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司机曝光交警粗暴执法!反被网友痛斥!这剧情有点看不懂了…

2017-07-13 09:20:00 来源: 大众网时政微信公众号  爆三样 作者:

  7月11日,一则《青岛奔驰女曝光“恶警”》的视频刷爆了青岛人的朋友圈。

  视频中,民警情绪激动,厉声训斥女司机:“有脾气回家冲你爹妈发去!外面没人惯你毛病!”一旁的女司机则不急不恼,柔声细语地提醒民警注意态度。剧情走向似乎很明显,没想到结局并没有往同情女司机的路子上走,看了完整视后网友们纷纷“倒戈”站到民警这边,痛斥起女司机来了……

  先来看第一段短视频,不明前因后果的网友乍一看,这交警…挺厉害啊!

  交警:有脾气回家给你爹妈发去!有脾气回家给你爹妈发去!在外面没人惯你毛病!外面没有人惯你毛病!

  女司机:你不用想办法激怒我!你的视频我已经录下来了!这么多人都在看着你的行为!

  交警:你自己不知道自己是个笑话?

  女司机:警察同志,是你在叫,是你在骂街,到底谁是笑话警察同志?所有的人民群众都在笑你,警察同志!我怎么就成了笑话了……

  说到这里,女司机的情绪稍显波动↓↓

  “你为什么说我爹妈

  你有什么资格有什么权力这么说

  我有没有说你的爸妈

  你觉得你这样说对吗?”

  交警显然“不吃这一套”

  “我不跟你胡搅蛮缠,

  把你车先扣下!”

  这段视频一曝光,网友怒了

  觉得交警态度太过“蛮横”,

  没想到第二段视频一发,

  剧情反转了……

  来看看这段视频又说了些啥↓↓

  交警:叫你配合,你配合就行了,不用弄些5弄些6的,没有用!

  女司机:你警号是多少?

  交警:(亮出警号)警号告诉你了,我再给你出示证件!看明白了吗?

  女司机:同志,咱执法不应该这个态度,咱是人民公仆!

  交警:(出示证件)现在可以配合我工作了吧?把你的驾驶证、行驶证拿出来!

  女司机:刚刚我已经拿一遍了!

  交警:我希望你配合!你不配合就上升到违法的问题!我现在是来给你处理交通事故的,你这个事就是交通事故,你录也没有用!不是道路上的参照道路上的处理!明白不明白?

  女司机:你态度好一点,再说一遍!

  交警:你配合不配合,和我态度没关系!你的义务就是配合我!证件也不拿是吧?

  女司机:……你配得上你这身警服吗?

  交警:证件我给你出示了,你可以录,但你得配合!懂这个道理吧?有朋友圈的话现在就转发,不要紧!

  大多数网友看了视频后

  认为交警执法不存在问题,

  质疑女司机动机“不纯”

 

 

 

 

 

 

  小编根据网络上掌握的有效线索了解到:7月9日中午12时许,青岛开发区一名开奔驰的女司机,压碎了路边装修工人的几块大理石板,她拒绝协商赔偿让几个工人去法院起诉。无奈之下,工人报警,110民警出警调解未果,因管辖分工,交警再次到达现场,于是,发生了上述视频中的一幕。

  目前开发区交警正在调查此事,

  事件真相还不清楚,

  但小编觉得有必要普一下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对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民警的行为,我国法律有如下规定: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权利保护。意见稿提出,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应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配合交警执法,

  是市民的义务与责任

  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置后。

  监督警察执法也是公民的权利,

  但在拍摄过程中,

  请不要将镜头过于贴近警察的面部,

  这种带有挑衅与侮辱的举动,

  本身就是对他人的不尊敬,

  更何况这种举动

  已经妨碍警察执行职务。

  目前整个事件正在取证调查,

  在结果未公布前,

  我们要做的是不信谣不传谣!

  (本文内容来源于半岛都市报,转载请注明来源并转载包括二维码在内的所有内容)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杨凯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