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200亿”是“还路与民”的投名状?

2012-09-18 09:37:00来源:大众网作者:醉江南

    作者:醉江南

 

    912,河北、湖南、内蒙古、四川等多个省、自治区高速节假日免费方案实施细则已相继公布。有专家经计算称,一个省收费公路的每日收费额为3000万元至5000万元,几个重大节假日加在一起大约为6亿元,总的加起来为官方年损失近200亿元。(《江南时报》917)

    俗话说: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过路收费对中国人来说习以为常。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能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应该是我国在公路收费改革上迈出的重要一步,值得公众惊喜和称颂。人们有理由相信公路收费改革不会就此为止:大量撤销收费站,不断减少收费公路。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被动“损失200亿”是国家“还路与民”的投名状?

    常有网民调侃“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收费站。”有人不时质疑:一些公路收取的通行费早已超过修路成本,为何还在继续收费?目前我国有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42%的二级公路是靠收费政策建设的。因此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格外受瞩目,也格外有压力。“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这种模式的确促成了国内高速网络的快速铺展。为了摆脱负债,地方只有靠不断收费乃至超期收费,让收费公路成为地方财政的印钞机。国家能做出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的决定,应是与地方政府博弈及行政命令的结果,实属不易!

    不可否认,公众对于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的呼声已有多年,高速公路收费用不止的重要症结是地方政府的利益和公路债务。20116月起国家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活动。而如今,清理期限已过,停止收费的高速公路却屈指可数。收费公路收起来没完没了,就在于一旦形成利益格局就很难割弃。

    显而易见,要让高速公路停止收费,还路与民,只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新规则,将收费公路同各种利益切割,让政府承担起修路职责,逐渐摆脱对贷款和经营性公路的依赖,避免公益公路沦为暴利工具。面对条条高速公路收费通行,公众宁愿相信《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是一个还路与民的国家动员令,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被动“损失200亿”是一份投名状。

    高速免费通行,希望不是“做做样子”,而是一种渐进式改革,最终还路与民,公路为“公”名副其实!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韦国骞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