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山东 体育 娱乐 女性 购物 财经 幽默 评论 书画 博客 旅游 图片 论坛 房产 汽车 教育 健康 商桥 打折 十一运会官网
 大众报系: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新闻书画网 国际日报山东版 南美侨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首页>法治>国际法治
站内搜索:
新马警方联手 枪杀华商凶手“独眼龙”大马落网
2006-02-27 08:50:56 作者: SRC-242

 

    新加坡杀人,亡命吉隆坡;新马警方联手,凌晨突袭酒店擒凶

    据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各大主流媒体26日报道,2月15日早晨,一名独眼枪手枪杀41岁华商林福顺,随后卷着所劫现金和珠宝首饰逃之夭夭。案发10天以来,新马两国警方联手,终于于25日清晨,在大马首都吉隆坡某五星级酒店未发一枪一弹,将在逃杀手“独眼龙”、新加坡男子陈初仁及其同伙共6人一网打尽。

   6枪打死华商,全球通缉

    据报道,15日早晨7时左右,一名独眼男子突然持枪闯入了夜总会老板、华商林福顺位于新加坡实龙岗的家中,用绳子捆住了他的妻女和女佣,然后向书房中的林福顺身上连开6枪,将其当场打死。随后,凶手带着从屋中劫来的大量现金和珠宝逃离现场。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于上午7时10分赶到现场,警方发现林福顺倒在了血泊中,但他的妻女和佣人却都安然无恙。据目击者称,凶手高约1.7米,右眼失明,头戴鸭舌帽,一身黑色装扮,也是华裔男子。根据这些描绘,新加坡警方很快将凶手锁定在新加坡男子陈初仁的身上。

    据了解,现年39岁的陈初仁的洋名为东尼,疑是黑帮“洪顺堂”成员,曾因犯罪入狱。上世纪80年代,他曾在监狱服刑,当时才20来岁,因为涉及打架而入狱5年。在牢里的陈初仁为人内向,勤奋好学,能讲简单的英语,为人也很友善。坐牢期间不曾滋事打架。可是出狱之后,涉嫌多宗犯罪的他为了逃避警方追捕,竟然在一年中连搬5次家。考虑到陈的妻子为马来西亚人,俩人虽然已婚,却长期不在一起同住,新警方于15日当天立即向大马警方请求援助。过后,警方又在网上公布了陈初仁与其同伙、马来西亚籍男子何岳强的照片,并要求国际刑警对2人发出“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他们。

    酒店搜查5小时,抓获6人

    经过新马两地警方长达10天的联合搜查,25日凌晨,大马首都吉隆坡市警方接到线报,陈初仁及其同伙很可能正藏身于当地某五星级酒店的13楼!警察总部特别行动部队及鉴证组闻讯出动,于25日清晨5时许抵达该酒店展开行动。警方首先封锁有关楼层,禁止闲人靠近现场,然后以神枪手为掩护,派出数名特警迅雷不及掩耳地破门而入该酒店13层的2间客房。当时正在里面的6名男女根本来不及反抗便束手就擒,其中包括“独眼龙”陈初仁及其马籍妻子!

    警方在客房内搜查将近5小时后,提着大包小包的证物离开。由于警方行动未发一枪一弹,众多酒店住客对此竟然一无所知。据警方发言人称,此次行动总共起获6把不同款型的短枪、2支消音器、203枚子弹、4公斤毒品(市值5万令吉)和2副手铐。

    行凶1小时潜逃,藏匿大马

    警方经审讯后获悉,独眼枪手陈初仁在新加坡枪杀华商林福顺后,在短短1小时内与同党、大马籍男子何岳强驾车通过长堤进入大马柔佛新山,由大马同党接应。陈初仁等人在大马匿藏期间,曾多次转换酒店,他们经常改变发型并故意入住市内的星级酒店,打扮成游客的模样,以躲避追捕。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慕斯达化称,警方目前除了追查这批枪械及毒品的来源外,也希望从这些落网嫌犯口中套取更有关马新黑帮的犯罪资料。

    目前林福顺一案的嫌犯中,除了陈初仁及其另一名同伙林春水(38岁)业已落网外,还有一名嫌犯何岳强仍然在逃。

    慕斯达化25日上午在记者会上指出,“警方将尽快完成大马部分的查案工作,并让新加坡警方将2名新加坡籍嫌犯引渡回国。”他同时强调,这是吉隆坡今年以来最大的一宗军火案件。他说,参与突击行动的共有12名来自隆市重案组及特别行动部队的警员。

   死者家属拍手称快

    独眼枪手陈初仁被捕的消息传回新加坡之后,死者林福顺家属和亲友无不欢呼雀跃,拍手称快。

    新加坡警方25日感谢大马警方高度配合,在短时间内逮捕2名新加坡籍通缉犯。新加坡刑事调查总监骆伟汉(译音)高级助理总监在文告中指出,警方25日突击酒店客房时,原本只把逮捕对象锁定在独眼枪手,不料却意外逮捕另1名新加坡籍通缉犯。警方目前援引军火法令调查此案,准备将这2名新加坡籍嫌犯押回新加坡调查。

编辑: 李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