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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民法典的故事:参与近十次研讨会,提出一百多条意见

2020

/05/27
来源:

大众报业·大众网

作者:

李立红 仪首歌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立红 仪首歌 济南报道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备受关注的民法典草案正式提请大会审议。这也意味着,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事权利宣言书”、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即将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这是我们法律人的夙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陈东强激动地说,民法典不仅汇聚了几代法律人的心血,也承载着国人的期盼。

  北上南下辗转多地 提出百余条立法意见

  陈东强1997年开始从事民事诉讼工作,至今每年仍要审理百余起民事案件,在处理合同、物权、婚姻家庭等多种纠纷中经验丰富。在陈东强的记忆中,新中国成立后,曾经四次启动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但由于经济发展和立法技术等原因,都没有完成。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的决定,第二年,这项工作就全面启动了。”陈东强说,能够亲身经历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他感到十分荣幸。

陈东强正在翻阅案卷

  民法典是新中国迄今为止体量最大的法律,其编纂难度可想而知。从2015年至2019年,从北京、上海、济南到贵州、西宁、成都,从民法典的编纂方向到各分编的具体内容,陈东强几乎都参与其中。

  “除了合同部分,其他分编的研讨会我都参加了。”陈东强说,在近十次研讨会中,他针对人格权编中的权利保护、侵权责任编中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标准、婚姻家庭编中的夫妻共同债务等问题,提出了一百多条意见。

  “这些都是根据全省审判工作情况,在汇总集体智慧的基础上提出的。”陈东强说。山东省是人口大省,也是案件大省,去年,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95万件。陈东强认为,山东既有经济发达的城市,也有广大农村地区,既有沿海城市也有内陆城市,情况复杂,涵盖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对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

  陈东强告诉记者,法典编纂过程中的每一次大讨论都让他印象深刻,尤其是在胎儿利益保护、人体器官捐献、人格权如何保护等问题上,社会争议较大,现场“火药味”十足,参会者畅所欲言,努力寻求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

  生活有“典”好:从摇篮到坟墓全面保护

  民法典覆盖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民事权利的宣言书”。

  “横向来看,它保护所有的自然人和法人;纵向来看,从摇篮到坟墓,它时刻与我们如影随形,成为人民群众健康美好幸福生活的法律保障。”陈东强说。

  陈东强以担保合同为例,向记者讲述了民法典即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影响:按照以前的规定,如无明确约定,法院一般会推定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而新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如无约定,则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在对债务人强制执行依然无法履行的情况下才追究担保人的责任。这无疑减轻了保证人的风险,维护了经济秩序稳定。

  在陈东强看来,离婚“冷静期”、私生活“安宁权”、高空抛物“禁止令”、防止“性骚扰”、严禁高利放贷等新规定,也回应了社会热点诉求。

  陈东强说,民法典一方面是行为规范,一方面是裁判规范,它必然给人民法院的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民法典草案共7编1260条,法典正式实施后,之前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都将废止。

  “对我们法官而言,出台民法典是我们的夙愿,也是几代法律人望眼欲穿的期待。”陈东强说,民法典出台以后,更便于法官找法、学法、用法,在有争议的案件中统一法律适用规范,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依法办案,高效办案。

责任编辑:刘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