业排污和居民生活污水所致,对周围居民影响很大。向即墨市环保局反映,一直没有解决。
青岛市
水、大气、其他
1.信访人反映的是流经即墨市潮海街道办事处的一条龙泉河支流,河道长约4.5公里、宽约10米,沿河建有市政污水管道约4.5公里,周边区域产生的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后进入即墨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经调查,该支流前几年因河床淤泥沉积、杂草丛生,造成水流不畅;部分污水管网老化,出现破损,造成支流污水现象。2016年以来,潮海街道办事处共投资120余万元,先后实施了河道清淤整治和破损污水管网整修等工程。8月27日现场核查时,在该支流上游未发现有工业排污和居民生活污水排入现象,也未发现污水直排口和冒溢点,但水质不清、无恶臭。即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五个点取样化验,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功能区标准。3.即墨市环保局在2017年8月11日、8月13日,2次接到国家环保微信平台和即墨市政务热线转来投诉该问题的信访件,均组织人员现场排查处理。

其他
落实河长责任制,加强河道巡查和污水管道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彻底根治。
 
210
825-230
1.青岛市市北区利津路27号2号楼103室私自开设喷涂广告生产网点(七彩灵动),没有环保设施,喷漆作业时散发刺鼻气味,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都未解决。2.市北区无棣路以东,临邑路以南有处烂尾楼工程,没人管理,垃圾成山。3.市南区宁夏路胶宁高架桥下南京路至绍兴路段,路面地砖遭到破坏,狼藉不堪,反映多次未解决。4.莘县路以西的“小港湾”海面上垃圾很多,废旧船舶随意停放,有很多污水排进来,导致臭气熏天,港湾附近有个市场,产生的垃圾污染了路面,卫生条件较差。5.崂山区王哥庄街道返岭社区南有一处白色沙滩,垃圾遍地,影响环境。
青岛市
大气、水、垃圾、海洋、其他
1.该业户仅从事雕刻和写真业务,其他业务外协,无喷涂设备和原料。2015年检查发现该业户曾有喷漆行为。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23日期间,有一人先后5次反映过此问题,环保执法人员将处理情况及时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2.该烂尾楼属于青岛浩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未安排人员管理该地块,导致围挡内积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3.因胶宁高架路南京路桥下路段承租单位阻挠,导致该路段综合整治及建筑垃圾清运无法按市政府部署进行,市南区城管局通过沟通协商、法律诉讼等各种方式均未能解决该问题。4.信访人反映小港湾海域垃圾、污水、废旧船舶、臭气问题属实。5.小港湾水产品市场大门外存在水产品交易现象,造成路面积水并污染路面。广场外两处绿化带内存有木板、破旧家具等杂物。6.该处沙滩有渔民晾晒的渔网,沙中混有少量木棍等杂物,无生活垃圾。沙滩围网外有一烂尾楼,周边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责令改正
1.8月27日经与业户协商,立即停止雕刻机使用,并要求该业户作出书面承诺,严禁超范围经营,工作场所及时保洁。2.8月28日辽宁路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和车辆,将该场地围挡内的所有垃圾和杂物清理完毕。区开发建设局约见了青岛浩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责令该单位于8月30日前完成围挡的修整、加固工作,目前已完成。同时,辽宁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该区域的重点巡查,坚决避免垃圾回潮情况发生。3.8月28日八大湖街道办事处与承租方再次协商,承租方最终同意配合施工,29日凌晨破损路面已铺装完毕。4.8月28日至8月29日督促协调市北历史文化记忆区管委会(原小港湾管委会)、青岛海洋技师学院等用海单位以及清污单位青岛航顺船务有限公司对海面垃圾进行了打捞清除。对于新发现的个别新停靠船舶要求其遵守停泊秩序。5.8月28日市南区综合执法部门对水产品市场大门外交易商户进行了清理,冲洗路面并重新硬化,清理了广场外两处绿化带卫生。下一步加强管理,禁止商户随意倾倒海水,随时修补市场内破损地面,解决路面积水问题,提高水产品批发市场门前广场保洁标准。6.8月28日王哥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将烂尾楼周边生活垃圾清理完毕。下一步由王哥庄街道办事处负责该处沙滩的监督管理,督促社区、环卫公司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211
825-231
潍坊市临朐县九山镇与悦庄镇交界处有一家洗砂厂,大肆挖山,用河水洗砂,产生的废水直排到河流里,污染河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工厂有保护伞,相关部门推诿扯皮,一直未解决。
潍坊市
水、生态、其他
1.信访中涉及非法开山挖砂点位于临朐县九山镇魏家峪村和沂源县悦庄镇上枝村边界,沂水县张某某、张某在边界处挖砂洗砂。2.2017年8月7日,县砂管局对砂场下达拆除通知,九山镇政府8月11日对砂场断电,8月16日临朐县对砂场进行拆除。3.九山镇国土所一直未接到关于魏家峪村附近山体被张某某、张某等人非法开采的来人来电以及来信举报。(与第15批824-159号反映内容一致)

关停取缔
所有洗砂设备已全部拆除,并对开采场和洗砂场进行土地整理。
 
212
825-235
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烟台东八路与台兴三路交叉口往东300米有一家废品收购站,废品露天存放。整理废品时有噪音污染,污水随意排放,还搭建简易厕所,排泄物流到南侧的绿化带上。该收购站属于违章建筑,多次拨打12345举报,相关部门认为收购站已得手续不予办理。
青岛市
垃圾、水、噪声、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废旧物资回收店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台兴三路279号,经现场查看,场地内收购物品露天存放,捆扎、装卸废品时产生噪声扰民。在废品回收站门口有一雨水篦子,废品收购站店主将日常生活用水倒入其中,造成雨污混流。在废品收购站周边检查未发现有搭建的简易厕所,但有一处违规搭建的看护活动板房。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以往先后接到4次群众举报,均到现场责令当事人拆除该活动板房。

责令改正
1.当场要求当事人进行归类,整齐摆放,并用篷布进行掩盖遮挡。2.要求当事人在整理物品过程中轻拿轻放,降低噪音,禁止夜间作业。3.已于2017年8月27日依法将违章建筑拆除完毕。
 
213
825-237
潍坊昌邑市伍塔社区有一个宏大生姜交易市场,洗姜产生的水未经处理直排地下。举报后,污水又直接排到农田灌溉渠道,污染了土壤及地下水,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一直未解决。
潍坊市
水、土壤、其他
该市场在生姜交易前需要对生姜自身携带的泥土进行清洗,此工序产生洗姜废水。前期,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粗格栅、细格栅、初沉池、二次沉淀池等处理设施,清洗废水经过处理后排放至夹沟河。2016年建设了清洗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实现清洗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其反映的“农田灌溉渠道”已被改造建设为清洗废水循环利用项目的沉淀池,经对沉淀池及中间处理工序沉淀池内废水进行取样监测,其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是COD35mg/m3、氨氮1.55mg/m3、PH 7.85和COD24mg/m3,氨氮0.749mg/m3,PH 8。除2017年8月26日曾接到与该信访件内容相同的市长热线举报外,未接到其他举报。该公司存在沉淀池防渗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区域水位较高漫过防渗处理位置问题。

责令改正
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对未做防渗的沉淀池上部区域进行防渗处理。目前,该公司已进行防渗施工。
 
214
825-238
潍坊青州市弥河镇东边有家弥河镇生猪屠宰场,污水直排到厂外地边,散发臭气。
潍坊市
大气、水
信访人反映的弥河镇生猪屠宰场是一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该场建有污水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进入暂存池,企业与青州市弥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弥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厂存在污水直排问题,但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企业沉淀池未完全封闭,有异味。

停产整治
青州市畜牧局现场责令企业加强沉淀池密封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排放。
 
215
825-239
潍坊市峡山区王家庄街道康家屯村有个秋辰铸造厂,散发刺激性气体,多次举报均未解决。
潍坊市
大气、其他
现场调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通过现场排查和相关文件核实,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气体主要工艺是:1.三乙胺制芯过程,发生三乙胺气体,采用磷酸喷淋装置进行尾气处理。2.熔炼浇注过程产生烟尘,经气体收集罩,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3.水帘喷漆。产生漆雾废气,废气经水帘净化+复合除雾器过滤+络合吸收溶液喷淋化学吸收,烘干固化过程中会产生烘干废气,其主要成分为VOCs,经复合除雾器过滤+络合吸收溶液喷淋化学吸收(处理效率90%)处理后经排气筒排空。通过摸排,该厂由于三乙胺制芯过程中产生的三乙胺气体超出了其所配套的磷酸喷淋装置处理能力,导致达不到好的处理效果,从而在生产的时候产生刺激性气味,对环境造成了影响。在此之前峡山区未接到过该公司的举报案件。

责令改正
责令秋辰铸造厂进行停产整治,在污染物未达标排放前不得恢复生产。区环保分局和王家庄街道办事处将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
 
216
825-240
青岛平度市新河镇贾家砂轮厂、孙家村石子厂排放扬尘、噪声,污染环境。
青岛市
大气、噪声
1.信访人反映的新河镇贾家砂轮厂全称为青岛平度市飞象实业公司砂轮厂,位于新河镇界山贾家村,于1993年3月17日注册登记,经过环保审批。该厂自2013年投产以来,断断续续生产,一直未经过环评验收,也没有检查检测结果报告,不排除群众投诉粉尘污染环境问题。2.信访人所称的“孙家村”石子厂经排查核实应为新河镇孙林村北侧约1000米处的岩酆石子加工厂。2017年7月平度市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时,该厂被列为“散乱污”企业,已采取断电关停、拆除设备措施,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待彻底取缔。

停产整治、关停取缔
1.对青岛平度市飞象实业公司砂轮厂进行停产整顿,待环评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2.8月27日已对岩酆石子加工厂实施关停取缔。
 
217
825-242
临沂市临港区坪上镇东朱睦村(村东南1000米,坪岚铁路北300米处)、小楼村(村东南1000米处)晾晒鸡粪点,异味很大,离下游村庄饮用水井及塘坝约500米,污染地下水。投诉人多次向临沂市环保局、临港区环保局、坪上镇政府反映均未解决处理。
临沂市
大气、水
1.群众反映的“坪上镇东朱睦村”,实为“坪上镇东诸睦村”,位于坪上镇东偏北约6公里处。在东诸睦村东南约1公里的农田中,发现一处鸡粪晾晒地,面积约为1.4亩,经了解,为朱芦镇大茅墩村村民于某某租用,用于晾晒鸡粪,晾晒场周围气味较大。在坪上镇小楼村周边未发现鸡粪晾晒点。2.在鸡粪晾晒点西南约500米处有一处塘坝。8月27日,在塘坝及晾晒点附近的东诸睦村井水分别取样,并委托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塘坝水样检测结果:COD25mg/L,氨氮0.285mg/L,满足地表水Ⅳ类标准(COD≤30mg/L,氨氮≤1.5mg/L);东诸睦村井水检测结果:高锰酸盐指数0.24mg/L,氨氮<0.02mg/l,优于地下水Ⅲ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3mg/l、氨氮≤0.2mg/l)。3.2017年6月30日、7月24日,分别有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东诸睦村村东晾晒鸡粪,气味难闻,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临港区坪上镇政府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清理,并在清理完成后在规定时限内将有关处理情况上报。经电话回访,反映人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责令改正
8月27日,坪上镇政府组织执法队向鸡粪晾晒户于某某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于某某在8月27日完成鸡粪清理,8月28日完成土地深翻复耕。同日,坪上镇印发了《关于坪上镇东诸睦村晾晒鸡粪点的整治方案》(坪政发﹝2017﹞64号),同时对全镇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鸡粪晾晒点发现一处,清理整治一处。截至8月28日,鸡粪清理和深翻复耕工作均已完成。
 
218
825-99
青岛平度市青岛路106-1号住商肥料院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排放刺鼻有毒气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青岛市
大气、固废
1.4月份平度市公安局对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所有仓库、车间进行了详细检查,8月27日15时又进行了再次详细检查,未发现该公司院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2.8月27日,平度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住商公司生产废气取样监测,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氨、有组织臭气排放浓度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氨排放浓度、无组织臭气排放浓度不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3.2017年1月,该公司对甲醛储罐进行了改建,进行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进行了验收,符合安全要求。2017年8月11日,山东绿十字高邦职业安全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三名专家对该公司进行了第三季度安全检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017年8月27日下午,平度市安监局对该公司甲醛储罐进行了再次检查,与专家验收意见一致,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平度市环保局对住商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有关原料的使用量,确保9月6日前臭气排放达标。2.对住商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拟给予20万元罚款。3.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立即整改。
 
219
826-01
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东湖公园北望京小腰烧烤大排档在4A级风景区内违章搭建厨房,露天烧烤,油烟影响行人。
枣庄市
油烟
信访件反映的望京小腰烧烤大排档位于市中区建华西路4A级风景区东湖公园北侧,属地属于永安镇,违章搭建厨房进行露天烧烤,产生油烟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关停取缔
1.对该烧烤大排档下达了立即停止经营的书面通知,该烧烤大排档负责人也明确表示今后不再进行经营。同时,永安镇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对现场露天烧烤厨房进行了拆除,截至当天18:10,该厨房已全部清除完毕。2.区政府责成永安镇、区城市管理局下步加大巡查督导力度,每天进行不定时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220
826-03
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篑子村内有8家煎饼加工点、老市中医院宿舍东侧有1家煎饼加工点,该9家煎饼加工点燃煤烟尘污染严重。投诉人向光明路环保所反映多次未解决。
枣庄市
大气
光明路街道篑子村现有煎饼加工点9家(包括老市中医院宿舍东侧的1家煎饼加工点),其中1家停产1个月,1家停产1年,另外7家煎饼加工点加工过程中使用燃煤,造成燃煤烟尘污染。

责令改正
1.8月27日下午对篑子村9家机器煎饼加工设备实施封停,并连夜对燃煤进行清理,已于8月28日中午12:00前全部清理完毕。2.区政府责成光明路街道、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单位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全面落实环保政策,防止问题反弹,并安排专人考察新能源替代方法,待清洁能源更替完成后,再恢复生产。
 
221
826-04
烟台蓬莱市北沟镇马家村南蓬莱鸿源实业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手续,违法开采石灰石,使用燃煤烧制生石灰,无脱硫和除尘设备。该公司物料露天堆放,粉尘污染严重。
烟台市
大气、其他
1.该公司在原蓬莱市泓源水泥有限公司已淘汰8.8万吨水泥机立窑的生产场地建设了年产50万吨氧化钙和12万吨纳米级碳酸钙项目,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4月21日取得蓬莱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蓬环审[2015]3号)。项目进行了分期建设,2017年7月11日,一期1#—4#氧化钙立窑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通过了蓬莱市环保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蓬环验[2017]19号),5#-10#氧化钙立窑生产线和12万吨纳米级碳酸钙项目未建。2.该公司在蓬莱市范围内无开采石灰石行为,公司所用石灰石全部外购。3.该公司外购优质水洗无烟块煤与石灰石按一定配比混合均匀加入全自动机械立窑锻烧生产生石灰,立窑废气全部经布袋除尘器和二级水膜脱硫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石灰石破碎、出料单元破碎、出料单元筛分、出料单元入库、储罐呼吸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安装了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监测数据表明该公司污染物达标排放。4.该公司生产所用石灰石原料部分储存在仓库内,其他部分存在遮盖不严的问题,堆场周边和厂内道路存在清扫不彻底、洒水抑尘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造成扬尘污染。

责令改正
蓬莱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巡查,及时对遮盖不严的堆场进行遮盖到位,进行道路清扫后立即予以洒水抑尘,同时做到大风天气不从事装卸作业。该公司已按要求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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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07
聊城市茌平县大崔村北茌平县鑫岳铝业有限公司(万和通物流对面)从事废旧铝合金回炉熔炼,烟尘污染严重。该公司暂时停产躲避中央环保督察组检查。
聊城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茌平县鑫岳铝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棒生产,于2017年1月24日通过茌平县环保局备案。2017年7月28日,茌平县环保局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中由外购铝水和铝锭作为原料改为废旧铝合金作为原料,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企业停产整改,并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40574元,企业随即停止了生产。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无组织废气及熔炼炉废气,建有配套的除尘、脱硫、脱硝等设施,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停产,未发现烟尘污染严重问题,并非暂时停产躲避中央环保督察组检查。下一步,茌平县环保局将持续加大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不出现环保违法行为。

停产整治
企业已停产整治。要求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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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08
投诉人前期对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平乡大曲村李某、曲某某、李某某、曲某某四家钢管制造企业污染问题进行了投诉。当地环保部门提前通知该4家企业对产品和材料进行了转移,现场检查时上述企业均未正常生产。曲某某钢管制造厂将酸洗废料掩埋在厂区北墙外,污染土壤。
聊城市
固废、土壤、其他
该案件与8月22日第11批820-243号转办件涉及的企业相同。举报人反映的4家钢管企业实为3家(其中李某、李某某钢管企业为合伙企业,实为1家),环保手续齐全。1.关于当地环保部门提前通知该4家企业对产品和材料进行了转移的问题:8月22日下午接到转办件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立即组织纪检、公安、大督查、环保分局、宣传办等部门到达现场,未提前通知相关企业。现场检查时,靖腾钢管加工厂(李某、李某某钢管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鉴于该公司废气治理设施简易、无除尘设施,为避免擅自开工,责令其对物料进行清理,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聊城市明星管业制造有限公司(曲某某钢管企业)和聊城市华正钢管有限公司(曲某某钢管企业)没有移动产品和材料。8月27日再次接到转办件后,3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2.关于曲某某钢管制造厂将酸洗废料掩埋在厂区北墙外,污染土壤的问题:经对曲某某钢管企业现场核实,未发现任何动土掩埋迹象,并对厂区北墙外进行了挖掘,未发现酸洗废料掩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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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09
莱芜市钢城区郎郡村郎郡砂场无合法手续越界开采山砂造成山体破坏,污水外排严重污染环境。
莱芜市
生态、水
1.关于“莱芜市钢城区郎郡村郎郡砂场无合法手续越界开采山砂造成山体破坏”的问题。经核查,该砂场有合法采矿权,但存在越界开采行为。该矿山采矿权人名称为莱芜市群狼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莱芜市群狼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郎郡山砂场矿区,该矿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出让年限至2019年9月,自2011年9月以来,莱芜市国土局钢城分局先后4次对该区域的非法开采及越界开采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已下达停止开采进行整治的通知书,矿山要按照方案实施进行升级改造。8月27日对该区域现场核查,现场无开采、加工等生产行为。2.关于“污水外排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8月28日对该砂场沉淀池及河道进行检测,沉淀池内污水悬浮物、色度略有超标,其余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厂区没有污水排放口,厂区外河道内河水化学需氧量、总氮超标,其余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

停产整治
莱芜市国土局钢城分局对莱芜市群狼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矿山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书,要求矿山停止一切开采行为,按照要求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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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00
济南市二环南路济大对面鑫旺烧烤油烟污染严重。
济南市
油烟
1.“登盛鑫立旺烧烤”位于市中区二环南路6850号,为独立院落,经营烧烤,已办理了工商、食药、环保和消防证照,安装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的环保油烟净化设备。2.8月26日,七贤街道办事处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店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油烟净化设施滤网更换不及时,存在油烟外排问题。

责令改正
1.8月27日,市中区城管执法局对登盛鑫立旺烧烤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济城执市中责改字2017第0212049号),责令更换油烟净化设施滤网,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营业。2.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责成该店按规定每季度请有专业资质的清洗单位对油烟净化设施每季度进行两次清洗,并建立清洗台账备查。3.七贤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环保部门,加强监管,建立长效规范化管理机制,定期监测油烟排放,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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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01
日照市五莲县许孟镇东楼子村支部书记杨某某在村西约70亩耕地上挖土售卖至许孟镇大院西村砖厂烧砖,在村东南1000亩耕地上改变土地用途种植烟草。
日照市
生态
2017年7月,许孟镇东楼子村因修村内道路需要垫土石方,本村内无粘土石渣可用,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安排张某和杨某甲在村支部书记杨某乙村西流转的耕地上挖土,用于村内道路整修,掘土面积约0.14亩。挖取的土方全部用于村内道路修复和护坡整修,未出售卖给许孟镇大院西村砖厂。经县国土局认定,该村掘取少量土用于公益事业的自采自用行为,不违反国家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时,检查组到许孟镇大院西砖厂进行了检查,发现该砖厂已经停产多年,早已废弃,现场无生产加工迹象。在许孟镇东楼子村现场未发现烟草种植,不存在改变土地用途种植烟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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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03
济南市政府每年定期往河里撒除草剂,致使河水受污染,青草灭绝。
济南市

