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坷治理路,历史问题不能留给未来解决

2013年05月25日 20:09作者:李强来源:大众网

  “作为交通运管部门,对‘红三轮’的一贯态度就是取缔,但是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很难贯彻。”王德武说,执法过程中,既要尽力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又要考虑不过分刺激经营者,他们往往是今天查2辆,明天查4辆,一旦出现了聚众上访的苗头就停几天再查,俨然成了“法不责众”的病态管理。也因此,对电动三轮车的处罚力度从最严时的1000元下降到500元,又降到200元。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红三轮已经发展成社会底层矛盾的集中体现,其中不仅涉及客运市场秩序,也涉及到社会保障工作,以及对困难群众的救济和再就业安置。因此,“三轮现象”需要统抓共管、多管齐下才能治标治本,否则,历史问题只能留给未来解决,而这不是菏泽目前的交通状况所允许、更不是与菏泽“花都”、“优秀旅游城市”、“文明城市”等城市名片相匹配的。

 

在菏泽学院门口,14辆“红三轮”和1辆出租车形成令人震撼的对比,这种在菏泽普遍存在的场景也难怪会令人产生出租车“退市”的担忧 

 

菏泽的城市之堵不能完全归咎于“红三轮”,但像这样因“红三轮”无视交规引发的堵车现象越来越多 

  大众网菏泽5月25日讯记者 李强)早在2009年,叫停非法载客“电三轮”就已成为菏泽的舆论焦点,但时至今日,这一社会畸形产物不但没能刹住车,更有疯涨之势。特别是去年以来,以“行云”为标志的电三轮充斥街道,“满城尽是红三轮”不断给城市交通施压,越来越多的市民发出这样的声音——“红三轮”不治,“都市”将成“堵市”了!

  镜头一:

  2年前,淄博投资商刘先生想在菏泽投资搪瓷、纺织项目,但是看到菏泽城市交通的乱象后,放弃了这一想法。他说,一个城市的交通状况是当地“城市经营”水平的体现,交通秩序管不好,其他方面也不会好。

  镜头二:

  1年前,一位河南的朋友经过单县来到菏泽城区,饭间他问起一句话颇值得玩味——“是单县大,还是菏泽大?”在他看来,单县县城的综合环境,特别是交通秩序甚至比菏泽城区还要好,他觉得菏泽“不是城市,而是集市”。

  这是两个发生在记者身边的小故事,针针见血,颇让人觉得“路堵心也堵”。探析其中的原因,除了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的客观因素,大型电动三轮车也已成为舆论焦点,以致社会声讨一片——当前的城市交通并非真正到了“容量性堵塞”,而是很大程度上由电三轮扰乱交通、降低通行效率引发的“秩序性堵塞”。

  火烧眉毛时,红三轮狂增是社会的退步

  菏泽城区的电三轮到底有多少?在今年的菏泽两会上,市政协委员赵传义曾在提案中估计了一个数字——3000辆。而据多部门最新调查摸底显示,目前这一数字已增加到3592辆,其中非法营运车辆达2368辆,比市区现有出租车总量的2倍还要多。

  这是什么概念?菏泽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副主任王德武用一句陈述说:“‘红三轮’的爆发式增长极有可能摧毁目前菏泽城区的客运市场体系,如果其势不止,不排除出租车被‘挤’出市场的可能。如果那样的话,菏泽的道路客运将后退10年!”

