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山东手机报手机客户端新闻热线 0531-85668999

济南女孩自称被拘禁强奸 揭秘检察院不起诉幕后疑云

  大众网记者 马俊骥

  2015年1月,21岁姑娘小华(化名)在济南应聘了一份小时工工作,引发了一起至今未决的案件。小华自称被42岁的男雇主张某限制人身自由长达7天,受到张某的“死亡威胁”和殴打,还遭受了强奸。小华称自己求救脱身后诉诸法律,但距离案发已过去一年多了,张某至今未受到应得的惩罚。

  这样一起引人注目的案件,检察机关为何下达不起诉意见书呢?在被张某“拘禁”期间,小华多次单独外出,为何又自行返回了张某家?背后有何隐情?大众网记者经过多方采访,为您揭开这一“迷案”的背后疑云。

  济南女孩自称应聘时遭拘禁,受“死亡威胁”被多次强奸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对我而言还有什么意义。”这是小华在微博里写下的一句话。据小华描述,2015年1月,她在网上应聘了一份小时工兼职工作。1月2日傍晚,她被男雇主张某约到了住处见面,没想到到了之后,张某就堵在门口不许她离开了。

  小华称,张某拍下了她的身份证和手机联系人的照片,威胁她说,如果不听他的,就要把她的家人、朋友杀死等等。迫于各种威胁和强迫,当天晚上,小华就留宿在了张某家。第二天,在张某的逼迫和监视下,小华到单位辞了职。当天晚上,张某强迫小华跟他发生了性关系。

  一直到1月8日,张某每天都会强迫小华跟他发生性关系,并殴打辱骂她,威胁要杀死她的父母等等。张某还用菜刀恐吓小华,并拍下了小华的裸照,收走了她的手机、身份证等,甚至要求她每天给父母打一个平安电话。1月8日,小华找机会联系到了同事,同事和家人报了警,小华被警方解救,张某被抓获。

  就在小华以为张某会受到应得的惩罚时,她却收到了一纸不起诉意见书,张某目前未能被以强奸罪起诉。这让小华非常不理解,也让不少网友替小华“抱不平”。

  警方通报称以强奸案移送起诉,检察院下达不起诉意见书

  今年7月7日,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此案的案情通报。案情通报称,2015年1月8日15时30分许,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六里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被非法拘禁。随后民警在辖区某诊所内找到了报案人张某华,同时将在场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并于当日20时许将此案移交至管辖地历下区公安分局文化东路派出所。

  历下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及文化东路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查:2014年12月份,受害人张某华(21岁,在济务工)在网上发布应聘兼职的信息,犯罪嫌疑人张某(42岁,自幼患癫痫,离异,独居)以招聘小时工为由,于2015年1月2日17时许将张某华约至其住处。当晚,犯罪嫌疑人张某以谈恋爱为名将张某华留宿在家中。

  次日早7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打出租车送张某华上班,并以受害人家人的安全相要挟要求张某华下班后返回张某家中。1月3日17时30分,张某华自行来到犯罪嫌疑人张某住处,随后几天张某华一直住在犯罪嫌疑人张某家中。

  其间,犯罪嫌疑人张某与张某华多次发生性关系,并借故多次辱骂、殴打张某华致轻微伤。1月6日14时、1月8日11时,张某华曾两次单独外出买饭,又自行返回嫌疑人家中。1月8日15时许,张某华陪亲戚到诊所看牙时向同事发送求救短信,同事随即拨打110报警。

  通报称,2015年9月15日,公安机关已经以张某涉嫌强奸罪将案件移送起诉至济南历下区检察院,但检察院下达了不起诉意见书。

  检察院称强奸罪“证据不足”,网友认为现有证据不具排他性

  警方通报中没有涉及检察院下达不起诉意见书的原因,大众网记者对此进行了了解。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检察院对该案下达不起诉意见书的原因是,现有能够证明张某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不足。这名负责人称,该案为强奸案,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无法透露具体证据和案情细节。但他强调,检察院下达不起诉意见书,是一切以证据说话,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张某当时是强迫受害人发生性关系。

  大众网记者又采访了受害女孩小华。小华告诉大众网记者,她收到了检察院的不起诉意见书,理由确为“证据不足”,但是她“坚决不服”,已经提起了申诉。小华透露,她提交的证据主要有:张某威胁恐吓她时所用的菜刀、殴打她所用的椅子、她被撕毁的衣服照片、她的轻微伤伤情鉴定和DNA鉴定(证明她和张某有过性关系)等。

  小华称,有一些证据被张某和家人毁灭丢弃了,没能提取到,比如被张某撕毁的衣服,原物已经被扔掉了,她只有照片。小华认为,菜刀、椅子、撕碎的衣服、伤情鉴定和DNA鉴定,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张某当时违背她的意愿,强奸了她,“如果不是强迫,我怎么会受伤呢?”