市城乡水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园林局)从未安排或组织实施向河道内撒除草剂。各县区政府也未向辖区内河道撒除草剂,不存在河水受污染,青草灭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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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04
济南市浆水泉路15号旁门北临炒鸡店超标排放油烟,污染环境。
济南市
油烟
1.该炒鸡店登记名称为济南历下聚鑫缘家常菜,所在建筑共两层,属商业用房。2017年8月27日,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区食药监、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现场调查发现,该店正常营业。2.该店厨房操作间内设基准灶台两个,基准灶头四个,对应排气罩一个,使用自建烟道对外排放油烟,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对该店经营者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济城执历下责改字2017第6355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达标方可重新营业,并对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行为立案(编号:济城执历下立处字〔2017〕第666号)调查,执法程序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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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05
济南市浆水泉路正大城市花园8号码头酒店排放油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济南市
油烟、噪声
1.经调查核实,该店位于历下区浆水泉路9号正大城市花园二期沿街商业房111号,环评手续于2017年5月23日备案。该店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37001020042101),目前该店正常营业。2.该店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经检测,油烟排放合格。3.该酒店噪声源在主干道路一侧,噪音检测结果合格。

其他
加强管理与沟通,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装置,防止油烟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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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06
济南市浆水泉路齐府小院、齐府小院西露天烧烤油烟扰民。
济南市
油烟
1.齐府小院属于集体土地上村民自建的民房,不在禁止设置餐饮范围内,该店已于8月25日自行停业。检查当时未见烧烤炉具,未发现露天烧烤现象,厨房操作间内设基准灶台一个,灶头两个,对应一个排气罩,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齐府小院西南侧为小羊倌饭店也属于集体土地上村民自建的民房,不在禁止设置餐饮范围内,目前正常营业。此处厨房操作间有两处,一处用于炒菜,另一处用于烧烤,室内发现一台烧烤炉,但未发现露天烧烤现象。两处厨房烟道上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油烟排放均达标。3.经走访周边居民,两店前期确实存在露天烧烤油烟扰民情况,2017年7月在历下区餐饮油烟整治行动中已被取缔。

其他
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力量,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出现露天烧烤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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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07
1.济南市汽车尾气排放严重污染环境;2.燃油公交车较多,尾气排放严重;3.旅游路龙洞隧道东出入口汽车通行排放噪音扰民。
济南市
大气、噪声
1.根据前期济南市大气颗粒物源解析结果,本地污染源中,机动车污染对PM2.5贡献率为15%,是影响济南市大气污染重要因素之一。多年来,市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围绕“车、油、路”综合施策,不断加大机动车环保监管力度。但由于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相关的法规制度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市民的低碳出行环保意识有待提高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济南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效果与广大市民的期望值还存在一定差距。2.一是市公交总公司现有公交车5139部,其中柴油车2216部,新能源和清洁燃料公交车2923部,新能源和清洁燃料公交车占公交车总数的56.88%。二是市公交总公司在公交车辆维护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尾气排放的有关规定,维护竣工后均进行尾气检测,对不达标的车辆禁止上路运行。三是市公交总公司严格执行有关环境检测制度,每年定期进行环保检测,6年以上车辆一年检测两次,未通过环境检测的车辆严禁上路运行。3.旅游路龙洞隧道东出入口汽车通行存在噪声扰民现象。主要原因此路段为交通主干线,车流量大,周边工地较多,夜间渣土车等重型车辆通行量较大。

其他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具体采取以下措施:1.济南市将继续围绕“车、油、路”全面统筹,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施策,重点加强新车达标监管及在用车排放控制。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履职、企业尽责、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切实提高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及水平。一是完善机动车源头管控机制,不断提高车辆注册登记标准;二是加强交通拥堵点(段)疏导管控,减少交通拥堵;三是严格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严查各类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检测数据公正、真实、准确;四是深入开展机动车停放地抽检及路检工作,加快推进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及冒黑烟车辆抓拍点位建设工作,并覆盖主要路口,严查超标排放、冒黑烟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车辆;五是强化营运柴油车日常监管,持续开展联合路查工作,重点查处各类不添加车用尿素、篡改OBD限扭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提升车用燃油品质,9月底前全市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并禁售普通柴油;七是划定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域,疏堵结合,鼓励高排放车辆提前淘汰;八是强化通行秩序和停车管理,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及频率;九是多措并举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改善公共交通环境,引导市民公交绿色出行。2.市公交总公司已与中国重汽集团豪沃客车有限公司签订2569部清洁燃料和新能源公交车的采购合同,2017年底前交付1300部,其余1269部2018年底前全部交付。市公交总公司将结合新车到位逐步淘汰老旧车辆,计划于2018年底全部淘汰柴油车,由气电混合、纯电等新能源车辆替代。同时做好2569部清洁燃料和新能源公交车上线运营工作。3.为切实解决汽车噪音扰民的问题,高新区采用一系列工作措施:一是高新区交警大队加大巡查力度,严查行经此路段车辆超速、鸣笛行为;二是自8月13日起,城管局、交警大队联合办事处等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筑渣土运输行业集中整治行动,对渣土车辆违法违规运输进行24小时不间断整治;三是规范运营标准,大货车、渣土车持通行证运营期间,行经小区周边同车队同行车辆最多不得超过2辆,严禁超载;四是联合整治组安排专人白天巡查、晚上蹲守,严厉查处违规运输行为,一经核实倒查追究相关运输、施工、建设单位责任,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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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08
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马山景区小崔村、北李村多家养鸡场外排废水和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多次举报未处理。
济南市
水、大气
1.马山镇小崔村、北李村共有3家养鸡专业户:其中小崔村邢某某养鸡舍不在禁养区范围内,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8月中旬一直处于停业状态,约10天前新购入鸡苗9000只,经现场查看,鸡舍外部全部用塑料及毡布进行封闭,异味不明显,无废水排出;北李村何某某已停业10天;北李村张某某已停业5个月。上述北李村两家养鸡专业户均不再饲养肉鸡,并已将鸡舍清扫干净,没有异味,不存在污染问题。2.经调阅12345热线办理资料,前期未受理过关于该转办事项的举报;区畜牧局、区环保局及马山镇前期均未接到过关于该转办事项的举报,转办单中提到的“多次举报未处理”情况不属实。

责令改正
马山镇责成小崔村邢某某对养鸡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建防雨防渗防溢流贮粪场一处,对后期饲养产生的粪便进行妥善处理。
 
233
826-110
淄博市金晶大道甘家村以北,山东省工业职业学院周围有许多小饭店、小旅馆,垃圾污水四溢,卫生很差。附近还有一些电镀厂、化工厂、家具厂等,均无手续,生产过程中直排废气、废水,噪声扰民。
淄博市
大气、水、垃圾、噪声
1.山东省工业职业学院附近有6家小饭店、9家小旅馆。存在个别业主不文明经营,将生活废水、生活垃圾乱倒乱泼以及垃圾收集不及时、不到位、环境卫生状况差的问题。2.学院周围有山东大唐油气有限公司第八加油站、兴华建筑设备租赁处、润滑特种油、昌诺机械厂(已断水断电,拟搬迁),没有电镀厂、家具厂。学院东侧为果里工业园区,园区内化工企业均手续齐全。3.大唐油气有限公司第八加油站已安装三级油气回收装置;有关企业均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果里工业园区内建有污水管网,企业污水经管网进入光大三分厂处理,不存在废气、废水直排问题。生产过程中的轻微噪音满足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

责令改正
1.由县城管执法局加强巡查,严厉查处乱倒垃圾行为,督促业主文明经营。2.由果里镇政府组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现已整治完毕,解决脏乱差问题;同时,增设垃圾箱,安排专人对周边卫生定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3.加强环境巡查和监测,确保周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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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11
1.淄博市周村区有很多垃圾转运站,距离居民区过近,气味刺鼻;2.周村区东街1505号附近有大型挖掘机夜晚作业,噪声扰民;3.淄川区十里村十里水库附近的工厂晚上作业,排放刺鼻气体;4.淄川区松龄路街道柳泉生活区38号楼东头1楼有家饭店,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淄博市
大气、垃圾、噪声
1.周村区城乡现有垃圾转运站15座,全部为垂直压缩式转运站。其中城区8座,建成区外7座。日压缩处理生活垃圾30吨左右,与相邻建筑间隔大于10米,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相邻技术指标。因管理不到位,除臭不及时,存在异味大的问题。2.反映问题所在地为信誉楼项目工地,该项目尚未开工,排查过程中发现该工地存有垃圾,在8月23日、24日施工队进行清理的过程中,夜晚作业,对周边居民造成了一定影响。3.十里水库周边三家化工企业,已全部停产,未发现夜间生产情况。4.群众反映的饭店为梨园人家,是以炒菜为主的家庭式小型餐馆,油烟处置效果不佳。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关停取缔
1.加强站内管理,加大站内场地冲洗频次,不间断打药灭蝇、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产生;由周村区环卫局牵头规划建设大型中转站,2018年10月底大型中转站投入使用。2.由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对施工队伍负责人进行约谈;禁止各施工工地夜间作业,防止噪声扰民;由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安排包村干部、环保网格员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3.督促企业按照化工行业转型升级要求进行整治,凡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不能复产。4.鉴于此饭店紧邻生活区,选址不当,对周边环境和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予以关停取缔。
 
235
826-112
滨州市邹平县西董街道芽庄村书记徐某某,占用大量耕地修建敬老院,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在水利设施上修建售楼处,并在林地河滩上修建楼房,严重破坏村庄的生态环境。
滨州市
生态
1.举报反映的敬老院位于西董街道办事处芽庄村,共建设5栋建筑(其中主体建筑4座,售楼处一座)。2.经国土部门核实,群众举报的敬老院公寓楼共分两个楼区,东区(公寓楼)办理了国土手续但超出了批复面积3198平方米;南区(敬老院)未办理国土手续。检查时上述主体工程均已建设完毕。针对敬老院东区“批小建大”行为,县国土局已于5月19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7.995万元,责令其补办土地手续。目前,因该土地补办手续已完成组卷。针对南区(敬老院)未办理国土手续违法行为,县国土局已于2014年11月25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该案件已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针对售楼处未办理国土手续违法行为,县国土局已于2017年6月19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经林业部门核查,该地块不属于林地,不存在“水土流失”的情况。4.经规划部门核实,5栋建筑中有2栋不在规划确定的村庄用地、养老用地和5%范围内,另3栋(东区)的大部分位于上述范围内,范围内建筑的相关规划手续正在办理中。5.经水利部门核实,该售楼处未建设在水库主坝上,不属于侵占或破坏水利设施的情形。

责令改正
针对敬老院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国土部门已立案查处。
 
236
826-114
济南市机动车尾气环检线存在擅自篡改数据、随意改变参数致部分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空气污染加重。存在问题较多的检测公司有:济南正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济南东岳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南清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南正元机动车检测中心、山东华兴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济南三安汽车检车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华新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等。
济南市
大气、其他
该转办件涉及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共7家,分别为济南正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济南东岳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南清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南正元机动车检测中心、山东华兴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济南三安汽车检车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华新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其中,济南东岳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为安检机构,不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其安检资质认证证书已于2017年5月6日到期,由省质监局核准注销;山东华兴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因原地块开发,于2015年12月拆除现场设施,其资质证书于2016年6月7日由省质监局核准注销。其他5家检验机构涉及县区包括市中、槐荫及历城区、高新区。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积极责成市中、槐荫及历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辖区环保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8月27日至29日,各县区组织对辖区内检验机构进行了现场调查。槐荫区邀请专家对辖区内检验机构进行了两次调查,检查重点包括检测线工控机是否存在可修改参数的第三方软件、检测仪器设备各参数设置是否正常,并现场随机抽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检测过程数据进行核查。8月30日至31日,市环保局、市质监局邀请2名专家联合对转办件涉及机构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情况、检测线工控机是否存在可修改参数的第三方软件,并安排实车对检测系统控制软件各项监控功能进行了测试。同时,随机抽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核查,并与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平台存储数据进行比对。经调查核实,济南正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济南清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南正元机动车检测中心、济南三安汽车检车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华新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均未发现存在擅自篡改数据、随意改变参数的问题,且资质认定情况未发现问题。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中,市环保局、市质监局采取了多种严格有效的管理措施:一是为确保检测数据的公正、真实,国家及省制定颁布一系列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标准,对检测系统计算机控制软件应具备的功能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只对各检测设备的检查校准期限、检测人员及设备编号、登录解锁相关指令密码等14项参数可进行修改,其他参数禁止修改。同时,为有效防范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定各检验机构将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机动车污染防治监控平台,实现国家、省及市三级联网,对检验机构检测数据实施远程监控。从持续开展的监督检查情况看,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仪器设备控制软件未发现违反标准要求,增设可修改参数等问题;二是市级部门先后印发多项通知、文件,要求各县区严格落实“监督检查100%全覆盖”的要求,每月对辖区内检验机构检查不得低于一次;质监、环保及公安部门严格落实市级部门每半年、区级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的工作要求,对检验机构定期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违规检测、弄虚作假的依法严肃查处。同时,通过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控平台对全市检验机构实现远程实时监管,重点监控检验机构上传过程数据,对集气管脱落、CO+CO2小于规定值、车速超差、低流量、通讯失败、加载功率为0、流量计流量小于95L/s等异常数据或问题,车辆检验一律立即终止,故障问题排除后方可恢复检测;三是随机抽取检验机构的过程数据及结果,对其检测过程数据与检测结果的关联性、合理性进行分析,未发现擅自篡改数据、随意改变参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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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15
青岛即墨市青岛纳金纺织有限公司私设暗管向龙泉河内偷排污水。
青岛市

1.青岛纳金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汽车产业新城,2010年1月正式生产,主要从事染整纯涤经编针织布项目,年生产量7200t;该公司的主要生产设施有高温高压染色机、脱水机和定型机,建有日处理能力1400t/日的废水处理设施一套;该项目2008年取得青岛市环保局审批,2013年通过青岛市环保局验收。2.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因订单不及时已停产5天。经查阅该企业污染设施运行台账,运行记录、工作记录,并开启污水处理设施等其他污染防治处理设施,未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及偷排、漏排现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均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市北部污水处理厂,该公司排污口设置在厂区外,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建设,设立了标识牌、标注了污水处理工艺等内容。3.2017年8月28日上午,经现场勘察,并使用探测仪器对该公司厂区内进行探测,均无发现地下私设暗管的现象。4.该公司厂区外四周未发现有直通龙泉河的沟渠,仅有1处规范化的污水处理站排污口,未发现有其他管道贯通厂外的市政管网,市政管网未发现有破损冒溢现象。5.2017年8月28日即墨市环境监测站在龙泉河位于该公司下游约1000米处断面取水样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功能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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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18
济南市刘长山路5号3号楼3单元一楼楼梯间污水横流,并伴有刺鼻气味。
济南市
水、大气
1.经核实,3号楼3单元一楼楼梯间没有污水和刺鼻气味,实际为一楼一居民家中卫生间墙体渗水,浸湿墙体,二楼、三楼楼道墙体也存在此现象,现场确认为该居民楼防水问题造成。2.经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建新居委会调阅资料核实,刘长山路5号3号楼3单元产权单位为济南市轻工企业联社(原济南二轻局)。

责令改正
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建新社区居委会于9月4日与产权单位对接,对墙体渗水进行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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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19
济南市全运村百合园北区的商业街寒香记肉夹馍饭店油烟污染空气。
济南市
油烟
全运村百合园北区的商业街属商住综合楼,因未设置专用烟道,2017年8月10日龙洞街道办事处按照《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和《历下区餐饮油烟整治行动告知书》的要求,责令该饭店自行关闭。8月27日,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食药监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已停业,屋内无人,物品已搬空,无经营迹象。

关停取缔、其他
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物业转换业态,避免该房屋再次出租给餐饮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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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2
莱芜市钢城区里辛镇朱家庄村钢渣处理厂环境问题:1.污水直排汶河。2.粉尘噪声污染严重。3.废渣随意堆放。当地环保部门多次处罚仍进行生产。
莱芜市
水、大气、噪声、固废
1.问题反映的钢渣处理厂为莱芜市钢城区铁铜沟磁选厂,该厂的钢渣处理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4年7月8日由钢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未验收。2.该厂于2017年3月25日停产至今。厂区内建有循环水池,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排、噪音污染问题。但厂区道路未硬化,存在扬尘问题,厂区内大量物料、废渣堆存,覆盖不完全,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简陋。3.2017年3月25日,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没有再生产。

关停取缔
责成里辛街道办事处组织对该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关停取缔,限于9月7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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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20
莱芜市钢城区里辛街道里辛村李某某球磨厂乱排污水、污泥,粉尘、噪声污染严重,企业手续不全,非法经营,多次举报都无果。
莱芜市
大气、水、噪声、其他
1.反映企业为莱芜市京传钢渣处理有限公司,2014年6月27日,该公司钢渣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莱芜市钢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未验收。2017年3月份以后区环保局曾收到过关于该公司的举报,经查,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因市场原因,该企业于2017年3月停产至今,现场没有发现其乱排污水、污泥,粉尘、噪声污染严重的情况。

停产整治
责令企业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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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22
济南市市中区利源花园小区北侧有一处烂尾楼,长期积水,垃圾乱放,曾向12345反映,但是没有解决。
济南市
水、垃圾、其他
1.利源花园小区北侧曾有一处烂尾楼。2012年,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协调山东普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了拆除。2.该处位于山脚下,地势低洼,雨水积存,在坑洼区域存有少量生活垃圾,院内北侧有临时板房。3.该地块权属山东普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属商业用地,目前,该公司正在办理开发手续。4.经调阅12345热线,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接到群众举报后,均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复。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1.全部拆除院内北侧临时板房。2.对坑洼区域周边居民占用公共区域种植的作物进行了铲除,平整地面后对裸露地面进行全覆盖。3.对院内停放的大型车辆进行了清理,对小区大门两侧的破损空白广告牌进行了修补,并安装公益广告。4.协调山东普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小区进出道路两侧全部安装了2米高围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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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3
莱芜市九羊钢铁集团、富伦钢铁公司(九羊钢铁集团下属公司)多个钢铁项目未批先建,偷采地下水并偷排污水,大气污染也很严重。
莱芜市
水、大气、其他
1.“莱芜市九羊钢铁集团、富伦钢铁公司(九羊钢铁集团下属公司)原有“未验先投”项目4个,分别是二期焦化(4.3m×50捣固焦炉)、1座1250m3高炉、2座120t转炉;“未批先建”项目7个,分别是三期焦化(5.5m×55捣固焦炉)、2台320m2烧结机、2座1650m2.1座120t转炉、2条70万吨/年高速线材生产线。上述项目均已列入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属于规范类限产整治项目。2017年3月,莱城区环保局对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涉及未批先建及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2017年6月,上述项目由山东省保护厅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钢铁升级扩建及配套项目环保备案意见》(鲁环评函[2017]85号)予以环保备案。2.九羊集团有限公司现有两处地下水水源:一是厂区内浅层地下水;二是羊里镇温石埠矿区地下水。两处水源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向莱城区水务局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编号分别为(鲁莱城)字〔2014〕第1014号、(鲁莱城)字〔2014〕第1012号。目前,正值雨水充沛季节,九羊集团公司生产用水主要取用地表水,很少使用地下水。不存在偷采地下水情况。3.公司现有的废水主要是高炉、转炉、轧钢、焦化等生产环节循环过滤后的反洗废水、浓水(来源于除盐水站、综合污水处理站、焦化深度处理)、焦化产生的蒸氨废水和生活污水,该公司现建设有综合污水处理站、生化及深度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反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该公司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浓水用于高炉冲渣、转炉泼渣等工艺。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统一进入净水池,而后回用于高炉、转炉、轧钢等生产环节。蒸氨废水和焦化厂区的生活污水进入生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于焦炉炉顶水封和烧结烟气脱硫补充水。该公司废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无废水外排现象。4.公司生产废气主要来源于烧结、焦化、炼铁、炼钢等项目。分为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两种。有组织排放环节:该公司4台烧结机、3个焦化项目建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并建有在线监控设施与省市区环保部门联网,5台炼铁高炉、3个炼钢转炉建有配套的治污设施。经查阅烧结、焦化项目在线监控,数据显示3#及3#、4#备用烧结机烟尘超标无组织排放环节: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主要环节是原料转运环节、高炉出铁场和料场。经过前期整改,该公司现已对原料转运通廊进行了全封闭,在转运站和落料点建设抽风除尘装置。对高炉出铁场的铁沟、渣沟进行封闭,加大出铁口集气罩。料场配套建设翻车除尘、防风抑尘网,并对料堆进行覆盖,有效控制了无组织排放问题。但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机械化料场地面物料积尘严重,未及时清理、洒水,施工土方未覆盖,产生扬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限制生产
1.莱城区环保局依法对其烧结机烟尘超标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限制生产,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责成企业落实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对物料转运线完全密闭,采取洒水、淋洗、清扫等措施,有效控制料场装卸环节、运输环节及密闭料仓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3.羊里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相关部门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督促企业完善自行监测机制,定期将监测报告报送环保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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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4
滨州市黄河五路新立河东路中兴绿都花园小区22号楼前桃花源茶餐厅将油烟处理器安装在小区内,处理器运行时噪声很大,油烟废气排入22号楼门前下水道,油烟影响该楼内居民正常生活。
滨州市
油烟、噪声
桃花源音乐茶餐厅位于中兴绿都花园沿街22号楼1楼。8月27日,市西街道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该餐饮店油烟、噪声进行了监测。经检测昼间噪音47.8分贝,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油烟浓度4.075mg/m3,超标2.39倍。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立案处罚(罚款0.5万元)。8月28日该餐饮已加装一层隔音棉以降低噪音,并新购置安装新的油烟净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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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5
枣庄市薛城区永福北路凤凰台北300米左右路东侧虹合食品厂屠宰生猪噪声影响居民休息,散发恶臭气体影响生活。
枣庄市
噪声、大气
虹合食品厂院内薛城区食品公司冷库屠宰厂于2017年7月13日已由畜牧兽医局下达停产通知,同时撤回派驻检疫人员,主管部门薛城区商业管理办公室于2017年7月17日对该屠宰厂下达了关停通知,2017年8月13日环保部门检查,发现已经停止了生产经营。为防止私自生产,畜牧兽医局于2017年8月22日下午进行了查封。屠宰生猪,噪声影响居民休息,散发恶臭气体影响生活的问题应该是企业之前生产时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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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6
泰安市东平县梯门镇马庄村东平银鑫矿业石灰公司无环评手续生产石灰。东平县环保局监管不力,存在渎职失职。
泰安市
其他
1.经查,该企业全名为东平县银鑫城镇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其石灰生产项目于2013年10月10日取得环保局批复(东环报告表[2013]年78号),2016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7月建成,存在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环保局已于2017年7月17日对其进行查处,并责令改正,罚款8万元。目前该公司正在按照《泰安市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东平县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行整改。2.东平县环保局高度重视对采石场、石灰窑等山石开采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成立了工作小组和四个片区指挥部,依法对石料厂、石灰窑、石料堆场等环境突出问题进行整治。严格执法监管的要求,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多次对企业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不存在渎职行为。