  出租车司机刘师傅极力赞成这一观点,他的出租车快到规定使用年限了,但一直在忧虑应不应该换新车。他说:“电动三轮车简单易学,无需证件,而我们则要付出很多。现在生意又被‘挤兑’的不行,再这样下去不如也去开三轮。”

  事实上,电三轮的弊端不仅在于对客运市场的破坏。赵传义在提案《关于加强监管市区小型三轮客运车的力度》中,列出了三轮车的“三害”——阻碍交通、影响市容、危及安全。

  “非标车辆、无视交通规则、车体野广告密布,最要命的是驾驶人安全意识差,经常超速行驶、超载经营、占用机动车道,由此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王德武说,目前在菏泽城区,三轮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甚至占到总数的70%。

  由此可见,治理电动三轮车已到了“火烧眉毛”、“刻不容缓”的地步,如果长期任由发展,必然走向“个人挣钱、政府埋单、社会失控”的严峻局面。

  坎坷治理路,历史问题不能留给未来解决

  “三轮现象”在菏泽由来已久,从最初的人力三轮到动力三轮,电动三轮是其历史遗留问题的延续,不同的是,曾经的人力三轮或动力三轮属“特许经营”,但随着2009年3月1日三轮车客运在行政许可中取消,市场准入大门被关闭,如今疯狂滋长的三轮车已属“非法入市”。

  既是非法经营,且有明令禁止的规定,为何三轮客运日盛一日?事实上,菏泽市委、市政府也曾慎重思考过这一问题,交通、公安等五部门曾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治理,当时确实起到了明显的效果。但是,由于三轮客运经营者多为社会弱势群体,有些是失业或失地群众,有些是生活困难群众,“一刀切”加以取缔无疑切断了他们的生活来源,阻力非常大,一旦打压态势强硬,造成车主动辄聚众上访,政府只能让步。

  “作为交通运管部门,对‘红三轮’的一贯态度就是取缔,但是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很难贯彻。”王德武说,执法过程中,既要尽力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又要考虑不过分刺激经营者,他们往往是今天查2辆,明天查4辆,一旦出现了聚众上访的苗头就停几天再查,俨然成了“法不责众”的病态管理。也因此,对电动三轮车的处罚力度从最严时的1000元下降到500元,又降到200元。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红三轮已经发展成社会底层矛盾的集中体现,其中不仅涉及客运市场秩序,也涉及到社会保障工作,以及对困难群众的救济和再就业安置。因此,“三轮现象”需要统抓共管、多管齐下才能治标治本,否则,历史问题只能留给未来解决,而这不是菏泽目前的交通状况所允许、更不是与菏泽“花都”、“优秀旅游城市”、“文明城市”等城市名片相匹配的。

  治理红三轮,简单的查与罚是隔靴挠痒

  回顾红三轮走过的轨迹,不难发现,从最初因“遮风挡雨”改装而来的逢车到现在的“满城尽是红三轮”,仅仅用了一年的时间,其速度令人咂舌。在这一年中,尽管政府高度重视,但仍有越来越多的群众质问不作为、慢作为,这需要有关部门集思广益、对处理问题时的“态度”和“策略”作出反思。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和部分群众,现将他们的建议汇总如下:

  1、解决城市环境问题。在重要的城市窗口单位,如汽车站、火车站、医院、学校等地,三轮车载客现象要坚决禁止,还城市一个整洁,还交通一路畅通,还群众一片舒心。

  2、解决交通秩序问题,畅通“主动脉”。落实中华路、牡丹路、青年路等城市交通主干道的三轮车限行政策,或在规定时段内限行,减轻城市“主动脉”交通压力。

  3、实际划区域经营。借鉴临沂等地做法,把客运三轮车作为一种自由职业,但不得入城,可在郊区划区域经营。

  4、解决三轮车从业者的生计问题。对同意退出的三轮车从业者,从就业安置、社会救助等方面妥善解决其生活保障问题,增加社会稳定系数。

  5、禁止销售三轮车。目前菏泽城区有行云、鲁金、珠峰、银源等六七个品牌,销售网络广泛,销售数量惊人,助长了三轮车疯狂滋长,建议对这些销售点进行严查甚至取缔,从源头上杜绝三轮车非法载客现象。

  6、严格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关于三轮车非法载客的相关处罚规定,绝不因小团体利益而忽视大局,否则,待载客三轮爆发后再谈治理将付出更大的行政成本。

责任编辑: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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