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为保辖区供暖 先取消资格后解决争议

2012年11月23日 11:21作者:来源:大众网

  11月19日,峄城区供暖开始试压,明天将正式开始供暖,今年供暖由住建局供暖中心和旭日热力共同负责,承源热力公司被取消供暖资格。
  峄城区为何要取消承源热力公司的供暖资格呢?采访中,峄城住建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实属无奈,承源热力公司是峄城区2006年招商引资的企业,主要承担城区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及峄城经济开发区企业供热业务,填补了峄城区的用热空白,这本来是好事儿,可是自2009年起,很多居民、部分小区及一些工业企业多次到区政府反映该公司供汽不饱和、质量差、压力弱、温度过低、计量不准等问题,并因此造成了上访事件,形成民怨,用气企业怨声载道,恶化了峄城区招商引资环境。另外,随着峄城城区经济和人口规模的增加,承源热力公司也无力供应。这位负责人说,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峄城区政府2011年先是从十里泉电厂向峄城城区铺设供热管道,寻求问题的缓解,另一方面,找到承源热力公司负责人范守良进行谈判,希望承源热力能放弃在峄城的供热项目

  住建局多次协商
  为保辖区供暖,先取消资格后解决争议
  11月19日,峄城区供暖开始试压,明天将正式开始供暖,今年供暖由住建局供暖中心和旭日热力共同负责,承源热力公司被取消供暖资格。
  峄城区为何要取消承源热力公司的供暖资格呢?采访中,峄城住建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实属无奈,承源热力公司是峄城区2006年招商引资的企业,主要承担城区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及峄城经济开发区企业供热业务,填补了峄城区的用热空白,这本来是好事儿,可是自2009年起,很多居民、部分小区及一些工业企业多次到区政府反映该公司供汽不饱和、质量差、压力弱、温度过低、计量不准等问题,并因此造成了上访事件,形成民怨,用气企业怨声载道,恶化了峄城区招商引资环境。另外,随着峄城城区经济和人口规模的增加,承源热力公司也无力供应。这位负责人说,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峄城区政府2011年先是从十里泉电厂向峄城城区铺设供热管道,寻求问题的缓解,另一方面,找到承源热力公司负责人范守良进行谈判,希望承源热力能放弃在峄城的供热项目。
  “我们一直找范守良谈判,但是他总是拖着,双方谈判的价格又差距太大,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今年居民供暖就保证不了。”峄城区供热协调工作小组一位工作人员说,范守良提出,他的投资资产达3600万元,其书面同意交出,但提出要2000万元。为摸清投资数额,科学决策,才成立工作组。而经过工作小组调查显示,2006年9月,承源热力有限公司在枣庄市工商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同月在峄城投资,至今固定资产投资净值为650多万元。
  据工作组介绍,截至目前,工作组与承源热力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十余次协商,已确定资产评估意向、评估机构,但承源热力公司仍拒不同意对供热设施及管网先行交接方案。对此,峄城区住建局和法制办联合发布了公示情况说明:2012年11月1日,区法院根据区住建局提出的诉讼,为保障2012年居民供暖,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先予执行裁定,目的是先行解决群众供热民生问题,再依法评估,诉讼解决双方争议。
  11月13日,针对承源热力公司发布的贴文,峄城区住建局、峄城区法制办联合在大众论坛实名发布情况说明进行回应,全文如下:
  关于枣庄承源热力公司反映问题的情况说明
  枣庄承源热力公司是我区2006年招商引资企业,主要承担城区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及峄城经济开发区企业供热业务,填补了我区用热空白。但自2009年起,广大居民、部分小区及一些工业企业多次到区政府反映该公司供汽不饱和、质量差、压力弱、温度过低、计量不准等问题。如:檀阳小区几十名居民代表反映:2012年农历正月十五,该企业在未事先告知居民和主管部门的情况下,擅自对檀阳小区停止供汽,致使在最寒冷的季节,居民家中无法供暖;坛山、文昌、聚福花园和香江贵和苑等四个小区的居民多次反映:由于承源热力公司热计量仪表严重虚高,居民按90天标准缴纳的取暖费,仅够用热60余天,该公司对自身虚高计量问题不予改正,并多次威胁停止供热;峄城经济开发区用热企业天龙针织公司反映:2011年7月3日在停产检修不用蒸汽的情况下,计量表显示当天用汽230吨;峄州大酒店反映:在不用汽的情况下,该企业20分钟计量约70吨;峄城中行反映:在用热面积不变的情况下,用热费用每年递增60%-70%,等等。该企业的所作所为,在我区引起了很大反响,造成极坏影响(详见附件所列链接)。