责令改正
该企业目前正在按照既定方案经行提升整改(密闭生产线、安装除尘器、喷淋设施、设置厂区抑尘网、建设车辆冲洗台、绿化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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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19
德州市德城区凉水井村村北德州鸿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蜡炉排放刺鼻气体,严重污染空气。
德州市
大气
德州鸿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位于凉水井村村北,2013年5月成立,法人代表孙某某,厂房面积450平方米,员工11人,主要产品为义齿,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因该公司安全生产距离达不到要求,无法为其办理环评手续,已于2017年8月20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停水停电,8月22日完成“两断三清”。

关停取缔、约谈
在8月27日接到该督办件前,该公司已关停取缔。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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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20
济宁市任城区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台北1号济宁星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体扰民。
济宁市
大气
1.济宁星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牙科模型(教学使用),生产设备有烘箱7台,搅拌机1台,抽真空机2台,3D打印设备1套。产品生产有两个环节:一是生产模具,主要工艺为将液态硅胶A、B料配比后倒模成型,倒模过程需要用抽真空机将液体中气泡排净,自然晾干十小时,放入烘箱加热(温度控制在50℃-60℃),一小时后取出,然后经过打磨即为模具成品;另一环节为生产牙科模型,将液态环氧树脂A、B料配比后倒入已做好的模具中,配比料时根据客户要求添加色膏调色,然后经过抽真空后,自然晾干十小时,放入烘箱加热(温度控制在50℃-60℃),一小时后取出打磨、组装即为牙科模型。2.2017年4月,在观音阁街道“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中得知,该企业正在办理手续,将在鱼台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新厂,7月11日,该企业的项目环评文书通过鱼台县环保局审批。3.2017年8月27日,任城区环保局、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到该企业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8月27日,任城区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要求该企业于8月29日前完成生产线全部搬迁。8月29日,经检查,该企业已完成生产线的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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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21
济南市商河县君发加油站油味很大,车辆加注该站油品后尾气排放刺鼻气味。
济南市
大气
1.经现场检查并调阅相关资料,商河县君发加油站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并正常运行。2.商河县经信局对该站近3年进油台账、进油发票、供油协议进行检查,其进货渠道是山东金城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属于具备资质的正规批发企业。根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该加油站成品油抽检结果,检验指标合格。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17年8月28日、29日,商河县环保局委托山东盛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商河县君发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等指标进行两次检测,其中油气回收装置液阻、加油枪气液比满足GB20952-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不满足GB20952-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商河县环保局依法责令该加油站停业整顿并立案处罚,处罚文号为商环罚字[2017]195号,罚款2万元。2.2017年8月28日,商河县市场监管局委托济南市产品质量检验员对商河县君发加油站的油品质量进行了检验。根据济南市产品质量检验员的检验结果,该加油站成品油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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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22
临沂市莒南县坊前镇大峪崖村西北侧污水处理厂附近建有多家化工厂,产生的炼钢废渣堆放在大峪崖村中间区域,致耕地被填埋,机器筛炼钢渣时有粉尘污染,污水处理厂西侧有刺鼻气味。
临沂市
固废、大气
1.信访反映的“莒南县坊前镇大峪崖村西北侧污水处理厂附近建有多家化工厂”为莒南县蓝天化工有限公司、山东裕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嘉沂化工有限公司。莒南县蓝天化工有限公司1000t/aCCMT、2000t/a氯代醚酮、6000t/a硫酰氯项目于2011年1月4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发〔2011〕7号),2012年5月23日取得试生产批复(临环函〔2012〕159号),项目(一期)于2013年6月6日竣工并通过临沂市环保局验收(临环验〔2013〕54号)。2017年5月26日,该公司取得2-氯-5-氯甲基噻唑技改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意见(莒南环评函〔2017〕11号)。2017年6月26日,该公司停产检修,后因市场需求减小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原因持续停产至今。莒南县裕方化工有限公司年分离2000吨杂醇油项目于2011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莒南环函〔2011〕43号),2013年6月取得试生产批复(莒南环函〔2013〕119号),2013年11月通过环评验收(莒南环验〔2013〕13号),2017年1月取得《关于莒南县裕方化工有限公司3000吨/年对甲苯磺酰氯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备案意见》(莒南环评函〔2017〕02号)。2017年6月20日,该公司因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缺陷,被安监部门责令立即整治,更换存在安全问题的电气设备。目前安监整改任务虽已完成,但由于市场原料价格原因,该公司停产至今。山东嘉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双甘膦项目于2009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发〔2009〕60号),2013年5月取得试生产批复(临环函〔2013〕199号),2013年11月通过环评验收(临环验〔2013〕101号)。受市场行情影响,该公司建成后始终未投产。2.举报人反映的“炼钢废渣”来自于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科技)镍铁合金冶炼矿渣。按照环评要求,矿渣可全部用于水泥厂生产和作为建筑材料回收利用。2012年12月,大峪崖村两委决定,由闫某某等人与村集体签订协议,把购买的矿渣将村西深沟填平,矿渣堆积于大峪崖村西深沟南侧。2015年6月3日,县环保局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对鑫海科技产生的矿渣进行浸出毒性检测(鲁环科检字〔2015〕0117号),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浸出液重金属含量等指标未超标。综合各项检测数据表明,该矿渣腐蚀性、浸出毒性远远小于国家标准限值,不属于国家标准界定的危险废物,未对土壤造成破坏。3.经测算,矿渣堆积约2万立方米,占地面积23.93亩,矿渣压占土地数量为:一般农田16.66亩(耕地)、沟渠7.27亩。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7年8月28日立案调查,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4.现场无筛选铁矿渣设备,不存在机器筛炼钢渣时粉尘污染情况。矿渣未进行覆盖,存在扬尘污染问题。5.8月16日,莒南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问题转办单(受理编号:814-53),群众举报反映蓝天化工与莒南县鑫泰印染纺织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问题,调查过程中,县环保局委托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在污水处理厂西侧区域进行了无组织废气检测(君(环)2017第JC1808A号)。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检测结果表明,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指标未超标。

责令改正、问责
1.要求蓝天化工、裕方化工对原料存储设施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车间密封措施,降低化学品气味对周围的影响。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县国土资源局已立案调查(莒南国土资立案字〔2017〕290号),依法责令大峪崖村闫某某立即清理矿渣,所占土地复垦到位,限2017年9月4日前完成清理(莒南国土资责改字〔2017〕2028号)。
诫勉谈话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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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25
1.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迟家村村东头有一石子场,粉尘和噪声污染扰民。该石子场暂时停产躲避中央环保督察。2.回里镇迟家村村东北方向迟典福养猪场,异味很大,废水外排污染河道。
烟台市
大气、噪声、水
1.反映为福山区回里镇曰章钠长石加工厂。2017年7月因经营不善自行停产,2017年8月15日被关停。并不是因为躲避中央环保督察而临时停产。2.迟家村东北方向迟典福养殖场为福瑞养猪场,2017年6月建成粪便收集池、沉淀池、沼气池和沼液循环池等处理设施。该养猪场由于粪便收集池没有密封,存在异味较大的实际情况。废水经收集沉淀后进入沼气池转化为沼液,沼液用于果园浇地,不存在废水外排河道的情况。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2017年8月15日,福山区关停回里镇曰章钠长石加工厂,8月28日对其断电、断水,目前设备已清除;责令迟家村福瑞养猪场进行整改,完成对粪便收集池的密闭化处理,采用益生菌发酵措施减少异味产生,目前整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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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28
威海荣成市北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生产时产生大量粉尘及熏人的气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威海市
大气
1.北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曾利用燃煤加热间断从事塑料助剂成型加工,因工艺落后、产成率低等原因,自2015年12月起自行停止生产,现场检查时原生产设备已拆除。该公司于2017年5月从网上了解并购入一台新型设备,准备从事塑料助剂的成型加工,其生产工艺为聚乙烯(颗粒塑料)原料经密闭容器加热融化后冷却制成塑料助剂(絮状塑料)。热源为电加热,功率约100千瓦/时,目前处于试验阶段。2.该企业无环评手续,因使用的是试验设备,并且试验期很短,决定不予处罚,立即责令停止试验。3.现场检查试验设备认定:塑料助剂产品出仓过程会有一定塑料异味,未发现有粉尘和可能产生粉尘的设备。

停产整治
1.责令企业负责人停止试验生产,要求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待环评正式批复后再决定是否建设该项目。目前该公司已与环评中介机构联系,拟就该工艺进行环评。2.责令荣成市环保部门、寻山街道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擅自生产(包括试验性生产),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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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29
烟台市芝罘区楚南路4号,山东壹贰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砂浆、腻子、涂料,排放粉尘、污水,污染严重。
烟台市
大气、水
山东壹贰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加工车间的部分窗户呈开启状态;车间外侧建设有6座料仓罐,其中1座已安装完善的粉尘收集处理设施,其余5座粉尘收集设施不完善;厂区西南角是纤维素加工生产车间,车间内有搅拌器、原料仓等设备,现场粉尘堆积较多,车间门窗处于关闭状态。生产过程中有粉尘排放,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粉尘污染问题,责令企业封闭加工生产的车间窗户,防止扬尘污染;停止使用料仓罐,限9月底前完成料仓罐粉尘收集处理改造工程。目前企业已停止生产,加工车间窗户已封闭,并已开始着手粉尘收集处理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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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30
1.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套子湾污水处理厂,经常排放刺鼻气味。2.零点立交桥下幸福河污染严重,缺少治理,臭气熏天。3.芝罘区滨海西路临近芝罘岛的养殖场,未迁出,异味大。4.零点立交桥没有隔音设施,噪声扰民严重。
烟台市
大气、水、噪声
1.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产生臭气的原因是套子湾污水厂一期主要的污水处理构筑物为敞口式,尚未加盖封闭除臭。2.反映的“零点立交桥下幸福河”实际应为三里河。三里河位于零点立交桥下方,幸福河下游入海口处。目前河道内没有污水溢流情况。三里河上游幸福河目前是雨污合流,烟台市城管局在幸福河下游临近入海口处(新烟面粉厂内)建设了截流闸,平时将雨污水截流至套子湾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但是,遇到强降雨时,为了确保幸福河流域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将截流闸提起泄洪,雨水混合污水会通过下游三里河排入大海,此时会产生一定的臭气。3.经两遍现场排查,在该反映区域的滨海西路两侧没有发现养殖场。4.零点立交桥临近小区有两个,分别为龙海家园和万科青年特区,建成时间均晚于高速公路。其中西南为龙海家园,与立交桥之间间隔铁路、幸福北路(城市道路),距离在200米以上,不需设置隔音设施;西北为万科青年特区,最近处距离立交桥65米,应设置隔音设施。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排放刺鼻气味问题。为切实解决臭气问题,在已开工建设的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中安排除臭的建设内容,解决目前的臭气问题。一是采取全过程生物除臭工艺;二是对预处理区加盖封闭收集臭气进行离子除臭。该工程正在全力组织施工,计划2017年年底前完工。届时将有效解决现有敞口式污水处理设施臭味问题。2.幸福河污染严重问题。一是烟台市城管局已对幸福河流域周边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计划2017年年底完工。二是进一步加快进行棚户区改造,完善棚户区排水设施,彻底实施雨污分流,芝罘区政府将在3年内完成幸福河棚户区改造。3.零点立交桥噪声扰民问题。在零点立交往青岛方向入口匝道处、万科青年特区沿路加装隔音声屏障100米。由齐鲁交通发展集团负责出资,芝罘区政府负责协调外部施工环境,烟台市公路管理局负责检查督导,齐鲁交通发展集团烟台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9月5日前完成该工程的勘查设计,并按照应急程序选择专业施工队伍,9月20日前完成基础施工,9月30日前完成隔音设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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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32
烟台莱州市沙河镇珍珠河崖村河崖中桥旁莱州市珍珠化工机械厂,督察期间锁住厂的大门,夜间偷偷作业,排放噪声、污水,严重破坏当地环境。
烟台市
噪声、水
1.莱州市珍珠化工机械厂,距离居民区最近距离约500米,生产工艺为“钢板—车床加工—焊接—组装—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噪音。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法进行噪音检测。2.2017年8月12日,沙河镇政府已对该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书,并于当天断电停产、加贴封条。接到转办案件后,执法组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封条完好,未发现私自生产情况。3.该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不产生废水。

立案调查、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莱州市环保局于8月27日对企业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投产问题,处10万元罚款,并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未经验收不得生产。目前企业根据环评意见制订相应噪音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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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34
烟台市御龙山居民对“关于中央督察组转办的首批信访事件中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重新督办以下问题:1.烟台塔山南路东段工程违规违法建设。2.塔山南路东段工程要在凤凰山开隧道,损坏山体。3.烟台规划局要在庙后水库修建公路桥。
烟台市
其他
1.关于“塔山南路东段工程违规违法建设”问题。该路是城市规划中的主干道,目前工程尚未开工建设,正在按建设程序办理前期手续,不存在违法违规建设问题。2.关于“塔山南路东段工程要在凤凰山开隧道,损坏山体”问题。目前,工程指挥部正在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报送有关部门审查。如审查通过,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实施。3.群众反映的再建一座横跨水库的桥,是规划的塔山南路工程桥梁,系2017年市区城建重点项目,目前尚未开工,正在委托编制有关报告。

其他
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有关手续报批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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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37
烟台莱阳市冯格庄街道办事处天桥屯村有人非法占地建养猪场,臭气熏天。
烟台市
大气
冯格庄街道办事处天桥屯村现有生猪养殖散养户5户,户均年出栏生猪10—50头不等。该村无规模养殖场。1.该村养殖户猪舍占用的土地,均是村庄内的闲置空地和设施农用地,没有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也不在禁养区范围内,不属于非法占地。2.该村5户散养户中,有3户已经建设了沉淀池和粪便堆放场,另外2户因养殖数量过少(年出栏5头左右)暂未修建沉淀池和堆放场。这些养殖户的猪舍普遍存在散发臭味问题。

责令改正
1.冯格庄街道办事处于8月27日当天立即向养殖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已建成沉淀池、堆放场及排水沟的养殖户加强遮盖和清理疏通,确保设施规范使用;责令未建设沉淀池、堆粪场的2家养殖户,建成相关设施,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2.对所有养殖户堆放的粪便进行了清理,并转移至发酵池内。3.由畜牧部门帮助养殖户购进黑臭水体净化剂(净水酵素)投放至粪水中,解决臭味散发问题。目前净水酵素已发放给村庄养殖户,并由冯格庄街道办事处畜牧站指导养殖户使用,已取得了明显成效。4.冯格庄街道办事处、莱阳畜牧局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积极引导养殖户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养殖,并大面积推广使用除臭剂;对达不到要求的养殖户,责令尽早搬迁或停止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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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39
1.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辽上村姜某某私自在该村毁坏722亩山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2.八甲村、郁都村、郁都村与东留疃村交界处、矫家村与下垛玉夼村交界处,私自毁坏林地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烟台市
生态、其他
1.2011年恒邦股份因修建选矿厂及尾矿库,租赁观水镇辽上村山岚、荒地722亩,该村村民姜某某承包上述场地平整工程。2012年3月,姜某某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毁坏板栗树672棵。2.①2008年2月,烟台市大地矿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八甲林场,用于钠长石开采,租赁期限至2016年12月。该公司采矿许可证2011年5月到期后,停止采矿。现场查看,该公司采矿到期后,共毁坏4.56公顷山体、林地,且未进行修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②郁都村南遗留二处矿坑。一处位于郁都村南约500米处,张某某曾在此处进行勘查瓷石矿地质普查项目,2010年3月31日探矿权到期后,遗留下勘查、开采陶瓷土矿老采坑,目前已形成一个水塘。另一处位于郁都村南山,曾发生非法采矿行为,毁坏的山体、林地未进行修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③郁都村、东留疃村、矫家村、下垛玉夼村4个村交界处的山上有遗留矿坑,目前已停止采矿,毁坏0.5公顷山体、林地,且未进行修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立案处罚
1.2012年8月,牟平区林业局对姜某某作出罚款57600元整、补栽树木672棵的行政处罚。2014年12月、2015年1月、2015年11月,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对恒邦股份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罚款143008元、445268.35元、484125元。2.2012年6月,牟平区国土分局对在郁都村南山非法开采陶瓷土的刘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3.84万元。3.对破坏山体制订修复方案,开展植树造林修复植被。4.2017年8月29日,牟平区国土分局对矫家村与下垛玉夼村交界处废弃矿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目前,处罚已到位,罚款3.6万元。
 
259
826-40
1.烟台招远市金潮集团大肆盗采界河流域两岸的河砂,然后用固废进行回填。偷排地点在温家河西南、张华刘家、张华张家、张华王家村东界河两岸,现在偷排在横掌秦家村西国大路南。2.金潮集团下属公司鸿发物业垄断400多家石材厂产生的固废物锯泥承运倾倒业务,数十万吨有毒废物倾倒在界河两岸的盗采沙坑中,地点在北坡子村南、傅家桥东西界河边,张星西大桥西北界河边,杜家东界河东岸,辛庄镇五截、后抗村村东,水盘村东界河两边,以及张星镇及周边的坑壑等地点,以上偷排点有的已覆土或绿化,污染界河、地下水以及渤海湾的生态环境。
烟台市
固废、水、生态、海洋
1.2014年,招远市政府制定了《招远市界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实施方案》,经公开招标,山东金潮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成为中标单位,在河道疏浚过程中,该公司将清理的河底部分淤积泥沙用于工程建设,没有大肆盗采河砂。(1)温家河西南情况:2001年11月经规划建设成为温家选厂尾矿库,仅供温家选厂存储尾矿,设计存储尾矿48.17万方,目前仍在使用中,不存在偷排。(2)张华刘家村、张华王家村情况:这两处是按程序依法审批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招远市水务局出具了《土地整理项目意见》,招远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与两村委签订《土地整理合同书》,底层用干尾砂充填,上层覆土60cm。目前,刘家村处已建设成为滨河湿地公园,王家村处已恢复正常耕种。(3)张华张家村情况:经调查和询问村干部,该村在界河周边的土地不存在“用固废进行回填”的问题。(4)横掌秦家村西国大路南情况:横掌秦家村西国大路南地块规划为人工山体公园景观,覆土绿化后作为横掌苑小区北侧公园休闲观景区,招远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于2012年11月29日予以批复。根据人工山体公园设计方案,横掌温家选厂于建设防渗坝体,回填尾矿,并进行覆土,目前正对顶部进行覆土,计划于2017年底前完成覆土。2.(1)招远鸿发物业有限公司,不隶属于金潮集团。自2007年开始,张星镇政府与鸿发物业有限公司先后三次签订了第三方服务合同,服务期限截止到2018年,由鸿发物业公司统一对石材锯泥进行运输和处置。杜绝部分企业处置过程中存在随意倾倒问题。(2)反映的有毒废物实为石材锯泥,不属于有毒废物。经查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石材锯泥不在此名录所列之内。(3)北坡子村南现场确有锯泥填埋,原址为一处积水洼地,因存在安全隐患且影响村民出行,该村村民要求填埋覆土,2016年村委让鸿发物业公司用锯泥对该坑塘进行填埋,目前已经完工并覆土;张星西大桥西北界河边现场为金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厂计划利用锯泥生产新型建筑用砖,后因粉尘污染问题停产,对堆积在厂区内的原料锯泥进行了覆土处理;杜家东界河东岸现场堆放的大块石和石材板材废料,是杜东村为保护上游的一座漫水桥堆放的,目的是防止洪水直接冲刷带走桥基下的泥沙,防止桥体受损坍塌;付家(傅家)桥东西界河边以及辛庄镇五截村、后抗(后康)村、水盘村等四处地点均未发现锯泥倾倒堆存现象。3.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自2013年开始每年对辛庄镇海水质量进行3次全数据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在正常值范围内。2016年开始,招远市海洋与渔业局在7-10月,每周对海水水质进行常规指标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在正常值范围内。8月22日,招远市环保局对界河流域温家桥、国大桥、付家桥、张星桥、界河桥5个重点断面水质进行检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COD、氨氮指标均符合地表水Ⅴ类水标准。8月29日对北坡子村南、张星西大桥西北等处附近水井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地下水标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关于“张华刘家”和“张华王家”问题。目前,张华刘家村土地整理项目已建设成为滨河湿地公园,张华王家村土地整理项目已恢复正常耕种。2.关于“温家河西南”问题。责令温泉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管理,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3.关于“横掌秦家村西国大路南”问题。责令温泉街道办事处督促项目单位加快人工山体覆土绿化进度,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相关防护措施,杜绝发生污染周边环境问题。4.8月28日,张星镇政府已聘请同济大学对北坡子村南现场开展环境调查、损害评估与制订治理修复方案等工作。5.8月28日,招远市环保局对鸿发物业有限公司、金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6.杜家东界河东岸堆放的大块石和石材板材废料因正值汛期,大型机械无法进场作业,且堆放块石有护桥作用,已责令杜东村委待汛期过后对堆放块石进行清理,并采用其他方式对桥体、桥基进行加固。7.根据同济大学出具的调查评估报告结论,若存在污染问题,根据修复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治理工作,六个月内完成生态环境修复。8.已责令环保局对界河流域水质进行持续监测,张星镇和辛庄镇政府对管辖河道强化巡查,严查倾倒锯泥、垃圾行为。
 
