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农超对接”超市农产品直采占60%以上

2011年05月05日 16:49作者:来源:大众网

  近期,本网对山东部分地区蔬菜滞销问题进行了追踪报道,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山东省商务厅、农业厅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意见》破解“菜贱伤农”。该《意见》指出,山东力争“十二五”末,实现超市农产品直采占生鲜农产品经营的6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生鲜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的比例达到20%,从根本上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

    大众网济南5月5日讯记者 王磊)近期,本网对山东部分地区蔬菜滞销问题进行了追踪报道,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山东省商务厅、农业厅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意见》破解“菜贱伤农”。该《意见》指出,山东力争“十二五”末,实现超市农产品直采占生鲜农产品经营的6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生鲜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的比例达到20%,从根本上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

    按照《意见》要求,“十二五”期间,山东将重点推动一批骨干连锁经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起成熟的农超对接模式,通过农超对接,构筑起以连锁超市为龙头、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覆盖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的新型农产品流通网络。到“十二五”末,山东力争实现超市生鲜农产品占超市经营额的30%以上,超市农产品自营占生鲜农产品经营比重的80%以上,超市农产品直采占生鲜农产品经营的6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生鲜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的比例达到20%。

    同时,国家及省、市支持农产品流通设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综合试点等项目资金,原则上要优先安排农超对接工作显著的超市、合作社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严禁超市企业向合作社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超市企业要降低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进场门槛,稳定对接关系。

   另外,《意见》还指出,实施农产品农超对接,要充分发挥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供应链的优化,实现“超市直采、产地直供”,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促进农产品生产的稳定发展;有利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培育。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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