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今冬供暖室温标准仍是16℃ 新规尚未正式出台

2013年11月08日 07:22作者:来源:山东商报

这个采暖季室温标准能否提高到18℃?这是很多加入集中供热的居民,最想知道的答案。昨日上午,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巡视员郭森带领供热办及部分供热企业负责人,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听电话时,给出了明确答案。

  原标题:盼了半天 今冬供暖仍是16℃

昨日,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巡视员郭森在12345热线接听市民来电 记者傅琪媛摄

 

  18℃供暖新规尚未正式出台
  即便年底公布也得明年执行
  《山东省供热条例(草案)》第21条:采暖期室温不低于18℃。
  这个采暖季室温标准能否提高到18℃?这是很多加入集中供热的居民,最想知道的答案。昨日上午,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巡视员郭森带领供热办及部分供热企业负责人,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听电话时,给出了明确答案。今冬省城供热室温达标的标准仍是过去的16℃,而不是大家期待的18℃。 记者 刘建宇

  [新政] 供暖提温得等到明年
  
  昨日,济南市供热办副主任纪涛明确表示,在新规定出台前,省城仍将按原标准16℃执行。纪涛进一步解释说,原来采暖设计标准是,日平均气温不低于-7℃,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采暖设计温度不低于16℃。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和济南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也规定,冬季采暖室温不低于16℃。
  而此前,媒体曾多次报道今冬供热室温标准有望提升到18℃,省住建厅也曾明确表示,让各地做好供热室温标准升温的准备。为何今冬济南供暖标准仍按兵不动呢?纪涛表示,供热室温18℃的说法来自《山东省供热条例(草案)》第二十一条:在正常的室外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和室内采暖系统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
  但该草案目前仍在立法过程中,不能作为热企供热升温的依据。“即使新条例在年底通过,因为供热不破季,今冬的室温达标温度仍为16℃。”按供热主管部门说法,今冬明春的采暖季,济南将不会执行18℃室温新标准。而市民要想得到这2℃的实惠,就要等到明年冬天的供暖季了。

  [声音] “按16℃标准,还是有点冷”
  
  市民为什么这么期待18℃的新标准?家住历城区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尽管16℃不是很冷,但这个温度在客厅坐着,基本得穿着厚外套。不管是早晨起床还是晚上洗澡,这个温度都不能算一个很舒适的温度。”

  [现状]部分区域已具18℃供暖要求
  
  虽然从16℃提升到18℃,看上去只是提高了2℃,但是对于济南市的庞大供热管网来说,要提升这2℃,也需要消耗更多的热煤,对供热管网的要求也更高。“其实济南已经有部分区域实现了18℃的供热标准。”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巡视员郭森说,由于济南供热最低温度存在着冷热不均的现象,有的地方早就达到了18℃,有的地方还未达到,想要全部达到18℃以上很难,需要依靠科学的手段。
  据了解,济南热电公司有将近600个换热站,截至目前已改造300多个换热站,且这300多个换热站全部实现了远程调控,这使得供热区内最低供热温度达到18℃基本上没有问题。

  解读
  供暖16℃标准从何时开始的?

  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上信息公开里,查到了最早版本的《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1993年5月15日通过的济南市政府第61号令,然而这份文件中并没有一句提到16℃。直到1998年9月16日济南市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修改的《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失效),其中第二十四条明确提到,“在采暖期内供热用户室温不得低于16℃。”

  16℃成为标准有何根据呢?

  济南市供热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济南市的供暖最低温16℃是依据国家出台的《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的规定,“根据济南市气象信息汇总统计之后,济南归属寒冷地区,其冬季供热温度正卡在16℃的分类上。也就是说,济南的这个供暖最低温,其实也是寒冷地区供暖温度的最低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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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计量“多退少不补” 政策今年或有变?
  供热办:正协商,供热结束后才能定
  
  今年是济南市热计量试点第四年,日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经过前三年“多退少不补”的热计量试点政策后,今年的热计量退费政策或将发生变化。
  湖光山色小区居民徐先生向记者反映,虽然小区通知中写着“计量热费如果高于按面积缴费的用户不再补缴热费”,但去签协议时,热企却说可能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收费。为什么大家对这个规定如此敏感,因为二者的区别就是,一旦实际用热超过按面积取暖的总费用时,“多退少不补”会免收超额用热费用,而“多退少补”则须居民再为超额部分买单。
  那么今年冬季的热计量试点到底是“多退少不补”还是“多退少补”呢?
  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解释,今年前期都是按照面积收费,要到供热结束后,才能确定是不是需要“多退少补”。目前,供热部门也正在跟物价部门协商,结果未定。
  而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目前我省执行的是由建委和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供热计量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鲁价格发〔2010〕170号),其中写明“推行供热计量收费起步阶段,对用户采取鼓励政策,在结算热费时,实行‘多退少不补’”,但也说明“供热计量收费完善后,热费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在没出新文件前,物价局还是会按照这个指导意见执行,但各地具体情况,要看当地热计量推广情况。”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但在10月30日全省冬季供热供气工作视频会议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特别提到,要做好取消热费上限封顶“多退少不补”做法,实行“多退少补”,按实际用热交费的准备。

  供暖热点问题答疑:热计量合理使用基本都能"多退"

  按照往年情况,11月15日,济南就要正式供暖。而冬季也是雾霾天的高发季,供热企业的环保压力很大。为保证在供暖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供热部门在煤炭选择、环保改造、废水处理方面实行更严格的做法,减少污染物排放。

  济南11月15日起供暖 87万吨储备煤可“热”30天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巡视员郭森带领供热办及部分供热企业负责人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听电话。为保障供热顺利进行,目前,济南市已储备供热用煤约87万吨,可满足30天以上的煤炭消耗量。

  济南采暖费不降“有情可原” 煤炭降价供热成本未减

  煤炭价格下跌后,为什么采暖价格却没有下调?今天,济南市市政公用局供热办副主任纪涛接听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他对此问题解释称,虽然煤炭价格对供热成本有重要影响,但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再加上维护、劳动力等其他费用,供热成本依然高于现行采暖价格,因此采暖费仍不会下调。

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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