260
826-44
济南市章丘区刁镇董家村章丘化工实验厂,距离居民区很近,直排废水、废气,各种废液渗入土壤中。为应对此次督查,该厂白天停产,夜间作业。
济南市
大气、水、土壤、其他
1.章丘市化工实验厂位于刁镇董家村工业小区,生产车间距离居民区67米,中间相隔该企业办公区和公路;该企业采用复配法生产防水剂、清洗剂等,于1993年2月取得环保审批手续。2.该企业以销定产,一年生产约2个月,现场核查时企业处于停产,车间和厂区地面已硬化,生产过程无废液产生,产生废水为车间地面冲洗水,在收集池内储存,收集池采取防渗防腐处理。冲洗水不属于危险废物,由于冲洗水量少,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无法正常运行,因此企业与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但由于量少尚未处理。3.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2017年4月企业已将锅炉改造为天然气锅炉,因停产至今尚未使用。4.该企业环保专业评级为“中”,正在按照章丘区化转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立即严格执行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八条断然措施的通知》(章化安转办发〔2017〕1号)要求进行整改,并未要求停产。

责令改正
章丘区政府责成章丘区化转办、刁镇政府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61
826-45
济南市历城区港沟临港南区雪山路两侧绿化带脏乱差,乱停车。附近的百替御园华府小区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在1号楼北侧的山坡上,小区有些一楼的居民将公共绿地开辟成了菜园。
济南市
垃圾、其他
1.雪山路两侧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情况存在。2.雪山路两侧乱停车情况存在。3.百替御园华府1号楼北侧存在一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堆放点。4.百替御园华府业主私自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开辟菜园情况存在。

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园林局和港沟街道办事处:1.对雪山路两侧绿化带垃圾,组织10余人进行了全面清理,27日晚清理完毕。同时区园林局安排了专人进行长效管理。2.对乱停车问题。区园林局协调区交警大队对乱停车辆进行了全面清理。28日园林局对该路段安装了护栏,同时交警部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3.港沟街道办事处派环卫工人于28日对建筑垃圾完成了清理,并取缔了该垃圾堆放点。4.港沟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已对小区业主就违规种菜行为下达违章通知,28日全部取缔,同时责令小区建筑商恢复绿地。
 
262
826-46
济南市槐荫区王府庄村北有两个混凝土搅拌站,产生大量粉尘,噪声污染严重,拨打12345投诉,但是一直未解决。附近还有一家食品厂,异味大,废水直排。
济南市
噪声、大气、水、其他
1.两家混凝土搅拌站为华舜混凝土有限公司和立泰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正常,物料大棚封闭,加料口安装有收尘装置、喷淋降尘措施,周围防尘墙无破损。搅拌罐顶部均安装有脉冲式集尘器,厂区大门建有防尘降噪大棚。但因单位洒水降尘造成厂区内路面泥泞,车辆外出时易将泥浆带出,造成地面起尘。运输车辆行进过程中,车辆发动机噪声较大。2015年以来,槐荫区环保局共接到涉及2家单位举报件各4件,均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复。2.济南槐荫天翼食品厂所有生产废水均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染水管网,最终进入光大水务第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未发现废水直排环境问题。该单位污水处理工艺采用M-SBR工艺,设计处理能力500立方/日,目前实际处理为200立方/日。生产垃圾未及时清理,且污水处理工艺中进水池、调节池未进行封闭,产生异味。

责令改正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进行处理:1.对两家搅拌站颗粒物、噪声及食品厂外排废水再次进行现场检测,并依法对三家单位下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对两家混凝土公司限产整改,夜间不得生产。2017年8月31日前,清理地面泥浆,完成洗车平台的建设,生产期间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不得鸣笛。2017年8月29日,经槐荫区环境监测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测,2家搅拌站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噪声和槐荫天翼食品厂外排污水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2.责令济南槐荫天翼食品厂立即清理厂区外部堆存的生产垃圾,增加加盖垃圾桶,规范收集,做到生产垃圾日产日清。立即对污水处理站进水池、调节池上部进行封闭改造。2017年8月29日,该单位已按要求增设了带盖的垃圾桶,并完成了污水处理站进水池及调节池的封闭改造。3.联合腊山街道办事处加大对三家单位监督检查,加强视频监控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63
826-47
济南市章丘区相公办事处道流村村委不作为,村里卫生差,村里有狐狸养殖户和生猪养殖户,粪便堆放在路边,污水直排地下,气味刺鼻。另外村里有几家铅笔厂和玻璃厂,夜间生产,噪声很大,排放刺鼻气体、废水。
济南市
大气、水、噪声、其他
1.该村已实行环卫一体化,村内设有垃圾箱12个,专职环卫保洁员1名,实行按时保洁、定时清运,反映村委不作为、村里卫生差不属实。2.村内有两户养殖户,均位于限养区范围内。刘某某在两处养殖生猪和狐狸,共计生猪31头,狐狸62只;王某某养殖狐狸103只。狐狸粪便定时清理后还田,猪粪便通过储粪池定期抽运还田。现场未发现粪便路边堆放和污水直排地表现象,养殖现场有臭味。3.铅笔厂实为章丘区铁城文教用品有限公司,为一生产铅笔芯的企业,该厂距离居民区130米,在生产过程中,无刺鼻气味,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生产过程中有少量粉尘产生,已安装除尘设施;生产设备为低噪音设备,在混料生产过程中有一定的噪音产生;浸油工艺产生少量油烟,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该企业已立项,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现处于停产整治状态。玻璃厂实为一家玻璃切割加工企业,三年前已停产,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迹象,现该厂作为门窗仓库使用。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经相公庄街道与该村内2家养殖业户进行沟通协商,业户已于8月30日关闭村内现有养殖场所。2.8月8日,区环保局已对章丘市铁城文教用品有限公司按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49850元,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现场已采取了断电措施。
 
264
826-48
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小区南侧的渣土山环境污染严重,尘土飞扬,垃圾成堆,有刺鼻气味。有关部门不作为,一直没有启动整治工程。
济南市
大气、扬尘、垃圾、其他
1.2016年,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委托山东省地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制定该渣土堆治理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进入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2017年年初开始对该处渣土堆进行了清理、削坡、外运等整治工作。2.2017年5月至6月,已完成该渣土堆排险工程施工。8月15日,绿化工程开始施工,共需种植草皮约4.5万平方米,现正在铺设草皮,已完成2.5万平方米草皮种植。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扬尘,未发现垃圾成堆的情况,无明显刺鼻气味。3.2017年7月27日开始对渣土堆周边道路施工,现已完成路床整修。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督促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对已整理完成但还未种植草皮的裸露土地覆盖防尘网,抑制扬尘。2.结合绿化工程和周边道路施工,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落实运输车防尘降尘措施,规范运输。3.加大人员、设备投入,合理安排施工,2017年9月10日前完成草皮种植施工。绿化施工完成后,立即对周边道路进行整修,计划于2017年10月5日前完成。
 
265
826-49
济南市浆水路中段路西和荆山路东段路北各有一家烧烤店,油烟严重。其中长胜老院子烧烤属于违法搭建,污水随意排放,并伴有刺鼻气味,噪声扰民。多次向12345反映,但都未解决。
济南市
油烟、水、大气、其他
1.浆水路中段路西烧烤店为长胜老院子烧烤主楼属于合法建筑,其北侧房屋(300平方米)属于违法建筑。8月23日因油烟排放不达标,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区执法局责令其停业整顿。长胜老院子烧烤的违章建筑,姚家办事处已于8月26日联合区执法局等部门对违章建筑拆除完毕,并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2.荆山路东段路北烧烤店为皇家龙虾烧烤,8月23日姚家办事处因其油烟排放不达标进行了取缔。3.经查询热线工单记录,共接到反映两家烧烤店问题的工单11件,姚家办事处均已进行回复。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8月23日,区执法局对长胜大院烧烤店油烟超标已处罚,下达《听证告知书》(济城执历下听告字2017第422号),罚款5万元。2.8月24日,皇家龙虾烧烤已将设备全部搬离。3.姚家办事处联合执法力量,加强巡查,确保上述餐饮单位在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266
826-52
济南市章丘区官庄的交通水泥厂,生产造成扬尘严重。
济南市
扬尘
山东交通水泥厂于2012年4月17日与利鑫水泥厂签订租赁资产协议,山东交通水泥厂闫家峪厂区内所有建筑及生产设施由利鑫水泥厂使用。该企业有“一控双达标”验收监测报告,编号:22313环(气)字2000第24号。污染治理设施齐全,共计有脉冲收尘器14台、车辆冲洗平台一套,喷淋设施一套,专用洒水车一台。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因生产原因自行停产,未发现场内生产扬尘严重现象,但进场道路因路况较差及院内道路有浮土存在,易产生扬尘现象。

责令改正
官庄街道办事处责令该企业对进场道路及院内道路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清扫,定时洒水降尘,2017年12月之前对进场道路进行重修。
 
267
826-54
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街道郎茂山小区内狗屎遍地,垃圾乱堆乱放。山景明珠花园小区内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扬尘很大。居民多次举报,但都未有效果。
济南市
扬尘、垃圾、其他
1.七里山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员到郎茂山小区现场排查,发现少量动物排泄物。2.七里山街道办事处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及背街小巷整治,已开展了多轮拉网式整治,重点清理小区内乱堆乱放,整体效果明显,但仍有个别居民随意堆放废旧物品。3.山景明珠小区系全封闭式物业小区,由昌隆物业进行管理。9号楼西侧有一处物管单位设置的建筑垃圾暂存点,未发现扬尘问题。4.经查阅居民投诉记录,七里山街道办事处未收到该类问题的投诉。

其他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中分局进行处理:1.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开展“文明养宠物、环保做主人”的主题宣传教育,加大巡查力度。市公安局市中分局规范养犬管理。区城管局要求七里山环卫所加大郎茂山小区保洁力度,积极配合居委会及时清除乱堆乱放。2.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山景明珠居委会协调物管单位,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责成昌隆物业规范小区建筑垃圾暂存点,并对该地块进行地面硬化,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无扬尘。
 
268
826-58
济南市市中区盛景苑小区,15号楼东侧的顺河高架路噪音扰民,对12345只给16号楼对面高架路安装隔音板的处理不满意。
济南市
噪声
盛景苑小区15号楼、16号楼距离顺河高架桥40米。2013年该小区入住前,16号楼东侧已安装隔音板,15号楼未安装隔音设施,交通噪声较大。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采取以下措施:该路段安装声屏障项目已于2016年列入计划,2017年6月23日完成招标,第一批338米声屏障计划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安装。声屏障安装后,交通噪音扰民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269
826-62
投诉济南绿地新都会小区,济南电力公司、济南市市中区政府、开发商绿地集团达成三方协议,违反国家环境生态政策,强行在已规划的公共绿地上连续三次进行220千伏变电站的选址。
济南市
生态
1.2014年10月,市中区政府、绿地集团济南西河置业有限公司、国网济南供电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市中区政府协助绿地集团济南西河置业有限公司、国网济南供电公司进行220KVA变电站选址、报批、建设工作。2.经绿地集团济南西河置业有限公司、市供电公司等多方面论证,该项目初步选定B1地块(市中区英雄山路与二环南路交叉口西北角)部分符合变电站建设要求,现为绿地。3.2014年12月、2015年5月,市规划局、市供电公司分别就变电站选址问题进行了公示,但绿地新都会购房业主认为建设变电站改变原绿地规划坚决反对。4.目前,该地块公共绿地规划未变更,该变电站建设项目尚未办理环评手续。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积极与市供电公司、西河置业有限公司沟通,按如下条件推进变电站建设:1.变电站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标准要求。2.必须及时公示变电站建设环评审批进度和规划情况,并向购房业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3.变电站必须取得相关规划、环评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270
826-65
济南市奥体中路黄三怪酒店及院内数家酒店油烟污染环境,院内房屋均为违法建筑,执法部门不作为。
济南市
油烟、其他
1.8月25日,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和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黄三怪美食烧烤广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为独栋餐饮楼,有油烟净化设备但油烟明显,无独立烟道,油烟主要来源于木炭烧烤。高新区环保分局于8月26日委托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油烟排放超标。2.经排查,黄三怪及其周围奥体中路以西,大辛河以东、工业南路至新泺大街奥体中路片区共有44家饭店,2家宾馆,其中16家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手续,确属违建。3.高新区城管执法局接收及处置济南高新区奥体中路以西,大辛河以东、工业南路至新泺大街奥体中路片区违法违章建筑的投诉约24件,回复为对于此处违法违章建筑,已下达《济南高新区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告知书》,将此处违法违章建筑列入贤文300亩拆除计划中,已列入拆违拆临分类处置台账。4.经调阅相关资料,前期,高新区12345热线办共接到3件关于黄三怪及周边饭店油烟扰民的投诉,高新区城管局答复为:高新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单位要求正常使用,定期清理,执法人员将不定期检查。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也将安排人员进行复查。5.高新区已于2015年将此区域正在建设的5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2015年以后此片区无违建出现,由于奥体中路以西,大辛河以东、工业南路至新泺大街奥体中路片区的违章建筑多为前期建设,已明确拆除时间表。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8月28日,高新区联合执法小组对包括黄三怪酒店等16处违法违章建筑采取了停水停电停业措施。2.8月30日,高新区拆违拆临工作领导小组对16处违建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其中黄三怪(店主自建)、青年印象(店主租赁)、春江饭店(店主租赁)、火花塞烧烤(店主租赁)、烟台海鲜烧烤(店主租赁)定于9月15日开始拆除,且于2017年9月30日前拆除完毕,其余违建于2018年6月30日前拆除完毕。3.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已于8月27日对黄三怪油烟超标排放的行为立案处罚(立案编号:济城执高新区立处字2017第100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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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66
青岛即墨市赵家岭村青岛宏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私设工业园区,园区内有20多个无证企业,环境脏乱差,无环保手续,部分污水直排地下。
青岛市
水、其他
青岛宏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通济新经济区西流峰村南,赵家岭村东,有环保手续,院内现有企业8家,其中印染企业4家,染线企业2家,印花企业1家,金属表面处理企业1家,均有环保手续。1.青岛宏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将院内空闲厂房租赁给其他7家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宏利公司大院内外未发现有工业园标识类字样。2.经现场检查,院内存在物品摆放不规范,地面垃圾清扫不及时,卫生脏乱现象。3.青岛宏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于2016年新扩建了5000t/d污水处理站,并通过即墨市环保局竣工验收,污水处理站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青岛市环保局、即墨市环保局联网。青岛宏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和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即墨污水处理厂,该处理站在线检测数据显示未出现过超标情况,例行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青岛锦泰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现场未发现企业有污水直排地下现象。

责令改正
1.督促企业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除产生垃圾,规范物品摆放。2.加强对企业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进行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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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67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办事处蛮子村西山有6个石料厂、2个沥青厂和3个水稳厂,生产导致尘土飞扬,沙石满地。为应对此次督察,各个工厂已停产,举报人担心督察过后,这些企业又继续生产,污染环境。
济南市
扬尘、固废、其他
1.党家街道办事处蛮子村西山有6家石料厂、2家水稳搅拌站、2家沥青厂。2.2008年,按照区国土资源部门整治要求,党家街道办事处已将6家石料厂全部关停。2017年初,针对该区域石料厂盗采、偷采问题,党家街道办事处配合区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拆除磕石机6座,查扣掘机1台,对一户当事人给予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将6家石料厂全部取缔。3.该区域2家水稳搅拌站:一是山东四方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水稳搅拌站,有营业执照,没有环评手续;二是济南旭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水稳搅拌站,没有任何许可手续,也一直未生产。2017年5月,党家街道办事处已对两家企业停水、断电。4.该区域2家沥青厂:一是济南鲁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厂,有营业执照,无环保手续,2017年5月,党家街道办事处对其停水、断电;二是市中区宇宏顺沥青厂,环保手续齐全。

关停取缔
市中区政府责成党家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区环保局进行处理:1.党家街道办事处已将六家取缔石料厂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与国土、环保部门联动,定员、定点、定时巡查,实施常态化管理。2.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28日开始对3家违规企业(包括两家水稳搅拌站以及济南鲁宸沥青厂)实施拆除取缔,计划于2017年9月12日前拆除完毕。3.2017年8月15日,市中区环保局发现宇宏顺沥青厂物料堆未完全封闭,厂区路面硬化不完全,对其下达了《关于责令对市中宇宏顺沥青砼搅拌厂限期整改的通知》(市中环限改[2017]008号),要求其2个月内改正,目前正在停产整改阶段。区环保局将加大对宇宏顺沥青厂的监管力度,整改期限内如不能整改到位,将依规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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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68
济南市槐荫区金科城高层楼房底层有烧烤饭店,没有专用油烟通道,油烟严重。
济南市
油烟
1.该小区楼房底层经营烧烤的饭店3家,分别为:过把瘾烧烤龙虾、乔妹火锅、那滋味烧烤家常菜。3家饭店均无专用烟道,并与居民楼层相邻。2.过把瘾烧烤龙虾主营炒菜、烧烤,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厨房内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且能正常使用。乔妹火锅自2017年7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业状态,因店中无人无法核实相关情况。那滋味烧烤家常菜已于2017年8月18日停业,8月21日拆除门头牌匾。

