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绿色矿产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减15%所得税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对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指标、矿业权投放将优先向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安排。符合条件并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内项目,可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更多

发布会介绍

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00

地点:南郊宾馆(马鞍山路2号)俱乐部四楼小礼堂

发布人: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同志

发布内容:介绍我省绿色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山东版“三率”指标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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