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退休工人拾金不昧 巨额现金物归原主

2016-01-18 09:49:00来源:美德山东网作者:103

 

  刘勇,男,1952年出生,临沂发电厂燃料车间退休工人,现居住临沂电厂生活区。就是这样一名普通的退休工人,因一次拾金不昧的义举深深感动了人们,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他拾到巨款不动心,毅然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社会正气,体现了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的中华传统美德,成为身边人学习的榜样。  

  2015年10月13日早9:00多,刘勇正在路上骑着自行车,突然发现路边有个黑色的女士提包,他停下车捡起来打开一看,里面两个方便袋,鼓鼓的装满了钱。有百元大钞、有五十的现金,也有十块五块的钱,都被整齐的扎成一捆一捆,大略看上去,至少有七八万。除此之外,还有一部手机和一些私人物品。刘师傅心想失主一定万分焦急,同时担心巨款被路人冒领,没敢贸然声张,他马不停蹄地赶到附近的盛庄派出所,交给值班民警。正当民警查看包里的物品时,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你的包被人找到了,你过来一下吧,盛庄派出所,好的,你过来一下吧。”很快,一位满脸焦急的女孩,急匆匆地跑进了派出所。她告诉民警,自己是这笔巨款的失主。“八万九千块钱,这是我去存款的路上,这是公司的钱。”查看了现金数额之后,女孩连连表示感谢。她说,这笔钱是临沂泓程商贸公司的货款,自己是出纳,本来想去存款,不料粗心丢了钱。刘勇看到找到了失主,心情很高兴,他婉言谢绝了失主的重金答谢,骑上自行车回家了。

  如果不是10月23日上午,临沂泓程商贸公司的几名员工来到电厂送上了一面“大公无私拾金不昧 品德高尚高风亮节”锦旗和充满深情的感谢信,感谢刘勇拾金不昧的感人事迹。大家根本都不知道刘勇同志拾到巨款物归原主的事情。他没有主动向任何人提及这件事情,因为他打心底认为:这只是做了一件任何人都应该做的事。直到厂里收到锦旗和感谢信,这件事才传了开来。原来,失主经多方打听,通过派出所掌握的线索,才得知恩人的姓名和工作单位,于是才和多位同事登门答谢。面对突如其来的电视台、报社、网站等媒体记者采访,和各种赞誉,他还是那样平淡地说:“这是我应该做的,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的。”当被人问及拾到巨款有没有动心时,他笑了笑说:“确实没动心,只是很疑惑,就想是哪个粗心的人丢失了这么一大笔钱,肯定急坏了。当时就想不能在现场声张,如果被人冒领了去,不是真正的失主,就变成坏事了,只是想快点交给警察,如果那时不把钱还回去,良心会不安的。”有人问他以后再遇到这类事情还会不会挺身而出,刘勇同志没有丝毫犹豫:“会,肯定会!”他觉得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有良心人应该做的,没有什么可宣扬的。他说,如果当时这笔钱不找到失主,有可能会影响失主的正常生活了,自己不会做这样昧良心的事情。并说好多人遇到这样的事都会这样做的。

  刘勇的义举绝非偶然,刘勇同志人品非常好。无论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在这个质朴的山东老汉身上,都能看到忠、孝、仁、勇、智等传统美德的光芒。2014年夏天,刘勇同志去建行盛庄支行取款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大意多给了刘勇同志1000元,他在清点时发现多了1000元,立即退给了闵姓工作人员,对方非常感动,也受到建行工作人员和在场人员的称赞。他说,自己在电厂干了一辈子,没贪占小便宜,退休了拿着退休金,丰衣足食、无忧无虑,不能做对不起良心的事。生活在电厂社区,他与邻居和睦相处、互相帮衬,谁家有点小难题,他都乐意伸手帮一把。这就是刘勇,拾金不昧,热爱工作,热爱生活,有情有义。他是平凡普通的山东人,是我们身边的无名英雄。

  刘勇同志退休前,是临沂电厂燃料公司一名普通的运行工人,多年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在运行班组输煤值班员岗位上一干就是几十年,在工作中,脏活累活都是服从分配,并能保质保量的圆满完成班组安排的各项任务,多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在车间领导和班组同事眼中,刘勇同志是个认真工作、认真负责的好职工,始终勤勤恳恳,为人正直,乐于助人,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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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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