关停取缔
槐荫区兴福街道办事处联合槐荫区城管执法局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8月21日已对那滋味烧烤家常菜完成关停取缔;8月29日对过把瘾烧烤龙虾、乔妹火锅实施了关停取缔。3家餐饮饭店目前均已清除设施设备。下一步,兴福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管理力度,坚决杜绝问题回潮,为周围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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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70
济南市天桥区新材料产业园裕兴路517号天诺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偷排污水,危废垃圾违法处理,金属镍粉尘严重。
济南市
水、固废、粉尘、其他
1.山东天诺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济南新材料产业园裕兴路517号,主要从事软体功能膜复合材料研究开发,生产各种规格导电布、导电海绵、导电无纺布等电磁屏蔽材料。2013年2月,该公司软体电磁屏蔽材料产业化项目通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鲁环审[2013]34号),2016年通过济南市环保局项目验收(济环建验[2016]29号)。2.该公司厂区内管网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收再利用,未发现偷排污水问题。8月27日,天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雨水及生活污水排放口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均未含重金属。3.举报人反映的“危废垃圾”实为废活性炭。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危险废物储存间管理规范,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未发现危险废物违法处理的问题。4.该公司金属镍的处理工艺是用钛蓝镀镍液对镍块进行电镀,不产生粉尘。5.该公司的电镀铜和镍废膜堆放于车间的废品区处未入库存放,虽现在已整改完毕,但废膜清理不及时。天桥区纪委建议区环保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对该转办件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予以工作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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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71
莱芜市钢城区里辛街道玥庄村原村主任刘某某经营一家鑫鑫铸造厂,非法使用炼铁炉,用铸造的名义非法获取环保手续。企业距离居民区很近,排放烟尘,工业废渣乱排乱放,多次举报未能拆除。
莱芜市
大气、固废、其他
1.莱芜市鑫鑫铸造有限公司1.2万吨/年精品铸造项目,于2009年9月8日由钢城区发改局登记备案,10月13日由钢城区环保局审批项目环评报告表,已进行验收监测。2013年11月15日,莱芜市鑫鑫铸造有限公司变更为莱芜市志同铸造有限公司,原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均不发生变化,该项目采用铸造用冲天炉为铸造设备,并非炼铁炉。2017年6月2日,企业因生产设备升级改造,已停产至今。经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现场联合检查,该企业具有企业备案、环评、安评等手续,批建一致,手续齐全,不存在非法获取铸造手续问题,不属于地条钢生产企业。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停产,该企业选址距离居民区100米以上,经查阅该项目验收监测表,废气排放符合标准要求。现场存在原料堆场未全部覆盖的情况,区环保局进行立案查处。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1.对料场存在的违法行为已立案。2.责令莱芜市志同铸造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措施,对所有物料进行全覆盖,对厂区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保洁措施,进一步配套完善喷淋设施,并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控制、减少粉尘、扬尘排放。3.检修完成后,未经验收前,禁止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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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72
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小湖北村环境脏乱差,垃圾遍地,臭气熏天。
日照市
垃圾
经查,群众反映的小湖北村实名为小北湖村,位于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北3公里处,共有230户706口人。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村硬化道路路面存在破损情况,道路排水沟有堵塞,排水管道部分破损,部分村内道路有生活垃圾、杂草、土堆,垃圾暂存位置有垃圾异味。

责令改正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南湖镇政府迅速组织小北湖村两委成员及20余名村民,对村内环境卫生进行了初步清理。8月28日,南湖镇政府组织40余名环卫工人,开展村内垃圾清理和排水沟清淤,并对破损路面和沟渠进行修复。8月29日完成村内杂草、垃圾、土堆清理和排水沟淤泥清理、清运工作;8月30日完成破损排水管修复工作。南湖镇责令该村两委进一步完善村内卫生打扫和垃圾清运工作,在配备桑德环卫公司2名专职保洁人员基础上,建立村委干部包片制度和日常巡查管护制度,确保村内卫生责任落实到位,垃圾清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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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73
济南市历下区窑头路西段路北,中润世纪对面有个窑头大沟,常年往里排污水,多次向历下区反映无果。
济南市
水、其他
1.河道内无污水直排的情况,河道保洁良好,河内没有垃圾。河内积水是来自雨水管线,水流下泄的冲击力形成坑洼后,雨水自然存留。2.经查询热线工单记录,共接到反映该问题的工单7件,均已进行回复。

责令改正
区政府责成区排管中心立即启动工程招投标程序,对此处河道采取工程措施,对河内雨水汇集处淤泥进行清理换填,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河内雨水堆积及散发臭味的问题。区排管中心于9月上旬启动招标程序,10月上旬招标确定设计单位,11月份通过招标确定监理和施工单位,整个工程于2017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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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74
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原济宁种猪场及其对面的养鸭场排放恶臭气体及粪便污水,直渗地下,污染水源。
济宁市
大气、水
1.济宁原种猪场始建于1976年,现存栏生猪10000余头。按照《济宁市任城区关于调整养殖规划布局的通知》(济任办〔2017〕15号),该场位于适养区。因建场时间较早,未办理环评手续,其他手续齐全。该场建有有机肥车间、晾粪场、沉淀池,配置固液分离机、沼气发酵罐等。该场晾粪场约3000m2,地表水泥硬化防渗,没有防雨棚,未建设围墙,下雨后晾粪场雨水排入沉淀池,后进入场内坑塘。沉淀池500m3,容积太小,不能达到该场治污需求。因建场时间久远,该场各项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晾粪场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存在异味。该场目前采取干清粪方式进行粪污收集,收集粪污委托山东后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有机肥。养殖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排入场内坑塘,该坑塘未做防渗处理,存在污染地下水源问题。任城区畜牧兽医局于2017年8月28日委托山东嘉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济宁原种猪场及养鸭场周边地下水质进行布点取样检测,共采集4个点位地下水样品,分析化验39个项目,除付庙村西南道观内水样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他项目全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三类标准。2.被举报养鸭场为任城区华厂养殖场,按照《济宁市任城区畜禽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济任办〔2017〕16号)要求,该场已于2017年8月14日完成关停,场内设施已被拆除,但鸭棚及周边粪污未及时清理,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约谈
1.8月27日,济宁原种猪场已对晾粪场堆积粪污进行清理清运。任城区畜牧兽医局于2017年8月27日对济宁原种猪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其于2017年12月31日前进行整改,责令济宁原种猪场对现有粪污治理设施进行综合整治,晾粪场必须达到防渗、防水、防漏、防异味要求。济宁原种猪场已委托山东华屹重工有限公司编制了《济宁原种猪场粪污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预计工期4个月。2.8月28日,任城区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联合二十里铺街道已将华厂养殖场遗留粪水粪污全部清理完毕,并彻底消毒灭源。3.济宁原种猪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任城区环保局责令济宁原种猪场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4.任城区政府对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山东省济宁原种猪场场长李某某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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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75
济南市章丘区官庄办事处山东宏信永达铸锻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手续不全,含有重金属的废渣随意堆放,违规使用中频炉违规生产,多次向区相关部门反映,区环保、安监等部门推诿扯皮,涉嫌失职渎职。
济南市
固废、其他
1.反映企业相关手续不全问题。经调查,山东宏信永达铸锻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月24日注册成立,前身为山东新纪元重工有限公司,先后办理了营业执照、用地、规划、立项和环评等相关手续,2012年5月该公司接管新纪元重工后,申请完善手续,由于企业不具备投产条件,环保、安监等部门责令企业整改,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1)环评手续。山东新纪元重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3月5日经章丘市环保局批复(章环报告书[2009]1号),2010年1月26日,章丘市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申请的批复中,同意将30吨铸钢熔炼炉升级为40吨铸钢熔炼炉。但由于企业资金所限,只建成运行了熔炼工序,锻压工序未建设。2010年6月17日章丘市环保局出具了《关于山东省新纪元重工有限公司30万吨重型铸锻工程项目试生产申请的批复》(章环函[2010]43号)。2012年5月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停产。(2)目前环评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山东新纪元重工有限公司于2013年建设2套(4台)中频炉和1台10吨天然气蒸汽锅炉,在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复的情况下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山东宏信永达铸锻科技有限公司组织调试运行后,尚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针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5日立案查处,对该公司罚款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济章环罚字20170705号)。(3)安评手续。2017年7月23日,区安监局会同官庄街道办事处联合向宏信永达公司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官)安监现决〔2017〕2号》,责令其立即整顿,复查发现企业未整改完毕,停产停业整顿指令未解除。(4)关于项目立项备案。2008年5月2日,章丘市发改委为山东新纪元重工有限公司30万吨重型铸造项目进行了立项(登记备案号:章发改投资备(2008)29号)。2.反映含有重金属的废渣随意堆放问题。2017年8月8日,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大量钢渣露天存放于厂区西南角,未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贮存。8月9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8月2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济章环罚告字201708084号)罚款壹万元。3.反映违规使用中频炉生产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改本)》,“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属钢铁淘汰类。该企业设立登记为重型铸造企业,现场设备中两组4台40吨中频炉,在铸造行业中不属于淘汰类设备。但经过调查,该中频炉是原企业山东新纪元重工有限公司于2013年私自建设的,未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备,属于未批先建。4.反映章丘区环保、安监等部门推诿扯皮,涉嫌失职渎职问题。经纪委调查核实,2017年区安监局未收到关于反映宏信永达公司的来信、投诉或举报。7月4日,该局发现“章丘人论坛”上有反映宏信永达公司的网络舆情后,随即对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2017年区环保局共收到三次关于宏信永达公司的投诉举报,均已及时调查处理到位,信访人反映的关于区环保、安监等部门推诿扯皮,涉嫌失职渎职问题不实。

停产整治
1.针对企业手续不全问题,章丘区将严格监管,确保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同时责令企业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要求,组织全面整改,整改完成后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未批先建的2套(4台)电磁熔炼炉等设备,如不能依法完善相关备案、审批或验收手续,坚决予以拆除。2.现场核查时,现存钢渣只采用了防尘网进行遮挡,未按要求用防雨篷布进行全面覆盖。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责令该公司9月3日前对贮存的钢渣进行安全处置,11月8日前建成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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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77
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西曹村龙山西曹木型厂(王某某)和龙山木型厂(付某某),生产中产生大量噪音,喷漆产生刺鼻气味,距离居民住宅过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济南市
大气、噪声
两业户为章丘区龙山鑫振木型厂(1996年孙某某建成投产)和章丘区龙山镇西曹木型厂(2002年王某某建成投产),企业没有相关手续,从事木质模型加工,工艺为切割-雕刻,两业户厂区东侧为居民住宅,切割锯生产时产生噪音、粉尘,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两业户均无喷漆工序,有简易除尘设施。

关停取缔
因上述两家业户距离居民区较近,龙山街道办事处拟9月15日前对两企业进行关停取缔。
 
281
826-78
济南市章丘区曹范镇龙埠村万增亿石料经销处,大型车辆夜间偷运盗采石料,扬尘严重。
济南市
扬尘、生态
该经销处场地内存放有三堆石粉,共约2600余吨,抑尘网有个别破损。经国土部门勘查确认,周边及现场无盗采痕迹。经了解,前期有曹范村民用拖拉机拉运2车4方石粉,运输过程可能产生扬尘。现场查看,未发现有大型运输车辆碾压道路痕迹。

责令改正
1.8月27日,对现场三堆石粉进行平整,用抑尘网全部覆盖,在石粉堆及周边场地使用喷淋降尘设施。平整后石粉不再对外出售,进行覆土绿化。2.业主已于2017年8月28日到曹范市场监管所注销营业执照,不再进行销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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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80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03号西有一2层违章建筑,年久失修,破烂不堪,散发刺鼻气味。周围群众多次拨打12345举报要求拆迁,但都未解决。
济南市
大气、其他
1.英雄山路203号为空军房地产管理局济南房地产管理处辖属的蓝天宾馆和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宿舍。2.现场发现少量废弃用具,未发现年久失修,破烂不堪情况。3.该建筑无合法手续,该建筑共有三层,其中一层、二层由市检察院使用,2017年8月,市检察院已将该房屋腾空;三层由蓝天宾馆正在使用。4.2010年9月30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济南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济南市西区投融资管理中心签署《实物资产移交协议》,将英雄山路203号院落及院落内附属物移交给空军房地产管理局济南房地产管理处。

责令改正
1.8月27日,六里山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该建筑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2.因该栋建筑第三层,空军房地产管理局济南房地产管理处的蓝天宾馆正在使用,导致该栋建筑无法拆除。鉴于以上情况,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将该处房屋列入拆违拆临分类处置的台账,待争议明确后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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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84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办事处桑梓村有人向举报人经营的池塘(济南市舒意源淡水养殖专业合作社)里倒垃圾渣土,多次拨打12345投诉,但是倾倒垃圾行为一直未停止,致使池塘遭受严重污染。
济南市
垃圾、其他
1.该合作社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办事处仓上村东侧北展大堤南侧,其土地为桑梓店村集体所有,2012年承包给举报人赵某。2.2013年,赵某与滕某合作经营该专业合作社,后因土地权属等问题,两人产生纠纷,滕某便向该处倾倒垃圾渣土。3.经调阅,2017年7月23日以来,举报人先后6次就此事进行投诉。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均做出处理。8月25日,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向滕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要求滕某立即停止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于9月7日之前将垃圾全部清运。8月26日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将处理意见电话回复了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目前,当事人正在清运池塘垃圾渣土,其中垃圾清运至桑梓店街道办事处环卫所垃圾中转站,渣土清运至需要回填的施工地块。4.8月27日,天桥区环保局对池塘周边的地表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未超标。

其他
1.8月28日,桑梓村委会在该地块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倾倒垃圾”标识牌,并定期巡逻监督,杜绝倾倒垃圾行为。2.桑梓村委会将积极督促赵某、滕某尽快处理权属纠纷,明确土地权属。
 
284
826-88
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4号院小区的商住楼有家烧烤店(第一烤场),油烟严重,噪声扰民,距离居民区很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未能解决。
淄博市
油烟、噪声、其他
1.第一烤场烧烤店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及环评手续,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存在油烟、噪音扰民现象。2.科苑街道办事处前期共接到投诉2次,均到现场进行了处置。

关停取缔
已于8月4日对该烧烤店依法取缔。
 
285
826-92
东营市利津县滨海新区银海三路山东奔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多年来排污手续不齐全,偷排废水和刺鼻性气体,无污水处理设施,危废被当作一般固废私自处理,批建不符。上级有检查时就停产,检查过后继续生产。
东营市
大气、水、固废、其他
1.企业建有年产200吨安全型食品添加剂纽甜生产项目,2014年8月取得环评审批;2016年11月试运行,2017年1月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等待批复。2.企业配套建设了生活污水化粪池及“SBR”池,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滨海新区污水管网;浓水和循环水排至雨水管网,不存在偷排废水现象。3.装置区甲醇收集池区域有异味。委托对厂区上风向1个点位,下风向3个点位的内CL、甲醇、非甲烷总烃及臭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下风向臭气浓度、甲醇、非甲烷烃均能检出。4.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废旧活性炭、釜底残液及废液,与淄博重山思沃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因生产时间短,尚未转移,目前暂存在危废存储间内。5.公司在生产车间东北角及新建产品仓库东侧院墙处,分别建设液氮罐、反应釜和一处中试场地。在质检室后和在消防水池以北各建设一处仓储地基,属未批先建。6.公司在2016年11月4日经试生产后,一直生产至今,不存在上级有检查时就停产,检查过后继续生产的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1.责令企业对装置区域的甲醇收集池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异味。2.责令停止未经审批的仓储项目建设,限于8月28日前拆除,并恢复原貌。8月27日,违建的液氮罐、反应釜和中试场地已经拆除,恢复原状。3.对山东奔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开工建设的冷却反应设备、仓储厂房及中试设备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罚款1.75万元。4.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286
826-93
济南市高新区管委会丁豪广场3号楼一层多家餐饮店排放大量油烟,污染大气环境。
济南市
油烟
8月27日,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和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丁豪广场进行检查发现:丁豪广场三号楼一层共有20家餐饮单位,底商均无专用烟道,除外婆家水饺店、小叮当米线店外其他餐饮店均已停业整顿。外婆家饺子不排放油烟,不存在污染大气环境问题;小叮当米线无油烟净化设备,未设立专用烟道,存在排放油烟污染大气环境的情况。

责令改正
高新区联合执法小组已于8月27日对正在营业且存在油烟污染的小叮当米线下达了《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关停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同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改,停业整改时限为一天。加装油烟净化设备。其余18家餐饮单位也在停业整改期间,整改完毕后由联合执法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如未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将对其实行“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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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94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22号西墙下的羊头峪西沟常年污水横流,异味大,怀疑夜间上游偷排污水。多次向12345和有关部门反映,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济南市
水、大气
1.经调查核实,解放路122号西墙河道实为“羊头峪东沟”,河道内确有污水存在。区排管中心工作人员进入沟内沿河道向南排查,发现和平路下方有一圆形管道排污。随后对和平路路面沿管线进行逐一排查,发现有一根污水管接入雨水井内,顺雨水管线流入羊头峪东沟,造成雨污混流。此管为2013年8月市公用事业局在和平路施工时,为了带水作业,临时设立了一条导水管,施工结束后,封堵了该导水管。由于历经四年之久,加之污水管内出现堵塞造成水位升高,使其堵口破损,造成污水外溢。2.经查询热线工单记录,共接到反映该问题的工单6件,均已进行回复。

责令改正
2017年8月28日,市排水中心对该处雨污混流连夜进行封堵截污并安排进行雨污分流施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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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96
济宁市金乡县马庙村宋各村南头的山东润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油炸蒜、油炸洋葱,向沟渠及庄稼地里直排污水。晚上烧蒜皮,排出的油烟熏人,督察期间停产躲避检查。
济宁市
水、油烟、其他
反映的山东润昌食品有限公司实为金乡县缗昌食品有限公司,该企业以蒜米、蒜片为原料,经人工分拣与淀粉拌合后进行油炸,自然冷却后包装成品蒜酥,企业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该企业在厂区南部建设一座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经现场勘查厂区周边,未发现有废水排放迹象。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蒜皮,均由当地农户运走喂养家畜。金乡县秸秆禁烧工作队巡查以及国家遥感卫星监测,均未在该企业内部及厂区附近发现火点。经现场勘查,该企业内部及厂区附近未发现燃烧痕迹。该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油炸废气。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燃烧尾气经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炸废气经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再通过轴流风机引入油烟净化器处理。2017年4月,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企业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油烟经过处理达标排放。但企业在生产时,车间内部油炸废气不能完全收集,存在油烟逸散现象。2017年5月26日,金乡县环境监察大队在日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蒜酥、洋葱酥、油炸蔬菜生产项目已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但车间内有生产迹象。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恢复生产。该企业蒜酥生产线自5月26日已停产,但企业为了交付前期客户订货,购进一批成品蒜酥进行包装外售。

立案处罚
金乡县政府责令马庙镇政府督导企业在生产车间强化油烟收集措施,确实减少生产过程中油烟无组织排放,并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深入细致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同时,指导企业限期完善验收手续,未取得验收批复不得生产。专案组对金乡县缗昌食品有限公司“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8月30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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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97
济南市监测站的化验室排气口用于排放化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溶剂的挥发部分,废气污染大气。化验过程中残留的试剂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污染水环境。
济南市
水、大气
1.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现有实验室38个,实验中主要产生的废气为酸性气体、有机气体两类,产生的废气经过通风柜和通风罩收集进入通风系统,然后经过活性炭净化装置最后排放。2.该单位实验室所有废液分类收集,有专门贮存间存放。与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检查中未发现化验过程中残留试剂直接排入城市管网。

其他
1.8月28日,历下区委托具有资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2.历下区政府责令该单位采取按期更换活性炭滤料等措施,确保实验室废弃处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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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98
济南市商河县孙集镇高仙庄村西南角住宅区内有两家旋木皮子的厂子,噪声扰民,外排黄红色污水,气味刺鼻,粉尘直排,污染环境。
济南市
水、大气、噪声
两家旋木皮子厂分别是本河木材加工点和端志木材加工点,生产工艺为旋切原木,加工成木皮。两家加工点均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因环保手续不全,2017年6月份,商河县孙集镇政府已对其断电,并要求停产整顿。现场检查时,两家加工点处于停电整顿状态,均未生产。通过查阅用电记录,自停电后两家加工点均无生产迹象。现场仅存生产设备和部分生产下脚料,无原料和产品,无噪声污染、气味刺鼻、粉尘直排和外排黄红色污水现象。

关停取缔
2017年8月27日,两家加工点的设备、下脚料已被商河县孙集镇政府清理完毕,现已关停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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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99
济南市阳光新路南头的家和尚品酒店油烟污染影响居民,多次举报未处理。
济南市
油烟
1.家和尚品酒店位于阳光新路泉景天沅鑫园,系独立结构三层商业用房,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药品流通许可证,手续齐全,配备独立专用烟道,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已办理环评登记手续,经查看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2.经调阅12345投诉记录,今年以来共收到该类投诉2件,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均已现场查看,并向来电人反馈结果。

其他
1.8月27日,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油烟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2.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环保部门加强监管,建立长效规范化管理机制,定期监测油烟排放,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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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济南高新区东区街道办事处西芦村,村里下了口头通知,所有饲养动物8月底前必须全部处理掉,而且没有补偿,该区域于2016年12月份被划为禁养区。济南市政府办公厅明文要求给予补偿,但是高新区没有执行。
济南市
其他
济南市政府于2017年8月3日印发实施了《济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对实施关闭搬迁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损失评估,设立财政补偿资金,合理制订补偿措施,分门别类给予适当补偿,努力将畜禽养殖场(户)损失降至最低。

