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申评职务资格可不受专业限制

2017-06-01 10:5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济南6月1日讯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四个方面提出改革举措。其中,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同时,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乡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制度。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巡视员李伯平说,从《实施意见》看,重点推出了三个方面的改革举措。

  第一是全面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乡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制度。建立这一制度目的是突破基层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瓶颈制约,更好发挥人才在基层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制度的核心是对基层高级职称实行单独评审、评聘结合,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它打破了基层职称的“天花板”,畅通了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第二是改革基层人才评价机制。《实施意见》破除唯学历、重论文的倾向,着力推动基层人才评价形成重品德、能力、业绩的导向。针对基层人才长期在一线工作、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制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将其在本专业岗位上的教案、病例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成果,以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表彰奖励等,均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第三是创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式。一方面充分体现“定向评价”的特点,灵活采用业务测试、面试答辩、考评结合、综合评议等多种方式评审,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业绩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放宽条件限制。比如对除医疗卫生专业以外的专业,在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时,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非乡镇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聘用到乡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申报相应高级职称,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姜洋)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晓亮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