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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是一个虚假宣传吗? 特许经营"三不管"约束乏力
2006-09-04 09:59:00 作者: 来源:市场报
 执法部门:已经立案

    北京市工商局宣武分局的高先生表示,最近许多从事所谓“特许”的企业,就是利用新办的执照和速成的文案开始招收加盟商。该分局仅去年就已查处类似案件五六起。日前,宣武分局已对翡丽铭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并立案。

    但在这么一个庞大的资源背景下,是否仅仅一个“虚假宣传”就可以一言以蔽之?“明显不能这样混淆。”高先生告诉记者,有关特许资格问题,单靠工商部门出面恐怕达不到理想效果,“只能由商业局才能解决”。

    律师:“三不管”留空白

    北京英格律师事务所的王贵斌律师认为,从商业部到各地商业局,即使有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但一直都没有确定监督这一法规执行的部门、程序和具体办法。

    按照王贵斌律师的分析,如果确定为虚假宣传,如特许人夸大年限、虚构业绩等等,原先已经订立的合同有条件被视为可撤销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造假一方负责承担。“现在特许经营存在的问题最好是工商部门来管”。

    特许经营的约束力在哪里

    “为什么用各种不实手段、不法手段‘制造’特许加盟体系的做法一直没法得到有效遏止,原因就出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执行一直难以完全到位,特许经营法规基本上只能约束连锁协会成员企业。”长期从事特许经营顾问工作、同时身为连锁协会会员的张先生这样告诉记者。
编辑: 肖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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