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山东5个人就有1位老人,警惕骗子这些套路专门骗老人

2017-04-06 20:18:00 来源: 大众网时政微信公众号 爆三样 作者: 萧美人

  老了没人养,接电话遭诈骗,好不容易决心投资却成了非法集资……4月6日,山东多部门通报的一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触目惊心!爆三样(ID:sdbaosanyang)的样妹发现,作为全国老年人口最多的省份,到2016年底,山东老年人口2057万人,占总人口的20.68%。而去年发生在山东的这些“坑老”案例,涉及赡养纠纷、电信诈骗、交通事故、养老金纠纷等七类,骗子们的各种套路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下面,快来看看,老年人最容易遭遇哪些陷阱吧。

  膝下5个儿女自己竟没地儿住,老母亲把他们都告了

  样妹注意到,当前赡养类纠纷有两个特点值得关注,一是农村的发生率远高于城市,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农村地区老年人的财产状况、生活状态堪忧,农村老年群体是扶贫脱贫的重点,农村的高龄老人更是难点;二是老年人的精神赡养需求容易被忽视。老年人与子女缺乏交流沟通,特别是老年人得不到子女精神上的慰藉。

  在省高院通报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中,原告刘某某和丈夫张某某共生育四个儿子两个女儿,其中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1999年张某某去世后,原告刘某某就在自家老宅内居住。2004年,原告老宅因旧村改造被拆除堂屋,在原宅基剩余部分另行规划新宅基一处。老宅基拆除后,原告先在其三儿子家居住,后又到同村村民家借住。原告的四儿子认为父亲去世时将老宅基留给自己,现在的新宅基也是自己的,便阻止母亲在新宅基上盖房,原告准备在新宅基上搭塑料棚,其四儿子亦不同意。

  原告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五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均担原告后续医疗费用,并共同出资建造两小间房屋供原告居住。最终,平邑县人民法院判令五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每人出资3000元,在原告新规划的宅基上建造两间住房供原告居住使用,不足部分由五被告另行均担,其四儿子不得有任何阻碍行为。目前,老人已经住进了新房,得以安度晚年。

  名医回访、公安通缉,电话诈骗套路升级

  除了养老问题,样妹对比通报的数据发现,电信诈骗也是老年人遭受伤害的重灾区,而且诈骗手段不断翻新,医生、公安、亲属……没有骗子们不敢冒充的。

  在山东省公安厅通报的一起案情中,一名骗子冒充名医卖保健品,竟有200多名老年人同时上当。2015年8月,淄博市王某被人冒充名医出售保健品诈骗5万余元。接警后,淄博张南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于2015年11月赴河北省邢台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自2015年7月开始,范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公民信息,在河北邢台郊区租用出租屋,冒充医药专家,用电话回访的方式,诈骗北京、重庆、河北、山西、山东等地200余名群众,诈骗金额累计60余万元。目前,该团伙主要成员范某已被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而被冒充的不只是医生,有胆大的竟敢冒充公安。2016年10月,德州市社区民警在对辖区留守老人入户走访时得知,村民赵某四处借钱,现已去邮政局汇款。民警感觉情况反常,便立即前往邮政局找到了正在办理转账手续的赵某,随即让工作人员暂停给赵某办理业务。赵某见到民警后十分紧张,期间有多个电话打来询问赵某转账情况。在民警耐心询问下,赵某道出实情:当日,赵某接到自称“上海警方”的陌生电话,声称赵某的身份证用于违法活动,并收到一张带有其本人照片的“通缉令”。对方要求赵某将钱款存入“安全账户”配合“调查”,还要求对此事要绝对保密。于是,赵某取出自己所有积蓄,并向邻居借钱凑足10万元准备汇入对方账户,幸好及时被民警拦下,避免了赵某上当受骗。

  办讲座、请吃饭、发礼品,非法集资瞄准“养老钱”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最近非法集资诈骗同样也盯上了“养老钱”。在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一起案情中,某公司在A县注册成立后,聘请十余名业务员,通过在B区发放传单、在酒店开办讲座、请客户吃饭、发放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将资金存入该公司,按照半年6%、一年10%、二年12%、三年13%、五年15%的利率支付利息,并承诺到期还本付息。其资金交付活动主要发生在C区,吸收的资金70%存入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30%作为好处费和利息支付。短短一年时间,该公司向200余名群众吸收资金1000多万元,集资参与人员绝大多数为老年人,平均年龄65岁。

  样妹注意到,在上述案例中,某公司在A县登记注册机构,在C区设立集资场所,在B区开展宣传活动,即企业注册地、集资场所所在地和集资活动发生地均在不同区域。这让老年人真假难辨,很容易掉入其编造的项目陷阱中。

  省金融办的官员特别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老年人遇到投资理财问题要多与子女交流,多渠道获取真实信息,尽可能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购买符合自身风险承担能力的理财产品。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政府不会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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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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