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教育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国际日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 大众网主站 > 法治 > 法治要闻

安徽芜湖颁民警使用武力规定 遇致命攻击可开枪

2006-12-20 12:16:51 中安在线
   
 

    安徽芜湖民警处警时如果遇到致命攻击,或者持械攻击足已造成重大伤亡等警情,情况紧急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直接开枪射击。这是芜湖市颁布的《民警处置常规警情分级使用武力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规定的。《规定》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安系统尚属首次

    昨天,芜湖市公安局为此专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称,经芜湖市政府通过,芜湖市公安局正式颁布《规定》,这在全国公安系统尚属首次。

    芜湖市公安局此次出台的《规定》,是依据《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芜湖实际制定的。《规定》经公安部专家组修改后形成。

    芜湖颁布《规定》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人民警察使用武力的行为,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民警滥用武力造成不必要的后果,将民警执法行为置于广大市民监督之下;依法使用武力,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使用武力分“五级”

    《规定》首先依据危险性和表现形式,将常规警情分为五个级别,即:消极抗拒、积极抗拒、徒手攻击、持械攻击和致命攻击。

    按照本规定,区别各级警情,民警可以对应和调整使用武力。使用武力也分为五个级别,即:口头控制、徒手控制、使用催泪警械、使用警棍、使用武器。同时,《规定》还设置了升级使用高级别武力的调整规则,既有原则性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了现场处置的灵活性。

  四类警情可用武器

    《规定》指出,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时,必须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出示警察证件表明身份;在使用催泪警械、警棍和武器前,要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使用武力时,警察要根据不同级别,使用相应武力。

    按照《规定》,民警遇有致命攻击;持械攻击足以造成重大伤亡;犯罪嫌疑人正携带枪支、炸药、剧毒及其他足以造成重大伤亡的危险物品逃跑;犯罪嫌疑人正在逃跑,其所涉嫌或所从事的罪行属严重暴力犯罪,脱逃后将对公共安全或公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等4类警情,现场警察可以拔枪,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情况紧急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直接开枪射击。(来源:新安晚报 记者老春)

  编辑: 李昕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6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xinwen@dzwww.com
鲁ICP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