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五年:扭转“以药补医” 解决看病“难贵”

2012年11月09日 15:24作者:赵新婷来源:大众网

2007年至2012年,是山东省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的五年,是卫生工作成绩显著的五年。五年来,山东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价下降42.66%;开展“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模式,使百姓得到实惠;完善新农合,99.90%的农村居民享受到了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公立医院改革也开始启动……

  关键词:新农合
  99.90%农民尽享受 大病保险个人年补偿最高20万

    近些年,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卫生发展差距正逐步缩小。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推行,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加强,全省城乡居民之间的保障水平差距不断缩小,城乡卫生统筹发展步伐加快,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正在发生变化。
  山东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仲军介绍说,在完善新农合制度方面,全省有6600多万人,99.90%的农村居民享受到了基本医疗保障服务。2011年全省参合农民累计受益1.67亿人次,受益率达252.10%,是2008年1.80倍。2011年住院补偿万元以上的农民14万多人,看病贵的问题有了一定的缓解。
  下一步,山东省将于2013年1月1日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对国家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不低于50%,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
  2012年10月,山东省卫生厅发布《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013年1月1日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人均筹资15元,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重大疾病的发病率、住院率、医疗总费用、筹资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保障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20类重大疾病。具体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
  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的对象为患上述20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居民。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同时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按照自然年度运行,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入院或门诊就医的参合居民享受当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参合居民患大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或门诊大病累计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费用中实际发生的、符合诊疗规范的、治疗必需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补偿。合规医疗费用具体由省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承办服务的商业保险机构组织专家研究确定。门诊大病补偿仅限于终末期肾病透析和血友病治疗。
  2013年,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不低于50%,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偿。
  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参合居民在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出院结算实行新农合报销与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即时结报。参合居民在不能实行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先到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新农合报销,再到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关键词: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取消药品加成,大病不出县城

  今年年底前,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将正式启动。2012年10月,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电视会议召开,明确30个县(市、区)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今年12月31日前,试点的县级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减轻群众看病的负担,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据介绍,这30个试点县(市、区)为:济南的章丘、平阴,青岛的即墨、胶南,淄博的桓台、临淄,枣庄的薛城,东营的垦利、利津、广饶,烟台的龙口、蓬莱,潍坊的青州、诸城、寿光、安丘、高密、昌邑、临朐、昌乐,济宁的邹城、汶上,泰安的新泰,威海的乳山,日照的五莲,临沂的费县,德州的平原,聊城的东阿,滨州的邹平,菏泽的单县。
  山东省发改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秦珂介绍,12月31日前,试点县(市、区)的县级公立医院全部药品不再加价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政府增加的投入不是简单采取弥补药品加成收入缺口的办法,而是要结合医院合理支出需要和合规收入减少情况统筹确定。对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基本药物进行省级集中采购,各地不再自行采购;使用的常用药品也要分步骤进行集中采购;鼓励各市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集中采购。“改革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办法,就是要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的集中采购新机制,获得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药品和耗材,切断药品和耗材生产流通领域与医疗机构和人员之间固有的利益链条。”
  改革价格形成机制是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的重要内容,即在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的同时,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价格。省物价局局长陈充介绍,12月31日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调整到位,侧重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等项目价格,原则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总量不超过2011年度药品合理价差总量的80%,增加的医疗服务收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改革后群众医药费用总体负担有所减轻。同时改革医疗服务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开展按病种、按服务单元等收费试点,要求年底前开展试点的病种不少于10个,2015年底前开展试点病种不少于50个。
  “目前我们已经开始了三级综合医院对口支援试点县医院工作”,山东省卫生厅厅长刘奇说,山东省立医院等21家三级综合医院已经和30个试点县医院建立了联系,将着力提升县医院服务能力,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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