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划定九千多万亩永久基本农田 每村配一名总田长

2017-08-17 16:1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于文婷

山东划定九千多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每个村将配一名总田长

  大众网济南8月17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同志介绍山东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情况。截至6月30日,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的132个县(市、区)的划定成果均通过省级验收,标志着我省历时两年多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完成。下一步,将不断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李克强介绍,自2014年10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根据两部部署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自上而下划定,自下而上验收,上下结合,充分衔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有序开展,先后完成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并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以及划定成果的验收工作。截至6月23日,全省各级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全部通过复核。

  李克强说,本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四个成效:农田数量没有减少,全省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587.37万亩,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9584万亩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农田质量有所提高,划定后全省永久基本农田中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8.30等,城市周边范围内基本农田中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8.04等,较划定前均有所提高。农田布局更加优化,根据各城市所处地区地形地貌特点,城市周边范围内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与森林、河流、湖泊、山体、海洋等共同形成了城市生态屏障,确立了较好的城市开发实体边界,能够发挥保护优质耕地、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和生态环境、控制城市无序蔓延扩张的作用。同时通过锁定的城市周边615.54万亩基本农田,有利于推动城市组团式、跨越式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布局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田保护更加有力,各级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全面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各项工作任务。将永久基本农田图斑落到地块,逐级签订了306450份保护责任书,层层明确了保护责任主体。在交通沿线和城市周边显著位置设立了6156块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埋设了大量界桩,昭示社会,接受监督,实现了永久基本农田宣传和保护更有力。

  李克强说,下一步,将不断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对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首先,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地方各级政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把“党政同责、部门协同、严格问责、监督检查”的制度刚性做实做好。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作为对各级党政班子、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审计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其次,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国家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报国土资源部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规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进一步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和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培肥改良,综合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加速土壤熟化提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强化土壤肥力保护,有效提高耕地产能。

  最后,积极推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以行政性保护为基础,与整合有关涉农资金、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相衔接,探索运用经济手段建立健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创新基层耕地保护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区域管理“田长制”,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总田长,每个或多个图斑圈定的农田配备一名田长,通过镇街任命与群众推选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实现块块农田有田长,保护责任全覆盖,充分调动村民自主管理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大众网—山东24小时客户端见习记者 于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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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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