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脱硫脱硝设备 “停产”企业继续施工

2014-09-04 11:17:00来源:大众网 作者:于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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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晚10点,沿着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一条坑洼的水泥路走到尽头,大众网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了山东大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省政府2014年第二次环保专项行动中,该公司被现场责令关停。
  而此时出现在记者眼前的大龙电力有限公司,锅炉依然在轰鸣,借着厂区内的灯光,可以看到烟气滚滚。偌大的厂区中,看不到一名值班工人。

  大众网记者 于潇潇

  2014年7月,全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9.2天,同比减少了2.2天。其中淄博天数最少,仅有2天,同时SO2和NO2两项指标严重恶化,均居全省倒数第一。

  在山东大气标准不断加严的背景下,空气质量却出现反弹,究竟是何原因?9月1日晚到9月2日,大众网记者随山东省环保厅联合执法队对网友举报的淄博两家污染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由于当地环保部门执法不严,土小企业“死灰复燃”排污,成为大气质量反弹的直接原因。

  无脱硫脱硝设备 停产企业继续施工

  9月1日晚10点,沿着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一条坑洼的水泥路走到尽头,大众网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了山东大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省政府2014年第二次环保专项行动中,该公司被现场责令关停。

  而此时出现在记者眼前的大龙电力有限公司,锅炉依然在轰鸣,借着厂区内的灯光,可以看到烟气滚滚。偌大的厂区中,看不到一名值班工人。

  在正在运行的机组处,记者看到,一条与地面垂直的扶梯通向监测平台。省环保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沿扶梯爬上去,过程十分危险。在监测平台上,没有按要求设有人工检测孔。根据现场检测,正在运行的机组排放氧含量严重超标。

  “超标一点儿也不意外”,省环保厅污防处处长肖红告诉记者,这家公司排污“很有名,每次查都超标”。该公司仅有原始的水膜除尘器,脱硫设施也极为落后,至于脱硝设施,则压根儿没有。

  据了解,大龙电力是一家典型的“土小企业”,只有三台35吨/小时的小锅炉和一台6000千瓦的抽凝汽轮机,能耗高,排污量大,早在2012年就被列入山东淘汰落后产能名单,却一直未能被淘汰。每次执法检查,该公司必然超标。由于冒黑烟污染环境,周围的老百姓屡次向环保部门投诉,企业却一直未被关停。

  今年6月23日,山东副省长邓向阳亲自带队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建设废气治理设施,除尘、脱硫工艺落后,现场检查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控设施未正常运行;人工监测二氧化硫浓度1699mg/m?,超标4.66倍;灰渣随意堆放,无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措施。

  企业被现场责令关停,而就在执法人员离开后不久,该企业再度恢复生产。随后赶来的企业负责人承认,该企业仅仅停产十天即恢复了生产。

  企业负责人称区里要求月底关停

  晚上11点,大龙电力负责人匆匆赶到现场。

  “知道企业排放超标吗?”执法人员问道。

  “知道,因为双碱法脱硫设施没有运行,也没有脱硝设施。”出乎记者意料,这位负责人回答很坦诚。该负责人同时承认,6月23日被责令停产后,仅仅十天,7月3日,企业即恢复了运行。

  这样明目张胆,当地环保部门难道不管吗?记者问起这个问题,这位负责人立刻回答:“管啊,他们每周都来两三次!”“我们区里这两天刚开了会,镇上也开了会,要求我们本月底必须停产。”

  省环保厅工作人员告诉大众网记者,这样的说辞他们已经听了不止一次。每次查污染企业,问及当地环保部门的作为,企业都马上回答,“查,经常查”,表示当地环保部门一直在积极作为。而这“积极作为”的背后,却是不断死灰复燃的“土小企业”和不断排放的污染。

  大众网记者注意到,在山东省环保厅网站“贯彻落实山东大气标准”一栏,淄博市于8月11日晒出的《2014年7月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汇总表》中,竟没有大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该公司还涉嫌破坏在线监控设施,目前该公司在线监控设施已经停运一年多。

  承诺时限内不达标 企业称环保部门宽限时间

  9月2日,执法队来到淄博市桓台唐山热电厂。在过去的一周里,多家环保NGO组织在网络上对该企业点名。根据北京市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所做的“污染地图”显示,2014年8月30日中午12点,该企业氮氧化物浓度超标1.46倍;9月1日早上6点,该企业氮氧化物浓度超标1.8倍。

  环保NGO向唐山热电“喊话”:希望企业对污染公开做出说明。而截至9月1日,该企业未做出任何说明。

  9月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测发现,唐山热电已经采取一定措施,该公司氮氧化物浓度大幅下降,但检测结果显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依然超标0.26倍。

  “为什么没能完成限期治理?”面对这个问题,企业负责人变戏法似的突然掏出一份文件。大众网记者看到,这份发布于8月29日,印章为“生态桓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中,要求被列入限期治理的企业在9月30日前向桓台县环保局申请验收。

  本该完成整改的污染企业,就这样莫名地被“宽限”。唐山热电的负责人称,将按照这份文件要求时限进行治理。

  根据山东省环保厅2014年37号文件,“对生产工艺特殊或承担重大民生工程的超标排污企业,暂时不能停产治理的,应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暂时不能停产治理的原因、采取的临时减排措施和时限,经市环保局核实后,报省厅审查批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大众网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这份文件并未向环保厅备案,淄博环保局也未向环保厅做出任何说明。

  “如果9月份的整改期限到了,当地环保部门会不会再出一份‘宽限日期’的文件呢?”离开唐山热电时,记者脑海中一直盘桓着这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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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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