其他
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市政府《济南市禽畜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于8月21日制定了《济南高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以奖代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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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1、菏泽市东明县五四路96号山东方明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环评作假情况,该厂将污泥当一般固废处理,直接填埋到厂区里面,举报人怀疑污染了地下水。2、菏泽市定陶县工业园区润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百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渗排,举报人希望核实周边地下水、土壤污染情况。
菏泽市
水、固废、土壤
针对第1个问题:1、山东方明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位于东明县五四路96号,因企业不符合城市规划及安全防护距离要求,2008年已搬迁至东明县南化工园区。企业原厂址现已建设为凤凰家园小区。2、该公司现厂区8万吨/年环己酮项目环评文件2008年6月26日经省环保厅批复(批复文号:鲁环审[2008]117号),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完全一致。2011年7月该项目通过省环保厅验收(验收文号:鲁环验[2011]70号)。3、经调查,该公司环评批复明确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为一般固废,送锅炉房掺煤燃烧,现场对方明化工现厂区污水处理站周边、装置周边及原厂址(现凤凰家园小区)裸露土地进行了排查,均未发现有污泥填埋地下现象。4、该公司厂区共有3口水井,8月16日委托山东省金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三口水井分别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指标17项,从检测结果可判断氰化物、铬、钴等17项指标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的要求。针对第2个问题:1、山东润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下属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菏泽润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山东赛托每日产生废水约1200吨,菏泽润鑫每日产生废水约16吨,2家公司产生废水依托山东赛托建设的处理能力为40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定陶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山东赛托生产车间建有4座采用膨润土、聚乙烯膜进行防渗漏处理的废水收集池,车间废水进入收集池后经悬空式PVC全密封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菏泽润鑫建有1座采用防渗混凝土整体浇灌的废水收集池,车间废水进入收集池后经悬空式PVC全密封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对山东赛托和菏泽润鑫厂区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有渗坑、渗井等废水渗排行为。2、山东百瑞制药自2017年3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正常生产情况下废水产生量为每日约15吨,建设了处理能力为2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该公司建有采用防渗混凝土整体浇灌的废水收集池,废水进入收集池后经PPR热熔管道输送至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对百瑞制药厂区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有渗坑、渗井等废水渗排行为。3、该公司周边植被生长正常,地下水感官较清、无异常,土质感官无异常。调阅山东润鑫精细化工和山东百瑞制药2家公司2015、2016年委托定陶区疾控中心和山东天衡食品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地下水常规监测报告,各项指标无异常。4、8月16日,定陶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山东嘉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2家公司周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对两家公司厂内、范店村、观吴庄村、阎庄等点位地下水检测的总硬度、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碘化物、砷、镉、铅、总α发射性等39项指标中,除氟化物外,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三类标准,氟化物超标与地质因素有关。对两家公司厂外东、西、南、北各4处点位土壤监测的pH、镉、砷、铅、铬、铜等12项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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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济南市章丘区曹范镇黑峪村,东山石料厂晚间采石破坏山体,挖掘机噪声扰民。
济南市
生态、土壤、噪声
1.群众反映石料厂已于2013年10月关停取缔并注销相关手续,山体未得到生态修复。但地上尚有400平方米房屋,未发现盗采机械。2.现场留有约2000余方的石粉,群众反映的夜间噪声实为拉运余料产生的噪声。

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1.章丘区政府责成曹范街道办事处立即对地上建筑物进行拆除,并于8月18日拆除完毕。2.现场剩余石粉用于废弃石坑填平,表面用密度网覆盖,8月25日已完成。3.对进出道路垒砌防盗墙和挖防盗沟,切断运输途径,并成立由交警、国土、交通、公路等部门组成的打击私挖盗采检查站和巡查队伍,加大夜间巡查力度,杜绝盗采现象。4.8月28日,章丘区国土资源局制定了《济南市章丘区曹范办事处黑峪村等4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2017年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2018年进入工程实施阶段,先期完成黑峪村东山安发石料厂土地整治,后期完成剩余工程。5.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党内警告1人,通报批评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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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
济南市高新区开拓路与花园东路交叉口东侧100米路北,居民楼前有一片高压线,怀疑有辐射污染。政府答应要埋入地下,但是一直没有采取措施。
济南市
其他
1.经现场核实高新区开拓路与花园东路交叉口东侧100米共有高压线6条,其中四条架空线、两条电缆。这六条线路分别是35千伏义铁线(山东钢铁集团济南钢城矿业集团资产)、35千伏义铁I线(山东钢铁集团济南钢城矿业集团资产)、110千伏姚义线(济南供电公司资产)、110kV邢义线(济南供电公司资产)、110kV贤炼线(济南炼油厂资产)、110千伏(原)邢义线(济南炼油厂资产)。目前35千伏义铁I线、110千伏(原)邢义线已经退运,处于不带电状态,110千伏姚义线、110kV邢义线已经于2017年6月改为入地电缆。2.针对举报件中提及的怀疑电磁辐射问题。山东省电力研究院于8月17日、9月1日分别针对目前在运的35千伏义铁线与110kV贤炼线进行多个点位现场电磁环境检测,工频电场强度均低于150V/m,工频磁场强度均低于1.3μT,均满足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暴露控制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暴露控制限值100μT的标准,不存在电磁辐射污染。3.经高新区管委会与山东钢铁集团济南钢城矿业集团协商,35千伏义铁线与35千伏义铁I线已经有落地计划,已经向济南供电公司提出停电申请,预计工程于9月中下旬开工。110kV贤炼线与110千伏(原)邢义线暂没有落地计划,历下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济南供电公司三方均未曾向住户许诺要将此线路落地的事宜。

其他
9月中下旬,35千伏义铁线与35千伏义铁I线架空线线路改入地电缆的工程将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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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
莱芜市莱城区牛泉镇刘家庄村,在南水北调的大汶河河边和石门村东水库北面有人倾倒了很多黑色的工业废渣,含有重金属,表层用土壤覆盖。
莱芜市
固废、重金属、土壤
经现场核实,位于牛泉镇刘家庄村东北角近汶河南岸存有灰褐色固体废物,现已平整覆土,部分绿化;石门村东水库北面有灰褐色的固体废物存放,部分进行了平整,情况属实。初步认定上述固体废物为选矿尾矿,经调查,固废来源于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8月18日,青岛市华测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两处固体废物进行采样,8月25日出具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该固体废物重金属多样未检出,检出的汞、钡、硒检测数值均未超标。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莱芜市环保局对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并责令改正。固体废物已由泰钢集团清运完毕,并按照有关要求暂存处理。
 
297
525
潍坊青州市宜都街道办事处西三教村西面,有一养鸭棚,排放刺鼻气味,有苍蝇污染。
潍坊市
大气
现场勘察时,养殖户无环评审批手续;在该养殖户场区内发现污水排水沟和土坑,土坑内废水为养殖大棚流入的粪水,该水呈黑色。

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针对该养殖场无环评手续,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青州市环保局已立案处罚,罚款13万元,目前养殖肉鸭已清理完毕,渗坑废水已处理完毕。
诫勉谈话2人
298
608
济南市章丘区绣惠镇东关北村,村委在242省道东边200亩地上私自建设工业厂房,夜间烟尘、废油外排,私建加油站,担心安全隐患。西500亩耕地建了机床废旧市场,手续不全。
济南市
大气、固废
1.242省道东建有2家企业和一家加油站,分别为济南豪达彩钢瓦有限公司、山东华东风机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章丘第37加油站,实际占地面积36.3亩,土地使用证明为章国用(2007)第04007号,地号0419455,无环保手续。济南豪达彩钢瓦有限公司、山东华东风机有限公司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正在编制环评文件。2家单位生产工艺均不产生烟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油外排现象,产生危废的企业已建立了规范的危废贮存场所,并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章丘第37加油站检查时正常营业,8月24日绣惠街道办事处会同绣惠环保中队对其下达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目前已停业。2.东关北钢铁市场(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济南东关北钢铁有限公司)始建于1993年,现占地510亩,主要进行钢铁购销,2005年章丘市环保局对该项目批复涉及土地332亩,其余土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分别为章集建(95)字第0419350号、章绣集建(97)字第0419352号、章集用(2005)第0418002号,地号分别为0419350、0419352、0418337;另一块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011171)。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8月17日章丘区环保局对3家公司无环保手续进行立案处罚,处罚文号分别为济章环罚告字201708174号、济章环听告字201708172号、济章环听告字201708173号,分别处以1.2万元、5.1231万元和4.4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产。2.章丘区国土局负责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善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土地手续,同时加强对该地区监督巡查,每周不少于3次巡查;绣惠街道按网格化管理要求,镇村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加大夜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3.8月22日,章丘区环保局对济南东关北钢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做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济章环听告字20170728号),责令其停止生产,罚款7.5万元。目前该市场已经停业,剩余土地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正在编制,在未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299
675
济南市槐荫区阳光新路怡心苑小区7号楼下三家饭店油烟大、污水排放导致下水道堵塞,异味难闻,晚上噪音大,蟑螂很多。饭店用大型煤气罐存在安全隐患。怀疑饭店涉黑,多次拨打槐荫区环保部门电话,也未解决。
济南市
噪声、大气、其他
1.3家饭店中有1家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其余2家尚未安装。餐饮油烟均接入了专用烟道,污水管道与小区化粪池连通。因清理不及时,造成下水道淤堵。排风机、空调外机及制冷压缩机运行时产生噪音,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蟑螂问题。2.3家饭店均存在无燃气购销合同、未设立单独储气间等安全隐患问题。3.经公安部门查实,该3家饭店没有涉黑行为。4、槐荫区环保局2013年至今共收到3件举报件,均进行了处理,其中涉及内容均不属环保部门管理职责,按规定进行了退办。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1.槐荫区政府责成槐荫区城管执法局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进行了处罚2.5万元。责令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2家餐饮单位,9月10日前安装完毕。2017年8月17日,槐荫区环保局对三家单位的空调室外机、制冷机进行了噪声监督监测,均达到国家规定噪声排放标准。槐荫区市政局立即安排排水公司对淤堵管线进行了疏通清理。.饭店已签订了燃气购销合同,使用正规合格的液化气源。3.槐荫区消防大队对3家饭店进行了临时查封,3家饭店均已停止运营,待消防验收合格后,恢复运营。
 
300
845
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镇政府驻地附近有家“龙山碳素有限公司”,每个月烧2万吨石油焦,空气污染严重。
济南市
大气
1.该公司年产20万吨预培阳极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环评批复和验收手续齐全。2017年1—7月,该企业共煅烧石油焦125993.56吨,石油焦月均消耗17999.08吨。2.该公司共有有组织废气排放筒1根,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颗粒物。该公司按要求安装有两套废气自动监控设施,由济南金鼎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运营,并已实现与环保部及省市县环保部门环保监控平台四级联网。7月26日,县环保局监测站按规定对该公司在线监控数据进行了比对监测[济平环监(在线)字2017年第29号],监测结果合格。3.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经监测,该厂界无组织排放非颗粒物上风向1#:0.145mg/m3、下风向2#:0.154mg/m3、下风向3#:0.229 mg/m3、下风向4#:0.264 mg/m3;二氧化硫上风向1#:0.165mg/m3、下风向2#:0.158 mg/m3、下风向3#:0.141mg/m3、下风向4#:0.145 mg/m3;均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301
856
潍坊市寒亭区亚星集团欧莱化学有限公司,利用深井排污,一天要排一千吨有毒高盐废水,情况存在十几年了。2013年被国家环保部封厂了,2013年年底私自恢复生产,一直到现在。
潍坊市
水、其他
8月19日,寒亭区组织环保、公安及开元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被举报企业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欧莱化学分公司,主要从事水合肼的生产,并未出现过被环保部封厂的情况。2010年虞河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水合肼项目产生的废水经亚星公司污水处理站(以下简称“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虞河。2010年虞河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该项目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虞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011年,该项目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使用罐车运至潍坊市联合润通有限公司下属污水处理厂处理。2013年,该项目废水重新改为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虞河污水处理厂处理。2014年9月该公司进行了污水处理工艺改造,水合肼项目废水经闪蒸、氧化、MVR蒸发脱盐处理等工序,进入虞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虞河。8月19日,区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向深井排污的行为。

 
 
 
302
952
建议东营市政府加强与省环保厅和潍坊市政府的协调,解决潍坊滨海化工园对东营市东城区大气污染的问题,刮东南风的时候,东营市东城区化工异味很大。
东营市
大气、其他
接到转办案件后,市环保局立即安排落实,由1名副局长带队与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一起,赴潍坊市环保局,就信访反映问题与潍坊市环保局进行对接沟通协调,在潍坊市召开了专题会议,共同研究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其他
通过专题会双方共同研究决定:1.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不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2.双方一致同意对以后工作中出现的跨界空气异味污染问题随时沟通,及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3.东营市决定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异味污染。
 
潍坊市
1.潍坊市与东营市交界,潍坊市境内距离东营市东城区最近的化工园为寿光市羊口渤海化工园,园区建成面积20平方公里。羊口渤海化工园位于东营市东城区东南方向,直线距离30多公里,在两者间同位方向还有以石化行业为主的东营市广饶滨海新区,2.渤海化工园严格执行项目入园审批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2016年开展化工企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对评级有差评的化工企业责令停产整改,现园区保留了16家化工企业,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配套齐全;对园区外的化工企业全部关停,明确了搬迁时限,要求按期搬迁入园。截至2016年底,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的异味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及升级改造工程全部完成。关停异味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17家、鱼粉厂11家;2015年园区安装空气自动检测站,并与潍坊市环保局联网;2017年启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企业、厂界、园区三级VOCS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园区边界和5家重点企业2017年底前将全部安装完成并运行。3.8月21日,两市政府及环保部门有关人员在潍坊召开了专题会议。
1.加强与东营市环保局之间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查处机制。对发现的污染问题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如发现对方有环境污染问题,立即通知对方查处或联合进行查处。通过联合调查,协调处理意见,促进问题妥善解决。2.完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管体系,加大协调督导考核力度。3.继续保持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大对渤海化工园区的执法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厉查处。
 
303
1064
济南市平阴县玫瑰镇崔山头村鑫诚建材厂,环评手续被平阴县环保局作废了,厂子也被强拆了。原因是2017年5月30日,环保部第十五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厂区道路未硬化,无车辆冲洗装置,传送带未采取封闭措施。6月3日,镇长约谈说可以整改。现场整改时,政府又要求将买的做钢结构厂房的材料转移到老镇政府,8月1日,环保局告知镇政府,环评手续作废,镇政府要求必须拆除设备,关停厂子。认为环保局将环评手续作废不合理,镇政府强拆不合法。镇上有两家情况相同的企业,环评手续都是一样的,他们一开始在散乱污名单里,后来又不属于散乱污了,政府只要求他们整改,没有被强拆。希望抓紧落实解决,目前贷款无能力偿还,生活有困难。
济南市
其他
1.平阴县崔山头鑫诚建材于2011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同年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根据环评文件要求“生产线和加工设备均要置于封闭厂房内,以减少粉尘和噪声污染。在封闭加工的基础上,安装除尘器等抑尘设备防止粉尘污染”。因市场原因该企业于2014年6月自行停产至今。环保部第十五督察组2017年5月30日对该厂检查时,仍处于停产状态,但是环评要求建设的治污设施因企业管理不善均已不存在,与取得的环评批复内容严重不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该企业应重新办理环评手续或者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2.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相关规定,该企业不符合办理环评审批条件。据此,原环评作废。省市强化督察组要求对该企业予以关停取缔,目前该厂已被取缔。2.经与玫瑰镇镇政府调查核实,举报人所述另2家企业为崔山头吉茂石子厂和东大山水金源建材厂。其中,崔山头吉茂石子厂于2003年4月获得了平阴县环保局编号为03-32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批复,于2006年4月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东大山水金源建材厂于2013年7月获得了平阴县环保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批复(平环登〔2013〕32号),于2013年11月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3.鑫诚建材被环保部强化督察组将问题类型定性为“小散乱污违法生产”;而崔山头吉茂石子厂环保手续齐全,且在2017年5月30日强化督察组检查时,问题类型定性为“防扬尘措施不完善”,东大山水金源建材厂环保手续齐全,且在2017年7月21日环保部强化督察组检查的初步反馈意见定性为“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3家企业仅鑫诚建材被明确定性为“散乱污”企业。因此,我县对鑫诚建材实施取缔,对吉茂石子厂和东大山水金源建材厂责令整改。

 
 
 
304
1092
东营市东城区曹州路与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有处违章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污水横流,三层楼外挂管道直接向下排污水。投诉东营市城管局不作为。
东营市
水、噪声、垃圾
1.反映的施工工地位于曹州路与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原川鲁王酒店五层楼房,面积2842.64平方米,主楼为合法建筑。承租方正在进行立面装修和部分外扩,有施工噪声,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2.该楼房正在进行内部改造,楼前堆放着施工产生建筑垃圾,其中夹杂着部分施工工人产生的塑料袋等生活杂物。3.8月19日,东营东城区域出现短时暴雨,院内垃圾发生污水外流现象。4.该楼房南侧朝东的四层楼房第三层上方存在外挂管道约50余米,将房内污水管道与楼外雨水管道连接,尚未使用。5.7月21日、8月13日,有两人次向东营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和市民生热线投诉,执法人员均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依法进行处理。

责令改正
1.市城市管理局正在对该案件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就开工建设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拆除。2.责令当事人立即清理院内存放的建筑垃圾、拆除三层楼体外挂的排污管线。8月21日院内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完毕;8月22日楼体外挂的排污管线拆除完毕。3.东营环保分局对该工地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施工单位禁止在夜间22点至早晨6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305
1147
济南市高新区东区办事处西芦村有家养殖场,根据济南市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57号文规定,养殖场关停应该有补偿,但是一直没有给补偿,并且当地政府找过举报人,说动物有补偿,房子没有,还报复举报人,当地政府找国土局下了违法用地通知书,说不让举报人举报到督察组。举报人认为不合理。
济南市
其他
1.该养殖户距离西巨野河154米,属禁养区域。东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分别于2017年8月17日,8月18日,两次对该养殖户宣传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的上级有关要求及政策,做养殖户思想工作,要求其9月10日前必须关闭搬迁,同时对养殖户羊只存栏量进行了清点,待高新区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验收结束后,按照高新区奖补政策对养殖户进行奖补,因此不存在来电人反映“动物有补偿,房子没有补偿”的情况。2.因该养殖户在原有羊圈基础上加盖,根据国土规划部门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卫星监测图斑显示为违法占地(占地面积1464平方米,其中水浇地1424平方米,有林地40平方米),2017年1月16日,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后,该养殖户没有做相应整改,也没有到国土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3.经查,不存在“不让举报人向督察组举报”的情况。

其他
按照《济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高新区于8月21日出台《济南高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以奖代补”政策》(济高管办发〔2017〕81号),东区街道办事处按照市、区两级出台具体补偿政策及时兑现:对禁养区内9月10日前自愿关闭搬迁的养殖户,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验收并给予奖补。
 
306
1195
菏泽市郓城县郭村镇文庄村北:1.有一家郭村煤矿,运输车造成路面扬尘严重。2.随官屯镇煤化工厂、王庄村洪达化工厂和富海化工厂不使用环保设备,污水污染地下水、晚间烟囱冒黑烟,气味难闻。
菏泽市
扬尘、水、大气
1.群众反映的郭村煤矿实为“郭屯煤矿”。经调查,郭屯煤矿进出口车辆冲洗不到位,部分车辆行驶过程中密闭不严,运输过程中有煤灰掉落,由于对道路清扫、吸尘措施不到位,导致煤灰积留在道路上,车辆驶过极易带起扬尘。2.群众反映的“随官屯镇煤化工厂”实为“郓城县煤化工园区”,位于郓城县随官屯镇,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和菏泽富海能源有限公司均位于郓城县煤化工园区,两家企业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并在废水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废水预处理后,经专用管道排入郓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现场检查两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3.两家企业建设了地面除尘站、冷鼓电捕、脱硫、硫铵、洗脱苯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了外排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经现场检查两家企业各项大气治污设施均正常运行,经调阅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烟尘超标问题。经日常监管及夜查,未发现夜间冒黑烟问题。4.两家企业于2012年开始对异味治理设施进行了升级,开展了拦焦除尘技术改造和高压氨水无烟装煤技术改造,荒煤气逸散得到有效控制,对污水处理设施安装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但由于工艺特殊性,在推焦熄焦时短时间内有少量荒煤气逸散,在气压较低时,下风向有可能出现异味。5.郓城县环保局委托山东格林检测有限公司对煤化工园区地下水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对园区12个点位(包括3家企业、9个村庄)地下水进行了检测,每个点位检测23个项目,结果显示除2个点位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溶解性固体、总硬度超标与地质因素有关。对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菏泽富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家企业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每家企业检测4个点位,每个点位检测8个项目,结果显示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下风向2个点位硫化氢浓度分别为0.011mg/m3、0.012mg/m3,分别超标0.1倍和0.2倍,其余数据均达标。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郓城县交通局、丁里长镇政府、郭屯镇政府加强对郓赵路道路积尘清扫,每天清扫洒水,防止扬尘污染。目前郓赵路两侧已清扫完毕。责令郭屯煤矿对所有运输车辆一律采取篷布覆盖,在进出口进行车轮冲洗,杜绝漏洒和车轮带灰现象;在装卸过程中,实行喷淋措施;郭屯煤矿购置大吨位洒水车一台,对运输车辆经过区域定时洒水。2017年9月1日,针对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无组织废气超标问题,郓城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并进行立案处罚。
 
307
1336
东营市广饶县乐安街道和王村西面,4年前有人用罐车将化工废水排放到该村西面沟内,现在不倾倒了,担心有污染,先前反映过不了了之。希望环保局监测一下该处的土壤和地下水。
东营市

