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时报:向善的举动应该得到尊重

2009年12月20日 20:33作者:来源:

□邵显亭
    智者知天下事,仁者暖天下心。
    这几天特别冷,预报说温度还要降到-10℃以下。在这天寒地冻之中,一位心中有着仁爱的老人,温暖了很多人的心。她的名字叫孙法菊,时报一直报道的“新闻人物”,她以72岁的老迈身躯,奉养着更老迈的95岁母亲。这种赡养和反哺,那么朴实,却又那么让人尊敬。
    我想,如果没有媒体的发现和报道,两位老人可能就按照原来的轨迹生活下去,在低矮阴冷的小屋里,相依为命,生活看起来波澜不惊。她们没有想去企求任何人,她们也不想“出名”,否则,就不会在贫困中忍受这么长时间。媒体报道后,来看他们的人多了,有嘘寒问暖的,也有的质疑并撂下“有儿有女,不符合救助标准”。
    不符合救助标准,可能确实是因为一些“规定”挡了道。但我仍想说,有关方面有没有对老人的生活遭遇深入地进行走访和了解?有没有听听她们真实的心声?如今,质疑一切已经成了人们本能的反应,这本来也不可怕,可怕的是只有质疑而没有认真的调查核实,更没有很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仅仅是质疑而已,那这样的声音还有什么说给别人听的价值?
    温总理替农妇熊德明丈夫讨薪的事情,想必大家还没有忘记吧。这件2003年的标志性事件,发出了关注弱势群体和其应得利益的信号。我想,如果这件事情放到一些公职人员那里,说不定要这样问问:“讨不到工钱,是不是你丈夫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签劳动合同,被欠了钱也不好办,因为你没有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绕来绕去,确实是把相关的规定解释清楚了,但确实也等于说了一番废话之后没有帮上什么忙。一些人只看纸上规定不问现实的做法,等于用文件做了一个套子,然后钻进去成了“套子里的人”,你的冷暖,在套子之外,他感受不到,你也难以把他作为什么依托。
    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的目标和作出的承诺。在这个承诺中,“老有所养”占据了一席之地。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交织,有许多事情要求我们既要尊重一些条条框框,但又不能完全被它束缚,要用“心”去解决,要看到为民服务是行动的最终目的。孙法菊老人和她的母亲碰到的问题,显然不是仅靠“制度”所能解决的,要用心和感情才能解开存在的症结。正像泰山区民政局局长王瑞勇说的那样,“为民服务是最恰当的标准”,我觉得这句话说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因为他们不是不知道什么文件规定,正是他们吃透了这些规定,才看到了事件的核心点———一位72岁的老人捡拾垃圾供养95岁的母亲,是铁打的事实,是向善的举动,应该宏扬,不容抹杀。
    关爱、怜悯、理解、尊重,应该是普适于这个社会的永恒价值。我们应该永远把它们放在头顶的星空中,用它们照亮心灵,照亮前程。

责任编辑:陶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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