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3:00
地点:山东大厦会议中心2楼烟台厅
发布人:省公安厅、省法制办负责同志
发布内容:解读《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即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各项任务和措施,设置了七个工作机制保障监督与责任追究。其中,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将被省人民政府约谈。<<更多
大众网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规定》结合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详细]
载客车辆、重型载货汽车等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对交通违法多发的驾驶人要予以调整岗位……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即将施行的《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解读...[详细]
时间:2018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3:00
地点:山东大厦会议中心2楼烟台厅
发布人:省公安厅、省法制办负责同志
发布内容:解读《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