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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拖扣企业职工工资

2002-07-05 06:03:05 

广东制定保护性法规

  据新华社广州7月4日电 超时工作,加班费怎么算?年休假、探亲假、婚产假、病假的工资支付标准是什么?单位拖欠工资或单位停工停产后员工应当怎样应对?这些有关工资的问题,在广东将很快有具体标准可依。据悉,由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草拟的《广东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目前正面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预计将于年内出台。
  该条例将首先给“工资”一个明确的界定。目前,企业拖欠工资、工时过长、任意克扣加班工资等现象普遍存在。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透露,新的《条例》将重点解决发放工资的七项标准: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节育手术假、丧假期间工资支付标准;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单位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明确“本人工资标准”的定义;工资的构成(年终奖、房补等);非全日制工的工资支付标准等。该《条例》的出台不但可以对企业起到约束作用,还能对职工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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