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交通局强硬回应质疑: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010年11月18日 17:19作者:来源:大众网

  针对网友对于滨州市滨城区“无耻罚单”的批评,18日,滨城区交通局致函大众网,强硬地回应网友称,对于车辆“鲁MB05**”从检查到处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手续完备”。对于滨城交通局的回应,网友反问滨州交通局:既然做不到,为何乱承诺?

  同日,滨州市交通局稽查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一定坚决落实市交通运输局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滨州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六条措施》,不让对公众承诺变成“白条”。

  滨城交通局强硬回应网友质疑: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网友反问滨州交通局:既然做不到,为何乱承诺?


    大众网济南11月18日讯记者 冯炜程)针对网友对于滨州市滨城区“无耻罚单”的批评,18日,滨城区交通局致函大众网,强硬地回应网友称,对于车辆“鲁MB05**”从检查到处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手续完备”。对于滨城交通局的回应,网友反问滨州交通局:既然做不到,为何乱承诺?
    同日,滨州市交通局稽查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一定坚决落实市交通运输局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滨州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六条措施》,不让对公众承诺变成“白条”。
    滨州市滨城区交通局在发给大众网的函中介绍了此事的查处经过,函中称,11月14日,该局交通稽查大队三中队在执行路检路查任务时,在220省道附近按照执法程序对违章双排轻型货车鲁MB05**进行依法查扣。车辆装载有食用油和塑料袋装大米等易脱落货物,所拉载的货物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防止脱落,属违章。
    滨城区交通局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和《山东省交通厅关于近期交通稽查执法有关处罚认定的通知》(鲁交体法【2009】16号)第四项第三条“对运输车辆货物脱落、扬撒行为认定问题”,依法对车辆进行查扣,并依据法律法规对车主进行交通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1000—3000元。
    函中称“鉴于车主家庭经济困难,我局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出发,决定对肇事车主进行分期(延期)缴纳罚款处理,车主在《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申请书》签字并当场交纳800元罚金”。
    滨城区交通局称,该车辆从检查到处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手续完备。
    滨城区交通局仍坚称自己无错,但更多的网友开始关注此事,网友“小说家”在评论此事时说“滨州市交通局一方面做出几个不处罚的承诺,另一方面却纵容区里的执法人员对车辆‘下手’,想问一下滨州交通局:既然做不到,为何乱承诺?”
    18日下午,滨州市交通局稽查支队一位姓高的负责人也对此事表态,他说,为优化发展环境,滨州市交通局既然做出了7个不罚款的承诺,就一定会执行,滨城区开出对罚单可能是因为执法队员的理解有偏差,他们会协调解决,“一定会落实政策,取信于民”。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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