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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济南21日讯 一名废品收购站的老板,为了贪图小便宜,在明知是铁路设施的情况下,竟然以每斤0.7元的低廉价格,按照废铁收购1000余斤。日前,这名违法嫌疑人已被天桥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这也是自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济南市公安局对因非法收购公共设施等专用器材而行政拘留的第一人。
2006年8月20日下午15时许,天桥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巡逻至新城庄某废旧物资回收店时,发现店门口摆放着一些铁路道轨护板,遂上前对该废品收购站进行检查。民警在店内一共查获铁路道轨护板一宗,经称量共计1000余斤。老板狡辩说自己不知道这是铁路公共设施,就只认为这是废铁,是自己以每斤0.7元的价格从一名男子手中收购的。
经警方调查了解,前一段时间有一名陌生男子开着卡车,拉着一车铁板似的物品来到她的收购站。潘某明明知道这是铁路公共设施,但是出于自己的一己私利,以每斤0.7元的低廉价格分两次从该男子手中收购铁路道轨护板1000余斤。
目前,天桥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潘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王兵 甄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