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58家企业试水“中小股东制” 为全国首创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2017年初,省国资委出台了《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中小股东作用的指导意见》(鲁国资〔2017〕1号)。该发挥中小股东作用的意见为全国首创,在具体推进过程中,省国资委坚持试点先行、稳妥推进、一企一策分类实施,首批在省属企业中选择了58户企业开展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探索,省属企业混改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更多

发布会介绍

时间: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3:00

地点:南郊宾馆(马鞍山路2号)俱乐部四楼小礼堂

发布人:省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等

发布内容:介绍山东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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