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山东 体育 娱乐 女性 购物 财经 幽默 评论 书画 博客 旅游 图片 论坛 房产 汽车 教育 健康 商桥 打折 十一运会官网
 大众报系: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新闻书画网 国际日报山东版 南美侨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首页>法治>立法动态
站内搜索:
中国立法保护创业投资企业 鼓励外商投资设立
2005-11-16 10:23:53 作者: SRC-3475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委联合制定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天(11月15日)正式发布,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了特别法律保护。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1999年中国曾掀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热潮。但由于配套法规未能出台,2000年8月以后,创业投资企业的数量就开始下降。这位负责人还透露,《办法》体现了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基本原则,规定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适用《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

    据悉,为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创业投资体制,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有关税收扶持、拓展创业投资企业资金来源渠道等多方面的配套规章与政策。

    新闻链接

    “创业投资”的英文是“venture capital”,在中国亦译为“风险投资”。参照国际上对“创业投资”的定义,《办法》将“创业投资”界定为“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转让股权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其中,“创业企业”包括处于种子期、起步期、扩张期、成熟前的过渡期等创建过程中和处于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但主要是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记者 殷新宇)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11月16日 第二版)

编辑: 李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