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拖拖”事件进入法律程序,已移交济南中院

2012年07月06日 15:05作者:盛堃来源:大众网

  近日来,本网连续报道了“济南市长清区明珠摩尔城二期工程变‘烂尾楼’,200多户业主‘既没了钱也得不到房’”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今天上午,济南从长清区委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该事件的处理已经进入法律程序,案件已经移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先前的采访中,记者从山东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悉,针对明珠摩尔城二期工程“烂尾事件”,长清区政府成立了专职领导小组督促解决。7月3日、4日连续两天,记者多次与长清区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但均未得到其回复。

    大众网济南7月6日讯记者 盛堃)近日来,本网连续报道了“济南市长清区明珠摩尔城二期工程变‘烂尾楼’,200多户业主‘既没了钱也得不到房’”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今天上午,济南从长清区委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该事件的处理已经进入法律程序,案件已经移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先前的采访中,记者从山东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悉,针对明珠摩尔城二期工程“烂尾事件”,长清区政府成立了专职领导小组督促解决。7月3日、4日连续两天,记者多次与长清区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但均未得到其回复。
    7月3日下午,记者致电长清区建委询问专职领导小组的工作情况,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区建委有一位工作人员参加了专职领导小组,但具体情况他不了解。随后,记者致电长清区政府办公室,对方表示对此事不知情。
    3日下午,记者与长清区委宣传部取得联系,并将部分业主关于明珠摩尔城二期工程迟迟不交房并成为“烂尾楼”的相关问题发送过去。
    经过一天半的等待,7月5日上午,记者得到了长清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的回复:针对“明珠·摩尔城二期烂尾事件”,根据对专职领导小组的了解,该事件的处理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随后,记者从山东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处确认了这一消息,并了解到他们为“被告”。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对方以“负责法律咨询的同事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对于事件的最新进展,本网记者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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