  为切实维护群众和供热企业双方利益,区政府责成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枣庄承源热力公司供汽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多次深入调查,发现该供热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1、擅自提价,违规收费。峄城区物价局依据省市文件,规定我区居民用汽最高限价为145元/吨,非居民用汽最高限价为201.9元/吨。该公司在收取机关事业单位(非居民)取暖费时,全部按209.1元/吨收取,高出限价7.2元/吨;对峄城经济开发区18家企业的收费高出限价50.1元/吨-70.1元/吨。其行为违反《价格法》的规定。
  2、弄虚作假,虚计热量。该公司违规安装计量表,在压力传感器、热电阻、涡街流量计等参数设置上做手脚,逃避质检部门的检验,造成相关设备虚计饱和蒸汽、震颤读数等,致使蒸汽计量数据失真,局部检测虚高48%。导致出现居民依法缴纳的供热款不够用、企业用热计量人为增高,加大企业生产成本,加剧用热业户与该公司矛盾,相关企业纷纷打报告准备自上锅炉。其行为违背了《计量法》的相关规定。
  3、“白条”记账,偷逃税款。该公司通过虚增业户用汽量,给企业开具白条、收据等方式偷逃税款,自经营以来,多次因偷逃税款被税收执法部门处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4、缺乏诚信,拖欠账款。承源热力供热公司违反供热协议,拖欠通达电厂供热款320万元,2012年10月28日,通达电厂对承源热力公司停止供汽,导致峄城经济开发区部分用热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相关企业已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承源热力公司。其行为违背了《合同法》、《民法通则》相关规定。
  5、服务低劣,激起民愤。该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服务水平低下,不注重与用户沟通,单方面提高用汽价格,强行增加收费项目,严重损害了居民和企业的利益,造成企业与群众的严重对立。其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为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发展环境,区住建局多次与承源热力公司协商沟通,责成该公司重视热点民生问题,认真解决存在问题,切实维护用户利益,但该公司始终不能正确认识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未能妥善解决群众诉求。2011年9月,为彻底解决冬季供暖和企业用汽问题,区住建局开辟枣庄十里泉新供热源,并筹建新的供热工程。之后,承源热力公司以退出峄城供热市场相要挟,要求补偿投入损失2000余万元(自称累计投资3600万元)。为摸清投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合理补偿,区住建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该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审核、清算。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在我区铺设管网及配套设施投入600余万元,但仅收取供热工程配套费用(开口费)就多达1200余万元,是其投资的2倍。《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供热工作确保群众冬季采暖的意见》(鲁政发〔2008〕89号)和《枣庄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供热建设配套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确保专项用于城市热源和管网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用于集中供热建设的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纳入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建设”。但承源热力公司却把1200万元的配套费当做自己的收入,近一年的配套费被挪作他用。
  由于该企业不能正确履行法定义务,严重侵害了企业和用户利益,2012年11月2日,区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对该企业依法询问。同月1日,区法院根据区住建局提出的诉讼,为保障2012年居民供暖,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先予执行裁定,目的是先行解决群众供热民生问题,再依法评估,诉讼解决双方争议。
   事实胜于雄辩,群众利益与个人私利孰重孰轻,尊重事实与散布谣言孰是孰非,相信群众自有公论,网友自有公论。


 峄城区住建局

峄城区法制办
2012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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