1.现场检查发现,和王村西面“广博沟”内及两侧种植的农作物、树木长势良好,沟内无积水,也未发现化工废水排放痕迹。2.8月24日,在和王村村干部李某某带领下,就“4年前和王村西沟化工废水倾倒事件”进行走访调查,对和王村村民李某增、李某生等人进行了询问了解,都表示对此事件不知晓。3.8月23日上午,县环保局委托山东嘉誉测试有限公司,对沟内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取样分析根据检测结果,锌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其他
1.根据检测结果,制定了实施处置方案,严格落实各项举措。2.要求县经济开发区强化对“广博沟”的管控,严厉打击倾倒废液等环境污染行为;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检查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308
1613
1.济南市市中区腊山北路有两家混凝土搅拌企业,产生噪声和扬尘,曾向当地12345反映,现在济南建工混凝土搅拌站依然未停产。2.天桥区北徐花园小区15号楼东侧,有人私自养家禽并宰杀,噪声大、臭味大。
济南市
噪声、扬尘、大气
1.来电反映两家混凝土搅拌企业为山东金銮混凝土有限公司、济南建工混凝土分公司,两家企业环保手续完善、治污设施齐全且正常运行,与居民小区的最近距离分别为100米、200米,环评测算以料场及生产装置区为中心,确定防护距离为周边100米。据此,两家企业均符合环评要求。2.现场查看山东金銮、济南建工已停产,无明显噪声和扬尘。3.经调阅12345热线,2016年以来,共收到山东金銮混凝土有限公司投诉80余件,济南建工混凝土分公司投诉40余件。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市中区环保局、市中区城管执法局多次联合对企业进行检查,督促其进一步降低厂区内噪声和扬尘污染,加快推进搬迁事宜。4.天桥区北徐花园小区内某住户饲养了4只成鸡、2只幼鸡,现场有异味,未发现宰杀现象。

限制生产
市中区政府责成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进行处理:1.济南建工混凝土分公司因现有场地无法满足建设,在长清区工业二类用地200亩,现在正在立项。2017年8月21日,白马山街道办主动联系山东金銮,并签订协议商定山东金銮自当日18:00起停止生产。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与两公司约定:9月11日,协商确定最终搬迁时间及相关事宜。2.自8月9日起,济南建工厂区内外整修、原材料供应紧张,实施了阶段性停产,现已拆除一条生产线,仅于8月24日早9点至下午4点曾短时生产。3.两家企业搬迁前,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生产,必须采取如下防尘降噪措施:①加强厂区场地的清扫与洒水保洁,尽量减少扬尘污染;②确保棚内喷淋设备正常使用,定期喷淋,尽量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污染;③出厂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冲洗;④进出场所有物料必须认真篷盖;⑤对厂区部分场地进行整修,防止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⑥提前向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报告生产时间段、计划产量及其它相关事项。4.经白马山街道办事处沟通协调,济南建工混凝土分公司承诺自2017年8月28日起,出资对公司通往腊山北路约500米道路铺设沥青路面,改善路况,以减少道路扬尘和噪音。5.完成搬迁前,两公司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生产,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将遂行监督检查,增加联合检查频次,督促该企业做好厂区及周边噪声、扬尘等相关治理工作。6.天桥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环卫管护中心等部门和泺口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2017年8月24日,搬离养殖鸡笼和鸡,并对地面进行了清理、冲刷。
 
309
1619
济南市市中区腊山北路南段东侧小路,有一家建工混凝土搅拌站,距离二建融基御水山庄小区过近。白天扬尘、晚间噪声扰民,希望取缔。
济南市
扬尘、噪声
1.来电反映混凝土搅拌站为济南建工混凝土分公司,距最近的二建融基御水山庄约200米。该企业环保手续完善,生产过程中治污设施齐全且正常运行。环评测算以料场及生产装置区为中心,确定防护距离为周边100米,符合环评要求。2.现场查看济南建工已停产,无明显噪声和扬尘。

限制生产
市中区政府责成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进行处理:1.济南建工混凝土分公司因现有场地无法满足建设,在长清区工业二类用地200亩,现在正在立项。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与与该公司约定:9月11日,协商确定最终搬迁时间及相关事宜。2.自8月9日起,济南建工厂区内外整修、原材料供应紧张,实施了阶段性停产,现已拆除一条生产线,仅于8月24日早9点至下午4点曾短时生产。3.公司搬迁前,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生产,必须采取如下防尘降噪措施:①加强厂区场地的清扫与洒水保洁,尽量减少扬尘污染;②确保棚内喷淋设备正常使用,定期喷淋,尽量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污染;③出厂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冲洗;④进出场所有物料必须认真篷盖;⑤对厂区部分场地进行整修,防止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⑥提前向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报告生产时间段、计划产量及其它相关事项。4.经白马山街道办事处沟通协调,济南建工混凝土分公司承诺自2017年8月28日起,出资对公司通往腊山北路约500米道路铺设沥青路面,改善路况,以减少道路扬尘和噪音。5.完成搬迁前,公司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生产,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将遂行监督检查,增加联合检查频次,督促该企业做好厂区及周边噪声、扬尘等相关治理工作。
 
310
338
济南市市中区E2地块,渣土车0点-4点运输噪声扰民,并反映渣土车未按批准的路线行驶。
济南市
噪声
1.领秀城E2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建设用途为老年公寓,施工单位5月以来办理了夜间渣土处置施工许可。2.施工地点位于领秀城E区与F区之间,右侧为育秀中学。施工地点南北侧均已安装隔音墙,运输车辆按照核准的时间段(22:00-次日5:00)及路线(望月路-二环南路-104国道-岳尔)进行运输,大型车辆经过时有一定程度的噪音。3.E2地块至规定路线,鲁能领秀城居民区是必经之路。因此举报人误认为是未按规定路线行驶。

其他
市中区政府责成十六里河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市中交警大队采取以下措施:1.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市中交警共同约谈了领秀城E2地块项目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司机的教育,渣土处置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降低噪音,适量装载,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单车行驶,减少施工噪音。2.市中交警大队利用车载GPS系统加强渣土车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的监管。3.责令施工单位落实城管部门“六五四”标准的措施,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311
813-10
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石膏工业园几家化工厂(如泰安杰普石膏公司、蓝海化工、汉威集团等),排放刺鼻气味,排放污水,污染河道,还有使用危化原料等问题。
泰安市
水、大气
大汶口工业园有14家化工企业,不符合的“三评级一评价”四家企业已关停,现在正在生产的有5家企业,其余几家由于企业经营原因处于停产状态。针对举报件中提出的泰安杰普石膏公司、蓝海化工、汉威集团进行了重点调查。泰安杰普石膏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机械制造类企业。企业无喷漆工艺、无危险化学原料,无异味产生,无污染河道现象,未使用危化原料。泰安蓝海化工有限公司,该企业于2013年10月份,停产至今。8月14日下午,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厂内无任何生产、排污迹象,不存在排放废水、废气及使用危化原料等现象。泰安汉威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为氯化胆碱饲料添加剂、饲料级碘化钾、碘系列及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学品,除精细化学品进入验收程序外,其余全部通过验收。经检查,目前该企业生产正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经该公司预处理后,排入龙泉水务(泰安)有限公司,排污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该公司产生的异味是其原材料三甲胺发出的臭咸鱼的气味,该公司建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每季度委托对企业及周边村庄进行废气监测,并已出具监测报告。监测报告显示前三季度臭气浓度均不超标。现场检查发现,厂区车间周边有轻微异味。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原料均为生产原料(环氧乙烷、三甲胺等),且均已分类妥善存放。2017年3月30日,该公司臭气浓度超标,岱岳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其臭气超标行为进行了罚款10万元处罚。2017年7月19日,对该公司进行臭气监督性监测,4个监测点位监测数据均未超标。大汶口工业园的企业产生的废水均进入管网后都排入污水处理厂。

责令改正
针对企业存在异味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继续做好治污设施的运行,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减少异味的排放。
 
312
813-11
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山东电影洗印厂宿舍化粪池堵塞,导致污水流到路面,臭气熏天,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
济南市
大气、水
1.转办单中提及的“山东电影洗印厂宿舍”现为“山东省吉美乐有限公司宿舍”,门牌号为山大路238号。2.宿舍化粪池堵塞,污水流到路面,影响居民生活。原因是污水管线年久失修,部分破损,外流污水随着地势流入省工商局宿舍。3.根据《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化粪池由管理单位山东省吉美乐有限公司修缮。4.举报多次情况属实,我区每次都进行了回复,并通知山东省吉美乐有限公司进行疏通和清运。

责令改正
8月14日接举报后,历下区政府立即查明原因,组织2辆疏通车进行疏通管道和施工人员清理山东省吉美乐有限公司宿舍化粪池,保证污水管线畅通。水位下降后,组织人员全面清洗污染地面,消除臭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由于山东省吉美乐有限公司经营困难,无力承担相关费用,为彻底解决化粪池堵塞,污水外溢问题,区政府确定由区城管局、区市政局、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对污水管线进行改造。目前已启动改造各项准备工作,8月19日开工,9月15日完工。
 
313
813-21
济南市济阳县孙耿镇香火高家村高某某化工厂未办理环评及验收手续;厂区内未经防渗处理,生产废弃物、生活垃圾、废机油等多种危险废物渗入地下或排入厂区西侧池塘,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该厂距村居5米、幼儿园50米;厂内运输车辆产生扬尘影响村民生活。
济南市
大气、土壤、水、其他
1、关于“未办理环评及验收手续”问题。经核实,该企业前期确实未办理环评手续。2016年8月16日,济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巡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批先建,遂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案号:〔2016〕第28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壹拾万元罚款。2016年12月30日,济南市环保局委托济阳县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审批,2017年2月9日通过环保审批(济阳环报告表〔2017〕11号),但该企业批建不一,擅自扩建,且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目前扩建部分尚未建成投产,至今未申请环保竣工验收。2、关于“厂区内未经防渗处理”问题。经所聘专家组确认,环评报告要求防渗处理的生产车间、罐区均已做防渗处理,厂区内地面已硬化。3、关于“生产废弃物、生活垃圾、废机油等多种危险废物渗入地下或排入厂区西侧池塘,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问题。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所反映的生产废弃物、废机油,仅在厂区西北角有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经专家组确认,企业目前尚不会产生废油渣。4.厂区内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镇政府定期收集外运。经现场排查,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厂区雨水经边沟与西侧池塘相连,厂区周边除雨水口外,未发现其他外排口。5、关于“该厂距离村居5米、幼儿园50米”问题。经山东方正测绘公司实地测量,生产车间距离幼儿园垂直距离80.53米,罐区距离幼儿园垂直距离81.82米。符合环评文件关于该公司生产区及罐区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经调查,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只有3户居民,该公司已与3户居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承诺3户居民未搬迁之前,不进行投产运营。6、关于“厂内运输车辆产生扬尘影响居民生活”问题。该公司厂区地面虽已硬化,但因清扫、洒水不及时存在运输车辆起尘现象。

关停取缔、问责
1、针对企业“批建不一”问题,县环保局对其立案查处,责令其对超出环评批复内容的扩建项目全部拆除,并处55000元罚款(案号:〔2017〕第96号),目前拆除工作已完成。2、针对企业未经验收即投产问题,县环保局对其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处40000元罚款(案号:〔2017〕第97号)。3、针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按照省、市督导要求,济阳县政府决定对该企业关停取缔,同时,企业也作出自愿搬迁至天津保税区的承诺:自8月24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搬迁事宜;逾期不搬,自愿接受处理。4、针对搬迁过程中存在的垃圾、扬尘问题,责令企业及时采取清理及抑尘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济阳县政府责成孙耿镇政府监督落实。
诫勉谈话5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警告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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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06
1、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状元府小区(文兴苑小区),该小区有1.4万平方米违章建筑,紧挨齐鲁制药厂,曾发生过爆炸,担心有安全隐患。2、济南市历城区狼猫山水库四周有多处违章别墅,水库上游河道南宅科村东面河道边有多栋2-4层违规建筑,污水经河道流入水库。
济南市
水、其他
1.该小区为济南迪瑞华经贸有限公司违法建设。7月,历城区成立了工作组,对5、6、7号楼200户业主走访,动员其搬离;同时聘用北京国信安科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三家拆除队伍,已做好拆除准备工作。2.历城区政府责成国土分局调查核实:狼猫山水库和水库上游河道周边共排查出建筑物91处,其中狼猫山水库周边具有证件的建筑32处,建筑面积41457平方米;无相关手续建筑物3处,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上游河道周边具有证件的建筑物25处,建筑面积约11387.6平方米;无相关手续建筑物29处,建筑面积约7741.7平方米。另排查到狼猫山水库南岸山东省桃花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园区1处,面积约650亩,配套设施面积约6500平方米。

责令改正
1.历城区政府责成区拆除文兴苑小区工作组,进一步做5—7号楼入住业户的思想工作,动员其近日搬离。已于8月27日全部搬离并开始拆除。2.历城区政府责成国土局,自8月17日开始,首先对具有证件的建筑物进一步梳理核实,8月20日前完成,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其次对无相关手续的建筑物于8月30日前完成立案调查,处理结果2个月内完成。同时,对造成水污染的建筑物予以拆除。
 
315
815-100
莱芜市农高区方下镇山东百伦纸业有限公司继续使用落后、应被淘汰的机器,违规运行,并经常以停机检修为借口逃避检查。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粉尘及有害气体,有毒黑泥长期存放,严重影响周围环境。
莱芜市
大气、固废
1、关于继续使用落后、应被淘汰的机器,违规运行的问题。经现场检查,南厂区现有9台纸机,其中七台纸机(1#、4#、5#、6#、7#、8#、9#)正在生产,纸机型号为1760长网多缸纸机,转速200-250米/分;其余两台(2#、10#)纸机已停用,拆除部分设备,纸机型号为1760圆网纸机。经市、区经信部门核实不存在使用落后设备生产的情况。2、关于经常以停机检修为借口逃避检查的问题,2017年以来,因合伙人纠纷、停机检修等理由向我区提出停机申请5次,未发现以此借口逃避检查的问题。3、关于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粉尘及有害气体的问题,经查配套热电厂正在生产。前期该厂原料厂抑尘措施不到位,环保部门对其实施处罚并责令整改,正在整改中。4、关于有毒黑泥长期存放的问题,经查为企业自备污水处理厂污泥,为一般固废,存在污泥未按规定处置及存放不规范的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山东百伦纸业有限公司立即整改。2.对反映的排放大量粉尘的问题,已立案处罚,已整改完成。3.责令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污泥进行焚烧处理,8月30日前按要求清理完毕。对其违法行为已立案。
 
316
815-36
济南市市中区阳光舜城中五区1号楼“一拐弯饭店”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济南市
油烟
1.阳光舜城小区十五区7号楼为商住综合楼,一拐弯饭店餐饮店位于一层底商。2.该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设施,工商、食药、环保手续齐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油烟、异味、废气排入墙体外侧,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关停取缔
市中区政府责成舜耕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食药监局及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进行处理。1.舜耕办事处牵头,联合执法,8月16日,区城管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就该餐馆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之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并在8月30日之前关停。2.8月30日,该餐馆未按期整改,舜耕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区食药监局及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该餐馆实施关停取缔,拆除炉灶、油烟净化设施,搬离设备。
 
317
815-67
济南市市中区阳光舜城小区十五区7号楼楼下西北角一楼有家红高粱餐馆,外排油烟影响居民生活。
济南市
油烟
1.阳光舜城小区十五区7号楼为商住综合楼,红高粱餐饮店位于一层底商。2.该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设施,工商、食药、环保手续齐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油烟、异味、废气排入墙体外侧,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关停取缔
市中区政府责成舜耕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食药监局及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进行处理。1.舜耕办事处牵头,联合执法,8月16日,区城管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就该餐馆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之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并在8月30日之前关停。2.8月30日,该餐馆未按期整改,舜耕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区食药监局及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该餐馆实施关停取缔,拆除炉灶、油烟净化设施,搬离设备。
 
318
816-117
枣庄市滕州市官桥镇存在大量养殖场,大部分养殖场位于生活区,严重污染环境。镇领导明知这些区域禁止养殖,却只下达整改通知书,存在渎职嫌疑。
枣庄市
大气、水、其他
官桥镇涉及禁养区包括羊庄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官桥镇政府驻地、小魏河和十字河沿岸300米范围内,其他区域均为控养区及适养区。全镇75家养殖户中,禁养区19家,适养区控养区60家。群众反映大部分养殖场位于生活区,属于控养区域。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官桥镇组织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目前禁养区内19家养殖户已关闭取缔12家,设施拆除及粪污清理已完毕,其余7家正在处理存栏畜禽,待畜禽处理完毕后,及时进行拆除清理。2.对控养区、适养区的60家养殖户开展整治提升工作。目前,15家配建了粪污处理设施,45家正在建设完善。3.加大宣传,加大排查,对禁养区未关闭的7家养殖户成立工作组,加快关闭进度。
 
319
817-137
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驻地有家玫德集团有限公司孔村分厂,生产时有废气、噪声污染。投诉人认为当地环保部门渎职失职。
济南市
大气、噪声
1、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孔村分厂,环保手续齐全,现有冲天炉4台(2备2用,每台10吨/小时,依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16修正),“5吨/小时及以下冲天炉为限制类”,故该厂冲天炉不在淘汰之列)、电炉2台、天然气退火炉1台。配套安装了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20余台,冲天炉烟气采用炉内脱硫+多管+旋风+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电炉烟气经集尘罩收集,然后负压送入布袋除尘器净化。焦炭等物料建设了密闭料仓,料仓及各车间内容易起尘的位置安装8台雾炮进行降尘。县环保局当天即对该公司废气排放口进行了监测,废气监测结果分别为:铸造三车间(济平环监(气)2017年第62号):颗粒物:7.4mg/m3、二氧化硫<2.86 mg/m3、氮氧化物<3 mg/m3;铸造四车间:(济平环监(气)2017年第63号):颗粒物:3.4mg/m3、二氧化硫<2.86 mg/m3、氮氧化物<3 mg/m3;半加工3车间(隧道窑)(济平环监(气)2017年第64号):颗粒物:7.4mg/m3、二氧化硫6mg/m3、氮氧化物167mg/m3;均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2、该企业噪声主要产生于铸造四车间质检抛丸机、铸造三空压机、除尘排气筒排气、铸造四金相切割锯,均安装有降低噪声的设备。其中铸造四车间抛丸机上料斗、周转箱内部添加橡胶皮子,并调整生产时间由24小时改为12小时生产;空压机和金相切割设备建设了隔音房;除尘排气筒排气安装了7套消声器等措施。县环保局当天对该企业厂界噪声分昼间、夜间进行了检测。夜间噪声监测结果1、2、3、4号测点均达标,昼间2、3、4号测点均达标,1号测点噪声值为66.7dB,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标准》(GB12348-2008)6.7dB。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平阴县人民政府责成孔村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对该企业加强环境监管,责令企业排查噪声超标原因,目前已整改完毕。2.委托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玫德集团有限公司孔村分厂厂界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经监测该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上风向1#:0.62mg/m3、下风向2#:1.15mg/m3、下风向3#:1.26 mg/m3、下风向4#:1.21 mg/m3;颗粒物上风向1#:0.278 mg/m3、下风向2#:0.356 mg/m3、下风向3#:0.398 mg/m3、下风向4#:0.347 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相关排放限值标准要求。3.县环保局对该公司1号测点噪声昼间超标问题已立案处罚(平环罚告字[2017]第168号),处以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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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09
济南市平阴县孝直镇:1、赵桥村一养猪场异味大。2、泊头村一养猪场离村仅10米,排污水致村内水沟变成臭水沟。3、孝直村南有一鸡场异味大。4、孙庄村西1000米处的张沟鸡场异味大。5、野场村东面有一养鸡场异味大。
济南市
大气、水
1.赵桥村养猪场为张某某养猪场,位于限养区内,以进村东西路为界,共有两处,路南一处存栏100余头,新建了15立方米污水沉淀池1处,已作防渗,粪污还田。路北一处存栏200余头,粪污通过沼气池直接处理,现场有较大异味。2.泊头村养猪场为该村村民吴某某所有,位于限养区内,存栏母猪130头,小猪300余头,2010年建100立方米沼气池1处,常年免费供应周边群众使用沼气。采取干粪处理,污水直接排进沼气池处理,不存在污水外排现象。该养猪场西侧有1处村内季节性自然排水沟,雨后有积水未蒸发,水沟东侧建有60平方米储粪池,配有防淋防渗防溢流设施,猪粪定期清除,水沟东侧有高30厘米的隔水墙,场内为半干猪粪,不存在污水。虽然泊头村养猪场距村庄较近,但是经现场查看,不存在排污水至村内水沟变成臭水沟的情况。3.孝直村村南养鸡场有两栋鸡舍,存栏鸡5000只,有1处粪污处理池,该养鸡场位于禁养区内,根据规定应予以关闭。4.张沟小区共有养鸡场11户,距离村庄1000余米,全部位于限养区内,经现场查看,养鸡场内个别区域有晾粪的现象,现场异味较大。5.野场村东侧养鸡场为张某某所有,在限养区内,蛋鸡存栏3000只,在养殖场南、路西侧有晾粪场,有较大异味。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约谈
平阴县政府责成畜牧局、孝直镇政府等单位迅速查清问题、立行立改。1.赵桥村路南养猪场于8月27日在养猪场院墙南建设46立方米防雨防渗防溢流的储粪场1处,在院内建设完成13.6立方米的污水储存池1个;对现有半敞开式猪舍进行封闭改造,污水排放通道用水泥盖板进行封盖。路北养猪场于8月27日建设完成42.5立方米的储粪场1处,建设48立方米污水储存池1个。两个养猪场都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场内清洁卫生。2.为安全起见,孝直镇于8月23日已对泊头养猪场原有储粪场进行了拆除。该养殖场于8月27日在离排水沟和村庄20米处建设完成84立方米储粪场1处,做到防渗防雨防溢流。3.孝直镇政府8月21日对孝直村南养鸡场采取了关闭措施,并对养殖场养鸡设施、粪污及饲料等进行了全面清理。4.张沟小区11户养鸡户已于8月22日均对养殖场内外进行了全面清理,全面禁止露天晾晒鸡粪;指导不完善的养殖户建设配套粪污储存场和污水储存池,实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截至8月27日其中1户自行关停,其余10户全部完成粪污处理设施改造。5.野场村养殖场对南路西晾粪场内的鸡粪进行了全面清理;已于8月27日建设完成75.6立方米的防雨防渗防溢流的地上粪污储存场。6.县追责问责组针对孝直镇畜牧站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对五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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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145
菏泽市鄄城县陈王街道崔柳行村四新工厂、天拓工厂直排废水、刺鼻异味气体,并且向地下直排污水。
菏泽市
水、大气
群众反映的四新工厂实际为“山东四新阻燃材料有限公司”,天拓工厂实际为“鄄城天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两个公司均位于鄄城县基础工业园区内鄄城县工业支路南十三路东。1、山东四新阻燃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无卤阻燃剂,自2017年7月28日因设备检修停产至今。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通过污水管网排向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不直接排放。该公司废气主要成分为氨气等,产生自阻燃剂生产装置、污水处理站,经硫酸二级逆流喷淋吸收塔吸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目前厂外基本无异味。目前该公司共有1眼水井,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该水井正常使用,未发现向地下直排污水现象。2、鄄城天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2-氯苯基4,5二苯基咪唑、已二酸二甲酯。自8月16日因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中心停止供热,该公司停产检修至今。该公司日产生废水16方,建有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每天200方,处理后废水经专用管道排向工业园污水管网,废水不直接排放。该公司有自备井1眼,用于企业生产生活,经现场检查,该水井正常使用,未发现向地下排污痕迹。8月25日该公司委托山东科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自备井水质监测分析,共检测23项指标,除氟化物超标外,其余22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氟化物超标为地质原因。该公司废气主要成分为甲醇等,来自2-氯苯基4,5二苯基咪唑生产装置、已二酸二甲酯生产装置及污水处理站,经过二级冷凝、水洗塔吸收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2017年8月6日该公司委托山东省金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进行现场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共监测34项指标,其中27个指标污染物未检出,其它项目符合国家标准。8月26日,检查发现该公司检修期间,车间外有酸味。