  她说,此前,自己听办案警察和一些律师说,这些证据“足够了”,检察院的不起诉意见书让她感觉无法接受,但“事情过去了这么久,想补充新的证据也很难了”。

  对于检察院因“证据不足”而下达不起诉意见书,网友有着不同的看法。有网友认为,小华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是法律要讲证据,小华提供的证据不具有排他性。如果是普通情侣吵架,男方打了女方,女方一气之下称男方强奸了她,提供了菜刀、椅子、撕碎的衣服、伤情鉴定等证据,“仅靠这些物证还不够,还要证明对方确实拿这些东西强迫过她”,“菜刀、椅子,谁家都有,重要的是人拿它干过什么事”,网友建议小华当务之急是搜集和补充新证据。也有网友认为,真正的正义终将来临,真的假不了,一旦证据充足确凿,施暴者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两次精神病鉴定结果前后不一,专家称由法官审查确定采信

  在警方的案情通报中,小华至少三次可以逃脱张某的掌控,却又自行返回张某家。这些奇怪举动让不少网友质疑。根据警方通报,1月3日早上7时30分许,张某打车送小华上班,17时30分,小华自行来到张某住处。1月6日14时、1月8日11时,小华曾两次单独外出买饭,又自行返回张某家中。

  对于网友的质疑,小华告诉大众网记者,张某拍下了她的身份证和手机联系人照片,扣下了她的身份证和手机,还在电话中威胁恐吓过她的同事。张某称,如果小华敢逃跑,就杀死她的家人和同事,并称“报警也没用”,“他在公安厅、检察院、法院都有人”。小华说,出于恐惧和胁迫,她即使单独外出,也不敢逃跑或报警,所以才每次都自行返回张某家中。

  在警方通报中,张某的两次精神疾病鉴定同样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2015年3月10日,经山东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系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经小华提出重新鉴定申请,6月15日,山东省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意见:张某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两次结果截然不同的精神鉴定让小华和很多网友认为其中存在“猫腻”。

  大众网记者发现,其实这种几次鉴定结果不同的情况在案件中并不少见。2012年,在浙江大学学生何某杀死女友的案件中,就出现过两次鉴定结果不同的情况。对此,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文书司法鉴定室主任翁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说,“精神病鉴定是司法鉴定各类业务中难度最大的一类,尤其是针对刑事犯罪重刑犯的鉴定,短期无法显见,需要较长时间的观察;鉴定意见是否采信,取决于鉴定的原理、标准和司法鉴定手段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及是否科学。”以文书鉴定为例,不同的鉴定机构,可能会出现两到三种不同的鉴定意见。不同的鉴定意见如何统一,在诉讼程序中,是由法官审查、经过质证后予以采信,最终作为定案的根据。

  需要注意的是,精神疾病鉴定结果影响被鉴定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影响被鉴定人需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但不决定其是否被检察机关起诉。也就是说,即使张某真的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如果强奸事实确凿、证据充足,检察机关一样会起诉,只是法院判决时可能因此从轻处罚。

  7月25日下午,受害姑娘小华告诉大众网记者,济南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已经约见了她和代理律师,告诉她已经接受了申诉,申诉结果如何还要等待。

返回顶部

独立调查简介

大众网原创深度调查栏目《独立调查》,于2009年12月1日创刊,以每周至少一期的频率刊发,先后获评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山东新闻奖名专栏。

栏目紧跟热点、回应关切,调查传闻、还原真相,澄清谬误、明辨是非,勇于向网络乱象亮剑,坚持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客观公正做监督。栏目始终坚持创新,并成功打通PC端与移动端,重点报道在“两微一端”同步刊发。2016年以来,栏目在大众网时政微信公众号“爆三样”落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深度调查的“微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