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一审获死刑:顺应民心的判决

2011-04-26 10:59:00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作者:

剑指苍穹

  药家鑫案一审判决终于出来了,最终他被判了死刑。我想绝大多数人应该会认为这个判决结果是公平合理的,当然也会有少部分人会觉得判重了,因为药家鑫有自首情节。但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合乎情理,也是合乎俺们老百姓期待的。

  西安中院的一审判决认定了药家鑫自首情节,药家鑫的律师一直要求以此为由对其从轻处罚,也有一些学者、律师也是如此看法。但他们却忘了,自首只是可以从轻,不是必然一概从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自首的被告人,除了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或者恶意地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者以外,一般均应当依法从宽处罚。”而从本案来看,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伤后,不但不施救,反而因怕被害人记住其车牌号而杀人灭口,连捅被害人数刀,主观恶性极大,情节也很恶劣,应该不属于从轻的范围。

  法律不外乎人情。法院作出的任何判决,都不能机械的执行法律,而要考虑判决能否为老百姓所接受,所认同,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对于现在的老百姓而言,法律就是要保护弱者,要维护社会的基本公平正义。在本案中,药家鑫开车撞人后又持刀杀人,而药家鑫家庭富裕,被害人张妙是个农民,很明显,被害人张妙处于弱者位置。如果因为药家鑫有自首情节就从轻,那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害人张妙而言,公理又何在呢?所以说,西安中院最终作出的这个判决,还是很合乎情理也很符合我们对法律、对人民法院的期待的。我想,张妙还有她的家人应该也会对此感到欣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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