责令改正
鄄城县环保局责令鄄城天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加强管理,杜绝维修期间的跑冒滴漏现象。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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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98
认为山东省环保厅在“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工作方面,存在不实问题。
省级
其他
1.2015年,山东省提出了“年底前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的目标。截至2015年12月底,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五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并综合考虑部分河流断流、河道整治及受上游入境来水环境等因素,全省省控重点河流中,仅小清河辛丰庄1个断面未消除劣五类水体。2.尽管我省省控重点河流实现了基本消除劣五类的工作目标,但是部分区域水环境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少数已达标断面氨氮等指标长期处于达标边缘。为巩固省控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成果,2016年以来省环保厅进一步深化流域治污工作力度,推动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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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11
历城区唐冶新区反映济南遥墙机场航班降落产生噪声扰民。
济南市
噪声
1.济南遥墙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2002年经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环审[2002]136号),于2007年5月通过原山东省环保局的验收(鲁环验[2007]33号)。经查阅环评报告,该工程的评价范围为:跑道两端各延伸10公里跑道两侧各延伸2公里。报告书对跑道两端各延伸10公里外区域进行了预测,能够达到《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一类区的标准(特殊住宅区、居住、文教区),查阅验收监测报告,报告中没有对跑道两端各延伸10公里外区域进行飞机噪声监测。唐冶新区距跑道南段约20公里,不在评价范围内。报告书没有对唐冶新区飞机噪声进行预测。经调查唐冶新区房地产项目的环评资料,均没有考虑飞机噪声对其影响。查阅环评报告书、验收监测报告、环评批复和验收意见,机场除对部分村庄搬迁、改造意见未落实外,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意见中有关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都得到了落实。环评时,机场飞机年起降架次约4万架次,随着发展,目前机场飞机年起降架次约10万架次,机场即将启动二期扩建工程,将在二期工程中一并考虑相关环境问题,减少对周围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影响。2.高新区管委会电商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尽量减少夜间航班次数,对方回函说明:(1)济南遥墙国际机场选址及运行所有飞行程序均经过民航局批准后实施;(2)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也会根据后续济南市建设和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班次。

其他
1、环保分局委托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08月31日一09月01日对唐冶新区唐城小区噪声进行检测,按照《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9661一88)的测量方法,检测统计结果为66.4dB,符合《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一1988)一类区标准(不大于70dB)的要求。2、济南市政府和济南遥墙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将在二期建设时,严格把关,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机场设计方案等方面充分考虑飞机噪声的影响,力争把噪音污染控制在最小范围;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也会根据后续济南市建设和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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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青岛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唐岛湾A组团小区居民投诉:1.小区垃圾问题;2.小区周围商住门面房,不具备开饭店要求,饭店油烟噪声垃圾等污染扰民,以赣湘人家为典型。
青岛市
垃圾、油烟
1.小区垃圾问题。一是物业公司未能及时清理小区内积存的装修垃圾。二是小区垃圾桶配备数量不足,部分垃圾桶垃圾冒溢,且散落的生活垃圾没有及时清扫入桶。三是物业管理部门对该小区的日常监管不到位。2.小区周围商住门面房,不具备开饭店要求,饭店油烟噪声垃圾等污染扰民,以赣湘人家为典型。今年4月份以来,我区已接到关于“赣湘人家”饭店油烟噪声垃圾等污染扰民投诉3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长江路中队前期已责令其整改,但在整改过程中,长江路中队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及时跟上处理,导致问题整改不彻底,由此引发群众再次投诉。“赣湘人家”饭店于2017年6月26日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长江路食药监所于2017年6月18日下达了“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意见书”,要求3日内提交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但该单位未按时限提交,其间长江路食药监所未及时做好跟进督促工作,负有监管责任。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针对小区垃圾问题,8月13日中午12时已清理完毕。2.针对唐岛湾A小区周边餐饮业户油烟噪声垃圾等污染扰民问题,一是8月13日由市场监管、食药监、综合执法、环保等部门对“赣湘人家”饭店责令停业整治。该饭店已于8月13日停业。二是周边4家小饭店不产生油烟无需检测,无扰民现象。周边其余13家规模较小的餐饮业户于8月22日全部整改合格,恢复正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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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青岛市市北区同安路57号樱花郡小区东侧紧邻徐家东山,徐家东山属浮山,青岛市有规定浮山不能修建筑。从今年三月开始,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开始拔树建公墓,公墓无任何手续。因树木减少,生态受影响,水土流失,导致山上黄泥流到同安路和福州南路上。曾多次向青岛市信访办、市北区信访办、青岛市规划局、青岛市民政局反映,未解决。十多位居民因投诉受到威胁。
青岛市
土壤、其他
8月17日市北区成立调查组现场核查。经核查,信访人反映徐家东山整治是青岛市浮山生态园规划建设的一部分。根据公园规划建设要求,要将原海城、新兴等7个自然村的散葬坟墓进行集中安葬,并进行生态整治,植树绿化,并非新建公墓,也禁止对外出售墓地。自2017年5月开始,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组织振华农工商总公司进行散在坟墓整治施工时,造成部分土地裸露,后因小区居民强烈反对而暂停施工,正值多雨汛期,因该区域市政配套设施未修建,缺少雨水收集、沉砂设施和排水管道,今年8月5日的雷暴强降雨,山上倾泻而下的水流将泥沙冲刷到了地势较低的同安路。

责令改正
1.积极对接市主管部门加快此处的截洪沟和道路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同时,每逢大雨,浮山新区街道预先采取堆沙袋、疏通临时泄洪渠等防汛措施,保障樱花郡居民小区的安全。2.督促青岛振华农工商总公司继续加强该处现场环境整治,加快临时沉砂池、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建设,加快挡墙、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绿化景观建设,以进一步减少雨水对泥沙的冲刷,工程预计于9月中旬全部结束;继续对接学校开发建设单位,督促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开展相关防汛工作,保障建筑物的安全。3.尽快推进整治项目的二期工程,完善山体基础设施,修建消防通道,植树增绿,提高绿化景观水平。4.继续做好周边居民的宣传引导工作,确实将浮山生态园建设这项利民工程办好办实,让群众理解和满意。5.要求辽源路街道办事处指导振华农工商总公司做好原村民的教育引导工作,改变殡葬观念,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文明祭奠,避免振华农工商总公司原村民和樱花郡小区居民发生恶性群体性冲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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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99
青岛市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办和振华农工商总公司在樱花郡小区周围破坏山体植被,违法建设墓地,破坏当地生态。多次因下雨导致泥石流淹灌。
青岛市
土壤、其他
8月17日市北区成立调查组现场核查。经核查,信访人反映徐家东山整治是青岛市浮山生态园规划建设的一部分。根据公园规划建设要求,要将原海城、新兴等7个自然村的散葬坟墓进行集中安葬,并进行生态整治,植树绿化,并非新建公墓,也禁止对外出售墓地。自2017年5月开始,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组织振华农工商总公司进行散在坟墓整治施工时,造成部分土地裸露,后因小区居民强烈反对而暂停施工,正值多雨汛期,因该区域市政配套设施未修建,缺少雨水收集、沉砂设施和排水管道,今年8月5日的雷暴强降雨,山上倾泻而下的水流将泥沙冲刷到了地势较低的同安路。

责令改正
1.积极对接市主管部门加快此处的截洪沟和道路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同时,每逢大雨,浮山新区街道预先采取堆沙袋、疏通临时泄洪渠等防汛措施,保障樱花郡居民小区的安全。2.督促青岛振华农工商总公司继续加强该处现场环境整治,加快临时沉砂池、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建设,加快挡墙、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绿化景观建设,以进一步减少雨水对泥沙的冲刷,工程预计于9月中旬全部结束;继续对接学校开发建设单位,督促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开展相关防汛工作,保障建筑物的安全。3.尽快推进整治项目的二期工程,完善山体基础设施,修建消防通道,植树增绿,提高绿化景观水平。4.继续做好周边居民的宣传引导工作,确实将浮山生态园建设这项利民工程办好办实,让群众理解和满意。5.要求辽源路街道办事处指导振华农工商总公司做好原村民的教育引导工作,改变殡葬观念,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文明祭奠,避免振华农工商总公司原村民和樱花郡小区居民发生恶性群体性冲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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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莱州市金兴化工,将近一百万吨的各种工业固废堆放在海边滩涂上,对周边海域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
烟台市

1.经对金兴化工有限公司周边沿海2公里海岸线全面排查,海边滩涂上没发现工业固废。金兴化工经防渗处理的厂区堆存场内存放有固废约50万吨,其中西部堆存场约35万吨(浮选尾渣约20万吨,磷石膏和红渣约15万吨),北部堆存场约15万吨浮选尾渣。原来没有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2017年2月,金兴化工按照我市制订的废渣堆放场整治方案,按照“三防”标准要求,在防渗区域对废渣进行了规范堆放,已于4月19日完成整治。现场发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过期后,违法接收危险废物硫精矿;北晾晒场未按要求清空封场;厂区雨水收集系统不完善,收集雨水排放前监测项目不全;塑苫有破损;未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对地下水及周边海域海水进行全指标监测;未对厂区及周边土壤进行监测。2.8月12日,我市委托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金兴化工3个地下水点位、周边海域3个海水点位进行特征污染物检测分析,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

责令改正、停业整治、立案侦查、约谈
1.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14年4月到期,2016年4月停产,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9月17日期间,企业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违法购入硫精矿481604.58吨。莱州市环保局先后于4次对该企业立案查处。2.8月13日,对企业下达《关于对有关环境问题责令改正的决定》,责成企业立即就厂区雨水收集系统进行规范整改。责成企业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要求,在雨水排放前进行全面检测。截至8月22日,固废堆场塑苫修复、雨水收集池和雨水导流渠规范整治已完成,已与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在雨水排放前对雨水进行了全面检测。3.自2017年9月开始,莱州市环保局将每月对地下水和周边海域海水进行全指标检测、对厂区及周边土壤进行检测,确保周边环境安全。4.聘请省环科院编制北晾晒场清空封场专业指导意见和细化整治方案,并责成企业严格落实。8月19日,专家向莱州市提交了《莱州金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渣堆场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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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05
1、投诉人于2015年8月份到烟台莱州市环保局反映莱州市金城镇吕村村南一企业污染问题。莱州市环保局将投诉人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致投诉人遭到被举报人组织的人员殴打。2、莱州市金城镇南吕村十字口于家不足百米有一处重金属残留物,污染地下水及空气。
烟台市
大气、水、重金属、土壤
1.反映的企业为莱州市益昌工贸有限公司,涉及益昌工贸法人代表郎某某,信访表述的警情,应为吕某某报称被人殴打事件。2015年8月21日,公安机关接到吕某某报警,称被人殴打。经公安部门调查:被打是因为举报郎某某企业污染而遭到打击报复,但没有提供出是“莱州市环保局将投诉人信息泄露”的证据。双方说法不一,且都无法提供其他有价值线索,公安机关无法进一步查证。2016年8月10日,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协商,由郎某某赔偿吕某某人民币4万元,双方互不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此案已结服。2.信访反映位置的“金属残留物”实为莱州市益昌工贸有限公司在厂区大棚内堆存的约3000吨矿粉。3.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厂区雨水收集池采集雨水样本1份,在南吕村委自来水、公司院内井、公司院西果园井采集地下水样本3份,在公司东南上风向、西、西北、北采集空气样本4份,在公司院内、院西果园、院东北林地采集土壤样本3份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地下水、雨水、空气、土壤样本均符合标准。

责令改正
责成企业对堆存的3000吨矿粉严格落实“三防”措施,已于8月16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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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烟台市经济开发区国奥天地小区外150米处有家西部热电厂,厂区内新开1家砖厂,利用炉渣和粉尘造砖,粉尘和烟尘污染严重;小区外50米处的氨纶公司,定期排放刺鼻气味,老人和小孩闻到会呕吐。多次向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投诉,未解决。
烟台市
大气
1.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检修状态,生产工序中在蒸压养护结束后,需将蒸汽排空,有较多蒸汽逸散,投诉人看到后可能误以为是烟尘、粉尘。另外,装卸运输时,会存在碎屑遗撒、车辆碾压等情况,造成厂区道路扬尘。2.氨纶公司(现名称为泰和新材)西部园区,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未见异常,异味主要来自于氨纶车间的无组织排放。6月份、8月份,环保局先后委托烟台市清洁能源检测中心对国奥天地及其边界进行了连续7天和3天的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显示,在总计40个点次中,有1个点次臭气浓度超过厂界限值20(检测值为21无量纲);7月份、8月份,对氨纶公司厂界进行的共计8天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显示,在总计30个点次中,有1个点位、2次臭气浓度超标(检测值分别为23、28无量纲);8月18日对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显示,8个排气筒均不超标。综合分析,在风速、风向、气压较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氨纶公司存在影响东侧国奥天地的异味,不存在定期排放臭气问题。3.近年来,针对群众反映的异味问题,环保局已将氨纶公司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先后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累计投资1800余万元进行整改治理,增加废气收集处理能力。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已要求制砖厂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对厂区道路及时清扫洒水。2.针对氨纶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超标,环保局已于8月14日责令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8月1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10万元;已于8月20日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要求企业于8月21日前制定上报整改方案。8月23日、8月25日,烟台开发区管委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分别约谈了企业负责人。目前,企业已经制定上报整改方案,并已于8月25日起停产。3.责令企业2017年8月底前安装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8月24日,烟台开发区管委在国奥天地小区安装完成用于显示氨纶公司废气排放厂界监测结果的电子屏幕。
 
330
683
烟台海阳市凤城街道西河崖村新房区东侧有一条臭水沟,宽四五米,长一百多米,居民生活污水及雨水均从该臭水沟流向农田。臭水沟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臭水沟旁边生活垃圾成堆。村民饮用水为井水(水井离臭水沟60米),井水经化验硝酸盐含量超标。多次向海阳市89000001143、市政府信访办反映,未得到解决。
烟台市
大气、水、垃圾、其他
1.凤城街道西河崖村新房区楼房化粪池建于2007年,容积较小,加之近期连续降雨,化粪池内生活污水外溢,排入河沟造成污染。沟边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2.海阳市疾控中心在周边测了2个水井,每个水井分析20个项目,只有一个水井的氟化物超标,浓度为1.75mg/L(标准为1.0mg/L)。周围无产生氟化物的污染源,分析超标主要是地质原因。3.8月2日、8月3日,3名村民曾向89000热线反映,西河崖村安置楼东水沟旁生活垃圾成堆并有气味问题。89000民生服务中心转交凤城街道后,凤城街道安排工作人员,对河沟两侧生活垃圾全部进行了清理,但因连续降雨、水位较高,影响对河沟垃圾、漂浮物清理施工,待水位下降进行清理。8月7日,凤城街道将进展情况反馈给89000民生服务中心,8月8日89000民生服务中心将情况反馈给市民,并请市民耐心等待。8月18日水位下降,已开始全线清理,8月21日全部清理完毕。“多次向市政府信访办反映”不属实。今年以来,海阳市信访局、属地单位未接到关于此案的举报电话,也没有收到上级环保部门转交的类似举报案件。

责令改正
1.从8月18日18:00开始,凤城街道安排2台挖掘机对河沟内垃圾、杂物进行清理,8月21日已全部清理完毕;2.8月21日,凤城街道完成排污口封堵,今后将定期出动专用车辆对化粪池进行抽运,确保不发生外溢现象。3.于8月18日安排工程车辆将现场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在此基础上,废除原有的露天砖砌垃圾池,全部换成环卫垃圾箱,今后将由海阳市凤城街道环卫队定期进行清运。
 
331
816-113
烟台经济开发区烟台氨纶公司排放臭气,该厂无环评,属违规建厂。
烟台市
大气、其他
1.该厂2003年至2017年,共建设6期工程、9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不存在无环评违规建厂问题。2.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未见异常,异味主要来自于氨纶车间的无组织排放。6月份、8月份,环保局先后委托烟台市清洁能源检测中心对国奥天地及其边界进行了连续7天和3天的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显示,在总计40个点次中,有1个点次臭气浓度超过厂界限值20(检测值为21无量纲);7月份、8月份,对氨纶公司厂界进行的共计8天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显示,在总计30个点次中,有1个点位、2次臭气浓度超标(检测值分别为23、28无量纲);8月18日对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显示,8个排气筒均不超标。综合分析,在风速、风向、气压较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氨纶公司存在影响东侧国奥天地的异味,不存在定期排放臭气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企业厂界臭气浓度超标,环保局已于8月14日责令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8月1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10万元。8月20日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要求企业于8月21日前制定上报了整改方案。2.8月24日,烟台开发区管委在国奥天地小区安装完成用于显示氨纶公司废气排放厂界监测结果的电子屏幕。
 
332
817-142
烟台莱州市虎头崖镇南李村“南李纸业”废水外排,污染庄稼地,并散发异味污染空气。
烟台市
水、大气
1.该转办件反映的企业为莱州市虎头崖镇南李村新东方纸业包装有限公司。该企业于2017年4月停产。停产前,企业产生的废水排入厂区外西南侧约1万立方米、由毛石浆砌的混凝土沉淀池中,不存在废水外排问题。从8月12日起,虎头崖镇委托烟台益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产生异味的池内废水、沉淀废渣分别运输到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2.8月19日,莱州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厂区西、西北、西南3个点位采集3个土壤样本,经检测分析,均符合标准。3.接到转办件后,执法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询问周边村民,企业停产前,厂区及周边区域有异味。目前,企业已彻底停产,厂区及周边区域已无异味。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截至8月30日,产生异味的池内废水、沉淀废渣清运完毕。2.针对企业1条生产线未验收问题,2017年4月,莱州市环保局对企业处以20万元行政罚款。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六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00件。截至2017年9月5日已办结291件,正在办理9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292-332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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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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