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办理

2020-02-20 11:39:58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崔雅伦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2月20日讯(记者 崔雅伦)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了解到,为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做好行政许可延续等工作,制定若干措施。

  据悉,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申报、证照快递等方式办理行政许可有效期延续,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多种形式主动服务。同时,对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经营许可开通绿色通道,优化办理流程,即收即批。组建“佳佳帮您办”商事登记服务专班,为全市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信息引导,重点提供企业“复工”政策咨询。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指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下同)后一个月内办理。对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的社会事务项目审批服务类许可、食药卫健项目审批服务类许可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类许可到期,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延续的,有效期可顺延至疫情解除,并在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补办延期手续。

  对建设企业资质许可到期,但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延续的,需在有效期内先行在网上系统填报提交申请,线下原件核验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办理。交通运输类涉企业复工许可事项可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待疫情解除后进行现场踏勘。

  济南提出,疫情防控期间,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的,可通过远程踏勘、视频评审等方式进行。申请人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办理行政许可有效期延续的,可以通过网络、传真、邮寄等方式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同时要对照许可要求,使复工生产经营符合许可监管相关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并在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附: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咨询电话

  业务处室名称

  业务咨询电话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一处

  0531-6896742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二处

  0531-68966322

  城市管理项目审批服务处

  0531-68966170

  经贸商事项目审批服务处

  0531-67888080

  社会事务项目审批服务处

  0531-68966325

  0531-68966401

  食药卫健项目审批服务处

  0531-68967308

  交通与生态环境项目审批服务处

  0531-68966329

  勘察服务处

  0531-68969417

  0531-68969418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马婉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